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經濟法印花稅中的應稅憑證是什麼意思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專稅憑證:1.購銷、加工承攬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2.產權轉移書據;3.營業帳簿;4.權利、許可證照;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