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經濟學法 > 經濟法有限合作企業

經濟法有限合作企業

發布時間:2020-12-21 04:27:11

『壹』 經濟法合夥企業案例

1、出資方式合法。根據《合夥企業法》,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只是產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合夥人也可以用勞務出資。

『貳』 經濟法: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是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么

你那答案是錯的~~~正確答案應該是可以。。《公司法》第十五條規定回:「公司可以向其他企答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這里的法律另有規定外就是指《合夥企業法》第二條明確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都納於合夥企業投資主體之列,而且其第三條僅規定「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為公司投資合夥企業並成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出資人開了口子,與《公司法》的特殊規定相呼應。
所以,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是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叄』 經濟法 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的區別

相同點:1,均不具有法人資格。2,均有普通合夥人。3,均為合夥企業。不同點:1,有限合夥企業中有有限合夥人承擔有限責任。2,普通合夥企業無合夥人人數的上限;有限合夥企業有人數上限,為50個。

『肆』 經濟法概論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企業這三者之間有什麼區別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兩種組織形式,都是個人以其出資額或股份承擔有限專責任,公司屬以其財產承擔全部責任。合夥企業是由兩人以上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的法人主體。合夥企業中合夥人以其全部財產對企業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責任承擔方式的不同是合夥企業與公司最大的不同。
另外,《合夥企業法》中規定了一種特殊合夥企業,是為了鼓勵投資和針對事務所等專業性較強的合夥企業設立,這類合夥企業中一部分人以其出資承擔有限責任,一部分人承擔無限責任。
和有限責任公司相比,股份有限公司是將其資本劃分成等額股份的,有限責任公司沒有劃分等額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組織機構更加健全,規模更大。注冊有限責任公司最低3萬,股份有限公司要500萬。以上純手打,望採納。

『伍』 經濟法 有限合夥企業可以展開實質性業務嗎

1.合夥人數不同:普通合夥有二個以上合夥人。有限合夥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夥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合夥人承擔的責任的性質不同:普通合夥的全體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中的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3.出資方式不同:普通合夥中的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有限合夥中的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4.合夥人的權利義務不同:普通合夥的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
5.競業禁止不同:普通合夥的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在有限合夥中,有限合夥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6.是否允許合夥人同合夥組織交易不同:普通合夥中,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有限合夥中的有限合夥人可以同本有限合夥企業進行交易;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7.對合夥人將自己在合夥中的份額出質的要求不同: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有限合夥人可以將其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陸』 在經濟法中,什麼是有限合夥人,什麼是普通合夥人,他們的定義分別是什麼

通過下面的區別,你就可以清楚的知道他們的定義。理解他們的精髓所在。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有限合夥人與普通合夥人在法律規定上可以作如下的區分:

(1)對企業債務的責任承擔方面

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可以看出,普通合夥人對企業債務的承擔范圍要大於有限合夥人。

(2)與本企業交易方面

根據《合夥企業法》規定,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而有限合夥人可以同本有限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因此,在關聯交易方面,法律允許有限合夥人與本企業進行交易。

(3)在競業禁止方面

根據規定,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而有限合夥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可以看出,法律允許有限合夥人從事與本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4)在財產份額出質方面

根據《合夥企業法》規定,普通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而有限合夥人可以將其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

(5)在財產份額轉讓方面

根據規定,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普通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夥人可以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可以看出,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普通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夥人轉讓時,僅需要按照規定進行「通知」。

(6)在出資方面

根據《合夥企業法》規定,普通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而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柒』 經濟法中有限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不能超過多少人

《合夥企業法》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由兩個以上50個以下合夥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有限合夥企業至少應當有1個普通合夥人。

『捌』 誰能幫忙總結下新編經濟法里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的異同啊

普通合夥企業與有限合夥企業的異同點
不同點

普通合夥企業
有限合夥企業
風險承擔
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合夥人承擔有限責任
經營管理
普通合夥人可以參與企業管理
有限合夥企業不能執行企業事務
合夥人人數
2人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五種單位主體不能成為普通合夥人)
2-50人應由一個普通合夥人,(合夥人須有普通合夥與有限合夥兩種主體)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名稱
必須標明「普通合夥」字樣
必須標明「有限合夥」字樣
合夥協議
9大項
9+6項(多出有限合夥的特色方面)
出資形式
合夥人可以以勞務出資
有限合夥人不能以勞務出資
利潤與虧損
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配,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辦理。不得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
原則上不得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但合夥協議另有約定除外
行為限制不同
不能與本企業進行交易和競爭
可以與本企業交易和競爭
財產轉讓限制不同
原則上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但不得對抗善意的第三人
有限合夥人可以轉讓自己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
新入伙責任承擔
新入伙人對入伙前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新入伙的合夥人對入伙前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合夥人喪失行為能力處理不同
合夥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可能發生當然退夥或轉為有限合夥企業兩種情形
合夥人不會發生當然退夥情況
退夥責任承擔不同
合夥人對退夥前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有限合夥人退夥後,對退夥前的債務,以其退夥時從有限合夥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合夥人的權利義務
對執行合夥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由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 代表有限合夥企業
競業禁止
不的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的業務
有限合夥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但是,合夥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同合夥組織交易
不得同本普通合夥企業進行交易;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或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除外

可以同本有限合夥企業進行交易,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財產份額出質
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可以將其在有限合夥企業 中的財產份額出質;但是 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繼承
繼承人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值日起,取得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資格。
繼承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夥人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資格,即繼承人可以繼承,直接取得資格。
相互轉換
普通轉為有限,作為普通合夥人期間,有限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有限轉為普通,作為有限合夥人期間,有限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相同點
1、限合夥人與普通合夥人均承擔風險和責任.產權和收益共存
2、都有至少一個承擔無限責任的普通合夥人
3、都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4、都可以、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

『玖』 經濟法合夥企業的經濟問題

合夥企業的股東,對公司的債務負有無限連帶責任,所以債權人是有權要求丁償還債務專的;對於甲聘任屬A擔當經營管理人員是不合法的,因為合夥企業是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的形式成立,應為全體合夥人一起協議覺得是否聘用;若其他出資人一致同意,可以罷免

『拾』 對經濟法中,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的優劣比較。

沒有特別的優劣可言 有限合夥企業之所以這么叫 是因為存在有限民事能力的合夥人 普通合夥人對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公司債務 只是這樣而已 說不上優劣

閱讀全文

與經濟法有限合作企業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中天高科國際貿易 瀏覽:896
都勻經濟開發區2018 瀏覽:391
輝縣農村信用社招聘 瀏覽:187
鶴壁市靈山文化產業園 瀏覽:753
國際金融和國際金融研究 瀏覽:91
烏魯木齊有農村信用社 瀏覽:897
重慶農村商業銀行ipo保薦機構 瀏覽:628
昆明市十一五中葯材種植產業發展規劃 瀏覽:748
博瑞盛和苑經濟適用房 瀏覽:708
即墨箱包貿易公司 瀏覽:720
江蘇市人均gdp排名2015 瀏覽:279
市場用經濟學一覽 瀏覽:826
中山2017年第一季度gdp 瀏覽:59
中國金融證券有限公司怎麼樣 瀏覽:814
國內金融機構的現狀 瀏覽:255
西方經濟學自考論述題 瀏覽:772
汽車行業產業鏈發展史 瀏覽:488
創新文化產業發展理念 瀏覽:822
國際貿易開題報告英文參考文獻 瀏覽:757
如何理解管理經濟學 瀏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