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包括哪些
1、國家規范經濟組織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規范組織的法律,是為了防止壟斷組織的出現,從組織上保證市場經濟順利發展。這方面的法律有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個人投資法等。
2、國家干預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國家對市場經濟運行進行干預是經濟法的重要調整方式,這方面的法律有證券法、票據法、破產法、金融法、保險法、房地產法、環境法、自然資源法等。
3、國家管理、規范經濟秩序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日本學者丹宗昭信認為::經濟法是國家規制市場支配的法,現代經濟法的核心是壟斷禁止法。這方面的法律有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和產品質量法。
4、國家在經濟調控中發生的經濟關系。此種經濟關系的特點是國家對市場經濟運行實行宏觀調控,使經濟各部門運行協調,使整個國家經濟運行平穩。這方面的法律有財政法、稅法、計劃法、產業政策法、價格法、會計法和審計法等。
(1)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及定義擴展閱讀
經濟法的三大基本原則
1、營造平衡和諧的社會經濟環境原則
我們強調營造平衡和諧的環境,而不是簡單地說平衡協調原則,是有深層次原因的。
2、合理分配經濟資源原則
這里之所以要提「合理」分配,有兩方面的意思:
(1)首先是令市場經濟的價值規律正常發揮作用完成自下而上的分配,即符合市場經濟自發規律之理。價值規律由對經濟個體的決策和行為之微觀作用實現對整個社會經濟資源的宏觀調節和配置,順利完成經濟資源的初次分配,市場規製法在其中發揮著保障作用。
(2)其次是利用國家超越整個社會的優勢地位進行的自上而下的分配,即符合國家社會自覺調整之理。國家根據市場經濟自發分配資源後產生的不公平傾向,立足於社會整體利益進行再次資源分配和調整,宏觀調控法在其中居於核心地位。
3、保障社會總體經濟可持續發展原則
「可持續發展」發端於20世紀80年代,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在中國上升到一種治國方略的高度。可持續發展的提出是人類認識論上又一次具有革命性意義的突破,
這一思想強調的不僅僅是人的發展與自然環境的和諧,更是人的發展與社會環境的和諧,也唯有人與環境的和諧發展才能實現人類自身的可持續發展。
『貳』 經濟法的概念與調整對象分別是什麼意思
經濟法是指調整國來家在管理與協調源經濟運行過程中
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調整對象是國家需要干預的特定的經濟關系,
具體包括
1,市場主體和調控關系
2,市場運行調控關系
3,宏觀經濟調控關系
4,社會分配調控關系
『叄』 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什麼
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包括四個方面的社會關系:國民經濟管理關系、經濟協作關系、市場經濟主體在內部經濟管理中產生的經濟關系以及涉外經濟關系。
『肆』 什麼是經濟法調整對象是什麼
1,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系進行整體、系統、全面、綜合調整專的一個法律部門。屬
2,調整對象:
(1)國家規范經濟組織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
(2)國家干預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
(3)國家管理、規范經濟秩序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
(4)國家在經濟調控中發生的經濟關系。
3,經濟法的特點:
(1)經濟法是國家干預經濟的法;
(2)經濟法是社會責任本位法;
(3)經濟法是商品經濟發達的法;
(4)經濟法是以經濟為目的的法;
(5)經濟法是綜合調整的法。
『伍』 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什麼
經濟法調整這樣的社會關系:即需要由國家加以規制或調控的一定的經濟關系。在經濟法產生之前,這些社會關系是客觀存在的,它們或由道德、社會風俗、習慣、商業慣例、合同、社會團體章程、行政行為等調整,或由成文的民商法、行政法調整。在這些社會關系逐漸尖銳,矛盾沖突加劇,衍生為重大社會問題後,其屬性發生質變,需要由國家介入,成為經濟法調整的對象。
1、經濟法調整的對象是涉及或影響國民經濟整體的宏觀或中觀的經濟關系。
2、經濟法調整的對象是涉及或影響不同的社會階層、利益集團整體利益的經濟關系。
3、經濟法調整的對象是需要由國家規制、調控的多方利益沖突、妥協與合作的復雜經濟關系。
經濟法調整對象的范圍
1、市場經濟秩序關系
(!)企業關系析解
(2)競爭關系析解
(3)消費關系析解
(4)產品質量關系析解
2、宏觀經濟利益關系
(1)經濟結構和生產力布局關系析解
(2) 區域經濟關系析解
(3) 固定資產投資關系析解
(4) 自然資源和能源的開發、利用關系析解
『陸』 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及其作用
1、經濟法的調整對象
經濟法具有自己獨立的調整對象主要指經濟法所干預、管理和調控的具有社會公共性的經濟關系,主要有以下幾點:
(1)國家規范經濟組織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規范組織的法律,是為了防止壟斷組織的出現,從組織上保證市場經濟順利發展。這方面的法律有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個人投資法等。
(2)國家干預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國家對市場經濟運行進行干預是經濟法的重要調整方式,這方面的法律有證券法、票據法、破產法、金融法、保險法、房地產法、環境法、自然資源法等。
(3)國家管理、規范經濟秩序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這方面的法律有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和產品質量法。
(4)國家在經濟調控中發生的經濟關系。此種經濟關系的特點是國家對市場經濟運行實行宏觀調控,使經濟各部門運行協調,使整個國家經濟運行平穩。這方面的法律有財政法、稅法、計劃法、產業政策法、價格法、會計法和審計法等。
2、經濟法的作用
(1)從法律組成的形式講,經濟法是一系列單行經濟法律規范的總稱,是一種帶有綜合性特點的法律
(2)從法律內容上講,經濟法同社會經濟的關系更為密切,與經濟基礎更為直接,是一種具有經濟性特點的法律。
(3)從調整對象的特殊性講,經濟法同科學技術、自然規律的關系十分密切,是一種具有效益性特點的法律。
(4)從經濟法的功能與作用講,經濟法具有明顯的限制性和促進性兩種功能,貫徹懲罰和獎勵相結合是一種帶有指導性特點的法律。
(5)從實施上講,經濟法的實施是由國家經濟行政部門和司法部門共同負責的,遵循經濟司法與經濟立法相結合,實體法和程序法相結合,獎勵與懲罰相結合的原則。
『柒』 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什麼
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包括四個方面的社會關系:國民經濟管理關系、經濟協作關系、市場經濟主體在內部經濟管理中產生的經濟關系,以及涉外經濟關系。
國民經濟管理關系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之間,國家機關與經濟組織、公民之間在國民經濟管理活動中產生的經濟關系;
經濟協作關系是指法人其他經濟組織以及其他公民相互之間在經濟往來中產生的由國家調控的經濟關系。
市場經濟主體在內部經濟管理中產生的經濟關系,是指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在內部經濟管理中產生的經濟關系。
涉外經濟關系包括涉外經濟管理關系和涉外經濟協作關系。
『捌』 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及其作用
1、經濟法的調整對象
經濟法具有自己獨立的調整對象主要指經濟法所干預、管理和調控的具有社會公共性的經濟關系,主要有以下幾點:
(1)國家規范經濟組織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規范組織的法律,是為了防止壟斷組織的出現,從組織上保證市場經濟順利發展。這方面的法律有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個人投資法等。
(2)國家干預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國家對市場經濟運行進行干預是經濟法的重要調整方式,這方面的法律有證券法、票據法、破產法、金融法、保險法、房地產法、環境法、自然資源法等。
(3)國家管理、規范經濟秩序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這方面的法律有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和產品質量法。
(4)國家在經濟調畝跡控中發生的經濟關系。此種經濟關系的特點是國家對市場經濟運行實行宏觀調控,使經濟各部門運行協調,使整個國家經濟運行平穩。這方面的迅毀並法律有財政法、稅法、計劃法、產業政策法、價格法、會計法和審計法等。
2、經濟法的作用
(1)從法律組成的形式講,經濟法是一系列單行經濟法律規范的總稱,是一種帶有綜合性特點的法律
(2)從法律內容上講,經濟法同社會經濟的關系更為密切,與經濟基礎更為直接,是一種具有經濟性特點的法律。
(3)從調整對象的特殊性講,經濟法同科學技術、自然規律的關系十分密切,是一種具有效益性特點的法律。
(4)從經濟法的功能與作余襪用講,經濟法具有明顯的限制性和促進性兩種功能,貫徹懲罰和獎勵相結合是一種帶有指導性特點的法律。
(5)從實施上講,經濟法的實施是由國家經濟行政部門和司法部門共同負責的,遵循經濟司法與經濟立法相結合,實體法和程序法相結合,獎勵與懲罰相結合的原則。
『玖』 1、試述經濟法的概念及其調整對象 2、試述經濟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
1、經濟法的概念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在經濟管理和協調發展經濟活動中所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回律規范的總稱答。
經濟法調整對象:
1企業組織管理關系
2市場監管關系
3宏觀調控關系
4社會保障關系
5涉外經濟關系
2、經濟法律關系由三個基本要素構成,即主體主體主體主體、內容和客體。
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是指參與參與參與參與經濟法律關系,依法享有經濟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當事人當事人當事人當事人。
經濟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構成經濟法律關系的實質性要素,它是指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享有的經濟權利和承擔的經濟義務。
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指經濟法律關系主體享有經濟權利和承擔經濟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
『拾』 經濟法調整對象包括那些
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包括四方面的社會關系:1.國民經濟管理關系
2.經濟協作關系
3.市場經濟主體在內部經濟管理中產生的經濟關系
4.涉外經濟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