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理解守法的外部性,用外部理論解釋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的經濟學意義
許多經濟學家對外部性理論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經濟學家卻不多見。論及外部性理論,三位經濟學家的名字是不得不提及的,而且可以提到里程碑意義的高度。這三位經濟學家的名字就是馬歇爾、庇古和科斯。(一)第一塊里程碑——馬歇爾的「外部經濟」理論馬歇爾是英國「劍橋學派」的創始人,是新古典經濟學派的代表。馬歇爾並沒有明確提出外部性這一概念,但外部性概念源於馬歇爾1890年發表的《經濟學原理》中提出的「外部經濟」概念。在馬歇爾看來,除了以往人們多次提出過的土地、勞動和資本這三種生產要素外,還有一種要素,這種要素就是「工業組織」。工業組織的內容相當豐富,包括分工、機器的改良、有關產業的相對集中、大規模生產、以及企業管理。馬歇爾用「內部經濟」和「外部經濟」這一對概念,來說明第四類生產要素的變化如何能導致產量的增加。馬歇爾指出:「我們可把因任何一種貨物的生產規模之擴大而發生的經濟分為兩類:第一是有賴於這工業的一般發達的經濟;第二是有賴於從事這工業的個別企業的資源、組織和效率的經濟。我們可稱前者為外部經濟,後者為內部經濟。在本章中,我們主要是研究了內部經濟;但現在我們要繼續研究非常重要的外部經濟,這種經濟往往能因許多性質相似的小型企業集中在特定的地方———即通常所說的工業地區分布———而獲得。」他還指出:「本篇的一般論斷表明以下兩點:第一,任何貨物的總生產量之增加,一般會增大這樣一個代表性企業的規模,因而就會增加它所有的內部經濟;第二,總生產量的增加,常會增加它所獲得的外部經濟,因而使它能花費在比例上較以前為少的勞動和代價來製造貨物。」「換言之,我們可以概括地說:自然在生產上所起的作用表現出報酬遞減的傾向,而人類所起的作用則表現出報酬遞增的傾向。報酬遞減律可說明如下:勞動和資本的增加,一般導致組織的改進,而組織的改進增加勞動和資本的使用效率。」從馬歇爾的論述可見,所謂內部經濟,是指由於企業內部的各種因素所導致的生產費用的節約,這些影響因素包括勞動者的工作熱情、工作技能的提高、內部分工協作的完善、先進設備的採用、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管理費用的減少等等。所謂外部經濟,是指由於企業外部的各種因素所導致的生產費用的減少,這些影響因素包括企業離原材料供應地和產品銷售市場遠近、市場容量的大小、運輸通訊的便利程度、其他相關企業的發展水平等等。實際上,馬歇爾把企業內分工而帶來的效率提高稱作是內部經濟,這就是在微觀經濟學中所講的規模經濟,即隨著產量的擴大,長期平均成本的降低;而把企業間分工而導致的效率提高稱作是外部經濟,這就是在「溫州模式」中普遍存在的塊狀經濟的源泉。馬歇爾雖然並沒有提出內部不經濟和外部不經濟概念,但從他對內部經濟和外部經濟的論述可以從邏輯上推出內部不經濟和外部不經濟概念及其含義。所謂內部不經濟,是指由於企業內部的各種因素所導致的生產費用的增加。所謂外部不經濟,是指由於企業外部的各種因素所導致的生產費用的增加。馬歇爾以企業自身發展為問題研究的中心,從內部和外部兩個方面考察影響企業成本變化的各種因素,這種分析方法給經濟學後繼者提供了無限的想像空間。首先,如上所述,有內部經濟必然有內部不經濟,有外部經濟必然有外部不經濟,從最簡單的層面可以發展馬歇爾的理論。其次,馬歇爾考察的外部經濟是外部因素對本企業的影響,由此自然會想到本企業的行為如何會影響其他的企業的成本與收益。這一問題正是由著名的經濟學家庇古來完成的。第三,從企業內的內部分工和企業間的外部分工這種視角來考察企業成本變化,自然會讓我們想到,科斯的《企業的性質》與《社會成本問題》這兩篇重要文獻是不是受到馬歇爾思想的影響。(二)第二塊里程碑———庇古的「庇古稅」理論庇古是馬歇爾的嫡傳弟子,於1912年發表了《財富與福利》一書,後經修改充實,於1920年易名為《福利經濟學》出版。這部著作是庇古的代表作,是西方經濟學發展中第一部系統論述福利經濟學問題的專著。因此,庇古被稱為「福利經濟學之父」。庇古首次用現代經濟學的方法從福利經濟學的角度系統地研究了外部性問題,在馬歇爾提出的「外部經濟」概念基礎上擴充了「外部不經濟」的概念和內容,將外部性問題的研究從外部因素對企業的影響效果轉向企業或居民對其他企業或居民的影響效果。這種轉變正好是與外部性的兩類定義相對應的。外部性理論庇古通過分析邊際私人凈產值與邊際社會凈產值的背離來闡釋外部性。他指出,邊際私人凈產值是指個別企業在生產中追加一個單位生產要素所獲得的產值,邊際社會凈產值是指從全社會來看在生產中追加一個單位生產要素所增加的產值。他認為:如果每一種生產要素在生產中的邊際私人凈產值與邊際社會凈產值相等,它在各生產用途的邊際社會凈產值都相等,而產品價格等於邊際成本時,就意味著資源配置達到最佳狀態。但庇古認為,邊際私人凈產值與邊際社會凈產值之間存在下列關系:如果在邊際私人凈產值之外,其他人還得到利益,那麼,邊際社會凈產值就大於邊際私人凈產值;反之,如果其他人受到損失,那麼,邊際社會凈產值就小於邊際私人凈產值。庇古把生產者的某種生產活動帶給社會的有利影響,叫做「邊際社會收益」;把生產者的某種生產活動帶給社會的不利影響,叫做「邊際社會成本」。適當改變一下庇古所用的概念,外部性實際上就是邊際私人成本與邊際社會成本、邊際私人收益與邊際社會收益的不一致。在沒有外部效應時,邊際私人成本就是生產或消費一件物品所引起的全部成本。當存在負外部效應時,由於某一廠商的環境污染,導致另一廠商為了維持原有產量,必須增加諸如安裝治污設施等所需的成本支出,這就是外部成本。邊際私人成本與邊際外部成本之和就是邊際社會成本。當存在正外部效應時,企業決策所產生的收益並不是由本企業完全佔有的,還存在外部收益。邊際私人收益與邊際外部收益之和就是邊際外部收益。通過經濟模型可以說明,存在外部經濟效應時純粹個人主義機制不能實現社會資源的帕累托最優配置。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庇古的「外部經濟」和「外部不經濟」概念是從馬歇爾那裡借用和引申來的,但是庇古賦予這兩個概念的意義是不同於馬歇爾的。馬歇爾主要提到了「外部經濟」這個概念,其含義是指企業在擴大生產規模時,因其外部的各種因素所導致的單位成本的降低。也就是說,馬歇爾所指的是企業活動從外部受到影響,庇古所指的是企業活動對外部的影響。這兩個問題看起來十分相似,其實所研究的是兩個不同的問題或者說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庇古已經對馬歇爾的外部性理論大大向前推進了一步。既然在邊際私人收益與邊際社會收益、邊際私人成本與邊際社會成本相背離的情況下,依靠自由競爭是不可能達到社會福利最大的。於是就應由政府採取適當的經濟政策,消除這種背離。政府應採取的經濟政策是:對邊際私人成本小於邊際社會成本的部門實施征稅,即存在外部不經濟效應時,向企業征稅;對邊際私人收益小於邊際社會收益的部門實行獎勵和津貼,即存在外部經濟效應時,給企業以補貼。庇古認為,通過這種征稅和補貼,就可以實現外部效應的內部化。這種政策建議後來被稱為「庇古稅」。庇古稅在經濟活動中得到廣泛的應用。在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採用的「誰受益,誰投資」的政策、環境保護領域採用的「誰污染,誰治理」的政策,都是庇古理論的具體應用。目前,排污收費制度已經成為世界各國環境保護的重要經濟手段,其理論基礎也是庇古稅。庇古理論也存在一些局限性第一,庇古理論的前提是存在所謂的「社會福利函數」,政府是公共利益的天然代表者,並能自覺按公共利益對產生外部性的經濟活動進行干預。然而,事實上,公共決策存在很大的局限性。第二,庇古稅運用的前提是政府必須知道引起外部性和受它影響的所有個人的邊際成本或收益,擁有與決定帕累托最優資源配置相關的所有信息,只有這樣政府才能定出最優的稅率和補貼。但是,現實中政府並不是萬能的,它不可能擁有足夠的信息,因此從理論上講,庇古稅是完美的,但實際的執行效果與預期存在相當大的偏差。第三,政府幹預本身也是要花費成本的。如果政府幹預的成本支出大於外部性所造成的損失,從經濟效率角度看消除外部性就不值得了。第四,庇古稅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尋租活動,會導致資源的浪費和資源配置的扭曲。(三)第三塊里程碑———科斯的「科斯定理」科斯是新制度經濟學的奠基人,因他「發現和澄清了交易費用和財產權對經濟的制度結構和運行的意義」,榮獲了1991年度的諾貝爾經濟學獎。科斯獲獎的成果在於兩篇論文,其中之一就是《社會成本問題》。而《社會成本問題》的理論背景是「庇古稅」長期以來,關於外部效應的內部化問題被庇古稅理論所支配。在《社會成本問題》中,科斯多次提到庇古稅問題。從某種程度上講,科斯理論是在批判庇古理論的過程中形成的。科斯對庇古稅的批判主要集中在如下幾個方面:第一,外部效應往往不是一方侵害另一方的單向問題,而具有相互性。例如化工廠與居民區之間的環境糾紛,在沒有明確化工廠是否具有污染排放權的情況下,一旦化工廠排放廢水就對它徵收污染稅,這是不嚴肅的事情。因為,也許建化工廠在前,建居民區在後。在這種情況下,也許化工廠擁有污染排放權。要限制化工廠排放廢水,也許不是政府向化工廠征稅,而是居民區向化工廠「贖買」。第二,在交易費用為零的情況下,庇古稅根本沒有必要。因為在這時,通過雙方的自願協商,就可以產生資源配置的最佳化結果。既然在產權明確界定的情況下,自願協商同樣可以達到最優污染水平,可以實現和庇古稅一樣的效果,那麼政府又何必多管閑事呢?第三,在交易費用不為零的情況下,解決外部效應的內部化問題要通過各種政策手段的成本———收益的權衡比較才能確定。也就是說,庇古稅可能是有效的制度安排,也可能是低效的制度安排。上述批判就構成所謂的科斯定理:如果交易費用為零,無論權利如何界定,都可以通過市場交易和自願協商達到資源的最優配置;如果交易費用不為零,制度安排與選擇是重要的。這就是說,解決外部性問題可能可以用市場交易形式即自願協商替代庇古稅手段。科斯定理進一步鞏固了經濟自由主義的根基,進一步強化了「市場是美好的」這一經濟理念。並且將庇古理論納入到自己的理論框架之中:在交易費用為零的情況下,解決外部性問題不需要「庇古稅」;在交易費用不為零的情況下,解決外部性問題的手段要根據成本———收益的總體比較,也許庇古方法是有效的,也許科斯方法是有效的。可見,科斯已經站在了巨人———庇古的肩膀之上。有的學者把科斯理論看作是對庇古理論的徹底否定,這是一種誤解。實際上,科斯理論是對庇古理論的一種揚棄。隨著70年代環境問題的日益加劇,市場經濟國家開始積極探索實現外部性內部化的具體途徑,科斯理論隨之而被投入到實際應用之中。在環境保護領域排污權交易制度就是科斯理論的一個具體運用。科斯理論的成功實踐進一步表明,「市場失靈」並不是政府幹預的充要條件,政府幹預並不一定是解決「市場失靈」的惟一方法。科斯理論也存在局限性第一,在市場化程度不高的經濟中,科斯理論不能發揮作用。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在市場化改革過程中,有的還留有明顯的計劃經濟痕跡,有的還處於過渡經濟狀態,與真正的市場經濟相比差距較大。例如,在上海市蘇州河的治理過程中,美國專家不斷推銷他們的污染權交易制度,但試行下來效果不佳。第二,自願協商方式需要考慮交易費用問題。自願協商是否可行,取決於交易費用的大小。如果交易費用高於社會凈收益,那麼,自願協商就失去意義。在一個法制不健全、不講信用的經濟社會,交易費用必然十分龐大,這樣,就大大限制了這種手段應用的可能,使得它不具備普遍的現實適用性。第三,自願協商成為可能的前提是產權是明確界定的。而事實上,像環境資源這樣的公共物品產權往往難以界定或者界定成本很高,從而使得自願協商失去前提。任何一種理論都不可能是完美無缺的,科斯理論也不例外。盡管如此,可以毫不誇張地說,科斯奠定了外部性理論發展進程中的第三塊里程碑,而且其理論和實踐意義遠遠不是局限於外部性問題,為經濟學的研究開辟了十分廣闊的空間。
❷ 什麼是外在性問題,並舉例說明! 最好能用西方經濟學的理論解釋,謝謝!
所謂外部性是指並不直接反映在市場中的生產和消費效應,他分為專正的外部性和負的屬外部性,舉例來說,養蜂人附近的果園,因為養蜂人的養的蜜蜂給果園的果樹采蜜而增加了果園的產量,但是這種好處養蜂人並不能分享,這屬於正的外部性;造紙廠附近的水域受到污染,但是造紙廠並不因此承擔責任,這屬於負的外部性。
外部性的存在會造成效率損失,從而使市場的效率不能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