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經濟法主體與法人資格的關系是什麼
一,經濟法的主體
經濟法的主體主要是指法人,還包括;個體經營戶、農村社員(農民).
二,法人
法人是指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三,法人資格
法人資格是指法人要具備的條件。
法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
(三)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四,經濟法的主體與法人資格沒有本質關系
1,經濟法的主體,是指在經濟往來中,發生糾紛調整的對象。
2,法人資格,是指法人要具備的條件.
引用法律;
《經濟合同法》第二條 經濟合同是法人之間為實現一定經濟目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經濟合同法》第五十四條 個體經營戶、農村社員同法人之間簽訂經濟合同,應參照本法執行。
《民法通則》第三十六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民法通則》第三十七條 法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
(三)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注;《經濟合同法》已廢止,但概念有效。
❷ 經濟法課程對人力資源管理的作用及影響
你是西南大學育才學院管理學院07人力的吧???叫什麼 ?說!!!!!!!
❸ 人力資源管理 和 經濟法 的關系
關系:人力資源管理抄工作襲離不開與經濟法律,經濟法是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的一個輔助,在人力工作中會用到相關知識。
具體介紹相關知識:
A:人力資源管理專業需要學習管理學 、經濟學 及人力資源管理 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人力資源管理方法與技巧方面的基本訓練,具有分析和解決人力資源管理問題的基本能力。 人力資源管理,是在經濟學 與人本思想指導下,通過招聘 、甄選、培訓、報酬等管理形式對組織內外相關人力資源進行有效運用,滿足組織當前及未來發展的需要 ,保證組織目標實現與成員發展的最大化。
B: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系進行整體、系統、全面、綜合調整的一個法律部門。在現階段,它主要調整社會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以各類組織為基本主體所參加的經濟管理關系和一定范圍的經營協調關系。要從以下三點把握這個概念:(一)經濟法是經濟法律規范的總稱 (二)經濟法是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三)經濟法調整的是一定范圍的經濟關系。
❹ 請問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和經濟法專業以後的就業前景,發展潛力那個大些.
不知道你大專學的是什麼專業。我就從職業前景和就業門檻的角度來說說我看法,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我本身是學工商管理的,經濟法是我專業里一門課,而人力資源也是我的一門專業課
職業前景上來說:二者差不多,如果足夠優秀都能得到很好的發展。
人力資源不用說發展方向自然是大的集團公司或外企的人資總監或人資副總,也可能向運營副總方面發展,從08年《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企業用人風險加大,人力資源越來越受到企業的重視,地位也有所提升,而且從國外借鑒的管理經驗來看,人力資源肯定會越來越受關注,屬於處在上升期的職業,同時,國內專業的人力資源工作者並不多,相對而言,對專業人力資源工作者的需求還在上升,總體來說就業前景不錯,不過發展速度平緩,需要經驗的積累,不可能一畢業就到大公司做主管,還是需要個過程,大的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起碼年薪應該在10W以上;
經濟法專業來看,發展方向為政府相關部門、大集團公司的法務部門、律師、還有一些相關的事務所,發展前景只能說還可以,因為學習法律的人數過多,而從需求而言,社會上的職位需求有限,自考畢業很難有足夠的競爭力,想找到對口的工作更是難上加難,只有繼續考研或是參加司法考試,報考公務員也是條路,不過按照這幾年的趨勢,自考本科考公務員實在是缺乏競爭力,如果從職業前景來說,行行出狀元,但結合實際情況來看,學習人力資源的就業能力更強。
從就業門檻角度來看:
二者都不是那種靠著學歷就能一步登天的專業,人力資源更是實操性很強的職業,但起初入行門檻很低,畢業找個人自相關的基層職位並不難,可以先進規模一般的民營企業,鍛煉自己積累經驗,然後跳槽。經濟法專業要找專業對口的工作有些難度,畢竟比起人資職業需求量太小了,有限的需求,競爭肯定加大。所以從基業門檻看,還是推薦人資專業。
從自考學習難度來看:
首先要選擇自己喜歡的,不然很難堅持。自考說白了,無外乎多看書,多背,能堅持住就能考下來。但事實證明能堅持下來的人確實不多,特別是邊工作邊學習的更少。而且我建議你如果選擇人資,可以現在就找個文員相關或是人資行政相關的基層職位做著,邊上班邊學習,這樣等你本科考完後,經驗也有了些積累,可以有更好的發展。這兩科的學習難度差不多,大多是文字性的背誦,法律需要背的東西更多;有一點可能有些區別,經濟法自考應該不用考高數。其他的沒什麼了。
給你點建議,既然選擇自考就要有足夠的認識。所謂哪個職業發展前景好,對於自考生來說,大多數人專業和職業的關系並不大,舉個例子就是能找到和自己專業對口職業的人並不多。經濟法的專業性較強,就業路徑更窄,難度較大,十之八九出來要做其他工作,比如文員、文秘等。人資相對而言要好些,畢竟幾乎每個企業都要有人資部門。希望少走彎路,早日成功。
❺ 經濟法個人獨資企業
答案如下,僅供參考復
一,本制案有以下不符合法律規定 1、某甲委託他的同學某乙經營管理,應簽訂書面合同。
2、一人有限公司的營業執照不可以轉讓,但可以依法進行股權轉讓從而實現公司、公司股東、法定代表人的變更。
二,某乙與某丙簽訂的買賣合同有效,題中特別註明丙不知道乙的許可權只限於1萬元,丙為善意第三人,由《個人獨資企業法》規定,投資人對委託人職權的限制,不的對抗善意第三人。
三,人有限公司的營業執照不可以轉讓,但可以依法進行股權轉讓從而實現公司、公司股東、法定代表人的變更
❻ 經濟法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需要什麼條件
答: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需要的條件
詳見個人獨資企業法
第八條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業名稱;
(三)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
(四)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五)有必要的從業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
❼ 經濟法上個人獨資企業與合夥企業的區別
獨資企業指以個人財產創辦的企業,若破產將以個人所有財產來清償債務.
合夥企業指兩個或兩個以上自然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同承當責任.
❽ 經濟法主體必須具有法人資格。 對嗎
這句話明顯不對。
經濟法主體亦稱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是在國家協調本國經濟運行過程中,依法享受權利(權力)和承擔義務的社會實體。
經濟法主體的范圍包括:
1.國家機關。
2. 企業和其他社會組織。
3.企業內部組織和有關人員。
4.公民及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❾ CPA經濟法 個人獨資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的分支機構的民事責任由設立該分支機構的個人獨資企專業承擔。——我覺得這句話屬主要是為了說明分支機構是不承擔責任的。至於個人獨資企業責任的承擔,就又回到教材37頁最上面那一段了,即個人獨資企業沒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也就是說在實質上其實都是由投資人來承擔責任的。
把這個問題分成這樣的兩部分來解釋,希望幫助你理解。另外,我覺得考試不必要摳得很細的,把重點章節重點內容關注一下就可以了。
祝順利~~
❿ 想自考人力資源管理或者經濟法,哪個好考些呢
你好抄,這么說吧 自考哪一科目都不襲是好考的,不過呢 得是根據你自身來說~~如果你對於金融方面敢興趣或者是對於理科比較容易的,就可考慮「經濟學」,我看過這個專業的 課本,好像只有獨立本科段~英語(2)是必考的!人力資源方面呢,很榮幸我就是學這個專業的,總體來說這個專業本身都是用腦子記,沒有什麼太大的轉變,比如說(勞動關系於爭議處理)這本書 拿到手第一感覺就是「額,好厚的書」裡面的字體也比較小,就要看你的毅力了,自考的話, 英語都是必考的!在提一點建議,要自考 必須先上你們當地的自考網,仔細查明自己要考的專業,查明專業需要的課程,根據自己的能力和喜好定專業,如果你不擅長數學類!最好不要選金融類專業!! 先說這么些~~有問題隨時可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