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歡樂頌樊小美媽媽要錢怎麼解決了
魏渭借給他們十萬塊錢,但是樊勝美家的房子抵押給他了。
第專34集
勝美鼓足勇氣屬與母親據理力爭,最終魏渭擬起借條,樊勝美和他回22樓取房產證,用來抵押籌款。曲筱綃當面揭穿了趙啟平帶假女友的把戲,並約趙啟平第二天見面把話說清楚。安迪和樊勝美解釋了事情的經過,樊勝美感謝幾人的幫助。曲筱綃深受樊勝美家事件的刺激,半夜打電話給爸媽,告訴爸媽自己好愛她們。回到22樓,邱瑩瑩關雎爾連忙上前詢問情況,樊勝美更是感動不已。第二天,樊父進行手術,22樓齊聚醫院,樊父手術順利,22樓的姑娘們高興地抱在一起。魏渭詢問對安迪過往的調查情況,意外得知除譚宗明外,著名經濟學家魏國強也在調查安迪的身世。安迪經過樊勝美事件後深受感觸,想要珍惜眼前,與魏渭次日一早趕到黛山看望小明,並與小明相處融洽。魏渭和院長打聽小明父母的情況,並確認了魏國強曾經來過敬老院。樊勝美接到王柏川的電話,由衷地向他道歉,王柏川也坦白說當時不應該瞞她自己的情況。魏渭送安迪回家,表示自己喜歡看安迪和弟弟在一起溫暖的樣子。曲筱綃主動送上門給趙啟平當司機,兩人一言不合在車上爭吵,違章停車出了車禍,曲筱綃與對方扯皮私了。
『貳』 為什麼漂亮女生往往情路坎坷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都發現,一些單位高層,企業高管及事業顯赫的成功男士,他們身邊的原配大都容貌平平,怎麼看都與器宇軒昂的丈夫不般配;而一些看起來很不成器的男子身畔卻不乏美女相伴。很多美女情路坎坷,一大批其貌不揚的女子卻能安心相夫教子,安貴尊榮於婚姻。對此種現象,人們往往用「好漢無好妻,賴漢娶花枝」加以概括。對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卻很少深究。
最近,有幸讀到江西女作家阿袁的中篇作品集《鄭袖的梨園》,她的文字妖嬈華美,頗具張愛玲的神韻,一下子吸引了我。尤其是作品集中《顧博士的婚姻經濟學》這部中篇小說讓我眼前一亮,覺得用這部小說的主人公顧言博士的婚姻經濟學理論可以對上述既司空見慣又令人費解的現象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釋。
顧言是名校畢業的博士,不僅才華橫溢,科研能力卓越,還身材修長,貌比潘安,讀碩博期間就迷得各色女生暈頭轉向,對其趨之若鶩。先後兩任女友均貌美如花.但最終與他牽手婚姻的女子卻是身材矮小,眉眼模糊,外形灰撲撲如麻雀般的女碩士陳小美。而且,顧言從不諱言他主動追求陳小美的事實,在博士畢業後眾多名校向他拋出橄欖枝時,提出的入職條件是與陳小美一起擔任教職,否則不予考慮。
因為顧言與陳小美的外形實在不般配,所以,新單位的同事在最初的驚愕之後,忍不住對他們的婚姻進行了種種揣測又極盡刻薄之能。比如,一位比較文學的女教授就曾用比較文學的方式,說顧言博士和夫人陳小美是「鶴與雞,是鴻鵠與麻雀,是天鵝與癩蛤蟆。」
不管外界如何猜測評議,顧言與陳小美卻坦盪自若,夫唱婦隨,一副恩愛和美的樣子,還很快有了可愛的兒子,惹得旁人羨慕嫉妒恨。是什麼原因讓顧言放棄貌美如花的女友而娶其貌不揚的陳小美為妻?要知悉詳情,得先從他的前兩任女友說起。
第一任女友沈南是外語系的系花,在食堂邂逅玉樹臨風般的顧言之後,旋即為之驚艷和絕倒,立刻開始了不屈不撓的追求。直至顧言繳械。但這段羨煞旁人的戀愛只維系了短短半年就迅速夭折。因為美女沈南酷愛逛街,而逛街恰恰是顧言最深惡痛絕的;沈南逛街最熱衷於試衣服,她窈窕美麗,天生的衣裳架子,穿什麼衣服都顯得曼妙無比,當然希望顧言懂得欣賞並為之慷慨解囊,這可是美女從男友那裡應得的待遇啊。但顧大博士津貼有限,對此高度警覺,既不賞識亦不買單,害得沈大系花每次都悻悻然,訕訕然。終於忍無可忍,拂袖而去。而顧言早就對這份感情力不從心了,也就任她去,樂得輕松自在。
第二任女友姜緋緋是顧言的師妹。容貌盡管比沈系花略遜,但很有才情,"能寫一手風情妖嬈的文章。這風情這妖嬈,讓博士樓里的許多男博想人非非神魂顛倒。"姜緋緋對顧言覬覦已久,見顧言恢復自由身後,邊額手稱慶邊投懷送抱.顧言以為沈南熱愛物質,姜緋緋追求精神,他可以「幾乎一毛不拔地享受著姜緋緋和姜緋緋的愛情。」
他們同居後他才發現,精神仍需物質來支撐。比如供他們雙宿雙棲的房子每月需交不菲的房租,顧言認為既然是倆人同住,房租理應由倆人分擔,但姜緋緋對此裝聾作啞,不聞不問,使得顧言在經濟上捉襟見肘的同時內心亦是忿忿不平。自此兩人外出購物消費,顧言就捏緊了錢袋,用各種方式逃避買單,包括房租,當房東站在門口催交時,顧言磨蹭半天掏不出錢來,直至姜緋緋受不了咬牙付錢;最誇張的是姜緋緋的閨蜜想狠宰顧言一頓,不過看場電影吃頓宵夜的開銷,但顧言滑溜的像條泥鰍,忍痛出血的依然是姜緋緋。姜緋緋看穿了顧言鮮亮外表下吝嗇精明的本質,不甘心淪為倒貼女慘淡一生,終於找個冠冕堂皇的理由與顧言分手。這段戀情也只是半年時光,顧言盡管略覺遺憾,但很快就釋然,因為姜緋緋不諳廚藝,一日三餐大都仰仗餐館解決,這絕非過日子的女人,還是分手為妙。
顧言是在一次聚會上結識的陳小美,五六個男女聚在顧言師弟租來的房子里,吃著陳小美用簡
易炊具煮出來的精美家常菜,顧言的視線一下子落在其貌不揚的陳小美身上,盡管後來知道她只有碩士學歷,專業跟他完全不搭,容貌也與兩任前女友相去甚遠,但就沖她燒出的色香味俱佳的飯菜,他就深深地被陳小美迷住了。他越來越多地光顧陳小美的宿舍,也越來越多的發現她的優點,現概述如下:
第一,陳小美一貫把烹飪之事當學問來做,平時最愛讀的是菜譜,一個酒精爐,一個小電飯煲,就能整出一桌可口的飯菜。這恰恰擊中顧言的軟肋,因為在家花費不多就吃到美味的飯菜是顧言關於婚姻最大的夢想。
第二,陳小美從沒有讓男士買單的意識,跟顧言出門消費,總是搶著付賬,讓顧言毫無經濟壓力,可量力支出,實在是如沐春風。
第三,陳小美生性簡朴,最喜蟄居在家。難得出門時能步行的絕對不打車,不吃零食,不追名牌,最喜歡吃的是自己親手做的飯菜。相處越久,顧言越喜歡陳小美。盡管她的容貌明顯拿不出手,但他經歷過兩任美女,對比之後,還是覺得陳小美這種宜室宜家的女子更適合娶來為妻,容顏是外在的,終有衰敗的一天,好性情和持家能力才是內核,是決定婚姻幸福與否的關鍵。
看清楚這些,顧言愈發堅定了娶陳小美的決心。並結合自己的婚戀經歷提煉出關於婚姻的經濟學理論,大意是:「娶注重物質生活的美女沈南,經濟上承受不了;娶注重精神生活的高學歷女姜緋緋,只能永遠吃炒西紅柿;唯獨娶了既不出眾又不講究精神追求、熱愛菜譜遠勝過專業書籍的陳小美,顧言的身心、經濟和精神才得到了最妥帖的放置。」
我覺得顧言感悟出的婚姻經濟學理論能夠很好地解釋「好漢無好妻,賴漢娶花枝」這種現象. 人的精力和時間畢竟是有限的,男人要想在事業上獲得成功,主要的精力自然會被事業占據,花費在女人身上的心思和時間都極為有限,他們迫切需要的是賢惠持家,通情達理,在身後默默支持他的女人;而美女大都自視甚高,驕矜任性,容不得男人的冷落和忽視,所以,追逐事業的男人在一番比較之後,更願意跟陳小美那樣省事省心宜家宜室的女子為妻,對高高在上,需要小心翼翼呵護的美女則敬而遠之。所以,美女會因為一時的驕矜與優質男擦肩而過;容貌平庸而德行出眾的女子卻因慧心慧眼成為成功男人堅實的支撐。
(廣秀的聊吧)
『叄』 求20111003晚麥霸英雄會長沙隊小美資料!
張美華,女,19歲。161/47,白羊座
昵稱:小美 才藝:舞蹈
『肆』 逗老婆的笑話
◎運抄氣好
某甲騎腳踏車,不小心撞襲倒了一個路人,
他把對方扶起來說:「你的運氣真好!」
「你這個人真可惡!把我撞倒了還說我運氣好,你看,我的腿都被你撞青了!」路人 生氣的說。
「還說你運氣不好?你要曉得,今天我休假,平常我可是開砂石車的呢!」
『伍』 請教經濟學問題「艾米莉已決定總是把她收入的1/3用於買衣服」
樓上的回答是錯誤的。
(1)需求收入彈性是1. 所謂需求收入彈性,是指收入變化回答1%,導致需求量變化百分之幾。而這個問題中,收入變化1%,需求量也變化1%。
(2)需求的價格彈性是-1. 因為用在衣服上的花費是固定的,所以衣服價格每上漲1%,需求量就下降1%。因而彈性是-1. (極限近似)
(3)同理,也是1和-1
『陸』 工作是做對口本專業的,還是不對口的
一個例子:
輔導專家:翁坤海中國海峽人才市場人才服務中心副主任,高級經濟師,經濟學碩士,我省知名就業指導專家,具有十餘年人才服務行業、畢業生就業指導和職業發展咨詢從業經驗。
基本情況:小美(化名),女,28歲,2006年福建醫科大學畢業,葯學專業持有證書:護士證,葯師證,會計證,衛生監督執法證
自述:我工作三年了,三年裡我先後在三家單位就職,去年年初我考上了一家事業單位,但是這家單位地處偏遠,而且該單位沒有安排我原來考的崗位,讓我心理有些不平衡。目前我在單位里的工作崗位很一般,煩心的是,我所學的專業在這個崗位上根本發揮不了。
我很希望能回福州市區工作,現在感覺這里不是長期能呆的,我去年結婚了,還打算明年初要個孩子,可面臨種種問題一時間我不知道怎麼辦才好。原先是打算工作調回福州後再要個孩子,現在看來很不容易。如今在崗位上仍堅持考試(包括專業和公務員),可一直都沒有好消息。請問專家,專業不對口,我是否該在這個偏遠山區堅持?怎樣才能發揮我專業的特長?
專家建議
跨過「就業」培育新專長
小美3年裡在3家單位工作過,而且在目前單位里也不是很安分,仍堅持公務員考試,可以說她一直處於就業的狀態中,還沒開始建設自己的職業,更不要說擁有自己的事業。就業是邁向職業生涯的第一個門檻。沒跨過去,就一直處於「就業」層次;跨過去了,才能真正實現從求職者向職場中人的轉變,達到「職業」的層面。
建議小美要開始構建對「職業」的認同,從目前對工作不確定心態中穩定下來,穩定地在現有的崗位上發展自我、展現才華、實現自己的價值,尋求現有崗位價值最大化,最終建立起成就感。目前,小美確實遇到一些諸如「單位安排的崗位不是自己想要的」、「工作崗位很一般」等不稱心的問題,但在職業價值觀和職業發展方向上沒想明白前,千萬不要盲目跳槽。否則,你可能會一直處於低水平的跳槽漩渦中。在跳槽前,先嘗試著把現有工作做到優秀。在職業生涯初期,我們可能做的是自己不喜歡而且不想從事一生的工作,但職業生涯發展恰恰是從做好本職工作開始的。
看得出,小美還是比較在意專業對口問題。前些年曾有機構做過統計,大學畢業生在畢業之初專業不對口的比率為16%,畢業後5年內為29%,10年內為45%,這幾年這一比率有上升的趨勢。由此可見,專業不對口並不是個別的現象。其實,我們大學期間所學的東西完全可以在新的條件下,顯現出它的實用性和適用性。你幾年的醫大生活中所學到的東西,是由兩部分組成的:一是專業知識;二是思維方式、學習方法和能力。專業知識當中有很多內容不能完全應用到畢業後的工作當中,而思維方式、學習方法和能力,卻能夠時時事事地幫助你應對各種情況,完成各項工作。不妨把大學期間培育的第二部分的潛能進行挖掘,應用到現有工作崗位中,進而在現有工作崗位上培育新的專長,讓領導和同事認可你,再尋找時機發揮自己的專業特長。
『柒』 求大神解釋這兩個圖像(宏觀經濟學)
第一個是古典主義經濟學派的觀點,他們認為因為人肯定會花光所有收版入,需求只取權決於人們的收入,收入不會變,所以需求是給定的,不會因為價格而變化,所以是水平的,既然不會因為價格所變化,所以它一直是充足的,但是供給的能力是有限的,會收到價格刺激而上升,所以向右上方傾斜,那麼只有當供給能力變化,也就是總供給曲線向右移,才會發生變化,同時價格不變。但凱恩斯不這么認為,他認為短期內總供給變化不了,往往是有效需求不足,這就是第二幅圖,分析跟第一幅圖一樣。現在普遍認為真實經濟是兩者的混合,望採納。
『捌』 小美考了一百分作文
盡管許多人認為法律程序很重要,但真正重要的問題,並且為人們一直關心的,一直是有關實體問題的法律判斷。到底張三是自然死亡還是被謀殺?如果是謀
殺,謀殺者又是何人?李四稱王五借的自己的錢,但沒有借條,也沒有其他目擊者;這個借貸真的發生過嗎?憑什麼我們相信發生過?王五歷史上有過借錢不還的歷
史?或李四的一貫誠實?並在當地有口碑?但如果李四是本地人,而王五是外地人呢?所有這些問題都是執法和司法中的大問題,正確或准確的裁決需要了解事實,
需要證據,需要證據隱含的諸多的信息。
事實上,程序之所以在今天的法律中變得逐漸顯著起來,重要原因之一是,至少有不少法律人對人們在多大程度上有能力准確發現事實真相有懷疑,因此
轉向嚴格的細致程序,或某些其他機制,例如古代的神判法、民間的抓鬮、以及陪審團等推定、舉證責任的分配。希望藉此來裁斷那些有關事實的難題,擺脫不確定
性和自我懷疑。即便如此,這些程序或機制也並沒有解決人們渴求到達的事實問題,它們最多隻是將這些問題以某種當時社會可以接受的方式掩藏起來了。這些機制
的存在本身恰恰例證了這些問題的永恆,以及對裁判者的永恆折磨。
然而,我們通常所說的事實問題,更准確地說,其實是一個信息問題,我們其實不可能完全復原並看到已經過去的事實,當我們說看到事實真相之際,我
們說的其實是,依據各種相關的信息,在我們現有的知識體系中,我們可以確信我們的關於必須裁斷的事實問題。由於信息的數量以及與相關事件的相關性不同,因
此不僅一個人對不同的問題的確信程度會有差別,而且因為個體之間的各種差別,不同的人面對同樣的信息,也仍然會有不同的確信,甚至在極端情況下,可能有相
反的判斷和確信。
相關的信息不僅在司法個案中對實現校正正義非常重要,在廣義的立法,行政決策和執法中,乃至當個案對未來具有示範意義之際的個案判決中,相關信
息也同樣格外重要。這首先因為,立法和行政決策涉及各種資源或價值物品的分配,影響面不但更為廣泛,而且持久。也還因為立法和行政決策的效果都發生在未
來,而政治責任要求立法者和行政官員在此刻做出效果良好的決策和行動,這需要大量的精確的信息,需要了解政治決策引發的眾多社會變數的互動可能產生的實際
後果。例如,勞動合同法會更有效保護勞動者嗎?保護了哪些勞動者?「對違反交通規則者,撞了白撞」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相撞,機動車主負全責」,會取得設
想的社會後果嗎?
基於往昔的經驗和知識積累,人們有可能在一定限度內對未來做出比較准確的預測。但過往的知識和經驗,無論如何,都不足以精確預測並有效應對未
來,仍然需要不斷地獲得新的信息,新的知識,並做出相應的法律和法律行動的調整。在這個意義上,隨著現代社會對相關信息的獲取和處理能力的加強,就立法和
行政而言,今天的法治已經不再是,不可能僅僅是,依據規則的治理,事實上更多是依據信息的治理。
也正因此,早在250年前,休謨就指出,如果所有的事實/信息問題都能解決,那麼社會甚至不會存在有任何道德爭議。而獲得各種信息和有效處理信息的基本手段和平台是科技。
為了便於討論,首先必需對科學技術做出界定。如今人們習慣將科學技術聯系起來使用,但是這兩者實際上並不必然相聯系,在歷史上兩者曾長期分離。
科學一般以系統地理解世界為目的,是對人類知識的一種系統的整理和思考,在古代往往專屬於有限的貴族哲學家;科學因此並不總是等同於真理。而技術是在人類
在製造工具的過程中產生的,往往以便利為目的,盡管人們獲得的技術可能符合科學原理,卻與科學理論沒有直接的關系。只是到了近代以後,由於商業製造業的發
展,由於信息交流的增進,科學與技術的關系才密切起來,技術逐漸以現代科學實驗和科學理論為基礎發展起來。進入20世紀下半葉,科學技術已經有了高度的發
展,兩者的關系日益密切。今天,人們一般認為科學是以實驗觀察為基礎的、以系統地發現因果關系為目的的社會實踐,側重以認識世界為目的;而技術則是人類改
變或控制客觀環境的手段或活動,以改造世界為目的。根據這個初步的界定,我們可以分別從科學和技術這兩個方面討論對法律的影響。
科學對法律的影響
世界萬物之間有普遍的聯系,這一點人類很早就意識到了。然而,這些現象是如何具體聯系的,卻不是人們一眼就可以看穿的。因此,盡管人類從很早就
有了因果關系的概念,但是在某些具體的事物現象之間究竟有無因果關系,以及有什麼樣的因果關系,這些問題卻是人們至今一直在探討的,並將持久地探討下去。
必須指出,人們之間的法律關系並不完全由或自動為自然的因果關系所決定;但是,關於自然現象或社會現象的某種因果關系的確認往往會影響法律制度的運作。因
此,如果說科學是基於實驗觀察基礎上發現因果關系的一種系統努力,那麼,因科學發展而引發的對社會生活某一方面的因果關系的認定、理解和把握就常常會對法
律制度,並對通過這一制度完成的責任分配產生重大影響。
一個例子可以說明許多問題。中國古代文獻有一條不很起眼的記載,「姦宄殺人,歷人宥」;意思是說歹徒殺人與過往的行人無關。這一紀錄看起來很簡
單,但是仔細琢磨起來,卻可能反映了當時司法實踐的一個重要變化,而這一實踐的變化是由於人們對歹徒殺人的因果關系有了一個重要的具有轉折性的判斷。這一
記載之所以重要、值得記載,很可能在於,此前,歹徒殺人時,路過的人會受到處罰。這種做法,在今天看來當然是極其荒謬的;但是,古代人無法如同今天的人們
那樣科學地確認事件的因果關系,他們認為這種殺人的發生與過路的行人很可能有某種神秘的因果關系,並因此對路人施以懲罰。這並不是因為當時的人們要有意制
造冤案,而更多是因為他們在這一問題上的因果關系判斷有錯誤;這兩個現象的相繼出現很容易給人造成一種虛假的、然而在他們的世界中被視為正常的因果關系。
正是在經驗基礎上對事物因果關系的追究和發現,這種虛構的因果關系逐漸從人類生活中排除出去了,逐步確立起一種以經驗觀察和驗證為基礎的、在我們今天看來
是真實的因果關系。「姦宄殺人歷人宥」之所以是一段重要的歷史文獻,就在於它標志著人們對於以前共同分享的那種虛假因果關系的否定。盡管今天看來這一因果
關系的否認,太微不足道,但是對於中國法律史,這一個是具有空前重要意義的事件。它的意義不是認識論上的,而是法律制度上的,它對於當時的刑事法律制度運
作以及刑事責任分配都具有根本的意義。甚至這一意義不限於當時,它對此後中國社會這類刑事案件的責任追究和分配都具有了導向性和指導性的意義。因此,這是
中華民族歷史上因人們對因果關系的探索和科學理解而引發的法律制度上的一個重大事件,一個重要轉折。
從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理解科學地認識因果關系對於法律發展和制度變遷的重要意義。在很大程度上,古代世界各國的許多在今天看來荒謬的法律制度和
責任分配製度之所以發生,很重要的因素之一就是因為當時的人們對事物的因果關系缺乏科學的理解,甚至是無法獲得科學的理解。例如在西方古代,如果樹木、動
物、物品給人帶來了傷害,就會對樹木、動物或物品進行懲罰;又如,在西方中世紀,當瘟疫流行時,或出現其它天災人禍之際,往往會迫害一些離群索居、行為怪
異的人,指控他/她們搞巫術,或者將這些人流放;在許多社會中,都大量使用了神判、決斗的方式來分配刑事責任。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個因素就是缺乏對科學
地因果關系的理解。而隨著人類在無數次錯誤地認定因果關系之後,人們逐漸累積起一些科學的因果關系判斷,因此,法律制度也就隨之發生了重大變革。今天,人
們已經不再懲罰動物、樹木或物品,不再有虛構那種騎著掃帚滿天飛、散布瘟疫的巫婆,不再將「針扎面人」之類的迷信的咒人做法——即使被詛咒的人確實在此期
間得了病甚至死亡了——作為一種犯罪,不再以神判或決斗之類的方式來分配法律責任、實施懲罰。這些法律規定或法律制度的變化並不是由於如今的人們變得更仁
慈了,而是人們對這些問題有了更多科學地因果認識。
必須指出,引發這些法律制度變化的並不僅僅是自然科學發現的因果關系,同樣也包括社會科學發現或構建的因果關系。一個重要例子就是法律家首先發
現,而首先由經濟學家首先系統明確表述的在損害相互性問題上的因果關系。在因相鄰權而發生的許多侵權案件中,例如工廠機器的雜訊影響了隔壁醫生的診斷工
作,許多人習慣於認為這里造成傷害的因果關系是廠家造成了對醫生的損失,因此法律責任應由廠家承擔,廠家應當停止使用機器,應當搬遷。但在大量的司法案
件,法官實際發現並確定了,這類傷害實際上具有相互性;因為在諸如此類的案件中,如果一味要求廠家變遷,實際上就剝奪了廠家自由使用地產的權利以及由於這
一權利帶來的收益,給廠家帶來傷害。因此,按照邊際原則,這里的傷害——無論對於哪一方來說——都是雙方造成的。因此,在此類案件中,許多法官並沒有用簡
單的、人們習慣的因果律分析處理這一問題,而是在司法過程中按照這種關於傷害相互性的因果關系來處理的。這實際上是採取了財富最大化的進路對相互沖突的權
利進行了配置。正是根據這些古老的司法案例,美國經濟學家科斯通通過他卓越的分析,更加明確系統地表述了這一原則。從而使得當代法律家對侵權制度、特別是
環境保護法、知識產權保護法制度都有了更為系統的理解,深刻地影響了與此直接相關或間接相關的法律制度和制度運作。
我在此僅僅是舉了兩個例子說明對因果律的科學探討和研究及其研究結論對於法律制度變革的深刻影響。但這並不是全部影響。人類在社會發展中對因果
關系的認識一直在不斷深入,深刻地影響了法律制度和法律原則。例如,社會學和犯罪學的研究使得現代社會的法律制度在處理犯罪問題時已不再僅僅依賴刑事懲
罰,開始注重其他社會工作,注重對犯罪根源的防治;對於成人和青少年的心理、行為因果性研究,不僅使得青少年法庭成為現代許多國家的法律組織機構的一部
分,而且監獄制度也發生了重大變化。這方面的例子是大量的,但是如果可以對這些變化作出一種法理學的概括的話,這就是——至少部分是——由於對因果關系的
重新認識導致了這種法律制度和原則的變化。
科學因果關系在法律上的限制
我們強調科學地因果關系對法律制度及其運作的深刻影響,但是我們不能簡單地認為科學研究發現的因果關系必然導致或應該導致法律制度的變遷。我們
必須指出,科學發現的因果關系僅僅是指出了事物現象之間的聯系,這種因果關系並不能直接而且也不應當直接決定法律責任的分配。這兩者是有重大區別的。
首先,科學研究發現的因果關系,即使完全正確,也往往會形成一個無限的鏈條。一個人犯殺人罪可能是由於父母離婚,由此造成了家境貧寒,從小無人
管教,受人歧視,因此誤入歧途,最終殺人犯罪。在這里,每個原因都可能是另一個或諸多原因的結果;如果不斷追求因果關系,可能無法判定法律責任。法律必須
在某個地方切斷這種因果鏈,僅僅考慮或著重考慮這其中的某一個因果關系,並以此為基礎確定責任的分配。因此,法律對因果關系的認定總是要受到社會其它因素
的制約的,科學發現的因果關系並不可能決定法律上的因果關系。
其次,我們還必須充分意識到,科學研究發現的因果關系並不可能窮盡世界的因果關系,甚至有些通過實證科學研究發現的,並為當時人們所接受的因果
關系也完全有可能是錯誤的。例如,龍勃羅梭曾通過實證研究發現犯罪與人的體型、腦容量、性別等因素之間有某種「因果關系」,這一觀點也曾一度為不少人分
享。但是,這種實證研究所確認的因果關系後來乃至今天看來有很多問題,如果依據這種自然的因果關系來分配責任或設計刑事懲罰制度,那麼就可能出問題。科學
永遠沒有完結,科學總是處於不斷地發展中,因此我們無論如何不應當假定我們今天關於世界的某些具體現象之間的因果關系認識已經是「真理」,是一切法律判決
的唯一可靠基礎。現實的科學研究及其發現都具有某種局限性,因此,不能完全依據或僅僅依據現有科學發現的因果關系來分配法律責任。如果科學自身還不是非常
堅實,那麼建築在這個不堅實的基礎之上的法律制度就有可能坍塌。對此,我們——社會和法律界——都必須保持高度的清醒。因為法律是代表社會在分配責任,可
能具有很強的壓迫人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