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土地經濟學》論文可以寫些什麼
1社會需求:從表抄面看是因為"只經營劣等地無法滿足社會需求,不得不開發優等地,來滿足社會需求。否則就會有人餓死,產生社會動盪。"但是這只是假象,因為這個答案的前提是為了不交地租而耕地。對於利潤來說資本是均權的,等量的資本應取得等量的利潤。在交了級差地租後等量地租後,相等的資本獲得相等的利潤。所以對租地農場主來說耕種劣等地和好地是沒有區別的。(這里不考慮價格波動,因供求關系產生的耕地面積擴大和土地的改良)故不存在"搶優等地和中等地來經營"這一說法。 2地理因素:土地是一片一片開發的不可能專挑好的或者壞的去耕種。同樣,如果優等土地在深山裡而中等土地在鐵路邊,人們就會優發中等土地。在這里地理起決定性因素而不是土地肥力。 3社會歷史因素:1在早期的公社人們只是為了獲得穀物而耕種,所以他們會選擇最好的土地去耕種。2在奴隸制社會和封建社會,統治者為了獲得更多的實物產品也會讓奴隸或者佃農去耕種優等地。而到了資本主義社會將會有大批的優等地被留下來。這時如果開墾新的土地比現有最差土地還要差且供求已平衡,它將因無法產生利潤而被淘汰。 回答者: 貝吉塔4代 - 一級 2008-6-24 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