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經濟學中的囚徒困境
兩個國家,在關稅上可以有以兩個選擇:
提高關稅,以保護自己的商品。(回背叛)
與對答方達成關稅協定,降低關稅以利各自商品流通。(合作)
當一國因某些因素不遵守關稅協定,獨自提高關稅(背叛),另一國也會作出同樣反應(亦背叛),這就引發了關稅戰,兩國的商品失去了對方的市場,對本身經濟也造成損害(共同背叛的結果)。然後二國又重新達成關稅協定。(重復博弈的結果是將發現共同合作利益最大。)
B. 什麼是囚犯困境,對我們經濟學研究具有什麼樣的啟示
囚徒困境抄(prisoner's dilemma )是博弈論的非零和博弈中具代表性的例子,反映個人最佳選擇並非團體最佳選擇。雖然困境本身只屬模型性質,但現實中的價格競爭、環境保護等方面,也會頻繁出現類似情況。
C. 根據微觀經濟學的觀點,以下哪一項是囚徒困境中的均衡解
涵義分別有:
(1) 指社會物質生產、流通、交換等活動。如我們農業經濟的急速發展。
(2)生活用度專;家境。如經濟寬裕,屬經濟拮據。
經濟,人有著自身的消耗需求,物質資源因而得以認知與定義,而同時,貨物有著其自身的界限與范圍,因人的需要而產生作用。這樣的一種基於人體需求而存在的時效性用途,在人的思維認知之下,而給予了它一種表面性的客觀價值,從而在人的一定的思維下被普遍接受,從而形成一種基本的思維常識。
如此,貨物得以確定規格,在人的相互認定之下繼而得以流通,人與人之間也就有了置換與交易而同時,人有著自我意願上的偏向與取捨,這也就決定到了所需物質的每個方面或許,這樣的一種以貨物的客觀價值為共知,以人的自我意願為前提,由此而產生的合理有序的人類活動,是為經濟。
經濟之下,由人的意願和對貨物的價值認定,而產生公平自由的交易原則,而同時,各種各樣的意識、行為、交易的出現和發生,都在人的理解之下,或許,這樣的一片、整體的意識思維的承載,就是場,隨著人的意願而自由伸展。
D. 《囚徒困境》反映了什麼經濟學原理
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 )是博弈論的非零和博弈中具代表性的例子,反映個人回最佳選答擇並非團體最佳選擇。雖然困境本身只屬模型性質,但現實中的價格競爭、環境保護等方面,也會頻繁出現類似情況。
單次發生的囚徒困境,和多次重復的囚徒困境結果不會一樣。
在重復的囚徒困境中,博弈被反復地進行。因而每個參與者都有機會去「懲罰」另一個參與者前一回合的不合作行為。這時,合作可能會作為均衡的結果出現。欺騙的動機這時可能被受到懲罰的威脅所克服,從而可能導向一個較好的、合作的結果。作為反復接近無限的數量,納什均衡趨向於帕累托最優。
囚徒困境的主旨為,囚徒們雖然彼此合作,堅不吐實,可為全體帶來最佳利益(無罪開釋),但在資訊不明的情況下,因為出賣同夥可為自己帶來利益(縮短刑期),也因為同夥把自己招出來可為他帶來利益,因此彼此出賣雖違反最佳共同利益,反而是自己最大利益所在。但實際上,執法機構不可能設立如此情境來誘使所有囚徒招供,因為囚徒們必須考慮刑期以外之因素(出賣同夥會受到報復等),而無法完全以執法者所設立之利益(刑期)作考量。
E. 論述囚徒困境中兩個囚徒之間的博弈過程(西方經濟學)
囚徒困境可以簡單的用圖上的表格表示出來,
針對甲而言,如果乙選擇了沉默,則對於甲而言,選擇沉默是判罪一年,如果坦白,是立即獲釋;
如果已選擇了認罪,則對於甲而言,選擇沉默是判罪十年,選擇坦白,是判罪一年。
因此,無論乙做何種選擇,甲的最優策略只有選擇坦白。
同理,無論甲做何種選擇,乙的最優策略也只有選擇坦白。
所以,囚徒困境的納什均衡就是甲乙都選擇坦白。
這場博弈的納什均衡,顯然不是顧及團體利益的帕累托最優解決方案。以全體利益而言,如果兩個參與者都合作保持沉默,兩人都只會被判刑1年,總體利益更高,結果也比兩人背叛對方、判刑8年的情況較佳。但根據以上假設,二人均為理性的個人,且只追求自己個人利益。均衡狀況會是兩個囚徒都選擇背叛,結果二人判決均比合作為高,總體利益較合作為低。這就是「困境」所在。該例子漂亮地證明了:非零和博弈中,帕累托最優和納什均衡是相沖突的。
F. 經濟學中的「囚徒困境」是什麼意思
囚徒困境中,每個人都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影響到結果,所以行動都是strategic的。兩內個情況的setting都不同,結論容當然有可能看起來矛盾。
ps 你可以試試假設第一定理里人們是strategic的,知道自己的決策會影響到均衡價格,哪怕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小點,整個情況就變了(當然需要假設總人數fixed),更接近monopolistic competition的情況。
G. 怎樣理解囚徒困境與福利經濟學第一定律的沖突
福利經濟學第一定理是指經濟主體的偏好被良好定義的條件下,帶有再分配的價格均衡都是帕累托最優的。而作為其中的特例,任意的市場競爭均衡都是帕累托最優的。
囚徒困境兩人都選擇非合作,達到了納什均衡狀態。在這種納什均衡條件下,每個人單方面地改變博弈策略都不能為自己帶來更大的好處,因此雙方都不會改變原有博弈策略。然而,從二人的總收益來講,達到納什均衡狀態下的總收益顯然不是最高的。囚徒困境下的納什均衡符合了帕累托最優的情形,但顯然這種帕累托最優對於整體利益來說沒有達到最大化。
H. "囚徒困境"問題對經濟學產生了哪些影響
經濟學是一門研究人類行為及如何將有限或者稀缺資源進行合理配置的社會科學;
金融學從經濟學分化出來的,是研究公司、個人、政府、與其他機構如何招募和投資資金的學科。傳統的金融學研究領域大致有兩個方向:宏觀層面的金融市場運行理論和微觀層面的公司投資理論。
從概念來理解,兩者的知識面有很大的區別。
其實這兩者有一個很關鍵的問題就是:金融學是經濟學的一個分支。所以可以這樣說:經濟學知識包含金融學知識。
從他們的概念上你可以理解到金融學是學些什麼樣在一個大體的內容,經濟學的概念中就沒有金融學的那麼明顯列出所學知識,在這里做一些補充:經濟學主要是就是對稀缺的資源做出「選擇」,進行合理配置,有一個非常有意思的概念「入迷」,那是就是機會成本。更深一步的就是:博弈論(囚徒困境)。
經濟學所學的知識比金融學學的內容豐富很多,但是也是比較有難度的。
金融學這一塊,主要是金融市場和公司理財;涉及銀行、股票、基金、金融衍生品等等知識,這些知識的專業性質和針對性都是比較強的,但知識面不是很廣,難度也不輕。
做為經濟學專業的畢業生,只要專業知識學到位,做個經濟分析師不成問題,如果對經濟學只知道了其中一點點理論,做經濟分析師遠遠不夠。如果想直接地進入金融領域,建議選擇金融學。
I. 經濟學中的「囚徒困境」是什麽意思
囚徒困境(Prison Dilemma)是博弈論的非零和博弈中具代表性的例子,反映個人最佳選擇並非團體最佳選擇。雖然困境本身只屬模型性質,但現實中的價格競爭、環境保護等方面,也會頻繁出現類似情況。
單次發生的囚徒困境,和多次重復的囚徒困境結果不會一樣。
在重復的囚徒困境中,博弈被反復地進行。因而每個參與者都有機會去「懲罰」另一個參與者前一回合的不合作行為。這時,合作可能會作為均衡的結果出現。欺騙的動機這時可能被受到懲罰的威脅所克服,從而可能導向一個較好的、合作的結果。作為反復接近無限的數量,納什均衡趨向於帕累托最優。
囚徒困境的主旨為,囚徒們雖然彼此合作,堅不吐實,可為全體帶來最佳利益(無罪開釋),但在資訊不明的情況下,因為出賣同夥可為自己帶來利益(縮短刑期),也因為同夥把自己招出來可為他帶來利益,因此彼此出賣雖違反最佳共同利益,反而是自己最大利益所在。但實際上,執法機構不可能設立如此情境來誘使所有囚徒招供,因為囚徒們必須考慮刑期以外之因素(出賣同夥會受到報復等),而無法完全以執法者所設立之利益(刑期)作考量。
舉個例子:
1950年,由就職於蘭德公司的梅里爾·弗勒德(Merrill Flood)和梅爾文·德雷希爾(Melvin Dresher)擬定出相關困境的理論,後來由顧問艾伯特·塔克(Albert Tucker)以囚徒方式闡述,並命名為「囚徒困境」。經典的囚徒困境如下:
警方逮捕甲、乙兩名嫌疑犯,但沒有足夠證據指控二人入罪。於是警方分開囚禁嫌疑犯,分別和二人見面,並向雙方提供以下相同的選擇:
若一人認罪並作證檢控對方(相關術語稱「背叛」對方),而對方保持沉默,此人將即時獲釋,沉默者將判監10年。
若二人都保持沉默(相關術語稱互相「合作」),則二人同樣判監半年。
若二人都互相檢舉(互相「背叛」),則二人同樣判監2年。
用表格概述如下:
甲沉默(合作) 甲認罪(背叛)
乙沉默(合作) 二人同服刑半年 甲即時獲釋;乙服刑10年
乙認罪(背叛) 甲服刑10年;乙即時獲釋 二人同服刑2年
J. 微觀經濟學中囚徒困境與寡頭有什麼關系
很多寡頭控制著一個行業,他們之間的價格競爭就是典型的囚徒困境現象:寡頭只關內心自己的利容益,在博弈過程中,無論對手怎樣選擇,自己選擇低價策略永遠會佔便宜,所以會促使各方都降低價格。
寡頭壟斷:又稱寡頭、寡佔,一種由少數賣方(寡頭)主導市場的市場狀態。英語中這個詞來源於希臘語中「很少的賣者」。寡頭壟斷是同時包含壟斷因素和競爭因素而更接近於完全壟斷的一種市場結構。它的顯著特點是少數幾家廠商壟斷了某一行業的市場,這些廠商的產量佔全行業總產量中很高的比例,從而控制著該行業的產品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