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經濟法基礎》全真模擬測試題試卷(一)一,名詞解釋 1訴訟時效2合夥協議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時效屆滿後,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並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後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後,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為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持其訴訟請求。
B.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題 經濟法基礎 勞務報酬
先計算30000+50000=80000元;
再找規定:2013年教材P275頁下方4【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版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權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餘為應納稅所得額。】
(簡單記憶:每次收入≤4000元:定額扣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定率扣20%)
80000>4000,扣除80000*20%=16000,所以,應納稅所得額為80000-16000=64000
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實行加成徵收。所謂「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是指個人一次取得勞務報酬,其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00元。勞務報酬所得加成征稅採取超額累進辦法,即個人取得勞務報酬收入的應納稅所得額一次超過20000~50000元的部分,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後,再按照應納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給你附了一個速算扣除的表【課本P272(四)】
64000>50000,按速算扣除,640000*40%-7000=18600,選B
C. 初級會計考試題的類型
初級會計實務:單選(20題)、多選(15題)、判斷(10題)、計算分析(4題)、綜合(2題)
經濟法基礎:單選(25題)、多選(20題)、判斷(10題)、計算分析(3題)、綜合(1題)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又稱助理會計師考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是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並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對考試合格者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財政部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該考試所涉及的知識基礎、實務,是出納、會計助理、會計等初級財務人員的必備知識。報考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需要根據《暫行規定》,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經濟法基礎與初級會計實務)的考試,方能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因此必須一次報考兩個考試科目。
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從獲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中擇優聘任。
D. 2012會計職稱《初級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的模擬試題以及歷年真題的電子下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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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經濟法基礎都是考什麼類型的題
2014年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面實行無紙化考試,根據《關於版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權格考試題型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會考[2014]16號》獲悉,2014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試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以及不定項選擇題,考試題目雖全部為選擇題,但解答各種題型的答題技巧和答題要求還是有差別的。
F. 經濟法基礎有哪些考試題型誰有經濟法基礎題庫
經濟法基礎考試題型: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綜合題。
G. 經濟法基礎考試有沒有主觀題
《經濟法基礎》是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兩門考試科目之一,考生必須在一年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才能結束這趟痛苦的旅行。
一、2010年教材的主要變化
2010年《經濟法基礎》教材共7章,包括經濟法(第1、2、7章)和稅法(第3-6章)兩個部分。
職稱考試教材的使用周期一般為3年,上一個周期(2007-2009年)結束後,2010年又開始了一個新的周期。2010年教材的主要變化是:
1、刪掉了「增值稅」、「消費稅」、「關稅」、「企業所得稅」四個稅種的全部內容;
2、刪掉了原第三章「稅收法律制度概述」的全部內容;
3、刪掉了原第二章「會計法律制度」的全部內容;
4、新增了「勞動合同法律制度」;
5、對保留下來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契稅、車船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資源稅和土地增值稅」共10個稅種進行了大幅度地「增肥」,新增了大量的「稅收減免」和「特殊規定」。此外,新增了「教育費附加」的內容。
6、對保留下來的「經濟法概論」、「稅收徵收管理法律制度」、「支付結演算法律制度」進行了重大調整,擴充、新增了大量考點。
2010年教材進行重大調整後,其復習難度明顯提高。考生應注意兩個問題:
(1)2009年教材已經沒有任何使用價值,希望考生必須使用2010年新版教材進行復習;
(2)考生在看以前年度的試題時,應慎之又慎,學會計的人都聰明,別在垃圾堆里瞎轉悠。對於整套試題,一般的考生根本沒有能力進行甄別,最好別看。對於有用的試題,我們在各章節的「經典試題回顧」中已經全部收錄,您需要做的是好好消化,而不是痛苦的篩選。
二、考試題型
2009年《經濟法基礎》的考試題型包括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和綜合題共5個題型。其中,單選題(25分)、多選題(40分)和判斷題(10分)屬於客觀題(合計75分),採用計算機閱卷,要求考生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中填塗答案。計算分析題(15分)和綜合題(10分)屬於主觀題(合計25分),要求考生用鋼筆或圓珠筆在「答題紙」中的指定位置答題。
2010年的考試題型是否會進行重大調整,目前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