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經濟法基礎中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已經計入管理費用的印花稅不許扣除,那怎麼去辨別題目中的印花稅
土地增值稅稅金扣除項目不允許扣除的印花稅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繳納的印花稅,因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繳納的印花稅已經計入了管理費用,再扣除會形成重復扣除。計算土地增值稅時,題面會告訴你是不是房地產開發企業,非房地產開發企業繳納的印花稅可以扣除。
Ⅱ 經濟法基礎企業所得稅公益性捐贈的問題
第一個來題目,答案明顯自錯了!
當年利潤400萬,其中已扣除了這55萬的捐款。題目自己也說了,「均在營業外支出中列支」。
義務教育捐贈扣除限額為48萬;直接捐贈5萬不得在稅前扣除。
因此,應納稅所得額為:
400+(50-48)+5=407萬元
第二個題目,答案是正確的。
捐贈扣除限額為:5000×12%=600萬元>100萬元
所以捐贈的100萬可以全額扣除。同樣,這100萬已包括在利潤總額中了。
國債利息收入是免稅的。
因此應納稅所得額為:5000-20=4980萬元
Ⅲ 經濟法基礎
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公式為: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公式中的「增值額」內為納稅人轉讓房地容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
一、收入:4000萬
二、扣除項目:
1地價:800萬
2開發成本:1500萬
3銀行借款:
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按第(1)、(2)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5%以內計算扣除。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按第(1)、(2)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10%以內計算扣除。
本題 向金i融機構不能分攤且不能提供證明:(800+1500)*10%=230萬
5.營業稅:4000*5%=200萬
城建及教育費附加 200 *(7%+3%)=20萬
6.房地產企業加計扣除:(800+1500)*20%=460萬
扣除項目合計:800+1500+230+200+20+460=3210萬元
望採納、·
Ⅳ 一般納稅人在什麼情況下才簡易徵收呢
根據現行規定,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按照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主要有以下四種情況形: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
(2)特定行業一般納稅人銷售特定貨物;
(3)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4)「營改增」試點一般納稅人的特定應稅服務。
簡易徵收,即簡易征稅辦法,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行業的特殊性,無法取得原材料或貨物的增值稅進項發票,所以按照進銷項的方法核算增值稅應納稅額後稅負過高,因此對特殊的行業採取按照簡易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下列貨物,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1.縣級及縣級以下小型水力發電單位生產的電力。小型水力發電單位,是指各類投資主體建設的裝機容量為5萬千瓦以下(含5萬千瓦)的小型水力發電單位。
2.建築用和生產建築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採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生產的磚、瓦、石灰(不含粘土實心磚、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產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的血液或組織製成的生物製品。
5.自來水。
6.商品混凝土(僅限於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
7.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采血漿站銷售非臨床用人體血液,可以按照簡易方法依照6%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但不得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可以按照銷項稅額抵扣進項稅額的辦法依照增值稅使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
Ⅳ 初級會計 經濟法基礎例題
寫字樓施工驗收後,將總建築面積的50%對外銷售
就因為這個。
土地增值稅,只就增值額收取。自用的不算
Ⅵ 2010年初級會計中的經濟法基礎要不要記個人所得稅的速算扣除率和扣除數
暈,都回答什麼,不要記了,考試會給,不過一般很難出個人所得稅,最近幾年都沒出,尤其是工資,如果要給出,會占很大的卷面。
【2010年初中級考試大綱+電子教材+mp3課件+doc講義】
我的網路空間有下的。
發點經驗給你
初級會計實務:單選,多選,判斷,計算(分錄),綜合。
經濟法基礎:單選,多選,判斷,計算(全部都是稅務,每題5分,3題),綜合。
初級難度真是不大。我告訴你一些學習經驗。
如果你是學會計的,那麼初級不難,相比從業來說,賬務處理強化了一下,報表也強化了,多了點稅務知識的皮毛。
學會計最重要是歸納對比記特殊:
1.打個比方,歸納就是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核算內容你可以歸納,再有壞賬准備存貨跌價准備固定資產減值准備等等,這些可以歸納,但要注意區別。
2.對比就是流動資產對比流動負債,如果你這么學,花同樣的時間會有兩遍的效果。
3.學會計實務,注意會計賬務處理,都是按照這么一個順序講的。
A初始計量
B後續計量
C處置
4.經濟法基礎難點在稅務,考試3個計算15分會出稅務的計算,注重計稅基礎如計稅價值計稅數量,哪些該計,哪些又不該計入。這個很重要。與房子有關的稅務年年會考,你可以看看歷年題,證實我的說法。
5.初級會計實務新增的一章,也是難點,尤其對於非會計專業的考生,財務管理基礎,尤其注意算資金時間價值,實際上就是數學裡面等比數列求和,還有反推公式一樣的,主要不要去死記,這一章與專業的財管相比較,不難,但是對於歷年來沒有的這一章,新增的確是難點。單利復利好算,關鍵是年金終值現值,剛開始學有細節的,年金分種類,一般是普通年金也就是後付年金,每期期末收入或者支出的,但是這里不要死記,打個比方,光記得每期期末,比如12月31日收入或者支出,如果題目給出1月1日的怎們辦呢?可以相當每年12月31日的,所以這里是注意的地方,也是技巧。
詳細的不多說了。
建議你看看題目,網路搜索一下「會計考友論壇」,有初級的模擬題的2009年初級會計職稱的課件。看一看題目類型。
如果你是在要報培訓,我建議你報網校比較好,畢竟你考試報考後,買初級的參數考,不管你用輕松過關,還是用夢想成真,都是網校主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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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經濟法基礎:自2008年11月1日起,對居民個人轉讓住房一律免徵土地增值稅。這一條有沒有什麼限制條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定,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包括以下五項:取內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容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分析上述五項扣除項目,前四項是納稅人實際發生並有準確數字的,但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卻不是企業實際發生的項目,而是計算土地增值稅中的一項特殊加計扣除項目。《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第六款規定,該扣除項目為「根據條例第六條(五)項規定,對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可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加計20%的扣除」,即「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和「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之和的20%
加計扣除項目,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才可以享受。一是必須是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從事房地產開發納稅人」不僅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還包括其他從事房地產開發的企業和個人;二是必須實際從事了房地產開發業務,對只從事房地產二手轉讓的企業,不得減除加計扣除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