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求《國際經濟法》論文一篇,圍繞「國際貿易法,國際投資法,國際金融法」任選其一,2000字左右
1\河北經貿大學
030109國際法學2007 招生目錄(本專業招生 15 人)
研究方向 01國際貿易法版
02國際投資法
03國際金融權法
初試科目 ①101政治(含法律碩士)
②201英語(含法律碩士)
③602民法學
④403法學綜合
參考書目 602民法學
《民法學》,魏振瀛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403法學綜合
《法理學》張文顯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國際私法》韓德培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刑法學》高銘暄、馬克昌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2版
復試科目:國際經濟法
《國際經濟法》,余勁松、吳志攀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復試備注 復試科目:國際經濟法
2\黑龍江大學
030109國際法學(含: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
01 WTO法律制度
02 國際貿易法 6 ①101政治理論②201英語或202俄語或203日語③604刑法和民法④804法理學和憲法學 復試科目:
025國際經濟法
同等學力復試加試科目:國際法、國際私法
② 論公平互利原則 請高手指教,論文不知道怎麼下筆 急!!! 答得好追加200分~~ 謝謝大家了
試論堅持國際經濟法公平互利原則的現實必要性
[內容提要] 作為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法律原則對法的產生和運行,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在國際經濟法層面,因為難以制定單一的法律規范來約束各方,國際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就顯示出更為重要的意義。公平互利原則作為國際經濟法的重要基本原則,無論是從其概念、法理、作用、意義、效果,還是現實層面上來,都有其存在的性。
[關鍵詞] 國際經濟法 基本原則 公平互利 必要性
作為國際經濟法基本原則之一,公平互利原則有著深刻的內涵和現實必要性。在國際經濟交往中,現階段,不可能有一種具有國際性的強制力的法律規則的存在,而國際經濟法的公平互利原則對於國際經濟關系以及國際經濟法的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國際經濟的日益發展,全球化和一體化不斷加強的今天,國際經濟法中的公平互利原則對於各國經濟的發展都是非常有益的;從二戰後世紀交替的時刻,大多數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對於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有著迫切的要求,而公平互利原則則是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一 國際經濟法中公平互利原則的內涵
1974年12月12日,第29屆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各國經濟權利和義務憲章》在第一章國際經濟關系的基本原則中規定:「各國間的經濟關系,如同政治和其他關系一樣,除其他外要受下列原則指導: ……;(e)公平互利;……」明確地把公平互利原則作為國際經濟關系的基本原則。
同時在《憲章》中第二章第十條規定:「所有國家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並作為國際社會的平等成員,有權充分和有效地參加——包括通過有關國際組織並按照其現有的和今後訂定的規則參加——為解決世界經濟、金融和貨幣問題作出國際決定的過程,並公平分享由此而產生的利益。」這樣的願望和規定,同所有國家的利益密切相關,構成了公平互利原則的豐富內涵。
二 公平互利原則的要求
首先,要求主權國家在相同層面的國際經濟關系中均為平等主體。公平互利,在主體資格上先要平等,這樣,才談得上其他層次的公平,才談得上互利。
其次,各國有權自主參與國際經濟規則的制定、國際經濟交往關系,自主管理涉外經濟活動。
最後,國家間的經濟交往和管理涉外經濟活動的結果,對國際經濟法的所有主體不但是平等互利的,而且是公平互惠的,並且,國際經濟法的所有主體均公平分享由於其參與這些活動而產生的利益。
三 堅持公平互利原則的現實必要性
公平互利原則作為國際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在現階段,對於國際經濟的發展以及我國的改革開放事業都有著的作用,堅持公平互利的基本原則,是十分必要的。
(一)、從公平互利原則的產生上來看
公平互利原則,是適應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的要求而產生的。
1974年5月,聯合國大會第六屆特別會議通過的《建立新的國際經濟秩序宣言》第四部分規定:新的國際經濟秩序應當建立在充分尊重下列原則的基礎上:……(2)國際大家庭的一切成員國在公平的基礎上進行最廣泛的合作,由此有可能消除世界上目前存在的差距,並保證大家享受繁榮;……
雖然人類社會已經進入21世紀,但由歷史遺留下來的國際經濟舊秩序在許多方面仍然根深蒂固。在國際經濟交往中,經濟大國依舊很有市場。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依然是任重而道遠。
作為公平互利原則產生要求的國際經濟新秩序,目前尚未完全建立,在現實中,堅持國際經濟關系與國際經濟法中的公平互利原則的現實必要性當然存在。國際經濟新秩序的建立,作為國際經濟交往中不可避開的問題,必然要求遵循公平互利的原則。
(二)、從法理上看
法律原則是法律上規定的用以進行法律推理的准則。原則源於規則又高於規則,體現著規則的精神實質。法律原則雖然沒有規定確定的事實狀態,也沒有規定具體的法律後果,但在創製法律、理解法律或適用法律的過程中,卻是不可或缺的。
作為國際經濟法的基本原則之一,公平互利原則不公可以指引國際經濟法律關系主體如何正確地適用規則,而且在沒有相應的法律規則時,可以代替規則來作為國際經濟交往的准則,並且可以有把握地應付沒有現成規則可適用的新情況,具有靈活性。
公平互利原則貫穿於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始終,體現著國際經濟法的基本精神和價值取向,是國際經濟法基本原則的基本判斷標准。因為不可能有一種強制力作為後盾,只能用一種公平互利的原則來衡量國際經濟關系的公正性,與國內法相比較,它的作用較為完整地體現在對守法的指導上。
在現實中,許多經濟大國為了一已之利,要麼在創制國際經濟法律文件的過程中作損人利已的規定,要麼對國際經濟法律文件中的有些條款作合乎已身的解釋。由於國家經濟實力的差距,許多發展中國家有時在創制中吃虧,有時在事後的補救中吃虧。因而,在現階段,堅持公平互利的原則,使大國在「理」上有屈,促使其考慮發展中國家的利益。發展中國家在參與國際經濟法律文件的制定和修改中,也要充分利用這一原則,維護自己的現實利益和長遠利益。
(三)、從公平互利原則與國際經濟法的其他基本原則的關系來看
國際經濟法有一系列的基本原則,其中經濟主權原則是基礎原則,還有全球合作原則,有約必守原則。
公平互利原則與經濟主權原則是密切相關的,二者是不可分離的,決不能割裂對待。經濟主權原則是基礎,離開這個基礎,就無公平互利可言;另一方面,也只有實行真正的公平互利原則,才能保證國家的經濟獨立和主權完整。現實中,許多借主權平等,而實行表面上的平等地,使許多經濟弱國都難以實現真正的經濟主權,因而現實中正確堅持公平互利原則十分必要。
對於全球合作,和有約必守,都是要在公平的前提下,才能實行的,不然,在吃虧中合作,守不公平的約,都是不合理的。
(四)、從公平互利原則在國際經濟法中存在的意義和作用上看
首先,作為國際社會的成員,雙贏是最為理想的,最大利益是每個國家都追求的,不吃虧是各個國家的底線。互利的存在,恰好是為了創造一個雙贏的環境;而公平的存在,則是對於不吃虧這一底線的保障。所以,公平互利原則在現實中,對於在雙邊中的國際經濟具有的吸引力,對於雙方的整體發展乃至各方的發展都是有得而無害的,對於國際經濟的發展有重要的意義。
其次,公平互利的原則對於原有的經濟實力相當、國際地位基本平等的國家,具有落實和鞏固原有的平等關系的作用;對於原來經濟實力懸殊、國際地位不平等的國家,具有糾正原有的不平等關系,確立實質平等互利的關系的作用。
最後,公平互利原則貫穿於國際經濟法的各個領域,在國際貿易、投資、稅收、金融等方面,公平互利原則不但可以促進它們規模的擴大,而且對於它們的良性發展亦有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五)、從公平互利原則實踐效果上看
在國際經濟關系中,公平互利原則的最好實踐,莫過於在國際貿易中發展中國家斗爭得來的普遍優惠制。雖然實行普遍優惠待遇制度尚未規定在國際條約中,被認為是根據發達國家"自行選擇"而實行的一種臨時措施。不過,由於該制度已有許多發達國家付諸實踐並在一些重要的國際文件中得到反映,我們不妨認為該制度已成為國際慣例。
當然,目前普惠制僅僅是在稅收上的待遇,隨著關稅的一再降低,普惠制對發展中國家的意義將越來越小,發展中國家應爭取更多的非關稅方面的"普惠制",關稅與貿易總協定中第四部分已體現了這一點。目前最為迫切的,是將這些優惠措施穩定下來,並進一步的明確具體化,將這些優惠落在實處。
普遍優惠制的實行,把從表面的平等,真正的落實到實質的公平層面上,對於發展中國家的平等發展有了一定的作用。不過,從上面也可以看出,就是普遍優惠制也有一些問題,因而,堅持公平互利的原則,在國際經濟的實踐中,應當進一步加強,從而,在更多的層面上實現公平互利。[Page]
(六)、從中國的實踐上看
中國現今正處於改革開放的重要階段,國際經濟交往是對外開放的重要方面。在我國有關國際經濟法律文件中,公平互利原則基本都是立法和司法的指導思想。
我國《憲法》序言中提到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明確規定了平等互利原則;2004年4月剛修訂的《對外貿易法》第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促進和發展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貿易關系,締結或者參加關稅同盟協定、自由貿易區協定等區域經濟貿易協定,參加區域經濟組織。」;2001年修訂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了擴大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允許外國公司、企業和其它經濟組織或個人(以下簡稱外國合營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中國政府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同中國的公司、企業或其它經濟組織(以下簡稱中國合營者)共同舉辦合營企業。」……國家把公平互利原則作為對外經濟交往法律的基本原則,由此可見,在現階段,堅持公平互利原則在國內立法中的指導地位。
國家從立法上確立了公平互利的原則,因而,堅持公平互利原則在對外經濟關系中,是十分必要的。
③ 想寫國際經濟法的論文 現在定下的題目是「BOT項目的法律問題研究」 求指導~
BOT投融資過程中存在的法律問題
運用BOT方式進行融資,無疑可以擴大資金來源,分散每個企業承擔的風險,同時,由於高投入,高回報,獲益也是巨大的。但是,同時,由於當事人較多,法律關系復雜,也存在諸多法律問題。綜合來看,有這幾個類別:第一,BOT當事各方的法律關系,以及權利義務問題,比如招投標的問題,所有權的問題,政府保證的問題,稅收優惠的問題等等;第二,BOT風險的分擔問題,比如投資風險,匯率風險以及政治風險等;第三,違約救濟問題以及法律適用問題;以及第四,BOT項目融資的問題,比如資金的來源,貸款的分配等等。
(一)BOT當事各方的法律關系以及權利義務問題
BOT投資的主體有政府與項目投資人(或稱項目主辦人)以及項目公司;發放借貸款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即項目貸款人;提供項目保險、財產保險等業務的保險公司;項目建築工程的總承包商、轉包人、分包人、提供機器設備等租賃的租賃公司、承租人、原材料供應商、項目營運方,項目投資回報和貸款償還的擔保人等。多個主體有可能跨越不同國境。
各方當事人通過合同聯系起來,形成了不同的法律關系。合同主要有以下幾種:(1)政府主管部門與該BOT項目主辦公司之間的特許專營權合同,這是政府與項目主辦人關系形成的法律基礎。特許授權的內容是以項目公司設立及其權利、義務的確定為核心,涉及其他相關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而展開的「一攬子」安排。這是整個項目運作的前提與核心;這個特許權協議的性質有爭議。有學者認為相當於行政合同關系,有學者認為相當於國際經濟合作中的國家契約關系。若是前者就不能接受國外仲裁機構管轄,而必須在我國進行仲裁或訴訟。(2)項目公司的各個股東之間的合資或聯營合同;(3)項目公司與工程設計公司的設計合同;(4)承建公司與項目公司的交鑰匙承建合同;(5)以及項目公司與供應公司的物資供應合同、與保險公司的保險合同、與政府主管部門的產品回購合同及項目設施使用、移交合同、與貸款人的貸款合同,以及由此形成的法律關系等等。BOT方式在運作時,就體現為上述各個合同的實際履行。[⑦]因此,在訂立合同的時候,就需要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比如政府保證義務,項目公司的擔保義務,主要是投資回報擔保和貸款償還擔保,以及各方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比如交付貸款、如期完成施工、轉移所有權、如期供應原材料等等。
(二)BOT風險的分擔問題
BOT由於主要用於基礎設施,投資額大,建設和回收成本周期較長,因此風險較大。政府之所以會採用這種投融資方式,一個很重要的出發點也是為了減少直接財政負擔,分散投資風險,提高運作效率。在分擔風險的時候,應當注意風險承擔與權利獲得的平衡。
總的來說,BOT中存在的風險主要包括以下幾類:(1)政治風險,這是指政府更迭或政策、法律的改變(如稅收增加、對基建項目進行限制等),政府行為的影響。東道國的宏觀經濟政策是否穩定也是政治風險,如通貨膨脹率、財政赤字、外匯管制、償債危機等。以及包括國有化的風險、戰爭內亂險等等。為了減少風險,項目公司一般要求通過立法明確政府對項目的批准即構成對國家的約束力,即要求東道國提供政府保證,如發生上述風險,政府應給予補償。同時,也會向投資者母國的保險公司、出口信貸機構、國際多邊投資擔保機構等投保,以轉移政治風險。也就是說,這類風險可以通過合同安排和投保來分擔。(2)不可抗力風險,主要指的是項目參與者無法預知也無法避免的事件給項目造成的損害。比如山洪、地震、海嘯、火災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害,以及外匯風險、利率風險等等。這些風險中,自然災害引起的,不能要求政府全部補償,只能由項目參與人通過協商等進行一定比例的分攤,而諸如外匯險等,有些時候可以與政府簽訂協議要求政府保證外匯的穩定,有時候則需要項目參與人自己承擔。這類外匯險也可以向相關保險公司投保。(3)經濟風險,主要指的是BOT 項目所在的外部經濟環境對項目建設和經營產生的潛在不利影響。這里,外部經濟環境包括世界經濟環境、國家經濟環境及相關行業經濟環境。比如,世界經濟形勢蕭條,金融市場不穩定;國家經濟增長乏力、財政狀況惡化;相關行業的風險,比如供應關系發生大的變化,原材料價格突然上漲,銷售市場萎靡等。這三種風險都是無法為項目參與人控制的風險,可以稱之為外部風險,需要審時度勢盡量避免。比如,藉助金融工具等或安排長期的供應協議。同時,需要按照權義比例協商分擔。(4)管理風險,管理風險系指BOT項目在內部經營管理活動中可能發生的潛在不利影響。又包括:完工風險,比如在建設過程中因出現監理問題、財務問題、資金問題等,造成項目無法如期完工,造成違約;經營維護風險,比如在經營過程中使用不合理,安裝錯誤等引發的問題等等。[11]這些問題都可以通過合同協商分擔。因為不同的當事人需要承擔不同的義務,如果違反,就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需要注意的是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做到細化,權責明晰。如果安排合理,這些風險即使無法完全避免,也可以降到最低。(5)技術風險,主要指的是在建設過程中由於技術更新換代而帶來的風險。這就要求項目參與人主動進行技術改良和更新,避免由於技術落後帶來的風險,比如無法盈利,或者無法獲得貸款。
總之,項目參與人通過事前判斷,事中控制,事後總結,識別不同種類的風險,最大限度地把項目風險降低,並採取相應的風險防範與分擔措施,避免自身承擔的風險過重,無法獲得收益。
(三)違約救濟與法律適用問題
違約主要指的是違反合同的規定,由於BOT大多有外國公司企業的參與,利用的也主要是國外的資金,因此就涉及到適用哪一國法律或者是否適用國際法的問題。
BOT有很多合同,因此如果違約,當然可以採取合同法上的救濟辦法。比如,要求實際履行,損害賠償,解除合同等。救濟方式可以是訴訟,也可以是仲裁,視當事人約定而定。另外一個重要問題就是:在採取救濟措施的時候,應該依據什麼法律?如前所述,BOT可能會涉及到多國當事人,比如,項目公司是外國公司,或者項目貸款人是外國銀行等。這里又分成兩個方面。一個是特許權協議的法律適用問題,第二是其他合同的法律適用問題。有學者稱之為輔助合同。如前所述,對於特許權協議的性質有爭議,因此帶來的法律適用也有爭議,有學者認為應當適用東道國法律,有學者認為可以適用外國法或者國際法。由於這主要涉及的是政府和外國公司之間,我們在此不予討論。只看第二個問題。即其他合同或輔助合同的法律適用問題。
可以明顯看出,輔助合同是平等民商事主體之間的根據一般的民法原則和合同法原則及規定簽訂的。因此,這類合同自然要適用一般民事合同法律適用的規定。BOT項目的投資者依東道國法律在東道國境內成立項目公司,可以是完全由外商投資的,也可以是由東道國合作者與外國投資者合資的。無論採取哪一種模式,項目公司通常都具有東道國內國法人資格。當項目公司與輔助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中不含涉外因素時,則該輔助合同只能適用東道國法律。如果輔助合同法律關系中含涉外因素,則會涉及到合同准據法的選擇問題。這個問題,各國規定並不一致,但是,大部分國家都採取了合同自體法模式,肯定當事人意思自治,由當事人約定法律適用問題,並輔之以最密切聯系原則。我國的法律也是這樣規定的。但是,為了公共政策和國家利益的考慮,存在例外。比如,合同法第126 條規定:「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選擇處理合同爭議所適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與合同有最密切聯系的國家的法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四)BOT項目融資過程中的法律問題
前面已經反復指出,BOT投資額大,單靠一家或幾家企業的資本是遠遠不夠的。所以,BOT大部分的資金都需要從別的渠道獲得。這些渠道以及存在的法律問題包括:
(1)銀行貸款,這是獲得資金的一個重要來源。按BOT模式運作的項目,是以項目自身預期收入和資產作為擔保條件,依靠項目自身的投資價值進行融資,是一項無追索權或有限追索權的融資方式。這里的有限追索權是指貸款人可以在貸款的某個特定階段(例如,項目的建設期和試生產期) 對項目借款人實行追索,或者在一個規定的范圍內(這種規定范圍包括金額和形式的限制) 對項目借款人實行追索,除此之外,無論項目出現任何問題,貸款人均不能追索到項目借款人除該項目資產、現金流量以及所承擔的義務之外的任何形式的財產。[13]項目融資不要求借款人提供金融機構出具的還款保證,也不需要政府出具擔保,其融資能力不受項目股東本身的資產負債情況限制。這為資金薄弱的中國建築企業利用外資提供了很好的條件。[14]因此,這種貸款方式也可以分擔項目公司的風險。即把一部分的風險轉移給貸款人。這些銀行既包括國內銀行,也包括國際銀行以及外國政府等。
這就會涉及擔保法律問題,借貸法律問題等等,貸款人願意在有限追索的情況下提供貸款,必定是因為對項目經過考察,有信心,相信它能盈利。一般會加入諸如完工要求等條件,如果無法滿足這些條件,則涉及到違約等問題。
(2)股權投資,它主要是由項目公司的合營者或股東所投入的股本組成的。項目公司的合營者或股東通常包括與項目有關的一些主要當事人,如承建商、營運商、供應商、用戶、東道國政府等,有時銀行也可能成為合營者之一。除合營者認股外,項目公司還可以通過在股票市場發行股票來籌集資金,特別是當工程耗損大而需要較多股本時,更需如此。[15]通過發行股票融資,相比債權融資方式,成本也較低,可以利用社會閑散資金,籌集到長期穩定資金,同時,如果企業經營得好,滿足一定條件,還可以持續融資。因此,就會產生諸如上市、發行股票等一系列的法律問題。
(3)中間資金,或者說第三方資金。第三方是指願意購買項目產品、接受項目服務,願意為項目提供原材料設備等的公司和政府機構。它們出於某種政治目的,或經濟利益的考慮,為項目的實施提供一些股本資金、貸款或貸款擔保等。包括「長期購買合同」、「遠期購買協議」和「設施使用協議」,這也是企業融資的一種手段。這類資金的地位以及清償次序等都會涉及到法律規定。一般而言,它的清償位次排在銀行貸款之後,股本金之前。
綜上所述,由於可以大規模籌集國內外資金,並運用國外先進技術,加快經濟建設,降低政府成本和經濟風險,BOT成為特別是基礎設施建設經常採用的一種投融資方式。我們在運用BOT方式時,要處理好它在各個階段存在的法律問題,保證項目的順利進行。
大二就開始寫論文了,不錯啊,不過5000字的小論文應該不難寫吧。你找一個點,多看看別的論文,再加入一點自己的觀點,就沒什麼問題了。你在哪個學校學法律?
④ 急求一篇畢業論文的開題報告(題目是關於經濟法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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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畢業論文不太會寫果然還是去找點專業的參考別寫跑偏了……
⑤ 我要在CNKI搜索核心期刊里國際經濟法類的論文 怎麼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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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選擇國際經濟法
⑥ 法學碩士論文有關國際經濟法的較容易寫的論題求推薦
OK ,可以幫忙選題。
⑦ 國際經濟法博士,尚未發表過論文,考上的幾率大嗎
不影響你考上博士
,但是論文發表越多,
導師越看重你
就專業而言,武大比較好;
考中國社會科學院
出國機會多。
⑧ 急求一篇稅法論文 2500字左右拜託各位了 3Q
「「內容提要」本文主張廣義國際稅法學說,認為國際稅法是調整涉外稅收征納關系和國際稅收分配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並主要從國際稅法的調整對象、客體、主體、法律規范的構成和原則等方面,比較分析了國際稅法與鄰近法律部門相區別的特徵所在。 「關鍵詞」國際稅法、調整對象、法律特徵 國際稅法,作為國際經濟法的一個獨立法律分支,是調整國家涉外稅收征納關系和國家間稅收分配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國際稅法,或稱國際稅收法律關系的特徵主要表現在下述五個方面。 一、關於調整對象問題 國際稅法的調整對象是國家的涉外稅收征納關系和國家間的稅收分配關系。從發展趨勢來看,國際稅法總是同時對國家的涉外稅收征納關系和國家間的稅收分配關系進行共同調整的,已經很難明顯區分出國際稅法只調整其中一種關系而不調整另一種關系。盡管從單個的國際稅收法律規范來看,其調整對象的單一性仍然存在,但已顯得模糊了。「國家對跨國納稅人具體徵收的每一項稅收,其中既包括了國家對跨國納稅人的跨國所得的征納關系,也涉及國家之間的稅收分配關系」(註:參見余勁松主編:《國際經濟法》,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415 頁。)。因為無論如何,國際稅收條約或協定必然最終要在國家的涉外稅法中體現並依據這些涉外稅法才得以實施;而國家在制定或修改本國涉外稅法時,也必須考慮到本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稅收條約或協定以及有關的國際稅收慣例,創造本國涉外稅收法制與國際稅法相銜接的「軌道」,從而使本國的涉外稅法不可避免地帶有「國際性」的烙印。 國家的涉外稅收征納關系和國家間的稅收分配關系,二者雖然作為一個整體成為國際稅法的調整對象,但在整體的內部,二者的地位又稍有不同。這在於:從國際稅收關系的形成來看,國家的涉外稅收征納關系的出現早於國家間的稅收分配關系的產生,後者是以前者為邏輯前提而導致的必然結果。所以,我們在表述上總是把國家的涉外稅收征納關系放在前面。然而從關系的本質來看,盡管國家的涉外稅法具有鮮明的「國際性」,但同時也是其國內稅法的組成部分之一,涉外稅收征納關系與國內稅收征納關系並無本質不同;而國家間的稅收分配關系則從根本上促成了國際稅法作為國際經濟法的一個獨立法律分支的最終形成並成為其區別於國內稅法的本質特徵。 需要單獨加以說明的是,我們對國際稅法概念中的「涉外納稅人」以及「涉外稅收征納關系」的表述,與目前國內其他學者使用的「跨國納稅人」和「國家與跨國納稅人間的稅收征納關系」的表述有所不同。因為在有關國際稅法的客體和淵源等方面的問題上,我們主張國際稅法所涉及的稅種,不僅包括所得稅、財產稅,還包括關稅等流轉稅。這樣,在國際稅法的概念中仍舊使用「跨國納稅人」和「國家與跨國納稅人間的稅收征納關系」的表述就未免有失偏頗,不足涵蓋上述稅種。 當然,國家的涉外稅收征納關系和國家間的稅收分配關系-這兩種關系以及二者作為一個整體的緊密結合,是國際稅法區別於其他所有法律部門,包括上一級法律部門,如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和同一級法律部門,如國內稅法、國際經濟法其他法律分支的根本特徵。可以認為,國際稅法的其他大部分特徵均派生自這一根本特徵。 二、關於客體問題 我們認為,國際稅法的客體包含著具有遞進關系的兩個層面的內容。 第一層面,國際稅法中的征稅對象。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先要弄清的是:國際稅收法律關系涉及哪些稅種或者說國際稅收關系會發生在哪些法定稅種上?目前,存在著狹義說和廣義說兩種觀點。前者認為國際稅收分配關系主要發生在所得稅上,在某些國家,也會發生在財產稅和遺產稅上。因此,國際稅法的客體就是跨國納稅人的跨國所得,在關稅等流轉稅方面,因為流轉稅的征稅環節的地域性質往往同國家的地域管轄權相吻合,一般不會發生不同國家對同一征稅對象同時征稅的現象,所以,關稅法等流轉稅法是不包括在國際稅法中的(註:參見高爾森主編:《國際稅法》(第2版),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第8—9頁。 )。後者則認為除了狹義說所涉及的稅種法以外,關稅法等涉外性的流轉稅法也包括在國際稅法中(註:參見王傳綸主編:《國際稅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第13—16頁。)。
⑨ 國際經濟法方向的碩士畢業論文該選什麼題目好
如何找到一個比較合適的題目 有人說:選對了題目,等於論文完成了一半。這話可能有些極端,但也不無道理,因為選題確實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論文的價值,也關繫到研究的成敗。所謂「選對了題目」包括兩層含義:一是指課題有研究的必要性,二是指課題有研究的可行性。關於前者,各位老師的文章中也有較多涉及,這里主要談談後者,而且所談的只是一些比較具體的細節問題。 一個課題無論多麼有意義、有價值,如果不具備研究的可行性,也就是說自己不具備研究的條件,也是不能選作畢業論文的題目的。在畢業論文的寫作中,考慮一個題目是否合適,是否可以選取,主要應當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的條件。 首先,資料條件是最為重要因而也是最值得重視的條件。 資料是進行科學研究的憑借,是學術見解產生的基礎。撰寫論文,從事研究,不能沒有資料,而資料又不是隨手可取的,資料條件並不是對於每個人都相同的。科學研究資料的種類很多,而對於漢語言文學專業的學生來說,最常用的資料就是文獻資料。每個人都處於特定的生活環境之中,可以經常利用的圖書情報機構有限,而任何一個圖書情報機構都不能無所不包,為此,選題時就要考慮能否拿到自己所需要的文獻資料,經過努力之後,得到的資料是否齊全、夠用。 其次,時間條件和導師指導條件也是選題時需要考慮的因素。 論文的寫作是一個過程,是否具備充足的時間條件,直接關繫到論文能否完成及完成的質量。畢業論文通常要求在有限的時間內完成,這就更要求作者在選題時充分考慮時間條件,根據時間條件,衡量課題的大小是否適中及難易程度是否恰當。 為使論文寫作的時間盡可能充裕一些,選題應當盡可能早一些,但是,這也並不是說越早越好。選題過早,對自己所學專業缺乏深入的了解,專業知識的儲備沒有達到一定的程度,選題就會帶有一定的盲目性,也就很難找到一個真正理想的題目。究竟在什麼時候選擇並確定論文的題目為妥,要視作者的專業課學習情況而定。以大學本科生為例,大多數人應從二、三年級開始考慮論文題目,至少應當先有一個大致的研究方向,然後在學習的過程不斷思索、不斷積累,待准備工作成熟之後,再用二、三個月時間集中撰寫、完成論文。很多高校都把大學生的畢業論文寫作安排在最後一個學期,而且僅給十周左右的時間,如果從選題到寫作的全部工作都在這段時間內完成,顯然是不夠現實的。另外,論文題目的選擇並不都是一次到位的,有時會有變動或調整,這就更需要在時間上留出餘地。 導師指導條件對於青年學生及所有缺乏研究經驗的人來說,都是在選題時所應考慮的一項非常重要的條件。如果感到自己缺乏研究經驗,沒有獨立完成課題研究的把握,就必須格外重視導師的條件。任何一個學科的專家都不可能樣樣皆通,無所不能,在導師所熟悉的專業領域內選題,容易得到更為具體、細致的指導。 畢業論文指導教師的主要任務是引導學生確定論文題目,開列參考文獻目錄,幫助學生制定寫作計劃,審閱開題報告及論文提綱,解答疑難問題,評審論文等等。有經驗的指導教師總是能夠非常到位地指導學生作好每一個階段的工作,使學生的潛能得到最大限度的發揮。 最後,駕馭問題的能力更是選題時不可忽視的因素。這里所說的駕馭問題的能力主要是從研究題目的大小是否適中的角度著眼的。對不同級別的畢業論文的篇幅,通常有著不同的規定。而從總體上看,畢業論文的篇幅相對較長,為此,如果研究的問題太小,則難有展開的餘地,寫出的論文常會給人一種繁冗、龐雜,「小題大作」之感。相反,如果題目過大,而作者的研究能力及研究經驗不夠,則無法把問題研究得非常深入、透徹,寫出的論文常會流於膚淺、空泛,給人一種「大題小作」之感。應當說,畢業論文的題目過大過小,都是不利於寫出高水平的文章的。相比較而言,對於青年學生特別是大學生甚至碩士研究生而說,「小問題」要比「大問題」更容易駕馭,「小題大作」要比「大題小作」更好一些。 為防止「大題小作」,作好課題的限定工作是非常重要的。通過課題的限定,把所要解決的問題集中到一點上,有利於深入分析、廣征博引,把問題談深談透,把文章寫得更有深度。 清人魏禧說過:善作者能於將作時刪意,未作時刪題。在論文寫作中,「刪題」就是刪掉可有可無的問題,把全部研究和論證都集中到一點上。有些缺乏研究經驗的學生不懂得如何限定題目,常把一個大得驚人的問題作為論文題目。譬如,有一位學生只是對魯迅散文的某一方面的特點感興趣、有見解,但寫出的文章卻叫作《魯迅創作論》,顯然,在一篇大學生的畢業論文中,完成這么大的一個題目是很不現實的。既然是《魯迅創作論》,文章內容就要面面俱到,對有關魯迅創作的各個方面的問題都進行論述,至少要有所涉及,結果自己對問題的某一方面的獨到見解反而得不到充分闡釋,甚至被完全淹沒,文章內容顯得非常平庸。假如作者能對課題逐層加以限定,就可能會得到一個較為合適的題目:魯迅創作論--論魯迅散文--論魯迅散文的藝術特色--論魯迅散文深沉含蓄的藝術特色,假如覺得魯迅所有的散文作品作為研究對象仍有一定的困難,還可以只把突出地表現這一藝術特色的散文集《野草》作為研究對象,最後把研究題目定為「論《野草》深沉含蓄的藝術特色」,便於作者集中研究,寫出有有見解的文章。
⑩ 國際經濟法方面的論文題目
1、 摘要的寫法
論文摘要是全文的精華,是對一項科學研究工作或技術實踐的總結,對研究目的、方法和研究結果的概括。
摘要置於主體部分之前,目的是讓讀者首先了解一下論文的內容,以便決定是否閱讀全文。一般來說,這種摘要在全文完成之後寫。字數限制在200~350字之間。內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結果和主要結論。也就是說,摘要必須回答「研究什麼」、「怎麼研究」、「得到了什麼結果」、「結果說明了什麼」等問題。
簡短精煉是學術期刊論文摘要的主要特點。只需簡明扼要地將研究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分別用1~2句話加以概括即可。
論文摘要又稱文摘,是論文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以提供文獻內容梗概為日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記述文獻重要內容的短文。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明性,並擁有與文獻同等量的主要信息,即不需閱讀全文,就可獲得重要的信息。摘要通常置於文題之後,文章之首。在論文發表後,論文摘要常被文獻檢索系統所收集。
摘要由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四部分組成。目的部分應簡要說明研究的目的,說明提出問題的緣由,表明研究的范圍及重要性;方法部分應說明研究課題的基本設計,使用了什麼材料和方法,如何分組對照,研究范圍以及精確程度,數據是如何取得的以及經過何種統計學方法處理;結果部分要列出研究的主要結果和數據,有什麼新發現,說明其價值及局限,敘述要具體、准確,並需給出結果的可信值和統計學顯著性檢驗的確切值;結論部分應簡要說明、論證取得的正確觀點極其理論價值或應用價值,是否值得推薦或推廣等。
說白了,摘要就是你文章的骨架。
告訴你一個懶人的辦法:第一句寫目的,也就是你這篇文章要解決的問題和提出這個問題的原因,然後是「本文通過……的方法,闡述了……,論證了……,得出了……。」記得摘要最好400字左右為宜,不宜過長。
2、引言的寫法
引言也叫緒言、緒論。引言的主要任務是向讀者勾勒出全文的基本內容和輪廓。它可以包括以下五項內容中的全部或其中幾項:
1)介紹某研究領域的背景、意義、發展狀況、目前的水平等;
2)對相關領域的文獻進行回顧和綜述,包括前人的研究成果,已經解決的問題,並適當加以評價或比較;
3)指出前人尚未解決的問題,留下的技術空白,也可以提出新問題、解決這些新問題的新方法、新思路,從而引出自己研究課題的動機與意義;
4)說明自己研究課題的目的;
5)概括論文的主要內容,或勾勒其大體輪廓。
比較簡短的論文,引言也可以相對比較簡短。為了縮短篇幅,可以用一兩句話簡單介紹一下某研究領域的重要性、意義或需要解決的問題等,接著對文獻進行回顧,然後介紹自己的研究動機、目的和主要內容。至於研究方法、研究結果及論文的組成部分則可以完全省略。
(1)如何寫引言的開頭
引言開頭(即第一層)最主要目的是告訴讀者論文所涉及的研究領域及其意義是什麼,研究要解決什麼問題,目前狀況或水平如何。
(2)如何寫文獻綜述
文獻綜述是學術論文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作者對他人在某研究領域所做的工作和研究成果的總結與評述,包括他人有代表性的觀點或理論、發明發現、解決問題的方法等。在援引他人的研究成果時,必須標注出處,即這一研究成果由何人在何時何地公開發表。
(3)如何寫研究動機與目的
在介紹了他人在某領域的工作和成果之後,下一步便介紹作者自己的研究動機、目的與內容。介紹研究動機可以從兩個角度人手,一是指出前人尚未解決的問題或知識的空白,二是說明解決這一問題,或填補知識空白的重要意義。
指出或暗示了知識領域里的空白,或提出了問題或假設之後,下一步理所當然應該告訴讀者本研究的目的和內容,要解決哪些問題,以填補上述空白,或者證明所提出的假設。
(4)如何寫引言的結尾
研究目的完全可以作為引言的結尾。也可以簡單介紹一下文章的結構及每一部分的主要內容,從而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使讀者了解文章的輪廓和脈絡。
至於研究結果,在引言中完全可以不寫。研究結果是結論部分最主要的組成部分
3、論文應有結論。
論文的結論是最終的、總體的結論,不是正文中各章小結的簡單重復。結論應該觀點明確、嚴謹、完整、准確、精煉。文字必須簡明扼要。如果不可能導出應有的結論,也可以沒有結論而進行必要的討論。
可以在結論或討論中提出建議、研究設想、儀器設備改進意見、尚待解決的問題等。不要簡單重復、羅列實驗結果,要認真闡明本人在結業工作中創造性的成果和新見解,在本領域中的地位和作用,新見解的意義。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應做出客觀的敘述。應嚴格區分自己的成果與他人(特別是導師的)科研成果的界限。
4、致 謝
在本次論文設計過程中,XXX老師對該論文從選題,構思到最後定稿的各個環節給予細心指引與教導,使我得以最終完成畢業論文設計。在學習中,老師嚴謹的治學態度、豐富淵博的知識、敏銳的學術思維、精益求精的工作態度以及侮人不倦的師者風范是我終生學習的楷模,導師們的高深精湛的造詣與嚴謹求實的治學精神,將永遠激勵著我。這X年中還得到眾多老師的關心支持和幫助。在此,謹向老師們致以衷心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最後,我要向百忙之中抽時間對本文進行審閱,評議和參與本人論文答辯的各位老師表示感謝。
畢業論文致謝範例
非常感謝xxx老師、xxx老師在我大學的最後學習階段——畢業設計階段給自己的指導,從最初的定題,到資料收集,到寫作、修改,到論文定稿,她們給了我耐心的指導和無私的幫助。為了指導我們的畢業論文,她們放棄了自己的休息時間,她們的這種無私奉獻的敬業精神令人欽佩,在此我向她們表示我誠摯的謝意。同時,感謝所有任課老師和所有同學在這四年來給自己的指導和幫助,是他們教會了我專業知識,教會了我如何學習,教會了我如何做人。正是由於他們,我才能在各方面取得顯著的進步,在此向他們表示我由衷的謝意,並祝所有的老師培養出越來越多的優秀人才,桃李滿天下!
通過這一階段的努力,我的畢業論文《xxxxxxxxxxxxxxx》終於完成了,這意味著大學生活即將結束。在大學階段,我在學習上和思想上都受益非淺,這除了自身的努力外,與各位老師、同學和朋友的關心、支持和鼓勵是分不開的。
在本論文的寫作過程中,我的導師xxx老師傾注了大量的心血,從選題到開題報告,從寫作提綱,到一遍又一遍地指出每稿中的具體問題,嚴格把關,循循善誘,在此我表示衷心感謝。同時我還要感謝在我學習期間給我極大關心和支持的各位老師以及關心我的同學和朋友。
畢業論文暫告收尾,這也意味著我在XXX大學的四年的學習生活既將結束。回首既往,自己一生最寶貴的時光能於這樣的校園之中,能在眾多學富五車、才華橫溢的老師們的熏陶下度過,實是榮幸之極。在這四年的時間里,我在學習上和思想上都受益非淺。這除了自身努力外,與各位老師、同學和朋友的關心、支持和鼓勵是分不開的
論文的寫作是枯燥艱辛而又富有挑戰的。XXXX是理論界一直探討的熱門話題,老師的諄諄誘導、同學的出謀劃策及家長的支持鼓勵,是我堅持完成論文的動力源泉。在此,我特別要感謝我的導師xxx老師。從論文的選題、文獻的採集、框架的設計、結構的布局到最終的論文定稿,從內容到格式,從標題到標點,她都費盡心血。沒有xxx老師的辛勤栽培、孜孜教誨,就沒有我論文的順利完成。
感謝經濟XXXX系的各位同學,與他們的交流使我受益頗多。最後要感謝我的家人以及我的朋友們對我的理解、支持、鼓勵和幫助,正是因為有了他們,我所做的一切才更有意義;也正是因為有了他們,我才有了追求進步的勇氣和信心。
時間的倉促及自身專業水平的不足,整篇論文肯定存在尚未發現的缺點和錯誤。懇請閱讀此篇論文的老師、同學,多予指正,不勝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