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古典經濟學派關於政府與市場關系的基本看法是什麼
古典經濟學派關於政府與市場關系的基本看法是(BCD)。
B、充分肯定個人
C、市場、個人能基本解決資源的配置問
題,不需要政府過多的干預
D、政府幹預是必要的,但必須作嚴格限
定
供參考。
B. 高中政治 政府與市場關系的經濟意義,請高手解決,謝謝
社會主義市抄場經濟的健康發展,既要充分發揮市場的調節作用,又要加強國家的宏觀調控,也就是要把市場調節和宏觀調控有機結合起來。
因此,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有利於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同時,還可以促進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政府與市場的結合,正確處理二者關系,有利於彌補市場的局限性。
C. 從經濟生活角度分析,如何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
政府的基礎作用是維護市場的公平、有序競爭,用財政手段引導經濟發展,避免版過多的運用行政權手段左右資源分配和需求供給,還應防止惡意壟斷的市場行為導致公眾利益受損及誘發社會危機。
答題不易、
滿意請果斷採納好評、
你的認可是我最大的動力、
祝你學習愉快、
>_<|||
D. 結合「距離產生美」談談你對政府與市場關系的認識。請從經濟學的角度分析。
一樓的中醫同學說的不錯,這里我再聯系一下微觀經濟政策來補充一下。
樓主內說的就是市場經濟容和政府幹預的適度原則。政府幹預屬於公共選擇,是一種資源的非市場配置,目的是為了彌補市場缺陷,但政府幹預本身也是有缺陷的。
比如行政部門也可能犯錯,也可能不顧公益而追求自身的集團利益,或者受利益集團的影響,從而政府部門提供的公共服務並非都是合理的,政府部門實行某些經濟干預政策可能只是暫時取悅選民但在經濟上未必是合理的。
所以,不應該一旦發現市場失靈就採取政府幹預,只有當事實證明市場解決辦法確實要付出比政府更高的代價時,才可以考慮政府幹預。
明白了嗎?
E. 市場與政府的關系,微觀經濟學
經濟有兩種極端形態,一個是完全市場放任,一種是絕對的政府控制,而一專般的經濟是介屬於兩者之間的,主要由市場決定產出和價格;當市場失靈的時候,如壟斷、外部性、公共產品以及信息不對稱等等,都需要政府的調節規范。政府可以通過制定法律法規,規范市場,利用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穩定波動,促進經濟長期發展。
F. 如何理解政府與市場的關系
一方面,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由「基礎性」上升到「決定性」。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一直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面臨的核心問題。黨的十四大提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是要使市場在社會主義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此後,黨的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同時刪去了「在國家宏觀調控下」的定語。黨的十七大提出「從制度上更好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黨的十八大進一步提出「更大程度更廣范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可以看出,從黨的十六大到十八大,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在逐步增強。這些重要論斷為此次《決定》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在思想和理論上作了准備。雖然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重要性不斷凸顯,但一些行政部門不斷擴權、行政審批過多過長、對微觀經濟直接干預過多等,在很大程度上壓抑了市場成長空間,導致信號失真、資源錯配和效率不高,並造成政府該管的事沒有管好。因此,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目的就是要進一步提高市場化程度,激發市場創新活力。
另一方面,在市場對資源配置起決定性作用的同時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這是因為,市場因其天然缺陷,存在著失靈的風險,主要表現在:一是容易導致壟斷或不完全競爭,使其並不總是產生最有效的結果;二是市場行為的外部性可能產生負面的外溢效果;三是市場機制不能保證公共物品的供給;四是市場信息的不完全性或不對稱性容易導致經濟中的不確定性;五是區域發展不協調。正是因為市場在資源配置中存在著缺陷,才凸顯政府在市場經濟中作用的不可替代性。正如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的:科學的宏觀調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勢的內在要求。
總的來說,要讓全面深化改革不偏離正確軌道,既需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也離不開強有力政府作後盾。兩者之間是矛盾統一體,相輔相成,不可偏廢其一:全靠市場自發調節會導致市場失靈,需通過宏觀調控這只政府「看得見的手」進行糾偏補充。而這里的關鍵問題是,要想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必須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要求,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G. 政府與市場關系角度分析法為什麼是衡權法
經濟法是國家管理和協調國民經濟運行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的基本組成部分有三大塊:一是國家對整個國民經濟實行宏觀調控和必要的行政管理;二是維護市場競爭秩序;三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國家調控市場,市場引導企業,企業自主經營,構成經濟法的基調。
從法的根本屬性看,經濟法是衡權法,經濟法既要賦予政府相應職權,以保證政府實施有效管理但又要以法控制政府權力,防止政府對市場的過度干預。
經濟法主要是調整宏觀調控關系和市場規制關系的法律部門。
[1]它是公法和私法交融衍生的第三法域,是市民國家與行政國家的辯證邏輯。
[2]經濟法的本質從法的根本屬性看,是衡權法;從法的價值趨向看,是社會本位法
[3]經濟法的宗旨,要而言之,就是自由競爭和秩序調整。
[4]上述觀點所反映出的經濟法所具有的突出的現代性、高級性、社會性、經濟性和規制性等特點,足以確定經濟法在整個法律體系中的獨立的部門法地位。而法律責任,是法的基本構成要素,也是法的主要制度,無論是權力的正當行使,權利的充分實現,還是義務的切實履行,糾紛的公正解決,幾乎都要歸結為法律責任。[5]因此,如同其他傳統部門法一樣,經濟法的體系中同樣需要法律責任這一不可或缺的內容。
經濟法和傳統部門法在宗旨、目的、內涵和理念等地方存在著極大區別 。其實,經濟法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為解決傳統部門法的缺陷和弊端而出現的。這樣,經 濟法的成長,在一定程度上既意味著後者在相應領域的弱化,同時也需要後者的弱化。 也可以說,經濟法的成長過程其實就是經濟法向傳統部門法的領域擴張,而後者隨之相 應縮減自己領域的過程。由於這個過程的實現,需要傳統部門法的一些主體在角色定位 上轉變為經濟法主體,這勢必將導致過去這些法律制度下的既得利益者和既得利益集團 在利益上的重新調整、分化,甚至喪失。這樣,維護自身利益的本能可能使他們堅決固 守自己原有的法律地位,而強烈反對針對其開展的法律改革和變遷,從而導致王躍生先 生所稱的「路徑依賴」現象的出現,即「制度演進中存在著一種自我強化的機制,這種 機制使得制度的演進一旦走上某一條路徑,就會在以後的成長中得到自我強化這種類似於物理學中的「慣性」一樣的「路徑依賴」,是經濟法成長完善過程中的巨大 阻力。
由於經濟法可以說是從傳統的部門法里脫胎而來的,其本身還殘留著不少後者的痕跡 ,加上其目前尚處於極不完善的幼稚階段,僅能發揮極小的作用和功能。這些使得其地 位和力量和在傳統經濟生活中歷來發揮著主導作用的傳統部門法相比,可謂微不足道, 也根本無法與後者相抗衡。這樣,來自傳統部門法的過於強大的抵觸和排拒,將會極大 地阻抑和延滯經濟法的成長進程,甚至可能使其舉步維艱。在這種極其不利的環境下, 經濟法在成長過程中,以下兩個地方的情況就需得到充分考慮;
其一,盡可能提升其自 身的成長能力;其二,鑒於經濟法和傳統部門法在不少地方是一種此長彼消的關系,因 此宜盡可能避免傳統部門法影響的彰顯和勢力范圍的擴張。這樣,在構建經濟法責任時 ,一地方,就需使其盡可能和經濟法中其他的部分相協調,以一同組成一個和諧統一的 整體。因為根據系統原理,只有這樣的整體,其功能和力量才能達到最強;另一地方, 在此過程中盡可能避免原傳統部門法向經濟法領域的連帶滲透和擴張。針對以上兩點, 建立獨立的經濟法獨立責任,可能採取如下兩種方法:
一是根據經濟法的發 展需要,盡可能開展制度創新;
二是在前者難以實現或雖可實現但所需成本過大的領域 ,可以在對傳統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開展揚棄和改造的基礎上,從中借鑒 一些可能適用於經濟法的責任手段。但需注意,此舉應嚴格遵循經濟法的體系規定,揚 棄之後,傳統的責任手段在冠名、內涵、精神和理念等地方應盡可能與經濟法相和諧。
H. 經濟法對政府與市場關系的處理
經濟法對政府和市場關系的處理,應該是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同時通過政府的宏觀調控彌補市場不足。
I. 如何從經濟法的角度去理解政府與市場之間的關系
政府更多的是進行宏觀調控。
市場可以最好的促進資源的調配,實現經濟的發展。
J.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政府與市場的關系
政府和市場都是歷史和社會的范疇,在不同的歷史階段和社會制度下,它們的性質、地位和相互關系是不相同的,處於動態變化的過程之中。
現代市場經濟中,政府的作用早已超出「守夜人」的范圍,廣泛介入了經濟社會的各個領域,政府的強弱已成為決定一個國家國際地位和國際競爭力的決定性因素,「大市場、小政府」的自由主義理想早已成為歷史遺跡。
從市場交易和市場競爭的維度看,政府無疑是裁判員和服務員而不是運動員,但若從經濟發展、國際競爭和完善社會主義制度的維度看,政府則絕不僅僅是裁判員和服務員,而是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和參與者,是主導性的力量。
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必須從兩個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圍繞著更加尊重市場規律和增強市場活力推進相關領域的改革;另一方面要圍繞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和提高政府效率推進相關領域的改革。
政府和市場都是歷史和社會的范疇,在不同歷史階段和社會制度下,其性質、地位和相互關系是不一樣的,處於動態變化的過程之中,社會主義國家不同於資本主義國家,發展中國家不同於發達國家,大國不同於小國。
即使同樣是發達的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也存在著美國的自由市場經濟、日本的法人壟斷市場經濟、德國社會市場經濟和瑞典福利市場經濟等不同的模式。當然,這些不同的市場經濟之間也存在著共同的特點和一般的屬性,是共性與個性的統一。
正確認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必須從中國的實際出發,把握三個主要的維度:
一是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核心是要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以市場為基礎配置資源。但是,即使在完善的市場經濟中,政府的作用也是不可缺少的。
一方面,市場機制的作用是有條件的,包括法律體系、競爭規則、宏觀環境、社會保障等,這些條件的形成和完善離不開政府的作用。另一方面,存在著壟斷、外部性、公用品和信息不對稱等所謂的市場失靈問題,政府的作用對於彌補市場失靈也是不可缺少的。
二是我國的國情和發展階段。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大國,生產力發展落後,二元結構長期存在,市場經濟的形成發展和成熟完善需要一個長期的歷史過程,這就決定政府在經濟發展中要發揮更大的作用。
同時,政府的作用不能僅局限於維護市場秩序,更在於選擇正確的發展戰略,統籌安排國民經濟的重大比例關系,引導國民經濟的發展方向,推動工業化和現代化進程,促進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三是我國的基本制度。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同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結合在一起的,這種結合,一方面要求發揮市場機制信息靈敏、效率較高、激勵有效、調節靈活等優點;另一方面要求發揮社會主義經濟中生產資料公有制、按勞分配、計劃調節、統籌兼顧、獨立自主、共同富裕等制度的要求。
這些制度性要求,不可能在市場經濟中自發得到實現,必須依靠黨的領導、政府的作用和人民群眾的集體行動。
只有把這三個維度結合起來,才能正確認識和把握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政府和市場的關系。
1、正確認識和界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政府的經濟職能
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系的關鍵,是要正確認識和界定政府的經濟職能,該管的管好,該放的放開。有一種十分流行的觀點認為,在市場經濟中,政府是裁判員,服務員,而不是運動員,所以,除了維護市場秩序和提供公共服務外,不應當承擔更多的職能。
這種觀點似是而非,很有迷惑性。從市場交易和市場競爭的維度看,政府無疑是裁判員和服務員而不能是運動員,但若從經濟發展、國際競爭和完善社會主義制度的維度看,政府則絕不僅僅是裁判員,而是重要組織者、發動者和參與者,是主導性的力量。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政府的經濟職能至少有以下幾個方面:
計劃統籌。政府從社會的全局和長遠利益出發,統籌兼顧各方面的關系,在全社會范圍內對經濟運行進行自覺的有計劃的調節,代替自發的市場調節。
宏觀調節。政府對宏觀經濟運行中社會供求的矛盾運動進行調控,以實現社會供求在總量上和結構上保持基本平衡,為市場經濟的運行創造穩定的宏觀環境。
市場監管。政府依法對市場主體及其行為進行監督和管理,維護公平競爭的秩序,為經濟運行提供正常的市場環境。
制度創新。政府通過自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培育市場體系和市場主體,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公共服務。政府通過提供非盈利性的公共產品和服務,滿足社會的基本需求,彌補市場失靈。
保障民生。政府以提高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為目標,努力使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
國有資產管理。政府作為國有經濟的所有者,代表全體人民對國有資產進行有效監管,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促進公有制與市場機制的有機結合收入分配調節。政府對收入分配進行調節,實現共同富裕和效率與公平的統一。
這些職能既反映了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又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特殊要求。
可以看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內涵是非常豐富的,充分履行好政府的這些職能,對於鞏固和完善社會主義制度、實現全體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關鍵性的作用,也是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和有效運行的重要條件。
2、政府和市場不是對立的而是相輔相成的
在認識和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問題上,目前比較多的強調它們之間的對立和沖突,認為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就必須弱化甚至取消政府的作用,政府管得越少越好,強調大市場、小政府、私有化,認為政府的作用只在於彌補市場失靈、為資本的自由運動和利潤最大化服務。這種認識是片面的和有害的。
從微觀個體的角度看,政府與市場似乎是對立的,政府管得過多,必然會壓抑市場活力。但若從宏觀社會的角度看,就會發現,政府與市場並非對立,而是相輔相成的。
因為,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轉離不開政府提供的基本條件,同時以私人利益為動力的自由市場經濟存在著不可克服的內在矛盾和缺陷,如盲目性、自發性和滯後性以及寡頭壟斷、經濟危機、貧富分化、金錢政治、生態破壞等。
因此,即使在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中,作為資產階級總代表的資本主義國家也不得不出面對經濟進行直接和間接的干預,以保證經濟的穩定和持續發展,維護資本的整體利益。
事實上,從早期資本主義到現代資本主義的發展過程中,政府所承擔的經濟職能是多了而不是少了,政府的規模是擴大了而不是縮小了。
現代市場經濟中政府的作用早已超出「守夜人」的范圍,廣泛介入經濟社會各個領域,政府的強弱已成為決定一個國家國際地位和國際競爭力的決定性因素,「大市場、小政府」的自由理想早已成為歷史遺跡。
當然也要看到,資本主義國家對經濟的干預是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因而始終面臨著一個無法解決的矛盾:如果國家干預程度過輕,則難以解決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固有的矛盾和問題;如果國家干預程度過重,則會破壞私有制神聖不可侵犯的原則,損害資本主義經濟的活力。
因此,資本主義國家用來解決危機的種種手段,往往會使這些危機以更大的規模重新出現,市場的缺陷與政府的失敗,都是資本主義基本矛盾的必然結果。
與此不同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以公有制為基礎的,社會主義國家對經濟的調節不僅來源於國家外在的行政干預,而且源自於生產關系內在的要求。
即政府不僅能夠以調節者的身份進行宏觀調控,而且可以憑借公有制的主體地位,按照社會共同利益在全社會范圍內合理配置資源,克服生產社會化與生產資料資本主義私人佔有制的矛盾,這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一個重要的制度優勢,
也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國家宏觀調控和市場機制的作用,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本質要求,二者是內在統一的。
經過30多年的深入改革,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與此相適應的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已經初步形成,但是還不成熟、不完善。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必須更加尊重市場規律,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這一論斷反映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本質要求,為進一步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在政府與市場的關繫上,目前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政府對微觀經濟活動管得過多、市場機制的作用不夠充分。如,政府行政審批的范圍過大、權力過分集中,一些重要資源的價格還未理順,國有企事業單位經營管理中行政化傾向嚴重,城鄉體制分割,生產要素市場不完善等。
二是一些該管的事情沒管好、政府的作用還需要有更好的發揮。如,政府宏觀調控的計劃性、有效性、權威性有待提高,環境污染和食品葯品安全等問題突出。
市場監管不到位,對貧富差距擴大的收入分配調節乏力,民生建設和社會保障不完善,基本經濟制度不鞏固,腐敗現象嚴重等。這兩個方面的問題都很突出,不能只強調一個方面而忽視另一個方面。
因此,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必須從兩個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圍繞著更加尊重市場規律和增強市場的活力推進相關領域的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健全市場體系;
另一方面,要圍繞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和提高政府效率推進相關領域改革,加強宏觀調控目標和政策手段機制化建設,提高宏觀調控的計劃性、有效性和權威性。
歸根結底,是要把政府的作用和市場的作用更好地結合起來,進一步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制度優勢,推動經濟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
(10)政府與市場關系的經濟法解讀擴展閱讀:
由於市場經濟是以市場機制為主體的經濟制度,在其正常運轉中,市場機制在龐大的市場中通過需求與供給的相互作用及靈敏的價格反應自如地支配經濟運行,即自由、靈活、有效、合理地決定著資源的配置與再配置。
值得一提的是,市場經濟並不是天生就有的。它是商品與商品經濟、市場與市場發展的產物。早期商品經濟的發展導致了市場的出現。
但是,該市場是以產品的消費為特徵的消費品市場,它不是一個包括要素市場在內的完整的市場體制,也沒有形成以市場機制運行為中心的市場經濟制度,因此無力決定資源配置方式。
只是到了工業經濟成長時代,產業逐步成長、市場不僅有了產品市場,而且出現了要素市場包括生產資料市場、勞動市場、資本市場、土地市場等。
這些產品市場與要素市場構成了完整、龐大與統一的市場體系,在此基礎上,市場機制的活動(或運行)通過供求機制、價格機制(包括各種要素價格),競爭機制、信用機制、利率機制和工資機制共同作用。
其中由競爭機制引起供求機制發生作用,決定資源合理配置方向;價格機制決定資源配置於諸產業、諸地區、諸企業的流量及在產業內部進行資源組合;
競爭機制則決定已配置資源的使用效率,即競爭機制促使有效利用資源,生產出最優最大最具有效應、最能滿足消費者需求慾望的產品,勞務或科技產品。信用機制規范市場運行規則並規范經濟運行秩序;利率機制決定市場主體的經營風險和資源使用效率;工資機制決定勞動者生產積極性。
因此說,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資本主義商品經濟或工業化經濟的發展是市場經濟成熟的歷史前提,市場經濟及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地位是從該時期確立的。
在市場機制運行過程中,市場對資源的配置與再配置是通過市場價格信號變動最終實現的,價格信號的變動是價格機制對供求機制的變動,即資源流向及潛在流向、資源需求量與潛在供給量的變動的靈敏反應,是供求機制與競爭機製作用的結果。
同時,價格機制的運作直接決定資源配置於不同產業(部門)不同地區、不同企業並決定這些產業、地區、企業的資源實際配置量,即決定資源配置的合理組織及其合理流量。
合理的資源流量配置,加劇了不同產業、地區、企業間的生產競爭,即供求與價格機制的運行結果加劇了競爭運行強度,促進有效利用已配置的資源。
提高資源利用率,產出率,優質率,改善產業、地區、企業的競爭環境、競爭地位、提高競爭能力與優勢,改變資源再分配的流向,流量與資源利用效率。
通俗地講,在某一資源配置環境中,某些產業部門(或地區。或企業)由於處於較有利的競爭優勢,在市場運行機制中贏得了有利的資源流向及合理的資源配置量,並在競爭中又取得了資源的最優利用與最優產出,無疑在下一輪資源再配置中將繼續保持優勢地位。
但是如果它在取得了合理的資源配置後,不能在競爭機製作用下充分有效地利用資源配置優勢,有效使用資源,將會受到市場機制的懲罰,相反,如果在上一輪資源配置分配競爭中處於劣勢的產業(或地區、或企業)依靠市場機制。
總結經驗教訓、大力引進科技、改善生產環境、生產技術、改變產品結構與產業結構,充分有效地利用有限配置的資源,提高了生產效益,增強了其產品在市場中的競爭力與認同力,使其產品在市場中獲得滿意的競爭價格或市場價格。
這樣,無形中提高了產業部門的競爭力,在一下輪資源配置的競爭取向中,必定使原有資源配置方向即供求機制運行發生偏好位移,使後者超過前者,出現了資源配置流向,流量的重新定位。
總之,供求機製作用決定了資源配置流向選擇;價格機制運行決定了資源配置流量;競爭機制決定資源利用率,反過來,競爭關系的展開,調整了供求關系,形成了新的資源配置格局,這就是市場經濟的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運行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