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經濟法總論包括哪些內容
你要考試?
❷ 經濟法總論中經濟職權與經濟權利的聯系與區別是什麼簡答題
1、經濟職權是國家機構依法行使和組織經濟建設職能時所享有的經濟回管理權力和經濟管理責答任。
2、經濟權利:是指經濟法主體在國家協調經濟運行過程中,依法具有的自己為或不為一定行為和要求他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資格。
❸ 經濟法總論上用英語怎麼翻譯
1.economic law經濟法
2.經濟法總論
Economic law pandect
3. 在經濟法總論中
In the general economic law
❹ 考研吉林大學法學院,民商法。
我就是今年考上的吉大民商,考研的話復習就是紅皮的高教這四本:專
1《法理學》張文顯主編,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2《民法》(第二版)郭明瑞、房紹坤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
3《商法學》(第三版)范健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4《民事訴訟法》(第三版)江偉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其他的書不用看,那本目錄上的《民法總論》也不需要
背就得了,背得好 分數就高
❺ 經濟法能不學總論
經濟法分為基本理論、市場主體規制、市場秩序規制、宏觀經濟調控、可持續發展、社會分配等內容。它不是一部法律,而是一系列法律的概括,例如《反壟斷法》《廣告法》等等。我覺得,你們老師這樣做,可能是基於以下原因:
大學課程課時安排緊張,總論可能沒時間。
鑒於一般學生的思維方式總是習慣於由具體到抽象,分論的內容形象些,有利於加深對總論的理解。就算是開始先學總論,也是要結合分論的具體法律來學習。
你老師可能是在學分論時再將分論抽象化為總論的內容,而不是不講。因為經濟法總論太過抽象,體現的是國家和市場的關系,而不是我們民法、刑法等很貼近學生的現實生活,需要結合大量的實例進行理解。一個經濟主體的一個活動可能同時觸發了多個法律關系,而不是民法上單純的某種合同、某種侵權、繼承、婚姻。
經濟法總論部分相對於民法總論、刑法總論而言,大方面的內容比較少,也就能講個歷史背景、定義、調整對象、原則、方法和功能,再就是有關經濟法律關系和責任的內容,而沒有一些重要概念、重要原則的區別等等。例如刑法中單是一罪和數罪的認定就佔了很大課時,但經濟法沒有這么復雜的情況。它的特點是內容涉及范圍廣,很宏觀。
單從應試角度來看,司考等,考的多是分論,總論考的不多,可能也是出於這方面考慮。
❻ 請大家幫忙分析一下這道國際經濟法總論的案例題,很重要,謝謝~
《赫爾姆來斯-伯頓法》違反了公平互自利原則,作為國際社會的平等成員,有權充分和有效地參加和解決世界經濟、金融和貨幣問題作出國際決定的過程,並公平地分享由此產生的利益。
《達馬托法》違反了國際合作與發展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