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從政府抑制房價的行為談經濟法如何宏觀調控經濟
此題本身就有矛盾 也就是個悖論 不值一寫~~~~
❷ 就城市綜合實力來說,湖北的十堰在國內究竟算幾線城市
湖北十堰是在三線到四線城市之間。湖北十堰本不應該在這個層次,但是因為一些條件的原因發展被限制了。
十堰簡稱「堰」,是我國一個著名的車市,是中國的「卡車之都」。十堰是在河南,陝西,四川,湖北四省的交界處,是一個區域性城市,地理位置很好,氣候宜人,四季分明,有「川陝咽喉、四省通衢」 之稱。
(2)經濟法房價擴展閱讀:
根據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數據修訂結果和國家統計局正式實施的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2019年全市實現地區生產總值 (GDP)2012.7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增長7.0%。
其中,第一產業增加值171.5億元,增長3.5%;第二產業增加值884.2億元,增長6.3%;第三產業增加值957.1億元,增長8.5%。
第一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為8.5%,第二產業增加值比重為43.9%,第三產業增加值比重為47.6%。人均地區生產總值59232元,比上年增長7.3%。
2019全年,全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211元,比上年增長9.5%。按常住地分,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577元,比上年增長9.1%。
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78元,比上年增長10.5%;城鄉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為2.95,比上年縮小0.04。
❸ 試從經濟法角度論述房價上漲的原因
(1)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章不正當競爭行為第七條規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經營者正當的經營活動。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制外地商品進入本地市場,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場。根據該項規定該縣教育局發文要求他們需要的文教用品必須向其下屬的文教用品公司購買的行為屬於不正當行政干預,根據第三十條規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違反本法第七條規定,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經營者正當的經營活動,或者限制商品在地區之間正常流通的,由上級機關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由同級或者上級機關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2)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章不正當競爭行為第五條規定,經營者不得採用下列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者姓名,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偽造產地,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第九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製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第十四條規定,經營者不得捏造、散布虛偽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根據以上法律規定該集團在書寫產品說明時未對市場生產銷售的多種方便麵製作成分和食用效果進行全面科學的考證和檢驗,僅憑主觀臆斷對商品質量做出了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刻意隱藏產品使用風險信息。同時該集團利用沒有更科學根據的信息「根據有關資料表明,長期食用傳統方便麵,人體會出現營養攝入不平衡的現象」打擊競爭對手品牌商品,構成了捏造、散布虛偽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通過傳播「龍豐強化營養系列方便麵長期食用使人體攝入的營養全面達到平衡」,進行了虛假宣傳,已經構成了不正當競爭行為,可以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四條,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的相關情況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