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經濟學法 > 經濟法消費安全權

經濟法消費安全權

發布時間:2021-03-16 20:01:39

①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否屬於經濟法

在現在我國的法學本科教學綱要中是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納入經濟法之中。但現在流行的經濟法基礎理論認為經濟法僅包括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將消法和勞動法更傾向於納入社會法的范疇。

② 論經濟法是如何維護消費者權益的

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是各國市場經濟發展中共同面對的問題。市場經濟的發展由「生產者主權」導向轉向「消費者主權」導向,不僅是市場經濟發展由不成熟到成熟的一個重要標志,而且還是市場經濟發展的一個最本質、最客觀的要求。但是,市場經濟為消費者主權的確立和實現提供了一定的基礎和便利,但卻不可能完全解決消費者主權實現的一系列問題和矛盾: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信息不對稱」問題,以及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市場壟斷和促銷陷阱等,在某種程度上都可能會導致消費者的權益受到損害;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外部經濟效益問題,在某種程度上可能會導致消費者權益維護的整體失敗。經濟法的基本任務就是克服或矯正市場失效,保障經濟公平和社會公平,為市場經濟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律環境,以推動經濟增長、促進經濟與社會的良性運行和協調發展,實現社會整體經濟利益的平衡協調。相對於行政法和民商法,經濟法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有著特有的優勢。 市場經濟條件下「產品責任問題」漸漸成為一個帶有普遍性的社會問題,「產品責任」制度是經濟法實現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重要方面。產品責任是20世紀上半葉產生的新的侵權責任,它是在加害給付理論和實踐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經濟法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主要體現在兩個大的方面:其一,在歸責原則上,其採取的嚴格責任歸責原則不但有利於市場秩序的正常保持,而且有利於使消費者權益得到最充分、最便利的維護;其二,相對於一般的民事責任,產品責任的賠償范圍更加廣泛,也是消費者權益保護中消費者政策的要求。產品責任同時屬於民事法律范疇,但比一般的侵權責任保護范圍更加有力,精神損害賠償和純經濟損失的賠償是最為突出的表現。 我國制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時,借鑒美國懲罰性賠償制度,規定《消法》第49條的懲罰性賠償制度,其立法目的是要動員一切受欺詐的消費者同經營者的欺詐行為作斗爭。懲罰性賠償制度突破了傳統民事損害賠償制度的一般原則,具備了傳統民事損害賠償所不具有的制度功能。《消法》中這一雙倍賠償的條款被認為是中國懲罰性損害賠償立法的一個里程碑。但是,從本質上看,該條款並非如同英美法中的規定一樣是一個侵權法條款,而是一個合同法規范,不利於消費者權益的維護。為了實現經濟法對消費者權益的更加強有力保護,應當通過法律修改把懲罰性賠償引入侵權法領域,按照經濟法的觀點提高賠償數額,把產品責任的責任方造成的外部性通過制度設計實現內部化。 實現消費者權益的經濟法保護,必須構建方便而有力的程序規則:經濟公益訴訟。通過對於美國和德國不同模式的比較法借鑒,通過對於我國現行的民事訴訟制度在適案范圍、審判組織形式、原告資格、費用承擔、舉證原則等方面的微調,可以引入建立經濟公益訴訟制度,實現對消費者權益的充分保護。

③ 經濟法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法學本科教學大綱列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濟法。 「基金會是現在流行的理論是,經濟的法律,不僅包括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保護法和勞動法更容易將社會法領域。

④ 經濟法 簡答題 消費者享有哪些權利

可以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章消費者的權利作答
第七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八條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第九條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第十條
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第十一條
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第十二條
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第十三條
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消費者應當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務的知識和使用技能,正確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第十四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第十五條
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⑤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什麼是經濟法而不是民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穩定,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而制定的,不是為了民商經濟的。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維權的有力武器,《保護法》的頒布實施,催生和強化了消費者的權利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標志著我國以消費者為主體的市場經濟向法制化、民主化邁出了一大步。

2、《保護法》規定了消費者享有安全權、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獲賠權、結社權、獲知權、尊重權、監督權等,9項權利。我國公民作為消費者應該擁有的權利,第一次在國家法律中做了系統規定。

3、隨著《保護法》的貫徹實施,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開始知曉並注重維護自己應有的合法權益,《保護法》也因此成為知名度最高的法律之一。

4、《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本原則是指貫穿了該法的內容及整個調整過程的總的指導思想或總的指導方針,是國家處理有關消費者問題,對相關社會關系進行法律調整的基本准則。

5、是貫穿於消費者權益保護立法、司法以及消費活動的每一個環節,反映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根本宗旨。


(5)經濟法消費安全權擴展閱讀:


維護秩序:

1、《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通過規范經營者應對維護消費者權益承擔何種義務,特別是要規范經營者與消費者的交易行為,即必須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對社會經濟秩序產生重要的維護作用。

經濟發展:

1、保護消費者權益不是消費者個人之事,當代社會的生產和消費的關系密不可分,結構合理、健康發展的消費無疑會促進生產的均衡發展。沒有消費,也就沒有市場。保護消費者權益成為貫徹消費政策的重要內容。因此有利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2、消費者在各項交易中力量本已極為弱小又歷來缺乏組織,不能通過團體的力量來與經營者組織體相抗衡,以致成為經濟上的從屬者,容易受到經營者的侵害。

3、由於這些原因,在現代經濟條件下,消費者在強大的經營資本面前,呈現出顯著無力的狀態,少數生產經營者為了追求利潤而不擇手段,使消費者置身於喪失財產乃至生命的危險之中。因此,要對處於弱勢的消費者進行保護。

⑥ 經濟法中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本內容是什麼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本原則是指貫穿了該法的內容及整個調整過程的總的指導思想或總的指導方針,是國家處理有關消費者問題,對相關社會關系進行法律調整的基本准則。是貫穿於消費者權益保護立法、司法以及消費活動的每一個環節,反映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根本宗旨。主要有以下幾大原則:
1、國家對消費者特別保護的原則

從法律地位上看,消費者和經營者都屬於平等的民事活動主體。可以實際的生活中,在商品交易以及服務的過程中,消費者處於相對弱勢的地位。消費者是分散的個體,而經營者多數是有組織的經濟實體,有些甚至是經濟實力非常雄厚的企業,而消費者經濟能力相對較弱又缺乏專業的辨別商品或服務的技術知識。再者,消費者購買商品和接受服務主要是以滿足其個人或家庭生活需要為目的,而經營者關心的是能否給其帶來經濟效益,兩者之間利益需求的差異,必然要求給消費者以特別保護。

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專章規定了消費者的權利,同時,站在消費者權益的立場上,對經營者設定了明確的義務,也規定了國家機關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的職責,同時,在消費爭議的解決、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的救濟問題上,規定了一系列有利於消費者的程序和措施,對消費給予了特別保護。

2、國家保護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原則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六條規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全世界社會共同的責任。國家鼓勵、支持一切組織和個人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社會監督。大眾傳播媒介應當做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宣傳,對損害消費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3、充分、及時、有效保護原則具體體現在四個方面:

(1)每個消費者的權益均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未作規定的,受其它法律保護。

(2)每個消費者都享有全面的消費權利,《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消費者的九大權利,基本上概括了消費者在社會生活不同領域、不同方面應當享有的權利。

(3)《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不僅要求經營者對消費者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的責任,退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的責任,而且還要求經營者承擔人身、財產損害賠償責任,承擔因欺詐行為造成損害的加倍賠償責任。

(4)行政職能機關、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和司機關等。發現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應及時立案查處。

4、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條明確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在「消費者的權利」中又明確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受尊重權等,在「經營者的義務」中也明確了經營者京戲當誠實信用的一些具體義務,在「法律責任」的規定中,更規定了經營者違反此原則的處罰措施。

5、經營者應當承擔質量責任的原則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因質量缺陷而遭受損害,可向有直接合同關系或沒有直接合同關系的生產商、銷售商(含批發商與零售商)提出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⑦ 誰知道何謂消費者的安全權,具體包括哪些內容

。這是消費者最重要的權利。安全權包括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人身安全權。它又包括(1)消費者的生命安全權。即消費者的生命不受危害的權利,如因食品有毒而致消費者死亡
,即侵犯了消費者的生命權
。(2)消費者的健康安全權。即消費者的身體健康狀況不受損害的權利。如食物不衛生而使消費者中毒或因電器爆炸致消費者殘廢等均屬侵犯消費者健康安全權。二是財產安全權。即消費者的財產不受損失的權利,財產損失有時表現為財產在外觀上發生損毀,有時則表現為價值的減少。

⑧ 如何從經濟法的角度論述消費者權益

您好。
(一)依法經營、誠信經營是公司對消費者承擔社會責任的基礎

守法責任是公司承擔社會責任的基礎,在我國現階段,強調公司必須守法應該成為弘揚、落實公司社會責任的根本,這是公司應當承擔的最低道德責任,是公司處理與股東、利益相關者和社會關系的底線。依法經營中的「法」不僅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還包括了《食品安全法》、《公司法》、《產品質量法》、《廣告法》等一系列規范公司生產經營的法律法規。誠信經營實質也是依法經營的一部分。誠實信用原則是民法中的帝王條款和最高原則,對於經營者尤為重要。經營者在宣傳、銷售產品及提供服務時應做到實事求是,真誠善待消費者。

(二)切實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是公司社會責任的關鍵

現代社會是需求多元化的社會,不同地區不同領域的消費者對產品或服務的需求不同,這就要求公司在制定生產經營計劃時應首先了解消費者的需求,市場的需要,充分尊重消費者的選擇,不斷推出消費者滿意的產品或服務,只有這樣才能在競爭中獲得優勢。當然,個性化產品設計的前提是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准,確保消費安全。同時當產品出現瑕疵或缺陷時公司應迅速通知消費者,並及時進行產品召回。產品召回制度減輕了消費者的損失,同時也避免公司受到重創。該制度在我國剛剛起步,但其必將成為以後消費者對缺陷產品救濟的重要途徑之一。

(三)尊重消費者的各項權利是公司社會責任的重要內容

1.消費者享有知情權,即消費者有權在消費之前了解產品的相關信息,但是由於消費者在經濟實力、技術水平等方面與經營者相比處於弱勢,形成嚴重的信息不對稱,這往往也是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的主要原因。因此公司要履行對消費者的社會責任首先就要保證信息披露的真實性。例如應當如實標明產品的生產產地、原材料、使用性能、使用方法及存在的風險等,使消費者能在掌握充分信息的基礎上做出選擇。

2.消費者享有隱私權。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對其個人的,與公共利益、群體利益無關的個人信息、私人活動和私有領域進行支配的具體人格權。對於消費者的隱私,任何人都附有不得侵害的消極義務。因此,商家在經營過程中,應自覺保障消費者隱私,需要採集消費者個人信息的,必須要徵得消費者的同意,並建立嚴格的信息管理制度,切實保障消費者的隱私權。

3.消費者享有選擇權。即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享有選擇商品和服務及經營者的權利。但實踐中有些公司,尤其是一些佔有優勢地位的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通過簽訂霸王合同限制或者剝奪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霸王合同看似充分尊重消費者的選擇權,體現了契約自由原則,但其實質是消費者為了獲得商品或者服務而被迫接受經營者提供的合同,違反了契約正義原則。因此,告別霸王合同,實現格式合同的公平化,避免合同內容產生混淆或歧義應成為公司保障消費者選擇權的重要內容。

⑨ 經濟法中消費者的權利(要背誦口訣)

根據我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消費者享有以下9項權利:

1.安全回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答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2.知情權:消費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實情況的權利。

3.選擇權:消費者享有自由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4.公平交易權: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5.求償權: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時,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6.結社權: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7.獲得知識權: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8.受尊重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9.監督權: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口訣:對聯:安知選公平,求結獲尊重 橫批:監督

⑩ 在經濟法中,消費者的權益有哪些

大概可以分為九點,第一點是批評監督權,第二點是人格尊嚴及民族風俗習慣受回尊重權,第三點是知識獲取權,第四答點是依法結社權,第五點是依法獲得賠償權,第六點是公平交易權,第七點是自主交易權,第八點是知情權,第九點是保障人生財產安全權。

閱讀全文

與經濟法消費安全權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中天高科國際貿易 瀏覽:896
都勻經濟開發區2018 瀏覽:391
輝縣農村信用社招聘 瀏覽:187
鶴壁市靈山文化產業園 瀏覽:753
國際金融和國際金融研究 瀏覽:91
烏魯木齊有農村信用社 瀏覽:897
重慶農村商業銀行ipo保薦機構 瀏覽:628
昆明市十一五中葯材種植產業發展規劃 瀏覽:748
博瑞盛和苑經濟適用房 瀏覽:708
即墨箱包貿易公司 瀏覽:720
江蘇市人均gdp排名2015 瀏覽:279
市場用經濟學一覽 瀏覽:826
中山2017年第一季度gdp 瀏覽:59
中國金融證券有限公司怎麼樣 瀏覽:814
國內金融機構的現狀 瀏覽:255
西方經濟學自考論述題 瀏覽:772
汽車行業產業鏈發展史 瀏覽:488
創新文化產業發展理念 瀏覽:822
國際貿易開題報告英文參考文獻 瀏覽:757
如何理解管理經濟學 瀏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