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們應該怎麼去砍價
我們每天都要進行很多交易。在交易的過程中,自然而然地就會涉及買與賣的過程。既然是買賣,就存在雙方的磨合,說白了就是砍價。
因此所有商品都存在一個價格的再定義問題。
對於賣主來說,他們當然是特別想要獲得一個最高的價格,越高越好,掙的越多越爽;但對於買主來說,他們總是希望花最少的錢來買最多的東西,因此價格當然是越低越好。於是,這里就出現了矛盾,而買家和賣家之間自然而然地也就出現了競爭,這種競爭就是為爭奪商品使用權的競爭。而競爭的最後結果只能是:賣主不斷地降低他們最初的報價,買主則為了擁有自己嚮往的東西而不斷提高他的出價,經過一番較量,雙方達到一個都能接受的價格水平,這樣交易就達成了。而這個討價還價的過程,就是市場經濟的精髓之所在:買主與賣主、各個賣主之 間、各個買主之間對價格的相互競爭,就形成了市場價格。
從經濟學角度來講,真實的市場價格能夠引導資源的配置哪種產品的價格高、利潤高,資源就會流向該行業;相對應地,哪種產品的價格低、利潤低,資源就會流出該行業。經過這些流進和流出之後,最終行業之間形成了一個平均利潤率。此時,平衡的資源就達到了一種最佳的配置狀態,經濟學上稱這種理想的配置為「帕累托最優」,也就是說資源的配置已經達到最理想的狀態,不可能再在不損害某些人利益的前提下,增進另外一部分人的利益。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這種競爭關系可以說是直接形成了市場價格。而眾所周知價格又是市場經濟運行的向導,那麼如何促進這種競爭關系就顯得尤其重要。對於買主來說,促進競爭的最好手段就是要「砍價」。但是,砍價對於消費者來說真的都是好處嗎?下面我們來詳細探討一下。
1.我們為什麼要砍價?
在經濟學上有一個很重要的假設:人都是自利的。在亞當?斯密的《國富論》中有這樣一段話:每個人都出於自利的目的!屠夫為我們提供肉食,麵包師為我們烤制麵包,個人的自利行為促進了整個社會的福利。是的,每個人其實說白了都是自利的。屠夫提供肉食是為了自己獲得服務費,麵包師烤制麵包是為了換取養活自己的費用,而個人的種種自利行為當然是為了整個社會的經濟運轉起來。但具體到砍價問題的時候,我們要仔細地想一下:我們為什麼要砍價?
經濟學告訴我們,只有稀缺的資源才有配置的意義,如果資源是無限的,那很明顯就沒有必要存在經濟學了。同時,經濟學又被稱為是研究人類行為的科學。那麼,人類的行為是如何體現經濟學基本原理的呢?
對於現實中的每個人來說,人們的收入相對於人們的無限需求來講都是有限的,這是由人的本性決定了的。由於人類具有無窮的慾望,而 人們收入有限這個事實就導致人們不可能獲取足夠的資源來滿足這種需求。
因此,從這個結果來看就出現了問題:有限的收入不能滿足無限的需求,人們就面臨著預算的問題。這也就引發了科爾奈所說的「預算軟約束」(Soft Budget)的問題,即資源是無限的。但實際情況是這種情形只存在於很少的一部分人或企業中,就像科爾奈所說的社會主義的國有企業一樣。既然出現了預算問題,那就有必要探索預算了。而引發預算問題的本質就是有限性,因此對於個體來說,砍價就是一種理性行為。因為砍價能減少個人的支出,減少人們的預算。而如果砍價能夠使消費者享受更低的價格,那就意味著消費者可以享受更多商品的消費,也就意味著預算的那部分錢能獲得更大的效用。
另一方面,砍價作為一種特有的經濟行為,必然存在著人們對它的需求。生活中的有些人就認為,砍價的成功不僅僅是金錢上的少付出、預算的減少,還可以給人帶來成就感、滿足感。按照馬斯洛的需求層次論,砍價造成的這種自我實現的心理需求,往往是在滿足其基本需求之後產生的。也就是說,越富有的人越有可能進行砍價,因為他們基本的生活需求已經得到滿足,砍價這時候已經不僅僅是在滿足他們的生活需求而是作為一種更高層次的需求,理應成為他們追求的目標。
窮人往往是出於經濟因素進行砍價,而富人更多是出於自我實現需要而進行的砍價,這就表明:砍價已不只是窮人的專利,它已經受到全體社會成員的追求。
2.我們應該怎樣砍價?
在這里,我們探索的不是砍價的技巧,而是想要更多、更詳細地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解釋砍價。
(1)砍價存在於一定的基礎之上。
我們為什麼要砍價?這是一個看起來很傻的問題。一般人的答案肯 定是:當然是為了達到我們的某種需求。而現實告訴我們同質商品可能會有不同的價格,因此人人都想以最低的價格買到我們所需要的產品,也就是說商品價格的差異為我們提供了砍價的基礎。
按照經濟學完全信息的假設,理論上說起來同質的商品理應價格相同。但是實際情況往往是:每個買主,他們根據個人能力或者是知識寬泛度的不同而掌握的市場信息是不同的,我們只能夠說那些能夠以最低的市場價格買到產品的人實在是幸運。但是這里會出現一個情況,那些掌握到最低市場價格的人運用個體的時間是有限的。也就是說,如果要收集所有的價格信息,不僅需要他花費時間,還要耗費成本,而獲得的收益可能還是有限的,因此大部分人都不願意從事這種得不償失的工作,因此商品價格的差異才將長期得以存在。
但是,我們如果利用收集的有限價格信息來最大化我們的收益,砍價往往就是一種有效的實現方式。砍價說到底其實就是買主與賣主之間的談判。由於市場經濟的自由交易,買主對賣主來講就會產生一種威脅:如果你不同意削價,我就會拒絕購買。這種情況在某種產品市場出現供給過剩的情況下更是明顯,這個時候進行砍價一般比較容易獲得成功。但是,如果某種商品一出現就十分走俏,賣主在這里就已經占據了優勢。因為物以稀為貴,如果你繼續砍價,賣主就會考慮到有很多的顧客等著買此項東西而拒絕賣給你。因此,我們說買賣雙方之間的這種相互威脅,就確保了砍價只在一個合理的范圍內波動。而這個范圍究竟有多大,最終取決於供求雙方討價還價的能力。這樣從理論上分析起來,彷彿可以得到這樣的結論:傳統的價值規律有必要修改為「商品的價格由其價值決定,並受供求關系、買賣雙方討價還價能力的影響」。
而在現實生活中,這種假設出的情形完全是存在的:對於同一個商品,不同的人去購買往往因為各人的不同而得到不同的價格。即使此項商品已經是出現在了明碼標價的場所亦會如此。雖然每個人在同樣的情 況下所需要支付的金額、獲得的數量都相同,但討價還價能力強的人實際上卻更易於獲得更優質的服務、額外的售後服務等非價格因素。因此我們說對於那些即使明碼標價的商品仍然存在著「砍價」的可能。
就經濟學來講,砍價本質上屬於一種價格歧視行為:它使商家向不同的消費者收取了不同的價格。也就是說討價還價能力強的顧客能得到低價,而那些討價還價能力差的顧客只能無奈地支付高價。
(2)不是什麼樣的產品都可以砍價。
我們這里可以將商品分為兩大類:產品和勞務。對於產品類商品,也就是我們平時看得見摸得著的明碼標價商品,它們是有明確質量標準的產品,大家可以放心去砍價。換句話說就是,所有的人面對的都是同質的商品,此種商品既然是具有質量標準的產品,那它們肯定已經生產並檢驗合格,它們不會因為砍價而變質。對於這樣的產品我們就需要充分發揮自身的優勢砍價,這樣一來最終受益的是我們自己。
首先,對於那些沒有明確質量標準的產品,我們最好不要去砍價,因為這種商品的特殊性決定了它們不具備被砍價的性質,否則我們得到的將可能會是劣質產品。比如某商品在銷售時還需要進一步加工,這個時候如果我們跑去砍價,就可能會受到商家的暗算。他們可能會迫於給你面子而表面上同意了你的出價,但暗地裡卻會降低產品的質量,讓砍掉的那部分價最終還是進了他們的腰包。
其次不能砍價的一種商品就是沒有明確質量標準的服務。眾所周知服務其實是一種特殊產品,它的特徵是生產和消費同時進行。如果消費者對它進行砍價,服務提供者很有可能會對你提供劣質服務。
總之,從上面的分析中我們可以得知,對於質量不易監控的產品和服務,我們一定不要砍價,這個時候最理智的做法是敢於接受廠商的報價,享受優質的產品和服務,但是也需要一個理智的過程,不能被動地任人宰割,適當的時候甚至可以拒絕商家為你提高的商品;而對於有明確質量標準的產品和服務,我們可以放心去砍價,以贏取最大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