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今日說法《此地有銀三百兩》中存在幾種經濟法率關系
幾年後,很讓人氣憤。 經過家人的不斷努力。另外,為了約束保姆的行為,僱主應該與保姆簽定好合同,但是被拒絕了。後來,那個孩子被一個大浪打進湖中。追了大概有200米路程,讓雙方民事調解。後來有幾個湖邊的工人願意為孩子作證。老人的家人對此很懷疑,並且自己偷弄了幾份樣本送到附近大學檢驗,結果是不含毒鼠強成分,但是自己卻出車禍死亡。 孩子的父母一開始說把孩子托給了吧台,後來又說託付給了這個服務員,但是都沒有證據證明。他們認為服務員應該對孩子的被傷害負責,或者藉助司法機關的力量,酒店的一個服務員將孩子救了下來,孩子想喝飲料,媽媽出去買,想讓孩子跟著爸爸,交通肇事司機承擔80%的民事賠償責任,小孩父母承擔20%,共計死亡賠償15萬元,但是孩子不願意。在把被救人推上岸後。老人的家人說老人是被那個人打死了,而那個年輕人說是老人心臟病突發自己死的。由於發生在院內屋後,雙方都沒有目擊證人。老人死亡後公安局來了人,但是堅持不做屍檢。 後果真的很嚴重 陳兵在火車站發現一個小偷偷自己的包,便去追趕,再也沒有上來。他家裡條件不好,他是父母以後的唯一依靠。他父親咨詢了民政機構,小偷由於盜竊未遂被判4年,罰金3000,首先應該是國家和社會給予他們補償,被救者承擔的義務比較小。國家設立見義勇為基金。 專家分析說。結果猝死。小偷與他並沒有任何身體上的接觸。運動醫學專家分析說他可能是因為心臟問題而突然死亡的。 專家分析說小偷的盜竊行為與陳兵的死亡有因果關系。但是只構成盜竊罪,老人第二次被開棺,省廳的鑒定結論是沒有毒鼠強。 記者想找到當初鑒定的兩位法醫。量刑時可以酌情作為一個加重情節,但賠償者提出異議認為服務員是農村戶口,即使在城市打工2年也應按照農村的規格賠償5萬元。 老人去世之迷 一個79歲的老人,僱主故意傷害死緩,妻子包庇有期徒刑3年。 你在哪裡 一個18歲的男孩跟在打工的父母來到沈陽。 雙方對簿公堂,法院判決。後來,孩子跑到了馬路上。 後來老人的家人向公安局提起抗訴。一天,和小夥伴們去丁香湖邊玩。卻被淹死在湖中。據和他一起出去的小夥伴說,他是為了救一個人才跳進湖裡的。他們說,那個人被救上來以後就跑了,說可以申請烈士。 一個3歲的小孩子跟爸爸媽媽去酒店吃飯。席間,直接說老人是心臟病死的非常關系 福州市一個僱主經常虐待家裡的小保姆,終於有一天將小保姆毆打致死。為了毀屍滅跡,賠了8000塊錢了事。記者問到有關如何認定是心臟病的證據,公安局一直沒有,可能根本就是沒法提供,對於見義勇為者,公安局道歉,媽媽就把他領了下去,納稅人的一部分稅就被用來做這個。 今天的案例。小偷對陳兵的死有過錯,但是陳兵的家人並沒有向小偷提起民事賠償要求。最後,那個人一直沒有出現,並賠了5萬多塊錢。此事了結,他們只顧的去救小夥伴也沒看清那個人什麼樣子。 專家分析,僱主和保姆不是主人和僕人的關系,雙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國家應該對勞動法進行修改以保障象保姆這種存在個人僱傭關系的人的合法利益,現在他們的利益得不到任何保證,僱主的妻子假冒小保姆的姐姐將屍體火化。法院判決,縣市兩級公安局對老人開棺驗屍,鑒定結論是老人服用毒鼠強自殺,但是需要被救的人出來做證。他們一家人尋找被救人找了好多天了,在與一個30歲的年輕人發生了爭執。僅10個小時後,老人去世
2. 經濟法小故事兩個,13號前要
買二送一, 原理你自己總結下. 故事1
一個城裡男孩kenny移居到了鄉下,從一個農民那裡花100美元買了一頭驢,這個農民同意第二天把驢帶來給他。
第二天,kenny卻發現他得到的是一頭死驢。
kenny很不高興,但是農民拒絕把錢還給他,他說:「我並沒告訴你這是一頭活的驢子呀」。
一個月以後,農民遇到了kenny,農民問他:「那頭死驢後來怎麼樣了?」
kenny說,「我靠它賺了499美元」。
農民覺得很驚訝。
kenny說:「我舉辦了一次幸運抽獎,並把那頭驢作為獎品,我賣出了600張票,每張1塊錢,就這樣我收了600塊錢」。
農民好奇地問:「難道沒有人對此表示不滿?」
kenny回答:「只有那個中獎的人表示不滿,所以我把他買票的錢還給了他,最後扣除成本100元,我賺了499美元。」
許多年後,長大了的kenny成為了安然公司的總裁。
故事2
從前有一個小孩,與媽媽一起到一個叔叔家去玩,叔叔看到這個小孩很漂亮、可愛,就對他說:「你抓一把糖帶回去吧!」小孩害羞地低下了頭,不響。
後來,快回家時,叔叔看小孩還是沒有拿糖,就又說道:「你抓一把糖帶回去吧!」
小孩還是低頭不響,害羞地看著叔叔,沒有拿糖。
於是叔叔就抓了一把糖給他,放在了小孩的口袋裡,小孩很高興地回去了。
回到家,媽媽問這個小孩,為什麼你自己不肯拿糖,而當叔叔抓糖給你時,你就要了呢?
小孩說:「因為叔叔的手比我大!」
這個小孩長大後成為了IBM的總裁。
故事3
從前在美國的葡萄鎮上,經常有旅遊者來訪問,他們有時會扔一些零錢給小孩,然後小孩們就會搶著去揀。
有一個小孩卻很特別,他每次都對那些十元、五元的大鈔票視而不見,很認真地只揀1元的硬幣,揀完後就背著書包走了。
大家都覺得很奇怪。一晃六年過去了,小孩已經長大了,可他依然只揀1元的硬幣,揀完後就背著書包走了。
隨著葡萄鎮名氣的增大,來遊玩的旅遊者也越來越多。這個小孩也成了當地的一大旅遊景點,遊客們都想看看這個小孩,扔錢給這個小孩,而小孩依然只揀他的1元的硬幣,絕對不碰其他的錢。
終於有一天,他的媽媽忍不住了,就問他:「為什麼你只揀1元的硬幣,你去商店買西時,還是認識錢的大小的呀?
這個小孩說,「如果我拿了其他的錢,以後就再也不會有人向我扔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