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經濟法試題
經濟法期末考試開卷復習題
1.經濟法的調整對象主要包括:市場主體的資格關系、市場主體之間的關系、市場經濟秩 序關系、社會與市場利益平衡關系。 2. 經濟法律關系是指由經濟法律所確認的具有權利義務內容的具體社會關系,主要是一 定的財產關系在法律上的表現。 3. 法律關系由權利主體、權利客體、權利與義務三者構成。 4. 法律關系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 以及其它主體。 5.法律關系客體指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通常包括物 、行為 和精神產品。 6. 經濟法律事實是指能夠引起經濟法律關系 產生、變更和消滅的現象和情形。 7. 法律事實通常分為法律實踐和法律事實兩類。 事件是指與當事人意志無關的客觀現象; 行為是指根據當事人的意志而作出的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自學活動。 8. 從權利的標的內容看,經濟法律權利主要包括兩種:財產權、部分人身權。 9. 從權利的實現或者作用上,經濟法律權利可分為五類:支配權、形成權、期待權、請 求權、抗辯權 10. 經濟法律責任是財產責任,但它既可以單獨行駛,也可與其它責任共同運用。 11. 法人依法成立,以獨立的名義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2. 中央廣播電視大學2013-2014學年度第一學期開放專科期末考試經濟法學試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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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電大經濟法概論試題
1.依據保險法第十三條之規定: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呈報,保險合同專成立。保險屬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
案例中保險公司已向投保人出具了保險單,即意味著保險雙方已達成協議,保險合同成立。而在財產保險中,是否支付保險費並不是保險合同成立的前提條件,故保險公司以未繳納保險費為由認定保險合同未成立的說法錯誤。
2.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約定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案例中並未提及保險合同何時生效,而保險公司做出賠償的前提是保險合同成立並生效。故法院在進行判決前應查看保險單於何時生效,如保險單在2009年5月2日零時之前生效,則法院應判保險公司按照保單相關內容(如分項保險金額、條款等)進行賠償;如保單在2009年5月2日24時之後生效,則保險公司可以拒絕賠償。
3.陳某系保險公司的代理人或雇員,張某將保費交給陳某,在法律上已經構成繳納保費行為和結果。而陳某未將保費交給保險公司,系其內部管理及業務流程問題,保險公司不能以此為由認定張某未繳納保費
4. 急!電大專科經濟法概論試題及答案
1、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作為一種民事權利,它是指財產所有人對其財產享有的獨占支配權。財產所有權具有排他性。
2、財產所有權法律關系的主體分為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包括國家、集體和公民個人(除土地、礦藏等必須為國家或集體所有的財產外,其他一切財產都可以由自然人享有所有權)
財產所有權的內容是所有人對其財產依法享有的佔有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包括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四項權能。
所有權的客體必須是存在於人身之外,能為人所支配並能滿足人的某種需要的物。
3、財產所有權的民法保護:所謂所有權的法律保護,是指國家通過法定的程序和方法保障所有人依法對其財產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法律制度。民法中,對所有權保護最基本的方法是請求確認所有權和請求返還原物。當原物不能返還時,只能採取賠償損失的法律保護。(同時,保留對原物的追索權)。
三、處理結果:
某區人民法院審理表明:新中國郵票特15「首都名勝」郵票全套五枚,於1956年6月15日發行,其中第三枚為「天空光芒四射」郵票,面值8分,由我國著中郵票設計師邵伯齡先生設計,由於種種原因,發行前郵電部下令將該郵票收繳銷毀。故只有少數幾個城市於發行前發售了該郵票,只有極少數郵票流入社會。由於是錯版未發行郵票,所以極為珍貴。
某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田某借原告王某珍貴郵票,理應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給原告造成重大損失,故田某應當返還原物,不能返還則應賠償損失。某區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和第一百三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田某所借原告王某珍貴郵票「天空光芒四射」一枚,限被告在本判決生效一周內歸還原告,逾期不還則按3.5萬元價格賠償原告王某損失;
(二)訴訟費1410元由被告田某承擔。
5. 中央電大經濟法學期末考試簡答題題庫簡述股份回購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是筆試題還是在線題
6. 電大經濟法概論簡答題答案
某針織廠向某百貨公司推銷羊毛衫,每件價格380元,共5000件,同年3月底前全部交貨回。
百貨公司表示,如價格降至每件答350元,可以要3000件。針織廠同意減少供貨數量至3000件,並還價每件360元,3月底前全部交貨。該百貨公司回函表示同意。針織廠和百貨公司雙方遂簽訂一份羊毛衫購銷合同。
請問:針織廠和百貨公司的行為是訂立合同的什麼過程?雙方各處在什麼地位?
答案:要約、承諾的過程。
第1個階段(要約):針織廠——要約人,百貨公司——受要約人
第2個階段(新要約):百貨公司——要約人,針織廠——受要約人
第3個階段(新要約):針織廠——要約人,百貨公司——受要約人
第4個階段(承諾):百貨公司——承諾人,針織廠——受承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