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佛教經濟學怎麼運用到生活中和佛教經濟學對自由市場的作用
佛教經濟學確實是少數學者的說法,實際上經濟學領域並沒有這樣的分類。
依個人理解,經濟學主要是講社會活動中的經濟現象、經濟規律,其中最直接與我們相關的就是這樣幾個問題:供給與需求之間的關系(買的到或買不到)、價值交換的關系(多少錢可以買到)、管理的問題(誰來控制市場)。
從經濟供給需求的終點來說,我們的需求就是其中的因,我們的作為就是其中的緣,我們造成對其他人和事的影響就是果。比如,我們需求飲食,所以帶動了生產製造飲食的企業。然後形成了促進飲食產品交換的商場行業和其他運輸倉儲服務行業,而我們對某種飲食商品的喜好則直接影響了產品的數量、交換購買的結果、商場和其他製造企業的員工收入就是影響的果。
從經濟供給需求的起點來說,企業生產製造的目的是為了實行其產品的市場推廣,但實際上這是企業對市場需求的反饋,是企業負責人的行為在決定企業的運做。因此,市場的需求是因,市場的形成和擴大是緣,市場的成功佔領或失敗退出則是果。其中影響方面一是終端消費者,二是開始端的決策者。
從佛法來說,一切的行為都是有因、有緣,而後有果。由果結合緣,再形成新的因和果。也就是說一切是無常、變化,沒有靜止。從供給開始,到完成需求的經濟鏈條必須在理性的正常的范圍內進行,當因為各種內外條件(緣)的不能及時反饋和處理,或處理不當,就會產生出現錯誤的行為,就會造成新的變化,形成新的因和果。從經濟學上說就是不同的經濟環境、條件、手段,改變著經濟行為和決策。一切無常,沒有誰能夠操縱市場的行為,西方所謂「上帝之手」就是這個意思。
經濟學的主要內容就是經濟杠桿對市場對人民生活的影響,而杠桿的操作者和實現者其實就是人,是我們自己。我們都是通過自己的行為參與其中、改變其過程和結果,雖然表面上我們對政府決策、對工廠的生產、對國際貿易沒有什麼影響,但其實每一個人任何微小的動作都是在影響了其他人的生活。
整體的經濟行為其實是人個體經濟行為的放大。也就是說每個人都是經濟行為的一分子,都在不知不覺中參與著影響著經濟社會的活動。雖然我們的個體沒有能力改變整體的趨勢,但又在參與著趨勢的形成,比如當我們都不喜歡一種商品時,這件商品就沒有需求,在市場上就會被淘汰,佛法中,就是眾生共業和不共業的概念。一切個人的善、惡可能對別人的影響很微弱,但是在共業的造作中則會形成極大的推動力。
對於眾生行為的錯誤引導,經濟學上說是不理智的經濟行為、社會行為,其實是以各種方式激發出的人自身的貪婪、索取和自私的無明思維。比如在股市和期貨市場中有的人會盲目投資,在生產領域有的企業會不注意市場需求而盲目擴大生產量,有的人會為了追求更大利益而製造假冒偽劣產品,而一切所求不得,自然就是佛法中所說的各種苦惱之一。這些都是人本身無明煩惱的反映,而最終也必會影響到自己,比如因貪求產生慾望,因慾望不滿足而生苦惱。經濟學上說就是我們需要正確分析市場變化、正確看待市場的變化,而不是恐懼和害怕,也不是盲目追求利潤最大化,因為一切終必有散。
再有需要確立正知正見。一切有為法,都是變異法,只要處置得當就會引導出正常的因果規律,錯誤的貪取則導致危害性的因果規律。比如,對未來的財富沒有正確的認識,對地下的礦產沒有正確的方法,肆意掠奪開采,結果造成水土流失等各種地質災害,其實都是因果規律的反映,根本上則是人的自我無明的反映。
所以,如佛法所說的,人能夠如理思維、正法知見世間的各種變化,不貪取,不嫉妒,這樣才是如法如理生活。
至於說市場經濟問題,我前面已有簡單的說法,市場就是人的自我意識的放大。所以正常的經濟交換則產生好的結果,錯誤的以人的自私貪欲來妄圖控制則產生錯誤的後果,一切都是自然的因果規律。可以引申的內容很多,主要都應該從人的慾望、貪愛這方面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