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簡答題:有人認為經濟法是關於經濟的法,試述你對經濟法本質的認識
一、經濟法的本質
經濟法:是國家及政府經濟領導部門和經濟組織的領導者運用法律手段管理和協調經濟活動、維護社會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保障。
二、經濟法的特徵
(一)從法律組成的形式講,經濟法是一系列單行經濟法律規范的總稱,是一種帶有綜合性特點的法律
(二)從法律內容上講,經濟法同社會經濟的關系更為密切,與經濟基礎更為直接,是一種具有經濟性特點的法律
(三)從調整對象的特殊性講,經濟法同科學技術、自然規律的關系十分密切,是一種具有效益性特點的法律
(四)從經濟法的功能與作用講,經濟法具有明顯的限制性和促進性兩種功能,貫徹懲罰和獎勵相結合是一種帶有指導性特點的法律。
(五)從實施上講,經濟法的實施是由國家經濟行政部門和司法部門共同負責的,遵循經濟司法與經濟立法相結合,實體法和程序法相結合,獎勵與懲罰相結合
這個不是答案的答案
2. 如何理解經濟法與經濟法學的關系
經濟法學復是研究經濟製法及其發展規律的法學學科。
第一,經濟法學是一門法學學科。
第二,經濟法學以經濟法及其發展規律為研究對象。
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在經濟管理和協調發展經濟活動過程中所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總稱。
第一,經濟法是經濟法律規范的總稱。
第二,經濟法是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第三,經濟法調整的是一定范圍內的經濟關系。
區別:(1)經濟法是一個法律部門,經濟法學是一個法學分支,經濟法學研究的對象是經濟法本身。
(2)經濟法作為法律,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經濟法學作為學說,對當事人的行為沒有約束力。
(3)經濟法的發展也會促進新的法律部門的產生,學習經濟法也能促進法律素養,促進其他法律的學習。
3. 經濟法概論的認識
經濟法概論是一門闡述經濟法基本理論和傳授經濟法具體知識的課程。它是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公共事業管理、會計等專業的基礎課程,簡單的說經濟法概論這門學科就是通向這些專業的敲門磚。
通過對經濟法概論的學習,能夠使我們更好的掌握管理領域內常用的經濟法律知識,了解和掌握我國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提高對中國特色經濟法理論的認識,增強法律意識;樹立法治思想,增強法制觀念;提高運用法學知識分析管理學領域的常見問題的能力;為今後進一步學習和研究經濟法學打下堅實的基礎。
更重要的是,在提高法律意識、增強法治觀念的同時,能夠正確運用法律手段處理和解決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更好地為加強經濟法制建設作出貢獻奠定堅實的基礎。
4. 學習經濟法的感想
之前法律給我的印象往往是比較實質性的意義,比如哪些事情可為或不可為,哪些事情符合規定,哪些事情會受到法律法規的制裁。在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李少民法官在講座上,通過李法官多年的工作實踐積累經驗,在講解中穿插引用了許多生動的案例,使我們聽得津津有味,讓我們真切的感受到法律對維護社會的正常穩定所起到的貢獻,也了解並體會了法律究竟是如何最大限度的維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在聽過講座以後,我明確了曾經模糊不清的法的印象,重新建立了法的概念,全面認識了法的功能。
我國法律的調解范圍已經涉及民主保障、社會管理、經濟協調、文化科技發展、生態平衡、環境保護、人口控制、資源節約以及權利制約、國際糾紛仲裁等十分廣闊的領域,並與社會道德標准相輔相成,成為了整個社會的調解器。但人類的行為是復雜多變的,法律由於在制定時需要嚴謹的思考和斟酌,這種差別造成了我國法律制度的相對不太完善,被投機份子有機可乘,對一些損害國家人們利益的行為無法可依。但只要努力做好普法工作,樹立以及強化公民的法律意識,讓人們在權利受到侵害的時候都尋求法律的保護,才能有助於法律的完善,才能真正的做到知法,守法,不犯法。
法律知識是大學生必備素質之一,我們必須通過它,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促進和規范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正確的處理人與人之間關系問題。公平交易,平等……,在生活過程中,遵守法律,享受個人權利,履行義務。
5. 淺談如何認識經濟法與相關法律的關系
《公司法》、《票掘法》、《保險法》一般歸入商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產品質量法》、《人民銀行法》、《稅收徵收管理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按劃分屬於經濟法。
在上述法律之中,可以看到在商法當中有經濟法的內容,在經濟法當中存在商法的規則。比如,我國《公司法》的立法宗旨即非常典型地體現了商法目的與經濟法目的的結合該法第1條規定為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對公司的規范和對公司、股東、債權人的保護,體現了商法的個體性,而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則反映了經濟法的社會精神。在具體規范方面,《公司法》有關公司轉投資的限制(第12條)、股份轉讓的限制(第147,149條)、對公司則務會計制度的強行性規定(第174 ,175 ,176條等),《合夥企業法》關於合夥企業的設立、入伙、退夥時的登記規定(第15,16,56條等),《票掘法》關於木票出票人資格審定的規定(第74條)、關於票掘管理辦法的規定(第110條),《保險法》關於限定投保、公平競爭以及對保險業監督若理的規定(第6,7,8條,第五章)等,已經超越了純粹商法以自由、便捷、個體安全為特徵的范圍,而自然進入到社會秩序、社會安全的經濟法領域。但是,在這此法律當中,社會經濟秩序和安全的保障首先要建立在個別經營者地位確定和行為規范基礎之上。作為經濟法主要法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立法宗旨是為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制止不正當競爭,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第1條)。該宗旨的特點是先考慮社會經濟秩序和公平競爭,再考慮對經營者和消費者利益的保護,體現了由社會而個體的經濟法作用過程。類似的立法宗旨還表現在《產品質量法》、《稅收徵收稅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當中。
經濟法強調社會性和整體性,以建立整體秩序為目的,在此過程中,對特定主體違規行為的制裁,是對不特定主體利益的保護,也是對社會利益的保護。但是,保護對象也並非都是不特定的。對特定對象及其行為的規范和保護,則體現了商法內容。這在具體規范方面,比如《反不正當競爭法》關於損害賠償的規定(第20條),《產品質錄法》關於損害賠償的規定(第四章),《稅收徵收稅法》關於向納稅人退稅的規定(第 30條),《房地產管理法》關於房地產交易的規定(第四章)等,是從保障政府管理、秩序建立、社會利益平衡的基礎上考慮對個體利益的保護規則,而這此規則,已經涉及商事法的內容。
當然,上述兩種現象也不是絕對的。也有較為純粹的分屬商法和經濟法的制定法,少於不過多地涉及對方的內容,比如《海商法》就屬於較為純粹的商事法,而《人民銀行法》則屬於比較純粹的經濟法。此外,有的法律在立法時就已經設計為結構性傾斜,以矯正現實當中的不平衡而具有了經濟法特徵,比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四、經濟法與行政法的關系
從經濟法的概念引入我國,其與行政法的關系就是爭議焦點一些研究者認為經濟法是經濟行政法引、行政法是規定國家行政管理的行政法規的總稱。在過來因素上,行政法與經濟法有所聯系。但是在具體調整對象、性質、功能等方而,行政法與經濟法有所區別。
(一)經濟法與行政法的聯系
經濟法調整的社會性經濟關系,包括市場規制和宏觀調控,是具有若理因索的經濟關系。行政法所調整的行政若理關系,也是具有公里因素的行政關系。現代行政法具有規范、限制行政權力,防止行政機關濫權的作用,這與經濟法通過社會利益矯正政府缺陷具有相同的理念。另外,經濟法採取強制性與倡導性的調整方法,行政法也採取此類調整方法。
(二)經濟法與行政法的區別
首先,經濟法與行政法的調整對象不同,經濟法調整的是社會中經濟關系,即或是具有管理因素的經濟關系,這種鼓勵因素也並不完全來源於政府行政管理,還包括行業自律管理,並且管理的目標、在於社會利益最大化,因而管理結構呈現關聯中性,即管理對象與管理目標之間具有關聯性。行政法調整的是行政管理關系,主要是行政機關設置、行政人員選拔、考核、升遷等管理 ,即或涉及到經濟管理,也是從行政職權和行政程序角度加以規范的,是典型的縱向自線關系。
其次,經濟法是社會本位法,以實現社會經濟利益和社會平衡協調發展為目的;行政法是國家本位法,以實現國家利益為宗旨。這里涉及到一個基本問題:國家利益與社會利益的關系,一般認為兩者具有同一性,但是作者研究的結果並非如此,而是兩個具有聯系也有區別的獨立利益,由於該問題較為復雜,將另文論述。第三,經濟法具有社會法屬性,而行政法是典型的公法,第四,經濟法的內容主要是競爭法、消費者法、市場規製法、宏觀經濟調控法等實體性法律;行政法的主要內容是行政許可、行政救助、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程序性法律。
五、民法、商法、經濟法、行政法之間的內在聯系
民法是典型的私法,商法是具有公法因素的私法,經濟法是具有公法因素和私法因素的社會法,行政法是典型的公法。按照民法、商法、經濟法、行政法的排列順序,從民法到行政法,私法屬性不斷減弱,公法屬性不斷增長。從行政法到民法,私法屬性不斷增長,公法屬性不斷減弱。其中,以社會法為紐帶,私法屬性與公法屬性的消長變化,說明法律對於社會關系的調整,分別有自身的任務和功能,並顯現出相繼聯結的內在聯系。在法律系統中,結構的和諧影響到功能的優化。這種內在聯系說明,法律部門的劃分是相對的,不同法律部門之間有著密切聯系,相互不能替代,相互也不能割裂。
6. 中國經濟法現狀及看法。。。。。急要,能幫忙再加分
中國的經濟法,幾乎與中國的改革開放相伴相生。在改革開放初期,改革的政策與措施是最重要的,但除此之外,大家還是一致認為,為了促進和保障經濟的發展,法制最重要,因此,經濟法最重要。
在此之前,中國已有幾十年不知法制為何物了。因此,改革開放之初,只要與經濟有關的法律都往經濟法里放,公司法、合同法、財產法都是其中一部分,經濟法似有挑不起之重。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法制宣傳和域外法律的傳播,民法、商法、行政法也逐漸發展起來,因此,經濟法才慢慢回歸本位。
當然,考察域外的立法進程,可以說經濟法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特有的法律現象。英美法系因是判例法,其沒有經濟法稱謂;大陸法系雖有不少學者研究經濟法,經濟法的理論書籍可謂汗牛充棟,但將某個部門法稱為經濟法,還是少之又少。中華法系比較特殊,我們認為改革開放後什麼最重要法律最重要,法律中又是什麼最重要經濟法最重要,因此,經濟法就深入人心了。經濟法是中國法治社會特有的現象,也是最重要的現象,中國經濟法的理念,已遠播我國港澳台地區,也已遠播國外。
說到經濟法的體系,當然還是要談談它與民商法、行政法等部門法的劃分。「有容乃大」,經濟法發展之初無所不包,甚至把民法、行政法等內容都包括進去了。經過幾十年的發展與探索,大家逐漸基本達成共識:民商法只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經濟法調整國家調控、管理市場經濟各個方面的社會關系,主要表現為當事人之間不平等的經濟關系;行政法調整不涉及金錢為內容的社會管理關系。但這幾種關系不可能截然分開,而是互相滲透和融通的。有關學科的爭論,可能還要繼續延續下去。
經濟法一直到目前為止也沒有一部龍頭法。世界上曾出現過一部以經濟法為名稱的法律,但早已灰飛煙滅。學者們比較一致公認最主要的、起提綱挈領式作用的是《反壟斷法》,我國的《反壟斷法》有幸在改革開放三十年後獲得通過。
經濟法律體系是一個開放和包容的體系。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這個體系將日益完善和成熟。
與這個體系相適應,經濟法學科體系也基本分為這幾大部分:1、經濟法基礎理論篇;2、經濟法主體篇;3、宏觀調控法篇;4、市場監管法篇;5、環境保護法篇;6、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篇。當然,經濟法學科體系也允許百花齊放、百家爭鳴。
經濟法的基本價值是:維護經濟自由;實現實質正義;維護社會整體的經濟秩序。這些基本價值都有別於其他的法律部門。
7. 對於經濟法的認識
一、經濟法學的研究對象
作為重要的法學學科之一,經濟法學同其他法學學科一樣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對象。
經濟法學的研究對象決定了經濟法學的內容、體系。
經濟法學研究對象為:中外經濟法史;中外重要的經濟法的制定與修訂背景,具體內容,實施情況;中外典型的經濟法事例、案例;中外經濟法學的學術史,中外經濟法學的學術動態及研究成果。
二、經濟法學的學科地位
經濟法學是一門獨立學科
經濟法學的學科地位,取決於經濟法作為一個部門法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中的地位。
經濟法學是我國法學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的分支,國家教育部等部門將其定位於法學本科的十四門主幹課程之一,經濟法學可作為獨立的法學二級學科被許多高等院校授予碩士、博士學位。
三、經濟法學的特點
(一)邊緣性學科
學習經濟法學,要全面地知曉、運用法學各個領域的知識,特別是綜合運用法理、憲法、民法、商法、行政法、刑法、訴訟法理論。學習經濟法學,不僅僅要運用法學學科分析的方法;而且要學會運用其他學科的分析方法。
(二)新興性學科
經濟法學在世界上只有近100年的歷史,在新中國只有20餘年的歷史。
(三)挑戰性學科
經濟法學在理論上定論較少、流派紛呈,法律數量多、內容豐富、更新速度快,時時催人奮進,富於挑戰性。
8. 如何理解經濟法和對經濟法課程的建議
中國傳統的社會道德中擔保人更多的是行俠仗義、舍己為人,但也不排除有其他的目的,雖然說這樣一個擔保需要付出一定的代價和承擔相應的責任,但不至於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時候非得擔保人履行全部的債務。雖然法律也要求擔保人要有這樣可以擔負債務人債務的能力,但說到這不禁的想起了社會現實中的許多例子,擔保人站在中間左右不是人。有些法律條款是與現實的社會道德是相沖突的,可能也是許多人無法接受的,就乾脆不承認這樣的法律條款。這只是個人在擔保中的一些疑問,呼籲立法機關應該平衡各方面的權益和合理的調整法律當事人之間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