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經濟學法 > 經濟法虛假陳述的法律責任

經濟法虛假陳述的法律責任

發布時間:2020-12-06 18:18:18

⑴ 勞動仲裁開庭時被申請人的虛假陳述和法院開庭時的被告虛假陳述,有沒有法律責任區別

勞動仲裁開庭庭審筆錄可以作為法院審理時的證據提交。

⑵ 虛假陳述個人責任的認定,哪些情形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一、對虛假陳述中個人責任的認定
(一)發行人或者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負有保證披露信息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和公平的義務,應當視情形認定其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承擔行政責任,但其能夠證明已盡忠實、勤勉義務,沒有過錯的除外。
(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外的其他人員,如果確有證據證明其行為與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具有直接因果關系,包括實際承擔或者履行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組織、參與、實施了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或者直接導致信息披露違法的,應當視情形認定其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三)如有證據證明因信息披露義務人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指使」,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在認定信息披露義務人責任的同時,應當認定信息披露義務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信息披露違法責任。信息披露義務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是法人的,其負責人應當認定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直接授意、指揮從事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或者隱瞞應當披露信息、不告知應當披露信息的,應當認定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指使」從事信息披露違法行為。
二、哪些情形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一)未直接參與信息披露違法行為;
(二)在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被發現前,及時主動要求公司採取糾正措施或者向證券監管機構報告;
(三)在獲悉公司信息披露違法後,向公司有關主管人員或者公司上級主管提出質疑並採取了適當措施;
(四)配合證券監管機構調查且有立功表現;
(五)受他人脅迫參與信息披露違法行為;
(六)其他需要考慮的情形。

⑶ 向法院提交虛假證據和虛假陳述付什麼責任

人民法院可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的可以判刑。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經濟法虛假陳述的法律責任擴展閱讀

案例:深圳發布訴訟參與人虛假陳述典型案例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發布了三宗近期因偽造證據被採取強制措施的典型案例,涉案6人(含法人)因涉嫌提供虛假證據被法院採取了罰款措施。

在曹某、張某訴鄧某、齊某哲、第三人深圳市某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兩案中,被告鄧某在法庭中作虛假陳述,先後兩次惡意串通案外人向法院提交虛假證據,妨礙案件審理,情節惡劣,應予處罰;

深圳某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其分支機構服務中心對該物業提供經紀服務的房產的實際居住情況未經核實,先後兩次開具虛假居住證明,而該居住證明系被告鄧某作出虛假陳述的關鍵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依法應予以處罰。

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依法對鄧某罰款人民幣50000元;對深圳市某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50000元。

⑷ 我國關於虛假陳述的法律規定的具體條文內容是

1、《禁止證券欺詐行為暫行辦法》
第11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證券發行交易及相關活動的事實、性質、前景、法律等事項作出不實、嚴重誤導或者有重大遺漏的、任何形式的虛假陳述或者誘導、致使投資者在不了解事實真相的情況下作出證券投資決定」。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

3、《證券法》
第六十三條發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准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一百九十三條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報送有關報告,或者報送的報告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指使從事前兩款違法行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4、《刑法》
第一百六十條 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六十一條 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對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規定披露,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⑸ 做偽證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五條 【偽證罪】: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謂偽證行為,是指行為人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構成本罪,行為人的偽證行為必須發生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即發生在偵查、起訴、審判的整個過程。無論是行為人作虛假證明還是虛假鑒定,以及虛假記錄或翻譯,只要實施行為之一,便足以成立本罪。

應該劃清偽證與誤證的界限,二者的關鍵區別是行為人是否故意作偽證和有無陷害他人或隱匿罪證的意圖。此外,由於誣告陷害罪的行為人為了達到陷害他人的目的,常常虛構事實、偽造證據,因此就有可能在表現形式上與本罪相同。但而知區別在於犯罪主體不同(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犯罪發生的時間不同(本罪限定於刑事訴訟過程中),以及犯罪意圖不同(本罪行為人的犯罪意圖可能是陷害無罪之人,也可能是包庇有罪之人;而誣告陷害罪的行為人的犯罪意圖只能是陷害他人)。

偽證罪的主體要件

偽證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只能是在刑事訴訟中的證人、鑒定人、記錄人和翻譯人。

「證人」,是指根據司法機關的要求,陳述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況的人。

「鑒定人」,是指司法機關為鑒別案件中某些情節的真偽和事實真相而指派或聘請的、具有專門知識或者特殊技能的人。

「記錄人」,是指為案件的調查取證,詢問證人、被害人或審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作記錄的人。

「翻譯人」,是指司法機關指派或聘請為案件中的外籍、少數民族或聾啞人等訴訟參與人充當翻譯的人員,也包括為案件中的法律文書或者證據材料等有關資料作翻譯的人員。

偽證罪的客體要件

偽證罪妨礙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這是指司法機關的刑事訴訟活動。司法機關的民事訴訟活動、行政訴訟活動不能成為偽證罪的客體要件。

偽證罪的主觀要件

偽證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自直接故意,即行為人明知其虛假陳述是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但為了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而為之。如果行為人不是出於陷害他人的意圖或者隱匿罪證,就不能以偽證罪論處。

偽證罪的客觀要件

偽證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刑事偵查、起訴、審判中,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作虛假的證明、鑒定、記錄、翻譯的行為,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為。

所謂作虛假的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指證人作了虛假的證明,鑒定人作了不符合事實真相的鑒定,記錄人作了不真實的記錄,翻譯人作了歪曲原意的翻譯。所謂隱匿罪證,指掩蓋歪曲事實真相、毀滅證據,將應該提供的證據予以隱匿。

所謂與案件有重要關表的情節,主要是指對案件是杏構成犯罪、犯罪的性質或者對罪行輕重有重大影響的情節。如果偽證的事實無關緊要、對案件的處理影響不大,不能以偽證罪淪處。至於偽證行為是否造成了錯判,不影響定罪,可作為量刑的情節予以考慮。

偽證罪侵犯的對象,可以是有罪的人,也可以是被懷疑有罪而實際上是無罪的人。

司法機關的民事訴訟活動、行政訴訟活動不能成為偽證罪的客體要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2條規定,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員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以及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及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49條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員偽造、隱藏、毀滅證據的,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及威脅、阻止證人作證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或者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15日以下的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為刑事訴訟與民事、行政訴訟性質不同,同是偽證行為妨礙訴訟所造成的社會危害性大小也有不同,以偽證方式妨礙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活動的,不能直接以偽證罪論處。

行為人偽造、變造、毀滅憑證、隱瞞事實真相的行為,不是發生在司法機關的刑事訴訟活動中,而是在一般責任事故調查處理中,或是在審計、監察等行政活動中發生的,不能以偽證罪論處。

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26條規定,單位行政領導人、會計人員和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故意毀滅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也規定,對於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的單位、單位直接責任人員、單位負責人以及其它有關人員,審計機關可予以警告、通報批評,並可酌情處以罰款;審計機關認為應當給予行政處分的人員,移送監察或者有關部門處理;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審計機關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上述法律、法規中提及的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行為,雖然在客觀上也表現為隱瞞事實真相,毀滅、偽造、隱匿有關資料,但不是在刑事訴訟中,行為所侵犯的客體不同於偽證罪,只能分別情況,以其它犯罪論處。

⑹ 虛假陳述的索賠條件

一、身份資格
可以索賠的投資者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三種類型,換言之,除了股民專外,具有法人屬資格的機構投資者以及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其他機構投資者,都具有索賠的身份資格。
二、行為資格
具備索賠資格的投資者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 虛假陳述行為實施日之後買入該股票;
2. 在虛假陳述行為被揭露或上市公司自行更正之前,未全部拋售;
3. 投資者在上述時間段內因投資相應股票而存在虧損,盈利的投資者不能索賠。
4.投資者是在「一級市場」、「二級市場」或「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市場」完成的買入或賣出交易,不包括協議轉讓而形成的交易;
5. 投資者在上述交易中,受虛假陳述行為影響而產生虧損,系統性風險造成的虧損除外。
三、法定前置條件
證監會/財政部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或者已生效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文書,認定上市公司存在虛假陳述行為。
符合上市「身份資格」和「行為資格」的投資者,可以在法定前置條件成就後、訴訟時效屆滿前提起索賠訴訟。

⑺ 在證券交易中的實施虛假陳述,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在證券交易中作虛假陳述的,責任人要承擔以下責任:
1、民事賠償責任。內
投資人,如股東、容公司等,因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虛假陳述,而遭受損失的,可以要求其賠償差額損失、傭金損失、印花稅損失及相應的利息損失。
2、行政責任。
(1)證券服務機構,如券商做虛假陳述的,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暫停或吊銷營業執照,並處罰款。對負責人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於警告、撤銷證券從業資格,並處罰款。
(2)對發行人、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義務人作虛假陳述的,責令改正,警告,並處罰款。
3、刑事責任。
按照《刑法》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在證券交易活動做虛假陳述的,容易涉嫌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或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一經查處屬實的,就要受到刑罰的處罰,如坐牢、罰款等。
因此,從事證券交易相關活動的人員,最好不要實事求是,不要作虛假陳述,以免被追究法律責任。倘若已經被抓被捕的,建議盡早委託刑事辯護律師協助處理,積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當然了,對投資人而言,要是因相關人員虛假陳述而遭受損害的,亦可收集證據資料,咨詢經濟糾紛律師,通過法律途徑向責任人追償。

⑻ 中的實施虛假陳述,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所謂虛假陳述,是指信息披露義務人違反證券法律規定,在證券發行或者交易過程中,對重大事件作出違背事實真相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時發生重大遺漏、不正當披露信息的行為。
所謂信息披露義務人,按照《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是指以下人員:
(1)發起人、控股股東等實際控制人;
(2)發行人或者上市公司;
(3)證券承銷商;
(4)證券上市推薦人;
(5)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專業中介服務機構;
(6)上述(二)、(三)、(四)項所涉單位中負有責任的董事、監事和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以及(五)項中直接責任人;
(7)其他作出虛假陳述的機構或者自然人。
虛假陳述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在證券交易中作虛假陳述的,責任人要承擔以下責任:
1、民事賠償責任。
投資人,如股東、公司等,因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虛假陳述,而遭受損失的,可以要求其賠償差額損失、傭金損失、印花稅損失及相應的利息損失。
2、行政責任。
(1)證券服務機構,如券商做虛假陳述的,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暫停或吊銷營業執照,並處罰款。對負責人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於警告、撤銷證券從業資格,並處罰款。
(2)對發行人、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義務人作虛假陳述的,責令改正,警告,並處罰款。
3、刑事責任。
按照《刑法》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在證券交易活動做虛假陳述的,容易涉嫌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或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一經查處屬實的,就要受到刑罰的處罰,如坐牢、罰款等。
因此,從事證券交易相關活動的人員,最好不要實事求是,不要作虛假陳述,以免被追究法律責任。倘若已經被抓被捕的,建議盡早委託刑事辯護律師協助處理,積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⑼ 做偽證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2條規定,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員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以及以 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及指使、賄買、脅迫他人做偽證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49條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員偽造、隱藏、毀滅證據的,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做偽證及威脅、阻止證人作證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或者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15日以下的拘留;構成犯罪的,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
偽證罪的構成要件:
偽證罪的主體要件
偽證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只能是在刑事訴訟中的證人、鑒定人、記錄人和翻譯人。
「證人」,是指根據司法機關的要求,陳述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況的人。
「鑒定人」,是指司法機關為鑒別案件中某些情節的真偽和事實真相而指派或聘請的、具有專門知識或者特殊技能的人。
「記錄人」,是指為案件的調查取證,詢問證人、被害人或審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作記錄的人。
「翻譯人」,是指司法機關指派或聘請為案件中的外籍、少數民族或聾啞人等訴訟參與人充當翻譯的人員,也包括為案件中的法律文書或者證據材料等有關資料作翻譯的人員。
偽證罪的客體要件
偽證罪妨礙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這是指司法機關的刑事訴訟活動。司法機關的民事訴訟活動、行政訴訟活動不能成為偽證罪的客體要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2條規定,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員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以及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及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49條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員偽造、隱藏、毀滅證據的,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及威脅、阻止證人作證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或者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15日以下的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為刑事訴訟與民事、行政訴訟性質不同,同是偽證行為妨礙訴訟所造成的社會危害性大小也有不同,以偽證方式妨礙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活動的,不能直接以偽證罪論處。偽證罪侵犯的對象,可以是有罪的人,也可以是被懷疑有罪而實際上是無罪的人。
偽證罪的主觀要件
偽證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自直接故意,即行為人明知其虛假陳述是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但為了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而為之。如果行為人不是出於陷害他人的意圖或者隱匿罪證,就不能以偽證罪論處。
偽證罪的客觀要件
偽證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刑事偵查、起訴、審判中,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作虛假的證明、鑒定、記錄、翻譯的行為,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為。
所謂作虛假的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指證人作了虛假的證明,鑒定人作了不符合事實真相的鑒定,記錄人作了不真實的記錄,翻譯人作了歪曲原意的翻譯。所謂隱匿罪證,指掩蓋歪曲事實真相、毀滅證據,將應該提供的證據予以隱匿。
所謂與案件有重要關表的情節,主要是指對案件是杏構成犯罪、犯罪的性質或者對罪行輕重有重大影響的情節。如果偽證的事實無關緊要、對案件的處理影響不大,不能以偽證罪淪處。至於偽證行為是否造成了錯判,不影響定罪,可作為量刑的情節予以考慮。
行為人偽造、變造、毀滅憑證、隱瞞事實真相的行為,不是發生在司法機關的刑事訴訟活動中,而是在一般責任事故調查處理中,或是在審計、監察等行政活動中發生的,不能以偽證罪論處。
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26條規定,單位行政領導人、會計人員和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故意毀滅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也規定,對於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的單位、單位直接責任人員、單位負責人以及其它有關人員,審計機關可予以警告、通報批評,並可酌情處以罰款;審計機關認為應當給予行政處分的人員,移送監察或者有關部門處理;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審計機關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閱讀全文

與經濟法虛假陳述的法律責任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中天高科國際貿易 瀏覽:896
都勻經濟開發區2018 瀏覽:391
輝縣農村信用社招聘 瀏覽:187
鶴壁市靈山文化產業園 瀏覽:753
國際金融和國際金融研究 瀏覽:91
烏魯木齊有農村信用社 瀏覽:897
重慶農村商業銀行ipo保薦機構 瀏覽:628
昆明市十一五中葯材種植產業發展規劃 瀏覽:748
博瑞盛和苑經濟適用房 瀏覽:708
即墨箱包貿易公司 瀏覽:720
江蘇市人均gdp排名2015 瀏覽:279
市場用經濟學一覽 瀏覽:826
中山2017年第一季度gdp 瀏覽:59
中國金融證券有限公司怎麼樣 瀏覽:814
國內金融機構的現狀 瀏覽:255
西方經濟學自考論述題 瀏覽:772
汽車行業產業鏈發展史 瀏覽:488
創新文化產業發展理念 瀏覽:822
國際貿易開題報告英文參考文獻 瀏覽:757
如何理解管理經濟學 瀏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