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的考試,題型和分值都是怎樣的
您好,注冊會計師的機考分值分布如下:
《會計》:
單項選擇題 12題 共24分; 多項選擇題 10題 共20分; 綜合題 4題 共56分;
《審計》:
單項選擇題 25題 共25分; 多項選擇題 10題 共20分; 簡答題 6題 共36分; 綜合題 1題 共19分;
《財務成本管理》:
單項選擇題 14題 共21分; 多項選擇題 12題 共24分; 計算分析題 5題 共40分; 綜合題 1題 共15分;
《稅法》:
單項選擇題 24題 共24分; 多項選擇題 14題 共21分; 計算問答題 4題 共24分; 綜合題 2題 共31分;
《經濟法》:
單項選擇題 24題 共24分; 多項選擇題 14題 共21分; 案例分析題 8題 共55分;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單項選擇題 24題 共24分; 多項選擇題 14題 共21分; 簡答題 4題 共30分; 綜合題 1題 共25分。
Ⅱ 注會經濟法考題重復率高嗎
注會經濟法考題重復率很高的。因為法律不能自己杜撰,而好多重點內容每年都要考,所以重復率很高。
注會簡介:注冊會計師,是指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並在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的人員,英文全稱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簡稱為CPA,指的是從事社會審計/中介審計/獨立審計的專業人士,在其他一些國家如國際會計師,簡稱AIA,比如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在國際上說會計師一般是說注冊會計師,而不是我國的中級職稱概念的會計師。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為《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戰略與風險管理》。至2010年底累計有15.8萬人取得了全科證書。
Ⅲ 問下,注會中公司戰略是不是比經濟法容易過
是的
知識難度:
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稅法﹥經濟法﹥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知識聯繫上
會計 和 審計、財管 和戰略 聯系最緊密;
會計 和 稅法(比如所得稅等) 、戰略和審計(比如在內控部分)有聯系;
會計 和 財管 (比如普通年金現值、折現率、財務報表方面等)有部分聯系;
經濟法 比較獨立,基本和其他科目沒有什麼關系。
練習程度
財務成本管理 ﹥ 稅法 ﹥ 會計 ﹥ 審計 、經濟法和戰略;
一般來說 財務成本管理 需要多練習掌握和運用公式;
會計 和 稅法 練習重在理解和記憶知識;
審計 做練習重在理解知識;
經濟法 和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做練習重在記憶和稍微理解。
復習時間
會計 ﹥ 審計 ﹥ 財務成本管理 ﹥ 稅法 ﹥ 經濟法 ﹥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Ⅳ 為什麼有的人考過了中級經濟法分數還不錯80分。結果注會經濟法60分都考不到呢😄
中級跟注會是倆種不同類型的考試,中級是是種職稱與工資掛鉤,注會是做事的資格證,二者考試成績之間沒有必然聯系,望採納,謝謝
Ⅳ 會計初級經濟法和注會經濟法差距,哪個難度大
初級會計職稱的經濟法與注會經濟法雖然科目是相同的,但是二者的差別還是非常大的,不論是從考查的角度出發還是從知識點的內容角度出發!
一、難度角度
初級會計職稱與注會的難度肯定是不能比較的!二者有很大的差距!一個是會計行業入門級的證書,另一個則是會計行業占據不一樣地位的注冊會計師。
初級會計的經濟法:初級會計的經濟法中涉及的很多的知識點都是稅法的知識,由於初級會計職稱只考兩個科目,但是稅是會計這個行業不可缺少的一個重要的內容,所以增值稅稅額的計算,轉出,銷項稅額的一個抵扣!只要你從事會計這個行業,這些行業知識就肯定是涉及的!所以經濟法的教材中,大都是稅法的知識點!
注會的經濟法:注會經濟法科目大部分都是經濟法的知識,公司法,合同法,證券法都與經濟法法規息息相關!這也可以從側面證明這個證書的專業度!注會的經濟法難度還是有的,考查的非常細致,一些你不注意的知識點經常會考到,從不同的角度出發考查,並且在考查的時候用的大都是專業術語,對於理解能力弱的考生來說,難度還是非常大的!並且知識點在記憶的時候很容易混淆,這也是經濟法的一大難點!
二、考查方向
從各自的考查方向上也可以看出二者之間的一個差距!
初級會計職稱:初級會計職稱考查的知識點是比較淺顯的,以教材為主!難度小!從經濟法的知識點可以看出,都是簡單的會計知識,為之後的考試作基礎!
注冊會計師:考查的覆蓋面比較廣,知識點考查的非常的細致,喜歡從不同的方面出題,來迷惑考生,有限責任人不得以勞務出資,往往會一直引誘考生作出不正確的判斷!經濟法的知識點考查的也非常的深入,必須要將整個教材學習完畢,才可以拿下這個證書的!
三、偏重領域
初級會計職稱:想要從事一些會計崗位,初級會計職稱肯定是必備的。職稱類的證書更偏向的是會計行業,所以會計類的知識點更多,像增值稅,消費稅的抵扣問題,像工資薪金如何繳納所得稅等等這些都是必考的知識點!基礎性的知識點,初級會計職稱中都有體現!
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的考查上相對就比較難了,都是專業知識,審計領域能夠用到的知識,比如這個企業在設立的時候是否有遵循規章制度!注會偏向審計的領域,專業的法律知識是必須要懂的!
四、總結
二者不具備可比性,不論從難度,考查面,偏重的方向上都是不具備的!差距太大。不知道自己應該選擇哪個考試,一定要從自己的實際情況出發!想要做財會類的崗位的,先考初級,後考注會!想要做審計類崗位的,注會是首選!
Ⅵ cpa經濟法的難度
別想了,做做模擬試題吧,今年難度應該會下降的
Ⅶ 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綜合題評分標准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三日,財政部23日發布第55號令,宣布修訂後的新版《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第十五條規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試題、參考答案和評分標准按照國家秘密管理。我個人的經驗:綜合題評分標準是答到每個要點,給基本分;答全每個要點,這個要點給全分。綜合題拿滿分,相當不容量,你要盡量答到每個要點,再有可能再答全。只要綜合題答到每個要點了,考試基本上可以合格通過。
Ⅷ 注冊會計師《經濟法》考試難嗎
相比較注冊會計師的其它科目,經濟法科目相對比較簡單。但是, 會計網校需要提醒諸學員的是:經濟法的簡單只是「相對的簡單」。對於任何一個注會考生而言,都不可以忽悠經濟法科目。因為經濟法科目內容龐雜,要求考生知識面廣且記憶力強,經濟領域方方面面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識都要求考生了解、熟悉、掌握。題目難度大,題型不固定。注會考試的題型是不固定的,考生要做好接受各種題型考查的准備。全國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科目難易度分析 ★★★ 經濟法是超然獨立的科目,是注會考試的遭遇戰。經濟法最簡單,但是通過難度也是有的。傳統上認為經濟法是最不受考生重視的科目,但這其實是一個誤區,經濟法簡單只是'相對的',看每年的通過率就知道了,經濟法並不比其他科目通過率高多少,再加上科目簡單報考基數大的因素,經濟法和其他科目幾乎處於平等的地位了。感覺簡單是好事,但不重視是不對的…… 學習經濟法注重在理解法理的基礎上加強記憶,沒有理解就死記硬背,這樣的方法很浪費學習時間。另外,學習時要注意關鍵詞的記憶,如數字、時間、比例等。全國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科目常用組合報考方案指導 經濟法和稅法 難度:★★★★ 聯系度:★ 不過兩個科目有個共同的特點就是相對與其他科目都很簡單,對於比較畏懼注會的考生來說可以拿來練手,先建立自信。全國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其它組合報考建議 (1)經濟法+會計+稅法這三科組合報考難度系數為八顆半星(★★★★★★★★☆)這個主要突出的是會計和稅法的關系,經濟法搭配主要是從難度上考慮的。 (2)經濟法+審計+風險管理三科組合包括難度系數為難度五顆半星(★★★★★☆)稅法或者經濟法主要也是難度的調節。 (3)經濟法+財管+風險管理這三科組合報考難度系數五顆星(★★★★★) (4)經濟法+會計+審計+稅法這四科組合報考難度系數為九顆星(★★★★★★★★★) (5)經濟法+會計+審計+風險管理這四科組合報考難度系數為九顆星(★★★★★★★★★) (6)經濟法+財管+風險管理+審計這四科組合報考難度系數為六顆星(★★★★★★★) 全國注冊會計師考試網路課程推薦 進入網校獲得免費試聽課程資格:
Ⅸ 注會經濟法55分有沒有可能得40分
今年的注會經濟法考試案例分析有票據法、證券法、破產法、合同法,如果都做對了,那有什麼不可能的
Ⅹ 注會經濟法考試准備要點
關於綜合題 綜合題以較復雜的案情、較長的內容為特點,要求回答的問題難度較大綜合性強。尤其是近年的考試出現跨章節的綜合案例,難度和復雜程度增大不少。對於綜合題的解答,注意以下幾點: 1.認真閱讀案例,熟悉案情,看是一個什麼樣的案件,糾紛是什麼,當事人有哪些,相互之間有什麼關系,提出的問題是什麼;也可以反過來進行,即先看清問題再帶著問題回頭去讀案情。方法因人而異,在復習過程中應明確自己適合什麼樣的方法。閱讀過程中,對一些重要的文字、句子、當事人之間的關系,可以用簡單的關系圖標明。 2.針對案情和案例提出來的問題,運用已知的條件和自己掌握的相關法律知識,分析問題,得出答案。要在頭腦中盡快調動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識和法規規定,准確地與試題中提出的問題對號入座。 綜合題的提問一般有以下方式: (1)標准提問。綜合題問題的標准格式是:「……?並(分別)說明理由。」這樣的提問佔90%以上,答題的標准格式是:「……。根據《××法》規定,……」。大部分問題都是標准提問。 此處注意:「根據《××法》規定"可以簡寫為"根據《××法》"或"根據規定」,都是可以的,不影響得分。 (2)單純提問。例如,2006年考試中的綜合第2題問題(1):「甲公司是否具備發行公司債券的主體資格?」,對此只回答「甲公司具備發行公司債券的主體資格。」即可,沒有要求說明理由可以不說。這種提問方式,近兩年沒有出現。 (3)統一提問。這樣的提問方式是:"按上述各點之順序,分別指出……,並說明理由。"。回答這樣的問題,應當按照案情敘述順序一一作答,例如:首先、其次、再次……;第一、第二、第三……;①、②、③……。 此處注意:這樣的提問方式一定會要求「分別說明理由」。例如,2008年考試中的綜合第4題問題(1)「趙某、錢某和孫某賣出所持公司股票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並分別說明理由。」 (4)補充提問。這樣的提問方式是:「如果……。"例如,2008年考試中的綜合第1題問題(3)「如果乙出資不實的行為屬實,應當如何處理?」這實際上相當於擴展了原有的案情。 (5)要求敘述。這樣的提問方式一般包含"試述"和"如何"等字樣。例如,2008年考試中的綜合第1題問題(2)「乙、丙均要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受讓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權,應當如何處理?」對此應將有關規定敘述清楚。 3.有些問題可以脫離案情,也就是說即使沒有看明白案情也可以正確解答。例如,2008年考試中的綜合題第3題問題(7):「在登記簿上的記載與土地使用權證上的記載不一致的情況下,以何為准?」因為對於任何當事人來說,在登記簿上的記載與土地使用權證上的記載不一致的情況下,以登記簿為准。 4.評分標準是答出要點即可得分。答題與標准答案不一致,文意正確的也可以得分,例如:「不符合法律規定」和「違反了法律規定」都可以。回答的問題應直截了當,不必過多展開說明,切忌畫蛇添足。 5.如果確實不會,也不要完全放棄。綜合題是按點給分的,如果說不出理由,僅對答案判斷(或猜測)正確,一般可以得1分。 6.在答卷紙上回答問題,要注意簡潔、直接、准確、避免錯別字。應當先答結果或處理方案,後根據題目要求展開理由或說明根據。需要計算的,注意是否要求要把計算過程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