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簡述公司與企業的區別 經濟法
公司與企業可以從概念和形式上來區別
公司:是指依法定程序設立,以營利為目的社團法人。公司按股東對公司債權人所負的責任分為無限公司、有限公司、兩合公司、股份公司等。《公司法》規定,我國公司是指依照該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具體特徵有:
(1)必須依法設立。即按照《公司法》所規定的條件、方式和程序設立。
(2)以營利為目的。《公司法》規定,公司「以提高經濟效益、勞動生產率和實現資產保值增值為目的。」這是公司區別於其他法人組織的一個顯著特徵。
(3)必須具備法人資格。《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業法人。說明公司屬於企業范疇。 企業:泛指一切從事生產、流通或者服務活動,以謀取經濟利益的經濟組織。
按照企業財產組織方式的不同,企業在法律上又可以分為三種類型:
第一種是獨資企業,即由單個主體出資興辦、經營、管理、收益和承擔風險的企業;
第二種是合夥企業,即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出資人共同出資興辦、經營、管理、收益和承擔風險的企業;
第三種是公司企業,即依照《公司法》設立的企業。
綜上所述,公司是企業的一種形式,它也屬於企業的范疇。反之,企業不一定是公司,企業是一個大概念,除了公司外,還包含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
Ⅱ 闡明經濟法對企業活動,依法經營以及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具有的必然性和意義
經濟法的作用機制
市場調節功能的缺陷與不足,導致國家對經濟進行干預,並促成了經濟法的產生。正是經濟法的這一產生條件,決定了經濟法作用機制的價值取向、作用范圍及作用方式。
1、經濟法作用機制的價值取向
在市場經濟模式中,國家干預經濟的一個重要目的是創造良好的競爭環境,協調不同市場主體之間的利益沖突,保持社會平衡,促進社會進步。作為國家干預經濟的基本法律形式,經濟法作用機制的價值取向,總的來說應是協調與發展。
第一,經濟法追求法的一般價值取向-公平與效益。傳統法理一直將公平正義視為法的基本價值,「無論在中文、西文中,用以表示法的詞都有平、正、直的含義」,「平即平等與平衡」,「正即正當與公正」,「直即正直或公道」(註:盧雲主編《法學基礎理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216頁。)。所以,法作為一種社會規范, 公平正義是任何一個社會及其成員所追求共同的價值目標,這也是良法應有的價值取向。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法作為配置資源的重要工具,在體現公平正義的同時,還應保證和促進社會的發展,這也正是效益作為當代法律的基本價值目標,已為眾多法學學者所接受的原因。法律制度正逐漸受制於公平正義與效益的二重評價,經濟法更是如此。
第二,經濟法服從於市場機制的價值取向。國家的干預調節並不是取代市場機制,而是為了恢復、糾正和彌補市場功能的不足。從經濟法內容可以看出,國家規范市場主體、反對並限制壟斷、促進自由市場競爭、建立競爭秩序規則、進行宏觀調控等,都是為了彌補和矯正市場機制的缺陷和不足,並非完全拋開市場調節。國家干預市場調節的目標與任務,首先是為了恢復市場的功能,保證市場機制正常發揮作用所需的條件,如反對並限制壟斷、建立公平的競爭秩序規則等;其次是糾正市場機製作用的結果,主要是建立、健全社會分配和社會保障體系,體現經濟法的公平正義價值;再次是彌補市場功能的缺陷,如提供社會公共產品、進行宏觀調控等。經濟法作為國家干預經濟的基本法律形式,主要以維護和促進市場機制的完善作為自己的存在目的和作用限度。必要的有限的國家干預措施必須遵守「與市場一致」的原則,這也是經濟法作用機制走出兩難困境的途徑。而市場機制的價值取向就是如何有效地運用市場機制進行資源配置,就是追求效益的最大化。
第三,經濟法作用機制的目標-協調與發展。「經濟法不外是適用經濟性即社會協調性要求的法律,換句話說,經濟法也就是為了以『國家之手』代替『無形之手』來滿足各種經濟性即社會協調性要求而制定之法」(註:〔日〕金澤良雄《經濟法概論》, 甘肅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8頁。)。經濟法運用國家干預經濟的方式, 協調各社會主體之間的利益沖突,保持社會平衡。因為,在自由放任的市場調節機制下,由於市場失靈所帶來的供求總量及供求結構失衡、社會分配不公及社會公害、缺乏社會保障等,國家干預或說經濟法就是通過規范市場主體、市場規則、保持總量及結構平衡、消除或減少社會公害、建立和健全社會分配製度及社會保障制度,形成良好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保證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協調。其主要表現為:一是為自由市場競爭創造和保持所需的制度條件,使市場機制更具效力;二是通過積極的社會政策保證社會的公平與安定,協調社會平衡。由於社會經濟始終是一個動態的過程,經濟法的作用機制就是運用國家干預,在協調的基礎上,維護和促進市場機制的完善,彌補和矯正市場機制的不足,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最大化,推動社會向前發展。
2、經濟法的作用范圍
這里所說的經濟法的作用范圍主要是指經濟法作為國家干預經濟的手段、工具,彌補和矯正市場機制缺陷和不足的范圍,即國家干預經濟的范圍。它不僅體現了經濟法作用機制的價值取向,更展示了國家在干預經濟過程中體現的協調與發展的價值要求。
國家干預經濟的范圍,概括而言有以下四類:一是國家保證和促進自由市場競爭,對市場運行的環境和制度條件予以調節、完善。因為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場競爭不僅將導致壟斷的形成,阻礙和削弱競爭、導致不正當競爭行為、出現脫離產品價值的壟斷價格、產生壟斷產品和服務質量問題,還將因壟斷技術而阻礙技術進步,從而損害壟斷企業與消費者的權益,甚至阻礙社會進步和國家發展。國家保證和促進自由市場競爭就是通過經濟立法,通過市場競爭規則,維護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二是對市場運行過程進行干預,即改變或創造經濟運行條件,對市場主體的利益和優先地位進行重新分配。國家通過財政貨幣政策和計劃、投資等手段,對經濟總量和經濟結構進行調節,實現總量與結構平衡。三是國家直接參與經濟過程。市場經濟條件下,每一市場主體都是在最大化的追求經濟效益,同時由於經濟規律的左右,任何產品或服務供求關系的變化,都會引起社會資源配置的變化,大量的生產者和社會資源總是集中於利潤較高的行業和部門,其結果往往又造成利潤較低的基礎行業衰退,尤其一些經濟效益低而社會效益高的社會公共產品和服務更是如此。這也是國家直接參與經濟活動的原因。四是國家干預社會產品的分配和實施社會保障。「『看不見的手』可能驚人地有效率,但它同時也帶來非常不平等的收入分配」(註:〔美〕薩繆爾森《經濟學》,北京經濟學院出版社第十四版,第555頁。), 為在市場機制的分配基礎上盡量做到社會公正,保證社會安定,減少人們的生命、生活風險負擔,國家必須干預市場調節的社會產品分配和社會保障問題。
3、經濟法的作用方式
經濟法作為國家干預經濟的基本法律形式,其作用方式主要是指國家干預經濟的方式,即國家彌補和矯正市場機制缺陷與不足的方式。從上述國家干預經濟的范圍(經濟法作用的范圍)可知,國家除直接參與有限的經濟過程外,主要在於對市場的管理、宏觀調控和社會保障,所以經濟法的作用方式也必須為其特定的作用范圍服務。
從現代經濟法的發展過程可以看出,在不同歷史時期,由於國家對經濟干預的力度不同,經濟法作用的方式也有所不同,如最早的現代意義的經濟法-1890年美國頒布的《謝爾曼反托拉斯法案》,純粹是禁止性規定, 而一戰後的經濟法則出現許多授權性規定。 進入二十世紀70年代以後,西方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法又出現了許多新的特點,其作用方式也出現了新的變化,即由於凱恩斯理論所導致的成熟的現代經濟法過份強調國家干預,隨著二戰後經濟的發展和市場機制功能的恢復,導致國家干預與市場調節之間出現了矛盾,因而體現經濟法作用方式的國家干預方式也隨之發生變化。我國經濟法由於產生於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時代,雖然九十年代後確立了市場經濟體制,但由於傳統的制度模式和法律意識作用,致使我國的經濟法作用方式並沒有很好地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往往出現通常所說的「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局面。
經濟法從法律形式上看,應屬公法范疇,但其作用的領域卻又是私法作用的領域,出現所謂的私法公法化。由於公法的作用方式是強制命令式,這又是對社會的經濟發展相當不利的。所以經濟法的作用方式不能單靠公法的作用方式;但同時,國家干預經濟方式又不可能完全採用私法方式,所以在經濟領域就出現了公法化的私法作用方式。國家干預經濟雖往往以國家直接參與公共產品的生產和服務、基礎設施的建設等方式進行,但其重點卻是彌補和矯正市場調節機制的缺陷,這也就定了經濟法作用方式的重點應是如何使國家干預與市場機制有效地結合,共同調控經濟的運行,促進社會的發展。
經濟法既然是上述意義上的公法與私法的結合,其作用方式自然也就是公法作用方式與私法作用方式的結合,具體說來就是協調、平衡。
Ⅲ 經濟法簡述題:1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程序
1、出資人(股東)簽署協議,即發起人協議,准備開辦什麼樣的公司,各自出資多少,經營場地、經營范圍等等,然後確定公司章程,並簽字。
2、出資人到工商辦理企業核名;
3、開戶,存入資金
4、會計師事務所驗資
5、驗資報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經理的確定和填表,工商開辦填表,然後到到工商局登記
6、完成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7、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8、到銀行辦理基本戶開辦登記
9、稅務登記證辦理。
Ⅳ 公司法在經濟法體系中的地位與作用
1公司法的地位
對於公司法在整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問題,人們有著不同的認識。有的主張應為商法的組成部分;有的認為應看做是民法的特別法,應歸屬於民法;還有的認為應歸屬於經濟法,是經濟法中企業法的一部分。我們認為,盡管我國沒有商法典,有無必要制定統一的商法典還需要進行深入的研討和論證,但作為獨立法學學科之一的商法學卻業已建立。從學科體系建設出發,將公司法及票據法、海商法、保險法等歸類於商法學,不僅是合理的,而且也是十分必要的。這既有利於在商法學原理的指導下.深化對各個單行法規定的認識,也有利於盡快結束對各個單行法孤立、分散地進行研討的局面,促進商法學理論的勃興和繁榮。
無論在學理上對公司法的地位如何認識,就單行公司法與其他法律的關系而言,卻有著十分密切的聯系。這里僅就公司法與民法、經濟法、刑法的關系,簡要闡述如下:
(2)公司法與經濟法。經濟法實質是國家管理經濟之法。由此而論,公司法作為國家管理公司之法,最鮮明地體現出經濟法的國家干預性特徵,從性質上說,公司法與經濟法的聯系至為密切,甚至直接將公司法視為經濟法的組成部分,也不是沒有道理的。 如何認識公司法與經濟法中的企業法的關系,是在公司法理論研討中爭議較大的問題之一。對此,有的主張實行「一元制」,或主張以公司法作為調整企業活動的基本法律,用公司法取代企業法;或主張以企業法作為調整企業(包括公司)活動的基本法律,不同意制定公司法。有的則主張實行「二元制」,即企業法與公司法並存,分別調整企業關系與公司關系。毫無疑問,由於企業類型的多樣化及公司關系的特殊性,不僅決定了中國必須制定公司法,而且還決定了在公司法之外,必須有與其他企業類型相對應的企業法,如獨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等。在這個意義上的企業法,必將同公司法形成多元並存的局面。目前,公司法與企業法是一種並存互補關系。它們各自以不同的企業關系作為其調整對象,相互補充調整各自無力所及的領域,以排除立法調整的空白。
公司法的地位和作用
一、公司法的地位
公司法的地位系指公司法在整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及其重要性程度。公司法在整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問題,學界一直存在爭論,認識不一,歸納起來有三種不同的主張:第一種主張把公司法編入民法典;第二種主張把公司法編入商法典;第三種主張公司法應以單行法形式出現。
從世界其他各國公司法的立法體例看,公司法在法律體系中的地位不外乎有三種形式:第一種情形是在民商合一的某些國家中,公司法是民法典之組成部分,如瑞士民法典、前蘇聯民法典。第二種情形是在民商分立的某些國家中,公司法是商法典之組成部分,如法國、德國的商法典便把公司法納入其中。第三種情形是公司法以單行法的形式獨立出現,這種立法體例在英美法體系國家盛行,北歐一些國家如瑞典等國效仿。從我國目前的民商立法情況來看,採用的是民商合一體例。由於公司法內容涉及多種的法律關系,不僅涉及民事法律關系,而且涉及行政法律關系、刑事法律關系,甚至還涉及涉外法律關系,我國公司法以單行法的形式出現。我國公司法是我國法律體系中一個極為重要的法律部門,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必不可少的法律。
二、公司法的作用
我國公司法的頒布和施行,標志著我國公司法律制度的正式確立。公司法的作用循其立法宗旨有以下幾方面:
( 一 ) 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企業法人制度
《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指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發展社會化大生產和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是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而公司是我國現代企業形態之中的一種最基本的和最重要的企業形態。公司法正是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為確認和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而制定的法律。
( 二 ) 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
公司法是組織法和行為法的統一。公司法對公司從產生到消滅的整個過程中的組織和行為關系均作出規定,包括公司組織和行為的一般原則,公司的設立、變更、解散,公司的能力,公司章程,公司的資本和財產,組織機構,財務會計以及公司與股東、股東相互之間的關系,等等。
( 三 ) 保護公司、股東、職工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公司法規定了公司享有的各種權利,如享有全部法人財產權,能夠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可以享有其他的民事權利,等等,使公司的運作具有可靠的保證。
公司法賦予股東分紅權、投票權、公司終止時的剩餘財產分配權、股東訴訟制度等保護股東包括中小股東的權利,確保股東包括中小股東的合法利益。
公司法通過規定公司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比例、對有關問題應當聽取公司職工的意見和建議以及職工代表的產生方式,切實保護職工利益。
公司法通過規定法定資本制、各種公示和通知制度等,維護交易安全,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 四 ) 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公司是最為重要的市場主體和基本的市場經濟微觀基礎,公司的結構是否健全、公司的行為是否規范,直接涉及到社會經濟秩序的穩定。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一些組織和公司設立和運作的不規范,嚴重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破壞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諸如大股東侵害中小股東利益等等。公司法則通過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健全市場經濟基礎,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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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經濟法都包括什麼
經濟法的包括:
經濟法包括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個人投資法、證券法、票據法、破產法、金融法、保險法、房地產法、環境法、自然資源法、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和產品質量法、財政法、稅法、計劃法、產業政策法、價格法、會計法和審計法等法律。
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系進行整體、系統、全面、綜合調整的一個法律部門。
可以按照以下原則進行分類:
一、國家規范經濟組織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這方面的法律有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個人投資法等。
二、國家干預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這方面的法律有證券法、票據法、破產法、金融法、保險法、房地產法、環境法、自然資源法等。
三、國家管理、規范經濟秩序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這方面的法律有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和產品質量法。
四、國家在經濟調控中發生的經濟關系。這方面的法律有財政法、稅法、計劃法、產業政策法、價格法、會計法和審計法等。
Ⅵ 經濟法對公司有什麼影響
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系進行整體、系統、全面、綜合調整的一個法律部門。在現階段,它主要調整社會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以各類組織為基本主體所參加的經濟管理關系和一定范圍的經營協調關系。要從以下三點把握這個概念:(一)經濟法是經濟法律規范的總稱 (二)經濟法是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三)經濟法調整的是一定范圍的經濟關系。
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指經濟法所干預、管理和調控的具有社會公共性的經濟關系,可以概括為以下幾點:
a.國家規范經濟組織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規范組織的法律,是為了防止壟斷組織的出現,從組織上保證市場經濟順利發展。這方面的法律有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個人投資法等。
b.國家干預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國家對市場經濟運行進行干預是經濟法的重要調整方式,這方面的法律有證券法、票據法、破產法、金融法、保險法、房地產法、環境法、自然資源法等。
c.國家管理、規范經濟秩序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日本學者丹宗昭信認為::經濟法是國家規制市場支配的法,現代經濟法的核心是壟斷禁止法。這方面的法律有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和產品質量法。
d.國家在經濟調控中發生的經濟關系。此種經濟關系的特點是國家對市場經濟運行實行宏觀調控,使經濟各部門運行協調,使整個國家經濟運行平穩。這方面的法律有財政法、稅法、計劃法、產業政策法、價格法、會計法和審計法等。
基本原則
包括社會本位原則、實質公平原則、經濟效率原則和可持續發展原則。
Ⅶ 依據經濟法原理,試述企業的經濟義務
答:經濟來義務是指由經濟法自律、法規所確認的一種責任。其含義包括:
其一,經濟義務主體必須依據經濟法律、法規、合同、協議為或不為一定經濟行為,以實現經濟權利主體的利益和要求。
其二,經濟義務主體應自覺履行經濟法律、法規、合同、協議所確定的各項要求,否則要受到國家強制力的制裁。
經濟義務的種類可分為:
其一,法定義務。即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其二,約定義務。即合同、協議約定的義務。就企業、公司等經濟組織而言,經濟義務主要有:對國家的義務;對平等主體的義務;對內部組織和職工的義務。
Ⅷ 經濟法概論 第七章作業 論述企業破產的程序有哪些
答。1南某某 購買洗發水屬於合法的,購買所中的獎金歸南某某所有版
2南某某購買的鑽戒屬於合權法的,蕭某不能要求退貨,因為買賣雙方屬於正當消費
3蕭某無權使用該筆錢購買股票,因為該筆錢不屬於蕭某
4商場不能拒絕南某兌獎,以為獎項沒有規定年齡范圍
Ⅸ 經濟法有關企業的論文怎麼寫
以下是我的畢業論文要求,全國各個學校其實都是一樣的. 一、內容要求 畢業設計報告正文要求: (一)理、工科類專業畢業設計報告正文內容應包括:問題的提出;設計的指導思想;方案的選擇和比較論證;根據任務書指出的內容和指標要求寫出設計過程、課題所涉及元件結構和相關參數的設計計算,有關基本原理的說明與理論分析;給出所設計課題實際運行的數據或參數,並與理論設計參數進行比較和分析,說明產生誤差的原因。最後要對所設計課題實用價值做出評估說明;設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改進意見或其它更好的方案設想及未能採納的原因等。 (二)經濟、管理類專業畢業設計報告或論文正文應包括:問題的提出、設計的指導思想;設計方案提出的依據,設計方案的選擇和比較;設計過程;所運用的技術經濟分析指標和方法;數學模型及其依據,數據計算方法;對設計方案的實用性和經濟效益等方面做出評估;對設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 或可能發生的問題 ) 提出合理化建議。畢業論文的基本論點、主要論據;根據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及規定聯系實際展開理論分析。 (三)文科類專業畢業設計報告或論文正文應包括:問題的提出、解決問題的指導思想;解決方案提出的依據,解決方案的選擇和比較,結論。 二、論文印裝 畢業論文用畢業設計專用紙列印。正文用宋體小四號字,行間距為24磅;版面頁邊距上3cm,下、左2.5cm,右2cm。 三、論文結構、裝訂順序及要求 畢業論文由以下部分組成: (一)封面。論文題目不得超過20個字,要簡練、准確,可分為兩行。 (二)內容。 1、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任務書由指導教師填寫,經系主任、教務部審查簽字後生效。 2、畢業設計(論文)開題報告; 3、畢業設計(論文)學生申請答辯表與指導教師畢業設計(論文)評審表; 4、畢業設計(論文)評閱人評審表; 5、畢業設計(論文)答辯表; 6、畢業設計(論文)成績評定總表; 7、中英文內容摘要和關鍵詞。 (1)摘要是論文內容的簡要陳述,應盡量反映論文的主要信息,內容包括研究目的、方法、成果和結論,不含圖表,不加註釋,具有獨立性和完整性。中文摘要一般為200-400字左右,英文摘要應與中文摘要內容完全相同。「摘要」字樣位置居中。 (2)關鍵詞是反映畢業設計(論文)主題內容的名詞,是供檢索使用的。主題詞條應為通用技術詞彙,不得自造關鍵詞。關鍵詞一般為3-5個,按詞條外延層次(學科目錄分類),由高至低順序排列。關鍵詞排在摘要正文部分下方。 (3)中文摘要與關鍵詞在前,英文的在後。 8、目錄。 目錄按三級標題編寫,要求層次清晰,且要與正文標題一致。主要包括緒論、正文主體、結論、致謝、主要參考文獻及附錄等。 9、正文。論文正文部分包括:緒論(或前言、序言)、論文主體及結論。 (1)緒論。綜合評述前人工作,說明論文工作的選題目的和意義,國內外文獻綜述,以及論文所要研究的內容。 (2)論文主體。論文的主要組成部分,主要包括選題背景、方案論證、過程論述、結果分析、結論或總結等內容。要求層次清楚,文字簡練、通順,重點突出,畢業設計(論文)文字數,一般應不少於8000字(或20個頁碼)。外文翻譯不少於3000字元,外文參考資料閱讀量不少於3萬字元。 中文論文撰寫通行的題序層次採用以下格式: 1 1.1 1.1.1 1.1.1.1 格式是保證文章結構清晰、綱目分明的編輯手段,畢業論文所採用的格式必須符合上表規定,並前後統一,不得混雜使用。格式除題序層次外,還應包括分段、行距、字體和字型大小等。 第一層次(章)題序和標題居中放置,其餘各層次(節、條、款)題序和標題一律沿版面左側邊線頂格安排。第一層次(章)題序和標題距下文雙倍行距。段落開始後縮兩個字。行與行之間,段落和層次標題以及各段落之間均為24磅行間距。 第一層次(章)題序和標題用小二號黑體字。題序和標題之間空兩個字,不加標點,下同。 第二層次(節)題序和標題用小三號黑體字。 第三層次(條)題序和標題用四號黑體字。 第四層次及以下各層次題序及標題一律用小四號黑體字。 (3)結論(或結束語)。作為單獨一章排列,但標題前不加「第XXX章」字樣。結論是整個論文的總結,應以簡練的文字說明論文所做的工作,一般不超過兩頁。 10、致謝。對導師和給予指導或協助完成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組織和個人表示感謝。文字要簡潔、實事求是,切忌浮誇和庸俗之詞。 11、參考文獻及引用資料目錄(規范格式見附文)。 12、附錄。 13、實驗數據表、有關圖紙(大於3#圖幅時單獨裝訂)。 (三)封底。 附:規范的參考文獻格式 參考文獻(即引文出處)的類型以單字母方式標識:M——專著,C——論文集,N——報紙文章,J——期刊文章,D——學位論文,R——報告,S——標准,P——專利;對於不屬於上述的文獻類型,採用字母「Z」標識。 參考文獻一律置於文末。其格式為: 1、專著 示例[1] 張志建.嚴復思想研究[M]. 桂林: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1989. [2]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3] [英]藹理士.性心理學[M]. 潘光旦譯注.北京:商務印書館,1997. 2、論文集 示例[1] 伍蠡甫.西方文論選[C]. 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79. [2] 別林斯基.論俄國中篇小說和果戈里君的中篇小說[A]. 伍蠡甫.西方文論選:下冊[C]. 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79. 凡引專著的頁碼,加圓括弧置於文中序號之後。 3、報紙文章 示例[1] 李大倫.經濟全球化的重要性[N]. 光明日報,1998-12-27,(3) 4、期刊文章 示例[1] 郭英德.元明文學史觀散論[J]. 北京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995(3). 5、學位論文 示例[1] 劉偉.漢字不同視覺識別方式的理論和實證研究[D]. 北京:北京師范大學心理系,1998. 6、報告 示例[1] 白秀水,劉敢,任保平. 西安金融、人才、技術三大要素市場培育與發展研究[R]. 西安:陝西師范大學西北經濟發展研究中心,1998. 7、對論文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性的注釋,置於本頁地腳,前面用圈碼標識。 8、其他要求 (1)文字 論文中漢字應採用嚴格執行漢字的規范。所有文字字面清晰,不得塗改。 (2)表格 論文的表格可以統一編序,也可以逐章單獨編序,採用哪種方式應和插圖及公式的編序方式統一。表序必須連續,不得重復或跳躍。表格的結構應簡潔。 表格中各欄都應標注量和相應的單位。表格內數字須上下對齊,相鄰欄內的數值相同時,不能用『同上』、『同左』和其它類似用詞,應一一重新標注。 表序和表題置於表格上方中間位置,無表題的表序置於表格的左上方或右上方(同一篇論文位置應一致)。 (3)插圖 插圖要精選。圖序可以連續編序,也可以逐章單獨編序,採用哪種方式應與表格、公式的編序方式統一,圖序必須連續,不得重復或跳躍。僅有一圖時,在圖題前加『附圖』字樣。畢業設計(論文)中的插圖以及圖中文字元號應列印,無法列印時一律用鋼筆繪制和標出。 由若干個分圖組成的插圖,分圖用a,b,c,……標出。 圖序和圖題置於圖下方中間位置。 (4)公式 論文中重要的或者後文中須重新提及的公式應注序號並加圓括弧,序號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序,或逐章編序,序號排在版面右側,且距右邊距離相等。公式與序號之間不加虛線。 (5)數字用法 公歷世紀、年代、年、月、日、時間和各種計數、計量,均用阿拉伯數字。年份不能簡寫。數值的有效數字應全部寫出。 (6)軟體 軟體流程圖和源程序清單要按軟體文檔格式附在論文後面,特殊情況可在答辯時展示,不附在論文內。 (7)工程圖按國標規定裝訂 圖幅小於或等於3#圖幅時應裝訂在論文內,大於3#圖幅時按國標規定單獨裝訂作為附圖。 (8)藝術設計作品 無法用紙質文檔保存的藝術設計作品應用光碟或照片保存。 (9)計量單位的定義和使用方法按國家計量局規定執行。 回答完畢.
麻煩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