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經濟法案例分析題
(1):三種出資形式,A以資產出資,出資有效。B以現金出資,出資有效。C以勞務出資,出資無效。有限責任公司出資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2):先以資產50萬清償欠甲的債務,不足清償的部分可以根據甲的要求向張某、趙某、李某中的一人或數人追償。有限責任公司的對外債務,設立人承擔連帶責任。
(3):1、甲方可拒絕付款,乙方在規定期限內提供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在規定期限內,若乙方拒絕提供,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約,同時要求乙方雙倍返還違約金。2、甲方可要求賠償15萬損失或者要求雙倍返還違約金。當然現實中會選擇後者。
2. 經濟法案例分析題
A縣與C、D、E、F四縣相鄰。A縣某加工廠與B縣某食品廠於1996年10月8日在C縣簽訂一真空食品袋購銷合同。其中約定:「運輸方式:加工廠代辦托運;履行地點:加工廠在D縣的倉庫。」「發生糾紛的解決方式:在E縣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向C縣和E縣的人民法院起訴。」合同簽訂後,加工廠即在其設在E縣的分廠進行加工,並在F縣車站發貨。食品廠收貨後即投入使用。因真空食品袋質量不合格,致使食品廠已封裝和銷售出去的袋裝食品大量腐敗變質,損失6萬多元。兩廠之間協商多次未果,食品廠的法定代表人即找到律師陳某咨詢。最後提出:「怎麼起訴都可以,但必須在我們B縣法院打官司,你能辦到就委託你,否則我另請高明。」
現問:
(1)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此糾紛應通過仲裁解決還是應通過訴訟解決?請說明理由。
(2)E縣法院是否有管轄權?為什麼?
(3)C縣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請說明理由。
(4)D縣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請說明理由。
(5)F縣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請說明理由。
(6)A縣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請說明理由。
(7)如果你是陳律師,能否滿足食品廠提出來的要求?為什麼?
[答案]
(1)本案應通過訴訟解決。因為合同中約定的仲裁委員會並不存在,該仲裁協議無效。
(2)E縣法院無管轄權。因為合同中選擇E縣法院管轄不合法。
(3)C縣法院無管轄權。因為合同選擇兩個法院管轄,該條款無效。
(4)D縣法院無管轄權。因為合同雖然約定履行地為D縣,但實際履行地並不在D縣,因而D縣法院無管轄權。
(5)F縣法院有管轄權。因為合同中雖約定了履行地點為D縣,但實際履行地為F縣,因而F縣為履行地,合同糾紛中合同履行地法院有權管轄。
(6)A縣法院有管轄權。因為在合同糾紛訴訟中,被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轄權。
(7)陳律師能滿足食品廠的要求。陳律師可建議食品廠按產品責任糾紛起訴,B縣為侵權行為地,故B縣法院有管轄權。
3. 經濟法期末考試試題
一、1 制定或認可並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行為規范。2 金錢和人身權。版3.要約和承諾 4.原價返還、雙倍賠償權
二、1-5錯錯錯對錯 6-13對對對錯對錯錯錯
三、1-5BDCAC 6-10 AADAC 11-15DBACD 16-18BAC
四、仲裁:指爭議雙方在爭議發生前或爭議發生後達成協議,自願將爭議交給第三者作出裁決,雙方有義務執行的一種解決爭議的方法,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
不正當競爭:是指經營者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
產品質量法:是調整在生產、流通和消費過程中因產品質量所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一般包括關於產品質量責任、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產品質量損害賠償及處理質量爭議等方面的法律規定。
兩審終審制,是指一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理即告終結的法律制度。其內容是:如果當事人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審案件所作出的判決和裁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要求上一級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第二次審判;經第二審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所作出的判決和裁定是終審判決和裁定,當事人不服不得再提起上訴,人民法院也不得按照上訴審程序審理
4. 經濟法的一道考題(50分)
1、B不屬於完全行為能力人,不能作為合夥人;
2、E是本縣地稅局局長,公務員不得經商,不能作為合夥人;
3、企業名稱為「洪亮服裝經營部」,應當有「普通合夥企業」字樣;
4、合夥協議必須載明的事項不全,欠缺以下條款見下:
《合夥企業法》第十八條 合夥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二)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范圍;
(三)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四)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五)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六)合夥事務的執行;
(七)入伙與退夥;
(八)爭議解決辦法;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十)違約責任。
5、設立登記時遞交文件不全,缺少登記申請書、合夥人身份證明等文件。
6、縣工商管理局於9月20日電話通知不正確。
第十條 申請人提交的登記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企業登記機關能夠當場登記的,應予當場登記,發給營業執照。
除前款規定情形外,企業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是否登記的決定。予以登記的,發給營業執照;不予登記的,應當給予書面答復,並說明理由。
可以看出,從時間上看,已過20日的期限;
從答復的形式看,應當書面通知,而非電話。
5. 解答經濟法練習題四 選擇題 答案
?/D/A/A/D/C/A/B/D/B/D/B/D/C/D
6. 求經濟法案例答案
1、房屋滅失的風險以交付為界線。《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標的物毀專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屬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後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而本案中,王某在買賣合同生效之前,因租賃已經佔有房屋,所以「趙表示同意」時,就是交付的時間。《合同法》第一百四十條標的物在訂立合同之前已為買受人佔有的,合同生效的時間為交付時間。所以,本案中,房屋滅失的損失由王某承擔。
2、王某應該支付所欠的1萬元房款。
3、本案中所述的傢具滅失的損失也應該由王某承擔。原因還是《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後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李某已經將其製作的傢具交付給王某。
請採納。
7. 經濟法概論試題 案例分析
參考答案:
1.
(1)B公司的承諾有效。合同法規定受要約人在承諾期限內發生承諾,按通常情況能夠及時到達要約人,本案雖然承諾到達要約人時間超過承諾期限,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因承諾超過時限而不接受承諾外,故該承諾有效。
(2)C公司承擔標的物滅失的風險。公司法規定,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的,出賣人對標的物交付第一承運人後,標的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即由滅受人承擔。
(3)B公司對A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因為A、B兩公司合同已生效,B公司不履行即違反合同,故B公司應承擔責任。
(4)B公司對C公司不承擔違約責任。B公司按時供貨,已盡合同規定之義務。貨物滅失屬不可抗力,故B公司不承擔責任。
2.虛假廣告 違反不正當競爭法
3.參考答案
(1)甲某兼管會計檔案的保管工作不符合法律規定.《會計法》規定,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2)甲某在擬銷毀的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中發現未結清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時,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3)A公司負責人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A公司會計檔案監銷存在的問題是,應由單位的檔案部門和會計部門共同派人監銷,而不是由生產部門和會計部門共同派人監銷.
8. 經濟法案例分析題
甲企業向乙企業發出傳真訂貨,該傳真列明了貨物的種類、數量、質量、供貨時間、交貨方式等,並要求乙企業在10日內報價。乙企業接受甲企業傳真列明的條件,並按期報價,並要求甲企業在10日內回復;甲企業按期回復同意其價格,並要求簽訂書面合同。乙企業在未簽訂書面合同 的情況下按甲企業提出的條件發貨,甲企業收貨後未提出異議,也未付貨款。後因市場發生變化,貨物價格下跌。甲企業遂提出雙方未簽訂書面合同,買賣關系不能成立,要求乙企業盡快取回貨物。乙企業不同意甲企業的意見,要求其支付貨款。隨後,乙企業發現甲企業放棄其對關聯企業的到期債權,並向其無償轉讓財產,可能使自己的債權無法實現,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問:
1)甲企業 傳真、乙企業報價 、甲企業 回復行為的法律性質。
2)雙方買賣合同是否成立?說明理由。
3)乙企業發現甲企業放棄其對關聯企業的到期債權,並向其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乙企業可採取何種措施保護自己的權益,法律對此有何具體規定。
答:(1)甲傳真訂貨行為的性質屬於要約邀請。因該傳真欠缺價格條款,邀請乙報價,故不具有要約性質。乙報價行為的性 質屬於要約。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要約要具備兩個條件,第一,內容具體確定;第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乙的報價因同意甲方傳真中的其他條件,並通過報價使合同條款內容具體確定,約定回復日期則表明其 將受報價的約束,已具備要約的全部要件。甲回復報價行為的性質屬於承諾。因其內容與要約一致,且於承諾期限內作出。
(2)買賣合同成立。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本題中,雖雙方未按約定簽訂書面合同,但乙已實際履行合同義務,甲亦接受,未及時提出異議,故合同成立。
(3)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銷權的請求,撤銷甲的放棄到期債權、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以維護其權益。對撤銷權的時效,《合同法》規定,撤銷權應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未行使撤銷權的,該權利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