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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訴訟程序簡介

發布時間:2020-12-15 17:45:41

❶ 關於經濟法訴訟時效的問題

訴訟時效重新計算。
債務人同意償還已過訴訟時效的債務後,不能反悔。因為欠條超過訴訟失效後,該債權債務就成為自然債務,即債權人喪失依訴訟程序保護其權利的可能性,不再有勝訴的可能,更不能請求法院強制執行。在這個情況下,債務人作出同意償還的承諾或者履行償還義務,則意味著和債權人達成了一個新的協議,此時會重新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債務人仍負有還款義務。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八條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或者自願履行義務後,又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❷ 簡述經濟法的經濟仲裁與訴訟的區別與聯系

1、仲裁和訴訟都是經濟糾紛的解決機制。
2、仲裁是一局終裁,仲裁裁決版只能撤銷不能上權訴;而訴訟一般是兩審終審制,訴訟可以上訴、再審。
3、仲裁不是訴訟的前置程序,當事人之間發生糾紛時,既可以選擇仲裁也可以直接提起訴訟。
4、仲裁的靈活度高,當事人參與仲裁庭成員的選擇,但是審判庭的組成人員是法院確定的,當事人無權指定及發表意見。
5、當事人之間約定有仲裁而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或被告在一審開庭前未提交仲裁協議的除外。
6、當事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由人民法院管轄。
7、仲裁一般不公開,而訴訟一般公開。
8、仲裁通過民間機構(仲裁委員會)解決,訴訟通過國家機關(法院)解決。

❸ 經濟法民事訴訟

有,判決是針對實體問題做出裁判,而裁定多是解決訴訟過程中的程序問題,例如裁定駁回管轄權異議。
民事訴訟法中有適用裁定的具體情形,你可以去看看。

❹ 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中有沒屬於行政法規或者部門規章的

你好。
你所說的那些法並不一定都是法律。
既有法律,如刑法,也有部門法如回民法、答商法、行政法、經濟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還有屬於法學分類,如社會法。
法律裡面肯定不包括行政法規或者部門規章。
但部門法很多就包括了行政法規或者部門規章,如行政法。它基本上都是有一個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組成的。
社會法,是相對於公法和私法而言的,屬於法學上的分類。中間也肯定有行政法規或者部門規章。如勞動法、環境保護法就都要政府制定相應的行政法規或者部門規章。

❺ 簡述經濟法與訴訟法和非訴訟法的關系

簡述經濟法和訴訟法和非制證法是關系,因為關系非常多,對於我們來說的熱榜,很好的一個魔

❻ 經濟法上的公益訴訟問題的經典案例有哪些

經濟公益訴訟的含義:
指被訴行為侵害了或危及到社會性的經濟公益,一般並不直接損害原告私人的利益。在單純私人利益直接受損害的情形下,只需訴諸傳統的訴訟手段即可處理,個人作為自身利益的最大維護者,理應且非常自覺地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經典案例:
1.2001年7月,因為在購買的電話號碼簿上查不到有關電話,丘建東狀告電話號簿公司,結果被法院駁回上訴。2004丘建東狀告廈門航空公司,要求返還機場建設費五十元,撤銷機場建設費,後來基於同樣的理由被判敗訴。

對於上述結果,絕不能過分苛責法院。因為公益訴訟通常會涉及到某些政府部門濫用權力侵犯公眾利益,或者壟斷企業將不公平的條款強加於消費者。受理、審判和裁決這樣的案件不僅需要勇氣,還要通過司法活動進行法律創新,對重大的制度性安排作出判斷,所以,除了法官個人的勇氣外,還需要高超的能力和嫻熟的司法技術,以及制度和環境的支持。

其次,原告勝訴成果不能有效轉化,公益訴訟的判決效果不彰。在當代中國的公益訴訟案件中,人們不難看到這樣的現象:雖然第一位提起公益訴訟的原告勝訴了,但當其他有著同樣遭遇的人們繼起捍衛個人權益時,卻不得不從頭開始提起訴訟,以個人之力去對抗強勢部門所製造的社會不公。

造成公益訴訟處於困境的現實原因固然很多,但主要原因是中國公益訴訟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中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起訴者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行政訴訟法》第41條規定,提起訴訟的原告須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於這些條款的通常理解是,只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因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或者與他人發生權益爭議,才能以原告資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審判權保護其合法權益,而與案件沒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司法實踐中,也是按照上述理解開展審判活動的。

❼ 訴訟法就是經濟法的程序法嗎

為個命題就是錯誤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專合同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同時廢止。
所以,現在中國沒有經濟法,也談不上民事訴訟法是其程序法。
歷史上看,從1982年7月1 日實施至1999年10月1日日廢止,近20年間正值我國改革開放初期立法,對於我國經濟高速發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它著重於調整合同糾紛及相關民事糾紛。但由於改革和經濟發展的需要,它不能適應市場的需求。例如:房屋買賣糾紛,經濟合同法規定為要式合同,就是以取得房產證為合同有效;而現在的合同法確對此做出了是買賣合同。就是合同一經訂立就為有效。
民事訴訟法是程序法,程序法是指實體法以外,法院或者行政機關如何進行各種司法程序或行政程序的實證法。也是規定實體法如何適用的規則法。已廢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當
時是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試行)1982年10月1日起試行調整,或是說是它和程序法。
對於廢止的法律,一般情況下,只限研究法的歷史、法的對比才談及,所以,以上命題沒有一點實際意義。

❽ 經濟法程序法(經濟公益訴訟)的主要特徵是什麼

你這個要求也太高了,不要網上搜到的,還要越詳細越好,能力有限,只能總結這么多了,別的你自己發揮吧,祝你好運。
經濟公益訴訟是指由於行政機關或其它公共權力機構、公司、企業或其它組織及個人的違法行為或不作為,使社會經濟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或有侵害之虞時(如我國的國有資產流失、環境公益侵害、公平的競爭秩序遭受破壞進而損害消費者公益等),法律允許公民或團體為維護社會經濟公益而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制度。
其主要特徵在於:保護的權益是不特定人的權益,並非專屬於某個法律主體的權益,而是社會的公共利益;保護的利益是社會經濟公共利益,如消費者權益、國有資產保護等,區別於其他公益訴訟,如行政公益訴訟等;訴訟啟動主體一般是特定的機構或者專門的社會組織;程序與普通訴訟不同,有專門的公益訴訟法庭作為組織保障,實行有利於原告的舉證責任倒置原則,建立對原告有利的訴訟費用承擔及其獎勵機制。

❾ 經濟法中的訴訟時效是什麼意思啊

訴訟時效有兩層含義:
一是權利人在此時間內享有依訴訟程序請求人民法院予以保護的權利;

二是這一權利在此時間內連續不行使即歸於消滅。
《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表明,我國一般民事訴 訟的一般訴訟時效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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