Ⅰ 有沒有2019年會計初級實務考試大綱和經濟法考試大綱的word版
我有,但是這個沒有辦法添加附件發過來呀,嚶嚶嚶
您加我好友給你分享吧!!!下面這個是我幫您總結的關於今年教材較去年變動的部分。純手打:
《經濟法》教材變動情況
第一章:總論
本章整體變化不大,修改部分表述,使內容更加嚴謹。
新增:訴訟時效屆滿。
第二章:會計法律制度
本章整體變化不大,修改部分表述。
調整:(1)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2)總會計師。
第三章:支付結演算法律
主要是商業匯票內容的調整。
新增:(1)基本存款賬戶實現備案制的試點;(2)票據信息登記與電子化。
刪除:辦理電子商業銀行匯票銀行的資格條件。
調整:(1)ⅲ類賬戶余額的限額規定;(2)電子商業匯票出票人依託的系統;(3)商業匯票的付款、貼現。
第四章:增值稅、消費稅法律制度
主要是增值稅稅率的調整。
新增:(1)既用於不允許抵扣項目又用於抵扣項目,進項稅額允許全額抵扣;(2)固定業戶要外顯銷售貨物的納稅地點。
刪除:(1)增值稅征稅范圍的特殊規定;(2)納稅人放棄減稅的規定
調整:(1)稅收管理體制與現行稅種;(2)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的分類;(3)增值稅稅率17%修改為16%,11%修改為10%。調整部分表述;(4)購進農產品進項稅額的抵扣。
第五章: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
本章變化較大。
新增:(1)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彌補:(2)抵免限額的確定方式;(3)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4)不適用加計扣除的企業;(5)應納稅所得額抵扣。
刪除:抵免限額的計算公式。
調整:(1)職工教育經費的扣除比例由2.5%調整為8%;(2)保險費扣除規定;(3)小微企業的認定條件。
第二節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按照新《個人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進行重新編寫。
第六章:其他稅收法律制度
本章變化較大。
新增:(1)對軍隊空餘房產租賃收入暫免徵收房產稅;(2)船舶噸稅。
刪除:(1)岩金礦資源稅的稅收優惠;(2)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稅范圍。
調整:(1)印花稅重新編寫;(2)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由三檔調整為兩檔;(3)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期限:(4)耕地佔用稅部分表述;(5)煙葉稅的徵收管理。
第七章:稅收徵收管理法律制度
本章變動不大,修改部分表述。
調整:稅務行政復議管轄,本章中的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統一修改為「稅務機關」。
第八章: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
本章變動不大。修改部分表述。
調整: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單位繳納。
《會計實務》教材變動情況
第一章:會計概述
無實質性變化,修改部分文字表述
第二章:資產
新增:(1)增加固定資產非正常損失相關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調整:(1)調整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和處置的會計處理。將取得時價款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得現金股利或利息,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處置時,不再將持有期間確認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結轉至投資收益;(2)調整應收款項減值會計處理的科目。原確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現改為借記「信用減值損失「而存貨、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減值的會計處理科目不變,仍為」資產減值損失「。(3)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處置的會計處理。區分出售、報廢毀損。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出售產生的處置凈損益通過」資產處置損益「科目核算;固定資產報廢毀損產生的處置凈損益通過」營業外收入「或」業務外支出「科目核算。
第三章:負債
調整:增值稅部分全部按照最新增值稅稅率進行了調整。
第四章:所有者權益
新增:所有者權益構成增加「其他權益工具「
第五章:收入、費用、利潤
新增:資產處置損益項目的解釋
調整:(1)調整營業利潤計算公式。需要考慮「信用減值損失「和」資產處置損益(損失)「的金額。(2)」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損失)「改為」非流動資產毀損報廢收益(損失)「;非流動資產毀損報廢收益,指因自然債還等發生毀損已喪失使用功能而報廢非流動資產所產生的清理收益(記入營業外收入)
第六章:財務報表
調整:根據新准則修改部分報表項目
第七章:管理會計基礎
調整:(1)調整管理會計的知識架構,增加要素之一(工具方法)詳細解釋。(2)聯產品成本分配方法中「實務數量法「改為」實物量分配法「
刪減:(1)刪除復利計算方法的解釋。(2)刪除遞延年金終值得計算、遞延年金現值得定義。(3)刪除年償債基金、年資本回收額的內容。(4)刪除名義利率與實際利率和內容。
第八章:政府會計基礎
調整:按新政府會計制度重新編寫第二節。
刪減:刪除第一節中改革原則、任務、理論創新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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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2020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試大綱和2019年相比有什麼變化
第一章:基本無變化。主要是刪除了仲裁「三要素」的說法,只表述為仲裁的三個特徵;對民事責任進行了重新表述。
第二章:基本無變化。主要是新增了「會計檔案的概念」的具體表述;對會計工作政府監督的概念進行了重新表述;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進行了重新說明,並且明確了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
第三章:新增:票據信息登記與電子化、票據交易。調整:對國內信用證及預付卡內容進行了補充。
第四章:本章主要變化集中在增值稅,增值稅涉及稅率的部分按照最新的政策( 16%、10% )進行了調整。調整:「稅收管理體制」改為「徵收機關」「征稅范圍的特殊規定」 改為「不徵收增值稅項目」 。刪除: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納稅人會計核算。
第五章:整體變化較大,新增:1.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稅收優惠; 2.設備、器具一次性稅前扣除; 3.增加經營所得。
刪除:1.扣繳義務人;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調整:1.將職工教育經費扣除標准由"2.5%"調整為「8%」;2.對工資薪金所得的特殊規定進行大范圍調整; 3.對個人所得稅稅率、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進行重新表述; 4.對煙葉稅納稅期限進行修改。
第六章:整體變化不大。重新編寫了印花稅法律制度;新增船舶噸稅。
第七章:本章變化不大。刪除"(二)稅務登記主管機關"下面列示的具體內容、刪除「(一) 復議管轄的一般規定」下面列示的具體四小點的內容。
第八章:本章基本沒有變化。
Ⅲ 2019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變化多嗎
2019年《經濟法》教材變動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版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對《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作出了一些修改,新教材可能據此作出相應的修改。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本章分為三個小章節,其中保險法律制度預計新教材中會發生一些變動。2018年5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38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四),就保險法中財產保險合同部分有關法律適用問題進行了解釋,預計在新教材中會作出一些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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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2019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變化多嗎哪裡可以查看
每一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考試范圍都有一定變化的,你想查看有哪些變化的話,推薦在手機上下載來學寶典APP,上面有很多考試資訊可以看,能夠最快的幫你拿到最新考試信息呦。
Ⅳ 2019年注冊會計師考哪些科目
注冊會計師專業階段考試六科目的難易程度大致是: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稅法、經濟法、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每年考試難易程度稍有改變同,大致難易程度如此)在進行注冊會計師考試報名之前,首先要確定考試計劃,打算在幾年內考完,職業規劃是什麼,並了解六門課的難度情況,建議考生們在兩到三年內將專業階段的六門課考完,若考慮就業規劃,目標是事務所的會計和審計是重點科目,目標是企業的會計與稅法是基礎。
一、兩門的報考方案
(1)會計和審計:是基本的審計理論還是審計實務都是和會計知識緊密相關的,學習審計需要有一定的會計基礎,學習順序應該是在會計之後,會計和審計雖然都是難度比較大的科目,但是在一起學習可以相互促進,花費的時間要少於單獨學習兩門的時間。
(2)會計和稅法:對於稅法知識是否了解將直接影響會計的分錄處理。所以學習會計是不能不知道稅法知識的,因為在會計的考察中涉稅會計處理也一直是個重點,不僅僅是遞延所得稅的問題了,所以當涉稅會計逐漸成為考試的重點,會計和稅法的聯系逐漸加強了。所以學習會計的時候學習稅法是個不錯的選擇,對於整體把握會計教材幫助都是很大的。
(3)經濟法和稅法:經濟法和稅法兩者唯一的共同點就是屬於經濟法范疇,但是稅法不屬於注會經濟法范疇。而且稅法考慮的是實體如何征稅,經濟法考慮的是法律關系,研究的是不同的方面和層次,兩個科目有個共同的特點就是相對與其他科目都很簡單。
(4)財管和風險管理:財管和風險管理的聯系是最為緊密的,甚至是所有科目中聯系最為緊密的兩個科目,主要還在於計算方面,所以財管的學習有利於促進風險管理的學習。新考生報考這兩門是比較合適的,目前階段,風險管理的難度不會太高。
二、三門的報考方案
注會考試因為有六門,所以建議一年三門的速度報考,加上最後的綜合階段測試,大致三年通過注會,這個速度是比較合適的,超過三年了知識的更新跟不上,學習綜合測試的時候還需要重新學習之前的科目。
(1)會計、審計和稅法:這個組合中會計和審計、會計和稅法的聯系都比較緊密,而且稅法難度並不是很大。
(2)會計、審計和風險管理:這個主要是考慮了會計和審計以及審計和風險管理之間的聯系,最大程度上會減輕重復內容的壓力。
(3)財管、風險管理和審計:這個也是考慮了風險管理和審計的聯系,三個科目互相促進。
(4)會計、稅法和經濟法:這個主要突出的是會計和稅法的關系,經濟法搭配主要是從難度上考慮的。
考生也可以選擇報考四科、五科或者全科。保證學習時間、效率通過考試也很輕松,注冊會計考核的是堅持。
Ⅵ 2019-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試試題 (附答案)
用的軟體模擬考試,真實。去年考的初級會計職稱,已通過,可以自個用工具練習。
地支:fk.369kuai。com/details/55EF9953
Ⅶ 2019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各章節變化解析
您好,
第一章新增訴訟時效屆滿的問題,其他內容無實質性變化
第二章調整了部分內容的表述,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等。其他無實質性變化
第三章調整了Ⅲ類賬戶余額的限額規定以及商業匯票的付款、貼現的內容,新增了票據信息登記與電子化的內容,刪除了辦理電子商業匯票的資格條件。
第四章增值稅稅率按現行政策進行了修改,同時調整了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分類,以及購進農產品進項稅額的抵扣問題等。
第五章企業所得稅:職工教育經費的扣除標准由2.5%改為8%,同時調整了小微企業的認定條件。個人所得稅:根據最新政策進行了重新編寫!
第六章印花稅按照《印花稅法》徵求意見稿進行重新編寫;對城建稅和耕地佔用稅的內容進行了調整,其中城建稅的稅率由三擋調整為兩檔,船舶噸稅又重新回歸教材,以及對煙葉稅進行了重新編寫。同時刪除了岩金礦資源稅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七章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統一更正為「稅務機關」,同時調整了稅務行政復議的管轄范圍。
第八章社會保險法更新了部分內容,重點是調整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繳納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