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經濟法概論試題答案
1、狹義上的法律是指由( B )制定、頒布的規范性文件。
A 最高人民法院 B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
C 最高人民檢察院 D 國務院、
2、我國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特定的( C )。
A 人身與財產關系 B分配關系
C 經濟關系 D人身關系
3、職工代表大會是指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中( D )。
A 企業的管理機構 B 企業的權力機構
C 企業的咨詢機構 D 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利的機構
4、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提取的公司法定公益金占利潤的( C )。
A 2-5% B 3-5% C 5-10% D 8-10%
5、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 C )行使撤銷權。
A 3個月 B 6個月 C 1年內 D 2年內
6、公司法規定,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 D )。
A 15% B 20% C 25% D 30%
7、合同生效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 B )。
A 返還定金 B 雙倍返還定金
C 返還定金並賠償損失 D 返還定金並支付違約金
8、工業產權實際上關於( A )和由商業信譽的標記權的總稱。
A 技術成果專有權 B 著作財產權
C 著作人身權 D 出版者權
9、下列不屬於不當低價銷售行為特點的是( B )。
A該行為發生在商品銷售環節 B該行為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牟取暴利
C 該行為採用低於商品成本價的方式進行銷售 D 該行為的目的在於排擠競爭對手,維持或者爭取自身的競爭優勢
10、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 ,消費者是指( C )。
A所有商品的消費者 B生產資料的消費者
C生活資料的消費者 D生活資料的消費者和主要生產資料的消費者
2. 經濟法概論(財經類)試卷上的一到計算題應該是多少
①對工資薪金收入:5月份領取工資收入5000元
應納稅所得額=5000-3500=1500(元)
2011年9月以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3%~45%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之前適用5%~45%的9級超額累進稅率),全月應納稅所得額1500元以下的稅率為3%
5月工資薪金應納稅額=1500*3%=45(元)
②對勞務報酬:某次演出取得收入8000元
8000>4000,應納稅所得額=8000*(1-20%)=6400(元)<2萬,不需要加征
5月勞務報酬應納稅額=6400*20%=1280 (元)
③對利息收入:另取得借給某演出公司的借款利息收入5000元
5月利息收入應納稅額=5000*20%=1000(元)
由上可得,該演員5月份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45+1280+1000=2325(元)
3. 自考經濟法概論歷年試題的答案
一、填空題(每空1分,共10分)
1.在古代的羅馬法中,有市民法與_______之分,二者同時並行,後者即是用來調整羅馬公民與非羅馬公民之間以及非羅馬公民相互之間的貿易和其他關系的法律。
2.當代國際關系中的主要矛盾是_______.
3.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1條的規定,_______在不同國家的當事人之間所訂立的貨物銷售合同,如果這些國家是締約國,即屬於公約的適用范圍。
4.保密條款只適用於以轉讓_______使用權為內容的國際許可合同。
5.一國的涉外投資法,通常包含兩個基本方面:吸收外國投資的立法和_______.
6.各國設立的證券交易所大體上可以分為會員制證券交易所和_______制證券交易所。
7.稅收管轄權有兩個類別:一是居民稅收管轄權,二是_______稅收管轄權。
8.共同海損損失可分為兩大類,即共同海損犧牲和_______.
9.國際經濟組織一般都有三級主要機構:權力機構、執行機構和_______.
10.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仲裁的特點之一就是_______掌握著決定獨任仲裁員和仲裁庭庭長人選的權利。
二、單項選擇題(在每小題的四個備選答案中,選出一個正確答案,並將正確答案的序號填在題乾的括弧內。每小題1.5分,共15分)
1.關於歐洲聯盟的表述,不正確的有( )。
A.其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歐洲經濟共同體
B.參加歐盟的國家均屬大陸法系
C.歐盟成立的標志是《馬斯特里赫條約》的生效
D.歐元已經於1999年1月1日如期啟動
2.「德拉果主義」認為( )。
A.東道國政府對境內外國投資只有保護的義務,沒有侵害的權利
B.東道國政府對境內外資若予徵用或國有化是違法的,有「忍受干涉」的法律義務
C.外國投資者政府為保護在東道國投資的利益可以興兵索債,東道國須無條件配合
D.興兵索債是侵略和干涉他國內政之舉
3.我A公司向巴西B公司發出傳真稿:「急購B公司一級白砂糖200噸,每噸250美元CIF廣州,1994年4月20日至25日裝船。」巴西B公司回電稱:「完全接受你方條件,1994年5月1日裝船。」依照國際貿易法律與慣例,巴西B公司的回電屬於( )。
A.反要約 B.一項新要約 C.無效承諾 D.有效承諾
4.國際許可合同按照供方授予的使用權的大小以及受方在生產經營范圍和地域上所受到的限制,可以把合同分為( )。
A.獨占合同、排他許可合同、普通許可合同
B.可轉讓許可合同、不可轉讓許可合同
C.交換許可合同、不交換許可合同
D.普通許可合同、可轉讓許可合同
5.典型的融資性租賃通常由( )構成。
A.三方當事人,兩個合同 B.四方當事人,三個合同
C.四方當事人,兩個合同 D.三方當事人,三個合同
6.經濟合作和發展組織《範本》和聯合國《範本》建議用以協調法人雙重居民身份的沖突的標準是( )。
A.法人注冊成立地所在國
B.法人國籍所屬國
C.法人總機構所在地國
D.法人實際控制與管理中心所在國
7.船舶優先權,因下列原因之一而消滅( )。
A.具有船舶優先權的海事請求,自優先權產生之日起滿半年不行使
B.船舶已經被出售
C.船舶被轉讓
D.具有船舶優先權的海事請求,自優先權產生之日起滿一年不行使;其一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斷
8.《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適用范圍包括( )。
A.電力的買賣 B.補償貿易合同
C.來料加工 D.玩具的買賣
9.仲裁機構是( ),沒有法定的管轄權,仲裁機構根據雙方當事人的仲裁協議受理有關案件。
A.官方機構 B.半官方機構 C.民間機構 D.半民間機構
10.國際經濟組織必須具備一定的( ),才能作為國際經濟法的主體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從而有效地進行國際經濟交往活動。
A.不動產 B.財產 C.住所 D.法律人格
三、多項選擇題(在每小題的五個備選答案中,選出二至五個正確的答案,並將正確答案的序號分別填在題乾的括弧內,多選、少選、錯選均不得分。每小題1.5分,共15分)
1.國際經濟法廣義說的主要代表人物有( )。
A.傑塞普 B.斯泰納 C.傑克遜
D.洛文費爾德 E.櫻井雅夫
2.許多國際法學者認為國際條約也適用「情勢變遷」原則,即如果由於( )而使國際條約中所規定的某項義務危及締約國一方的生存或重大發展,該締約國一方應當有權要求解除這項義務。
A.不可預見的情勢變遷
B.無法抗拒的誘惑
C.無法抵制的危難
D.不可預見的事態變化
E.另一方長期不履行條約義務
3.根據《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在國際貿易中,信用證的付款銀行一般是( )。
A.議付行 B.開證行 C.開證行指定的另一家銀行
D.通知行 E.開證申請人的開戶行
4.不能認作共同海損的損失項目包括( )。
A.為了船舶和貨物的共同安全而拋棄船上貨物
B.船期損失與市價損失等間接損失
C.被拋棄的貨物在被拋前業已受損無任何經濟價值
D.凡是未按航運習慣而裝載於甲板上的貨物被拋入海
E.貨方謊報貨物或未申報的貨物所遭受的犧牲
5.處理國際經濟爭端的主要方式有( )。
A.經濟封鎖 B.報復 C.司法解決
D.調解 E.仲裁
6.國內司法方式解決的國際經濟爭端包括( )。
A.不同國籍私人之間的經濟爭端
B.國家和他國公司之間的經濟爭端
C.國家之間的經濟爭端
D.國際組織之間的經濟爭端
E.國家和國際組織之間的經濟爭端
7.股息付出國解決國際重疊征稅的措施主要是( )
A.間接抵免制 B.直接抵免制 C.雙稅率制
D.折算制 E.減稅制
8.項目貸款是國際上對( )的貸款方式。
A.人力資源 B.自然資源 C.個人房屋建設
D.大型工程項目建設 E.城鎮建設
9.下列條款屬於禁止在國際技術轉讓合同中規定的限制性商業條款是( )。
A.出口限制、搭賣條款
B.片面的回授條款
C.保密條款
D.對生產數量的限制
E.對使用競爭性技術的限制
10.根據我國有關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國內企業申請進行境外投資,須按其投資總金額的大小,分級報經( )審批。
A.國家計委 B.國務院 C.省政府
D.對外貿易與經濟合作部 E.國家外匯管理局
四、名詞解釋(每小題3分,共15分)
1.加權表決制
2.稅收管轄權
3.國際證券的公募發行
4.提單
5.根本違反合同
五、簡答題(每小題7分,共35分)
1.如何理解有約必守原則應受一定限制?
2.股息收入國用來解決國際重疊征稅的方法有哪幾種?
3.試述《關貿總協定締約國關於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的決定》(TRIMs)的主要內容。
4.當前,在國際技術轉讓中,解決爭議的辦法通常有哪幾種?
5.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買方宣告合同無效必須具備什麼條件?
六、論述題(10分)
試述國際稅收協定的主要內容。
浙江省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國際經濟法概論試題參考答案
課程代碼:00246
一、填空題(每空1分,共10分)
1.萬民法
2.南北矛盾
3.營業地
4.專有技術
5.向外國投資的立法
6.公司
7.收入來源地
8.共同海損費用
9.行政機構
10.仲裁院
二、單項選擇題(每小題1.5分,共15分)
1.B 2.D 3.C 4.A 5.A 6.D 7.D 8.D 9.C 10.D
三、多項選擇題(每小題1.5分,共15分)
1.ABCDE 2.AC 3.BC 4.BCDE 5.CDE
6.AB 7.CD 8.BD 9.ABDE 10.ADE
四、名詞解釋(每小題3分,共15分)
1.在國際法上,根據特定國際組織成員國的責任、貢獻、利害關系等標准賦予成員國不同表決權的表決制度,稱為加權表決制。
2.稅收管轄權是國家主權或國家管轄權在稅收領域內的表現,是指一國政府決定對哪些人征稅、徵收哪些稅和徵收多少稅的權力。
3.指證券發行人公開向大眾投資者推銷證券的發行方式。公募發行的證券可以在公開的證券交易所流通。
4.根據我國《海商法》第71條的規定,提單是指用以證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貨物已經由承運人接收或者裝船,以及承運人保證據以交付貨物的單證。
5.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25條的規定,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的結果,如果使另一方當事人蒙受損害,以至於實際上剝奪了他根據合同規定有權期待得到的東西,即為根本違反合同。
五、簡答題(每小題7分,共35分)
1.(1)有約必守原則的具體內容是對條約的信守和合同的信守;當事國一旦參加簽訂雙邊或多邊經濟條約,應根據條約的規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2)條約對當事國的約束力以條約本身合法有效為前提,在國際經濟條約中存在錯誤、詐欺、強迫或違反國際強行法的情況,當事國可以以此為由不遵守條約。
(3)如果由於不可預見的情勢變遷或事態變化而使國際條約中所規定的某項義務危及締約國一方的生存或重大發展,該締約國一方應有權要求解除這項義務,這種情況應排除「有約必守」,或對它進行一種限制。
2.(1)對來自國外的股息減免所得稅。
(2)准許母、子公司合並報稅。
(3)實行間接抵免。
3.(1)TRIMs只適用於貨物貿易,不適用於知識產權和服務貿易。
(2)TRIMs禁止締約國採取與關貿總協定第3條第4款和11條第1款相違背的TRIMs.GATT第3條第4款是有關國民待遇的規定,GATT第11條第1款是有關取消數量限制的規定。
(3)關貿總協定的各項例外規定全部適用於TRIMs.
(4)締約國應加強其投資政策、法規及做法的透明度。
4.(1)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
(2)由雙方指定一名與許可合同無利害關系的第三方進行調解。
(3)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4)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5.(1)賣方不履行其約定或法定的任何義務,等於根本違反合同;或者在發生不交貨的情況之後,買方曾規定一段合理時期的額外時間讓賣方交貨,而賣方不在該額外時間內交付貨物,或賣方聲明他將不在所規定的時間內交付貨物。
(2)必須賣方未交付貨物;若已交付貨物,買方就喪失宣告合同無效的權利,但也有一些例外。
(3)若已交付貨物,買方要能按實際收到貨物的原狀歸還已交貨物,否則,他就喪失宣告合同無效的權利,但這也有一些例外。
六、論述題(共10分)
(1)適用范圍。一切國際稅收協定只適用於締約國雙方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稅種的適用范圍方面,國際上遵循的共同原則是只將有可能在締約國間發生重復征稅的稅種列入協定的適用范圍。
(2)征稅權的劃分。征稅權的劃分包括營業利潤、投資所得、勞務所得和財產所得四個方面。
(3)關於避免國際重復征稅的方法。聯合國《範本》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範本》在這方面的規定相同,即採用避稅制與抵免制。
(4)關於無差別待遇。無差別待遇是指對另一國進入本國境內的國民在稅收上給予同本國國民相同的待遇,即反對稅收歧視。
(5)關於防止偷稅、漏稅。
4. 急:茂名學院成人學歷教育《經濟法概論》考試試卷A卷
1.根據專利法規定,專利權人享有以下權利:
(1)實施其專利的權利。專利法意見義上的實施,對發明或實用新型而言,包括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利用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2)許可其他單位或個人實施其專利的權利。
(3)禁止其他單位或個人未經許可實施其專利的權利。
(4)請求保護的權利。當專利權受到侵害時,專利權人可以向人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的部門處理。
(5)轉讓其專利的權利。
(6)放棄其專利的權利。放棄也是對專利權進行處分的一種方式。放棄可以通過向知識產權局提交書面申請的方式進行,也可以通過不交年費的方式實現。
(7)在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的權利。
專利權人的義務主要有:在專利權獲准前要繳納專利申請費的義務;在授予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內,專利權人有按期繳納年費的義務;同時,實施專利技術是專利權人的一項重要義務。
2.
1\ 中外合資企業:是指中國合資者與外國合資者依照中國法律的規定,在中國境內共同投資,共同經營的,並按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的企業。
2\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是指中國合作者與外國合作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規定,在中國境內共同舉辦的,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的約定分配收益或者產品,分擔風險和虧損的企業。
其區別在於:
(1)企業法律地位不同:合資企業必須是法人,而且是以有限責任公司為形式的法人; 合作企業則不一定是法人,只有當其具備法人條件時, 才可以依法核准登記為法人。不具備法人條件的合作企業相當於一種合夥型的聯營體。
(2)企業性質不同:合資企業各方投資應以貨幣計算股權比例, 並按股權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和虧損;而合作企業各方以貨幣以外的方式出資,無須以貨幣作價。
(3) 利潤分成不同:合資企業按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和虧損。而合作企業的合作者依照合作企業合同的約定,分配收益或產品, 承擔風險和虧損。而且允許在一定條件下,外國合作者先行回收其投資, 同時,中外合作者應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和合作企業合同的約定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3.定義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由此可見,合同就是具有特定內容的協議,用來約定當事人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同樣具備上述特徵的協議就是合同。
4.首先,是《商標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了五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2)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3)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4)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這種行為又稱之為「反向假冒」。
(5)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其次,是《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於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所稱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1)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志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
(2)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第三,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的給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1)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型大小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2)復制、摹仿、翻譯他人注冊的馳名商標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上作為商標使用,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
(3)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冊為域名,並且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5. 經濟法概論,大專
6.對於接受調復控或規制的企制業等市場主體的資格 一般不需要有專門的法律作出特別規定,所以選D
7.請問是單選還是多選! 如果單選,A; 如果多選,A、B、D(與法律占邊的),而C只是社會現象,不存在法不法的!
8.從追究法律責任的程序來看,既可以採用司法程序,也可以採用行政程序,而且更主要的,更大量的是採用行政程序。所以選A
6. 急急急 經濟法概論試卷答案 謝謝哥哥姐姐叔叔阿姨們了~!~!~!~
一、
1.A 2.A 3.500萬 4. B 5.D 6.BD 7.ACD 8.ABC 9.AB 10.ABCD
二、1. 代理:是某人(代理人)依據本人(被代理人)的委託或者法律規定以及人民法院或有關單位指定,以本人名義與第三人所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後果直接由本人承受的制度。
2.外資企業:指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
3. 有限責任公司:指由法定人數(2~50個)的股東組成的、股東以其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並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4. 專利權:指國家專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專利申請人及其繼受人在一定期間內實施利用其發明創造的獨占權利。
5、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雙務合同的當事人在無先後履行順序時,一方在對方未對待給付以前,可拒絕履行
三、1.× 應該是繼受取得 2..×,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3.× 有的短期內是對消費者有益的 4.× 顯失公平的合同並不當然無效,只有當事人申請無效才會無效
5.× 應先向原仲裁機構申請復議
四、(一)1.法律 2法律解釋3.判例 4.國際條約和協議5..習慣 6..學說和法理
(二)、……
六、應該及時通知對方驗貨結果,並不予付款。依據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
允許,因為違約金100萬過高,依法違約金不應超過合同價款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