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經濟法裡面講的「孳息」是什麼分類怎樣
孳息指由原物抄所產生的收益。襲在民法上,孳息分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屬性而獲得的收益,如果樹結的果實、母畜生的幼畜。法定孳息指因法律關系所獲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據租賃合同收取的租金、貸款人根據貸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
《物權法》第116條規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而法定孳息,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取得;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易習慣取得。
㈡ 經濟法中的買河蚌得珍珠問題,運用合同法還是物權法來解決顯失公平OR孳息問題
這個案例不能用《合同法》中的顯失公平來解決。
最高法《民通意見》第72條對顯失公平的認定是:「一方當事人利用優勢或者對方沒有經驗,致使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的,可以認定為顯失公平」。
該案例中,河蚌里有珍珠是低概率事件,但作為正常人都可以預料到有這種可能,所以雙方當事人在買賣過程中不可能存在利用優勢或對方沒有經驗的問題。顯失公平最常用於處於劣勢消費者與處於優勢的經營者之間,該案不適用於民法中的顯失公平。
根據《物權法》第116條的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孳息的所有權歸原物的所有人享有,取得孳息的權利也隨原物所有權轉移而同時轉移。該案例中珍珠是天然孳息,其所有權在河蚌的所有權轉移時就已經附隨轉移給了買方,故珍珠應有買方所得。
本案例不能用不當得利解決,構成民法中的不當得利有一個重要條件,即無法律上的原因。該案例中,買方獲得孳息(珍珠)是雙方的民事法律行為的結果,即有法律上的原因。故甲的行為不屬於不當得利。
㈢ 經濟法中,什麼是孳息
孳息指由原物所產生的收益。在民法上,孳息分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屬性而獲得的收益,如果樹結的果實、母畜生的幼畜。法定孳息指因法律關系所獲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據租賃合同收取的租金、貸款人根據貸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
《物權法》第116條規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而法定孳息,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取得;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易習慣取得。
㈣ 經濟法問題,請問質權人與留置權人在對孳息收取上有何區別
一、這是一個物權法抄的問題。襲
二、二者區別在於質權人與出質人之間存在關於質權的合同,可以約定孳息的處分方式,未約定的,質權人才有權收取;留置權人就留置的行為與債務人無任何約定,而是依據法律當然的收取留置物產生的孳息。
㈤ 什麼叫孳息(經濟法)
孳息指復由原物所產生的收制益。在民法上,孳息分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屬性而獲得的收益,如果樹結的果實、母畜生的幼畜。法定孳息指因法律關系所獲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據租賃合同收取的租金、貸款人根據貸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
《物權法》第116條規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而法定孳息,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取得;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易習慣取得。
㈥ 在經濟法中有個孽息是怎麼回事
是孳息,不是孽息。孳息包括天然孳息與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依物的自然屬性而產生的物,如母牛所生的牛犢,果樹上所產出的果實,土地上所生產的糧食,都為天然孳息。法定孳息是指依一定的法律關系由原物所生的物,例如,房屋出租所得的租金,依股本金所得的股息,即為法定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