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注會,只看到經濟法證券,這章實在太難了,請問高手這章該怎麼復習 謝謝啦
您可以去我的網路博客中了解一下,有些信息對您有用。
了解更多的信息,您可以登錄中華會計2網校了解一下,網校總結了更多的備考策略,備考經驗。同時也可以登錄網校論壇交流專區跟其他學員交流一下。
B. 在民法體系中,證劵法屬於什麼法
按照分類不同屬於商法,或者私法。
1、我們可以把法分為公法和私法。 私法應當包括:民事、商事、經濟等部門法,在承認經濟法為獨立法律部門的理論下,民法體系與經濟法體系屬同一位階。證券法應屬於經濟法這一部門下的法律,同屬經濟法與證券法相似的比如銀行法、保險法等,也可以將上述與金融有關的法律統稱為金融法,當然金融法也屬於經濟法。
2、對於不承認經濟法是一個獨立法律部門的的確或者學科體系來說,可以將民事法律體系看做是私法體系,畢竟在我國大陸經濟法的案件大都歸民事審判庭管轄。
C. 求助 民商法和經濟法中的證券金融法方向有什麼區別
民商法包含的東西內容很多,民商法,顧名思意,分為民法和商法。民商法屬於私法領域,調整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商事關系。這是民商法不同於經濟法的一個方面。因為金融法主要是關於國家的經濟政策調整以及其產生的法律關系,調整的不是平等主體間的關系。頗有些公法的意味,經濟法中的證券金融法方向應該是關於國家對證券金融方面調整的一些法律規范。主要規制國家和金融市場主體的關系。
民商法與金融法的區別:
民法與商法共同調整商品經濟關系,通屬私法,兩者有著密切的聯系。商法使用的一切原則也不斷為民法所吸收。眾所周知,民法是伴隨商品經濟的發展而發展。它所調整的財產關系主要是指財產歸屬和流轉關系。人身關系是指個人非財產關系。民法所保護的利益是個人利益,而商法主要則是與商事交易習慣形成的商品交易規則,它所保護的利益也是個人利益。
民法是商品經濟的產物,在古羅馬時期,商品交換十分頻繁。從事交易的人們漸漸需要一個共同遵守的交易規則來維護交易秩序,保障商品流通。於是,商品交換的習慣產生。進而,習慣發展為法。這就是民法的起源,民法既然以保護交易利益為主要內容,因而必須適應商品交換的要求。即人格之獨立,能以自身的意志從事交易,所有權之確定性和、定立契約的自由。
金融法是調整金融關系的法律總稱。金融關系包括金融監管關系與金融交易關系。所謂"金融監管關系",主要是指政府金融主管機關對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產品及金融交易的監督管理的關系。所謂"金融交易關系",主要是指在貨幣市場、證券市場、保險市場和外匯市場等各種金融市場,金融機構之間,金融機構與大眾之間,大眾之間進行的各種金融交易的關系。
D. 證券在經濟法關系客體中屬於什麼
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簡稱經濟法主體,是指在經濟法律關系中享有一定權利、承擔一定義專務的當事屬人或參加者。 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經濟法主體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根據我國經濟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包括物、經濟行為和非物...
E. 經濟法都包括什麼
經濟法的包括:
經濟法包括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個人投資法、證券法、票據法、破產法、金融法、保險法、房地產法、環境法、自然資源法、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和產品質量法、財政法、稅法、計劃法、產業政策法、價格法、會計法和審計法等法律。
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系進行整體、系統、全面、綜合調整的一個法律部門。
可以按照以下原則進行分類:
一、國家規范經濟組織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這方面的法律有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個人投資法等。
二、國家干預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這方面的法律有證券法、票據法、破產法、金融法、保險法、房地產法、環境法、自然資源法等。
三、國家管理、規范經濟秩序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這方面的法律有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和產品質量法。
四、國家在經濟調控中發生的經濟關系。這方面的法律有財政法、稅法、計劃法、產業政策法、價格法、會計法和審計法等。
F. 求助 民商法和經濟法中的證券金融法方向有什麼區別拜託各位大神
民商法包含的東西內容很多 民商法,顧名思意,分為民法和商法。民商法屬於私法領域,調整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商事關系。這是民商法不同於經濟法的一個方面。因為金融法主要是關於國家的經濟政策調整以及其產生的法律關系,調整的不是平等主體間的關系。頗有些公法的意味,因而我認為,經濟法中的證券金融法方向應該是關於國家對證券金融方面調整的一些法律規范。主要規制國家和金融市場主體的關系。
G. 從事證券行業是學民商法還是經濟法
經濟法專門有章節講證券法,民商法我不太了解。我考的是注冊會計師。
H. 中級經濟法的證券法律制度怎麼學
經濟法抄的都是比較零碎的襲,特別是公司法律制度這一章,要背要記得只是點特別多,數字也特別多,不過經濟法還是比較簡單的,都是我們可以想像到的場景,和一個公司改過的制度,多記多背吧!最後復習的時候根據章節目錄,自己回憶下,在想想,吧公司法律制度想像成一顆大樹,每一章節想想成一條枝椏,看看這條枝椏上有什麼內容,最後看一背一下具體的數字,還有區分各種公司性質內容的不同,做題鞏固也是必不可少的!呵呵!
I. 經濟法講的是什麼
經濟法是國家從整體經濟發展的角度,對具有社會公共性的經濟活動進行干預,管理和調控的法律規范的總稱。而我國的經濟法概念的核心之爭,在於經濟法是否能夠成為一個獨立的法的部門。
目前我國經濟法權威採用的概念是:經濟法是國家從整體經濟發展的角度,對具有社會公共性的經濟活動進行干預、管理和調控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包括三方面的基本含義:經濟法屬於法的范疇,屬於國內法的體系,但他不同於國內法體系中的其他法的部門。
經濟法所調整得對象是:經濟法具有自己獨立的調整對象。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指經濟法所干預、管理和調控的具有社會公共性的經濟關系。
一般包括:
一、競爭法
1、《反不正當競爭法》
2、《拍賣法》
3、《招標投標法》
二、消費者法
1、《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2、《產品質量法》
三、銀行業法
1、《商業銀行法》
2、《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四、證券法
《證券法》
經濟法特點
一、經濟法是國家干預經濟的法
經濟法的產生是國家干預經濟的必然結果,它把調整的重點始終放在引導各類經濟主體依法進行經濟活動,保證經濟關系的正確確立和有序的進行上,以形成本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經濟環境和經濟秩序。
二、經濟法是社會責任本位法
經濟法與民法、行政法相比較,在調整社會整體與社會個體的關繫上,各有自己的主導思想。經濟法是「社會責任本位法」,它以社會利益為基點,無論是國家機關,還是社會組織或個人,都必須對社會負責,在此基礎上處理和協調相互之間的關系。
三、經濟法是商品經濟發達的法
只有當商品經濟成為社會的主導,經濟法才會伴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而產生和發展,因而經濟法是商品經濟高度發展的產物。
四、經濟法是以經濟為目的的法
經濟法始終調整經濟關系,調整的目的就是使社會的整體經濟能持續、穩定的發展,提高社會生產力水平,而且在這個調整過程中甚至會有意使局部利益或個體利益有所損失。
五、經濟法是綜合調整的法
經濟法所調整的經濟關系是縱向經濟關系,但對橫向經濟關系會產生明顯的影響;採取的手段既有懲罰性的,也有補償性的,既有鼓勵類的,也有禁止、限制類的,體現了明顯的綜合調整的特徵。
J. CPA經濟法中證券法的學習方法
證券法是每年的考試重點啊,可以先把重要內容自己做個筆記,然後熟悉,需要背誦的東西要背出來,不需要背誦的東西考到客觀題要會應用,然後再聽課件,再鞏固遍,肯定會攻下的。
我現在也看到證券法了,就是這么乾的,前面的物權法也是這么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