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際經濟法》中提單的概念
是國際貿易中的一個概念。簡稱B/L,在對外貿易中,運輸部門承運貨物時簽發給發貨人的一種物權憑證。收貨人憑提單向貨運目的地的運輸部門提貨,提單須經承運人或船方簽字後始能生效。是海運貨物向海關報關的有效單證之一。
㈡ 國際經濟法:正副本的提單,承運人一般是交給誰的
正副本的提單,一般承運人簽發出來都是給托運人,再由托運人轉交給收貨人。
㈢ 求國際經濟法案例!急!很急!
[案情]
1998年2月20日,我國甲公司向日本乙公司發出要約:願以每台400美元的價格按照CIF天津價格條件購買電冰箱3000台,總價值2000萬美元。1998年2月22日,日本乙公司接到我國甲公司發出的要約,2月23日,日本乙公司將3000台電冰箱交給日本環球貨運公司裝船運輸,但日本環球貨運公司發現其中有500台電冰箱包裝破損,准備簽發不清潔提單。但日本乙公司為從日本環球貨運公司處拿到清潔提單,在其簽發提單前,向日本環球貨運公司出具了承擔賠償責任的保函,承運人日本環球貨運公司遂給乙公司簽發了清潔提單。乙公司持清潔提單按信用證結匯,中國甲公司於1999年3月I日收到貨物,發現500台電冰箱有嚴重質量問題,於是向承運人日本環球貨運公司索賠。
[問題]
(1)承運人應否承擔責任?
(2)如果甲公司向乙公司索賠,你認為索賠能否成立?
[參考答案]
(1)承運人應當承擔責任。因為承運人和收貨人的關系依提單確定,清潔提單項下的貨物因包裝破損,說明損失是承運人沒有盡到良好的管貨義務造成的,說明了承運人沒有盡到合同項下的最低責任,承運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公司直接向乙公司索賠不能成立。因為乙公司取得的是清潔提單,說明包裝破造成的貨損原因不在乙公司。
[解析]
承運人是否應承擔責任,取決於承運人和收貨人的法律關系。二者的關系由提單來確定。承運人簽發清潔提單,說明貨物表面狀況良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以下簡稱《海商法》),清潔提單是承運人已經按照提單所載狀況收到貨物或者貨物己裝船的初步證據;對於承運人向收貨人提出的與提單所載狀況不符的證據,不予承認。承運人有妥善、謹慎地保管貨物的義務。貨物和提單不符,承運人應當負責。
甲公司和乙公司的關系,依買賣合同確定。甲公司向乙公司索賠,必須證明乙公司沒有適當履行合同義務。但是根據清潔提單,可以從法律上推定包裝破損造成的貨損不是乙公司造成的,而是承運人造成的。因此,直接向乙公司索賠不能成立。甲公司應該向承運人索賠。
㈣ 國際經濟法問題:承運人無單放貨的法律責任
1.本案雖然是國際海上運輸合同無單放貨糾紛,承運人將貨物交付記名收貨人的行為是合法的。因為記名提單是不可轉讓的運輸單證,不具有物權憑證效力。根據美國法律規定,承運人有理由交貨給托運人在記名提單上所指定的收貨人,承運人向記名提單的記名人交付貨物時,不負有要求提貨人出示或提交記名提單的義務。本案承運人輪船公司根據記名提單約定將貨物實際交給記名收貨人藝明公司,或者按照藝明公司的要求將貨物實際交給其指定的陸路承運人的交貨行為符合美國法律,即為適當地履行了海上運輸合同中交付貨物的責任,並無過錯。
2.首先,本案提單是當事人雙方自願選擇使用的,提單首要條款中明確約定適用美國1936年《海上貨物運輸法》或《海牙規則》。中國《海商法》第269條規定:「合同當事人可以選擇合同適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與合同有最密切聯系的國家的法律。」這表明本案提單首要條款對法律適用的選擇合法有效,應當予以適用;其次,《海牙規則》第1條規定,海牙規則僅適用於與具有物權憑證效力的運輸單證相關的運輸合同,本案提單是不可轉讓的記名提單,不具有物權憑證效力,並且海牙規則沒有關於承運人對記名提單項下貨物交付行為的規定。因此,本案不能適用《海牙規則》;第三,依據提單關於法律適用的約定,本案爭議應當適用美國1936年《海上貨物運輸法》。
3.菲達廠在將提單傳真發給藝明公司後,沒有收到貨款,說明藝明公司已經違約,菲達廠應立即通知承運人停止向提單記名收貨人交付貨物,同時依買賣合同起訴買方藝明公司,其損失與輪船公司無關。
4.本案中,菲達廠因其沒有對外貿易經營權,所以其委託長城公司和菲利公司分別辦理出口手續,所以這兩個公司是菲達廠的外貿代理人。提單上記載的托運人雖是長城公司和菲利公司,但與承運人訂立運輸合同的實際上是菲達廠,而且最終兩份正本提單的持有人也是菲達廠。
㈤ 《國際經濟法》中提單的概念
是國際貿易中的一個概念。
簡稱B/L,在對外貿易中,運輸部門承運貨物時簽發給發貨人的版一種物權憑證權。收貨人憑提單向貨運目的地的運輸部門提貨,提單須經承運人或船方簽字後始能生效。是海運貨物向海關報關的有效單證之一。
㈥ 國際經濟法中的提單問題
防止寄單行在寄單的過程中丟失。
㈦ 國際經濟法中提單的分類
這是名詞解釋,答多了沒用。給你個我們國經老師給的概念,絕對准確無誤。《國際經濟法》中的提單是指,用以證明海上運輸合同的訂立和貨物已經由承運人接受或者裝船,以及承運人保證據以交付貨物的單據。
㈧ 請求高手回答國際經濟法:班輪提單承運人的責任
我國《海商法》參考了海牙-維斯比規則並適當吸收了漢堡規則中的規定,主要規定了承運人的以下責任: 1謹慎處理使船舶適航的責任 2妥善和謹慎地管理貨物的責任 3船舶不進行不合理繞航的責任 4船舶合理速遣的責任 5損害賠償的責任 〈海牙規則〉對承運人責任的規定(1)謹慎處理使船舶適航。《海牙規則》第3條第1款規定,承運人必須在開航前和開航當時,謹慎處理,1使船舶適航2妥善配備船員、裝備船舶和配備供應品3使貨艙、冷藏艙、冷氣艙和該船其他載貨處所適於並能安全地接受、載運和保管貨物(2)妥善和謹慎地管理貨物。 《海牙規則》第3條第2款規定,承運人應當妥善地、謹慎地裝載、搬移、積載、運輸、保管、照料和卸載貨物 另外,〈海牙規則〉第4條第5款規定,不論是承運人或船舶,對貨物與貨物有關的滅失或損壞,在任何情況下,當每件或沒單位超過100英鎊或與其等值的其他貨幣時,概不負責,但托運人在貨物裝運前已將其性質和價值加以申報並在提單上註明的,不在此限
㈨ 有關國際經濟法中提單的作用
提單是海洋運輸中的最重要的文件之一,簡單地說就是「物權憑證」。誰擁有這份提回單,從某種意義答上看,就等於擁有了這批貨物的所有權。當然,在實際國際貿易中會出現多家買賣關系。經常會有三方,四方貿易。甚至更多。當然也會有不同的貿易方式,付款方式等信息。所以就出現了最重要的物權憑證「提單」,其中最常見的又有「記名提單」(不可轉讓提單),和「指示提單」(可轉讓提單)等等不同的提單。提單上會顯示該批貨物的一些最基本的信息和要素。。空運提單,雖然也是提單,但由於運輸時間較短,實則只是充當了到貨通知的作用,和海運提單還是有一點實質性的區別的。
而合同只能說明和描述貿易雙方的買賣關系,但無法反應出多次買賣之間的契約關系。就表現出合同的不足了。
所以,在國際貨運實務里,如何區分和定性這個貿易實質。就會用「提單」這個重要的憑證,來串聯起從第一個賣家到最後買家的貨物流轉中,每個環節中的一個最重要的物權憑證。
㈩ 求助!!關於國際經濟法的問題。
清潔提單
清潔提單指提單上未附加表明貨物表面狀況有缺陷的批註的提單。承運人如簽發了清潔提單,就表明所接受的貨物表面或包裝完好,承運人不得事後以貨物包裝不良等為由推卸其運送責任。在簽發清潔提單的情況下,如交貨時貨物受損,就說明貨物是在承運人接管後受損的,承運人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例題:「台灣中央信託局」受託與中希貿易公司簽訂訂購價值82700美元的重晶石粉的合同,由青島輪船公司所屬的「鹿州丸」號和「峨嵋丸」號二輪從印度運往基隆。承運人簽發了兩張清潔提單。在貨物於1972年1月4日及1月29日先後到達基隆後,發現90%以上的貨物有嚴重破包,造成了貨損。船方稱破包是由於包裝不固所致,並主張應依「因包裝不固所發生的貨損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的規定而免除其責任。經查:該批貨物在印度裝運前,經當地公證公司檢驗認為包裝符合合同的規定。請問:??
①承運人如主張「包裝不固」免責是否應在提單上對包裝的瑕疵進行批註?
??
答:是。??
②承運人是否應賠償托運人的損失???
答:是。?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