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cpa「經濟法」中說)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
1、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專份有限公司股本總屬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2、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簡而言之,實際控制人就是實際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3、控股股東控制的其他企業指控股股東的子公司或分公司。
4、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業指實際控制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
實際控制人和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業不是一回事。
② 注會經濟法中,在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時 控股股東,境外戰略投資者等在認購股票後36個月不得轉讓,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在配股的時候沒有同樣的。按照注會版經濟法中的內容可以知道,配權股並不想發行股一樣的,是可以轉讓的。建議您仔細閱讀一下注會經濟法的相關內容,便於您更加理解注會經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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