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經濟法的性質到底是屬於公法還是公私兼並
經濟法並不是一個獨立的概念。 既有宏觀方面。 也有日常生活方面
❷ 請問經濟法的性質是什麼
關於國際經濟法的性質和內容,國內學者有兩種大相徑庭的看法。一種意見認為,國際經濟法是調整國家與國家之間和超越一國范圍的經濟關系的法律;它的主體,與一般所稱的國際法的主體不同,除國家和國際經濟組織以外,還包括個人、自然人和法人。另一種意見認為,國際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和國際組織之間經濟關系的法律,而不調整國家與個人和個人之間的經濟關系,其主體是國家和國際經濟組織。但一般都認為包括國際投資法、國際貿易法、國際金融法、國際稅法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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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經濟法責任的特徵
經濟法主體的法律責任具有以下三點特徵:
1、按照承責主體的不同,可以將經濟法責任分為調控和規制主體的責任,以及接受調控和規制的主體的責任。
2、按照追究責任的目的,可以把經濟法責任分為賠償性責任和懲罰性責任。
3、依據責任的性質,還可以把經濟法責任分為經濟性責任和非經濟性責任,或稱為財產性責任和非財產性責任。
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宏觀經濟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不能簡單地認為經濟法就是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民商法也調整經濟關系。
(3)經濟法性質擴展閱讀:
經濟法的五個特點如下:
1、經濟法是國家干預經濟的法
經濟法的產生是國家干預經濟的必然結果,它把調整的重點始終放在引導各類經濟主體依法進行經濟活動,保證經濟關系的正確確立和有序的進行上,以形成本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經濟環境和經濟秩序。
2、經濟法是社會責任本位法
經濟法與民法、行政法相比較,在調整社會整體與社會個體的關繫上,各有自己的主導思想。經濟法是「社會責任本位法」,它以社會利益為基點,無論是國家機關,還是社會組織或個人,都必須對社會負責,在此基礎上處理和協調相互之間的關系。
3、經濟法是商品經濟發達的法
只有當商品經濟成為社會的主導,經濟法才會伴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而產生和發展,因而經濟法是商品經濟高度發展的產物。
4、經濟法是以經濟為目的的法
經濟法始終調整經濟關系,調整的目的就是使社會的整體經濟能持續、穩定的發展,提高社會生產力水平,而且在這個調整過程中甚至會有意使局部利益或個體利益有所損失。
5、經濟法是綜合調整的法
經濟法所調整的經濟關系是縱向經濟關系,但對橫向經濟關系會產生明顯的影響;採取的手段既有懲罰性的,也有補償性的,既有鼓勵類的,也有禁止、限制類的,體現了明顯的綜合調整的特徵。[3]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經濟法責任
網路-經濟法
❹ 國際經濟法的性質是什麼
關於國際經濟法的性質和內容,國內學者有兩種大相徑庭的看法。一種意見認為,國際經濟法是調整國家與國家之間和超越一國范圍的經濟關系的法律;它的主體,與一般所稱的國際法的主體不同,除國家和國際經濟組織以外,還包括個人、自然人和法人。另一種意見認為,國際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和國際組織之間經濟關系的法律,而不調整國家與個人和個人之間的經濟關系,其主體是國家和國際經濟組織。但一般都認為包括國際投資法、國際貿易法、國際金融法、國際稅法等方面。
❺ 法律責任根據違法所違反的法律的性質,可以分為
根據違法行為所違反的法律的性質, 可以把法律責任分為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經濟法責任、刑事責任、違憲責任和國家賠償責任。
1、民事責任是指由於違反民事法律、違約或者由於民法規定所應承擔的一種法律責任。
包括10種: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作、更換、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
2、刑事責任是指行為人因其犯罪行為所必須承受的,由司法機關代表國家所確定的否定性法律後果。
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其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驅逐出境
3、行政責任是指因違反行政法規定或因行政法規定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分為:行政處分(內部制裁措施)、行政處罰兩種。其中行政處分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行政處罰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4、違憲責任是指由於有關國家機關制定的某種法律和法規、規章,或有關國家機關、社會組織或公民從事了與憲法規定相抵觸的活動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5、國家賠償責任是指在國家機關行使公權力時由於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所引起的由國家作為承擔主體的賠償責任。
❻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的性質
不是獨立的二級學院,政法大學法學下面總共有四個大院,法學院,民商經濟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和國際法學院。因為法學招收人數太多,為了便於管理,所以為了四個院。法學院其實更明確地說應該是行政公法學院。
❼ 經濟法的法域屬性是什麼
指的是經濟法屬於那個領域的。咱們的論文主要是討論經濟法它屬於公法性質還是屬於私法性質還是屬於第三法域的問題
❽ 經濟法的公私交融性或經濟法的性質
經濟法屬於社會法
隨著經濟的發展,在政治國家和市民社會之間,出現了社會利益層,政治國家可以通過權力保障國家利益,市民社會可以通過權利保障公民權利,但是社會的利益如何保障,隨之出現了經濟法研究熱潮。
❾ 關於經濟法中公司分類的一些性質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給你分享一個公務員考試(http://gz.offcn.com?wt.mc_id=bd11588)復習備考方法。希望對你有用。
1、重做真題,把握規律
吃透真題是復習備考的必備之選,真題是一切趨勢變化的源泉,掌握了真題就掌握了公務員考試的命脈。因此,建議考生在後一階段的復習中,可以通過重做真題,發現和總結自身不足,進一步把握省考出題規律和考試重點,為最後的沖刺復習做好准備。考生在重做真題時要注意:
(1)重新購買或列印真題,以免受到上次做題的干擾;
(2)作答完畢後要認真對照答案,與第一次做真題的情況比較,尤其是對一錯再錯的題目要重點分析,發現自己的不足所在;
(3)對所做真題的材料和試題特點進行研究,明確省考出題規律,尤其是對常考題型進行總結,記誦一些常用公式,實現在考場上快速解題。
2、專項復習,查漏補缺
經過前期的復習,水平已經有了一個較大的提升,但是考生要真正成為「考試達人」,還必須在短板上下工夫,針對自己的不足進行專項突破,比如有的考生數學運算較差,一直難以提高,這個時候千萬不能放棄,考生可以通過專項復習,攻克短板,實現解題能力的提高。
(1)考生要對專項中每一種題型做全面、細致的掌握,尤其對試題特點與答題規律和方法認真地學習,這是一個重要步驟。
(2)通過做練習來鞏固自己掌握的題型和解題技巧,通過不斷的練習實踐來總結出自己的答題經驗,保證自己的答題方法既省時間又有正確率。
(3)對易錯題、難題進行標注,下次著重復習。
3、模擬練習,最後沖刺越是臨近考試,考生越是不能放鬆模擬練習,以免考試時因生疏而造成的緊張、答題速度下降的情況發生。在考前一個月在按部就班實行日常復習計劃的同時,中.公教育專家建議考生可採用實戰模考模式進行復習,即將自己的作答時間調整到與公務員行測考試的時間(上午9:00—11:00)一致,以培養思維的敏感度,快速適應真考環境。
嚴格按照考試的時間安排進行實戰模考,可以提前適應考場氣氛和考試節奏,有利於掌握答題時間,既消除了考生在考場中由於時間控制不好造成的緊張情緒,也可以讓考生及時發現自己在實戰中可能會失利的地方,及早做好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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