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考什麼證書是需要考經濟法的
1、中級會計師(《經濟法》);2、注冊會計師(《經濟法》);3、注冊稅務師(《稅收相關法律》含經濟法內容);4、注冊資產評估師(《經濟法》);5、企業法律顧問(《民商與經濟法律經濟分冊》);6、司法考試(《卷一》含經濟法)。
⑵ 司法考試的經濟法部分和注冊會計師的經濟法科目,哪個考的更難
本人前年通過注會經濟法,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科目難度是六科里普遍認為最容易的一門,特別對於喜歡文科擅長記憶的考生有優勢,此科目注重考生的理解和記憶能力以及對於案例的分析表達能力。此科目考生完全無計算,純文科科目。重要章節為物權法、合同法、公司法、證券法、破產法,這幾章必考大題,另外合夥企業法分數也不低。
⑶ 通過司法考試考注會可以免考稅法經濟法嗎
不可以,注冊會計師免試條件如下:
注冊會計師免試條件:
1.免試規定
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學校及科研單位中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者),可以申請免試一門專長科目。申請者應填寫《201X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免試申請表》,並向報名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地方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經地方考試委員會及有關部門審核確定並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考試委員會)核准後,方可免試。
2.豁免規定
(一)內地與香港部分注會考試互免
根據最新文件:取得香港會計師公會專業資格課程全科合格證的人員在報名參加中國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時可以申請豁免會計、審計和財務成本管理三個科目;參加內地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並全科合格的人員,在報名應考香港會計師公會的專業資格課程時,可以豁免「財務管理」和「審計和資訊管理」「財務匯報」三個單元科目.
(二)中國CPA可豁免美國CMA/CFM證書PART-1考試
國際著名的美國注冊管理會計師協會IMA也於2005年年初,豁免中國CPA參加該協會的CMA(美國注冊管理會計師)和CFM(美國注冊財務管理師)證書的PART-1考試。中國CPA可以免考CMA、CFM的PART-1。
(三)中國CPA與ICAEW的ACA考試互免
2008年1月9日,中注協與英格蘭及威爾士特許會計師協會(ICAEW)簽署考試互免協議。根據協議,參加中國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並取得全科合格的中注協會員報名參加ICAEW的ACA考試時,可以豁免會計、鑒證、公司和財務、法律、管理信息、稅收原理、審計與鑒證、稅法、財務會計等9個科目的考試;通過ACA考試的ICAEW會員在報名參加中國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時,可以豁免財務成本管理和審計等兩個科目的考試。
⑷ 司法考試中經濟法都包含哪些法律
包括:競爭法、消費者法、銀行業法、財稅法、勞動法、土地法和房地產法、環境保護法。
1、競爭法
競爭法由三個法律所組成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拍賣法》、《招標投標法》。競爭法立法目的是為保障社會市場經濟健康發展,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行為,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2、消費者法
消費者法由兩個部分構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立法主旨在於消費者的受損權益如何救濟,而不是具體責任由誰承擔的問題。《產品質量法》立法主旨在於產品責任由誰來承擔的問題,以及對受害者的利益的救濟的問題。
3、銀行業法
銀行業法包括《商業銀行法》和《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在我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投資於非自用的不動產,不得向非銀行的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銀行業監督管理法》里確立了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特別的監督管理的措施。
4、財稅法
財稅法由稅法(又分為稅收程序法與稅收實體法)、會計法及審計法組成。稅法、稅收實體法涉及各種稅種,最重要的是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關於稅收程序法里,主要是《稅收徵收管理法》。
5、勞動法
勞動法中規定了勞動法的適用問題、勞動合同的解除權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合同解除權是不同的。勞動者享有更多的勞動合同解除權,而用人單位的解除權是受到嚴格限制的。勞動爭議的仲裁主要解決的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勞動糾紛的。
6、土地法和房地產法
包括《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土地管理法》中規定了土地的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的取得、建設用地的管理;《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了哪些房地產不得轉讓,尤其是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在什麼情況下不可以轉讓。
7、環境保護法
環境保護法確立了非常多的制度,比如環境規劃的制度,清潔生產的制度,對此至少要了解哪些制度屬於環境保護法的基本制度。在環境民事糾紛的解決中,環境民事訴訟的時效是3年,且在環境民事訴訟里常會出現責任倒置、因果關系推定等情形。
(4)經濟法和法考擴展閱讀:
司法考試中經濟法的復習重點
1、在競爭法中重點復習《反不正當競爭法》,以「哪一種行為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其屬於哪一種類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為主線來具體掌握;
2、《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重點在消費爭議的解決的問題,《產品質量法》最重要的是產品責任的承擔的問題;
3、環境保護法中重點掌握:三同時制度、排污收費制度、限期治理制度和環境民事責任問題;
4、出現變化的法律,或者已經出現變化但司法考試沒有考過的法律,均是復習重點。
⑸ 司法考試經濟法主要考什麼
2007年司法考試,經濟法、知識產權法和商法,分別分布在卷一、三和四,共102分!
分值分布為:經濟法40分,維持四年來的穩定性,商法,50分突顯其一向的重要地位;知識產權法,12分,為正常體現;
考點分布為:
(一)經濟法:
反不正當競爭法:1.行政壟斷,指定購買商品;2.混淆行為;
稅收征管法:1.強制執行的范圍限制;
土地管理法:1.集體土地所有權爭議的解決;2.臨時用地問題;3.國有土地出讓范圍;
土地承包法:1.設立性質內容;
招投標法:1.中標通知書的法律性質;2.必須招投標項目范圍;
勞動法:1.延長工時的情形;2.企業裁員的程序;情形;補償;
環境保護法:1.地方環保標準的制定;2.環境侵權;
質量法:1.缺陷侵權責任;
消法:1.消費者的權利內容;
銀行業監督管理法:1.信息共享機制;2.商業銀行的設立;
個人所得稅:1.免稅項目和納稅項目;2.
企業所得稅法:1.免稅項目 ;
拍賣法:1.拍賣的限制規則;
證券法:1.證券的性質;
(二)知識產權法:
著作法:1.侵權;
專利法:1.侵權和合理使用的情形;2.新穎性的保持和喪失;
商標法:1.商標的構成要件;2.注冊程序規則;
(三)商法:
公司法:1.股份公司的設立規范;2.出資方式;3.股權轉讓;4.一人公司的投資主體規則;5.強制解散;6.代位訴訟;7.出資規則;8.分立程序;
合夥企業法:1.普通合夥人的資格;2.有限合夥的責任承擔;3.入伙
破產法:1.破產重整和解的申請主體類型;2.債務人財產范圍;3.管理人的權利范圍;4.管理人的執務規則;
票據法:1.無因性和獨立性;2.付款規則;
保險法:1.責任保險的特點;
對於07年的司法考試商經法命題,我認為可以簡單概括如下幾個特點:
1.反映了該部門法的基本價值考點,符合當前司法實踐的要求。
與上一年度命題的極「偏」相比,可以說07年司法考試商經題目是符合「重者恆重」這一考試要求的命題方向的;
2.反映當前社會熱點。
關注時勢,是社科之必須的,就是研究人事嘛!今年可以說這一點體現明顯。例如,環境問題在去年首次列入國家司法考試改革來的考試題目外,今年繼續考察,這和全球對環境問題關注可謂一致,本來就應該這樣,大家都不關心的,考它豈不多餘!豈不書獃子命題!再比如,那道城市小區物業的法律調整和招投標法的綜合命題。
3.難度適中。
只要扎實掌握了商經法的基本知識,作個八九不離十是不成問題的!
司法考試命題不是和考生鬥心眼兒!是為國家選拔人才,因此時刻保持對國家,對考生高度負責任的態度,去命題,去閱卷是司法部司法考試管理機構及其聘用人員的基本職責!
就我所主講的這個部門法觀之,今年命題有了較大的改觀!
我對商經法法學特規律性簡單總結:
1.總分可觀,沒有那個學科的總分可以達到100分以上,除了這個部門法;
2.分值分散,所考范圍涉及基本法30部左右,重要的條例細則20部左右;司法解釋10部左右;
3.宜早作準備,不然考前必然慌不擇路;
重要的,分值集中的大法,大家都知道重視,因此拉開分不能靠那些法,很多經過若干次考試考了全國第一或者全省第一的人士的經驗:學好了商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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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下面是我的原創:
經濟法就分值而言,一般是四十分,但是考察得非常散。
反壟斷、反傾銷是傳統考點,食品安全法、勞動合同法是新興考點,票據法、證券法是一般考點,其他的考點很散亂。基本上傳統考點和新興考點都考得稍微多點,而像票據啊證券啊一般兩分到四分就夠了,其他的也是如此。
經濟法就不要聽張海峽了,比較亂,我承認他商法是不錯。但是經濟法我個人覺得聽焉夢瑄的比較好(名字可能打錯了)。
希望對樓主有幫助。
⑹ 法律和經濟法自考
當然是經濟法,因為實踐中經濟法就業比較廣,而且現在法律學生也都要求大家有專業性,據說純法律專業很多學校都要取消了
尤其是你要從事房地產方面的工作,經濟法更加適合
⑺ CPA的經濟法和公司戰略與風險哪科好考
經濟抄法學習:
一、經濟法考試特點
經濟法是注會科目中最簡單的一門。大部分應當記憶的內容都需要「死記硬背」,知識點較多,需要背記的內容也很繁多。
二、學習方法建議
前面說過,經濟法最簡單,因此,經濟法也是最不受考生重視的科目。這其實是一個誤區,經濟法簡單只是相對的,看每年的通過率就知道了,經濟法並不比其他科目通過率高多少,再加上科目簡單,報考基數大的因素,經濟法和其他科目幾乎處於平等的地位。感覺簡單是好事,但不重視是不對的。
學習經濟法要注重在理解法理的基礎上加強記憶,沒有理解就死記硬背,這樣的方法很浪費學習的時間。另外,學習時要注意關鍵詞的記憶,如數字、時間、比例等。
三、報考和搭配建議
報考搭配上,經濟法像「買一贈一」中的贈品一樣,適合與任意科目搭配,搭配選擇很自由,可以說是注會科目報考中的調節科目。
⑻ 我是學習經濟法的,請問一下如果想考司法考試和考研,這兩個一起准備會有很大沖突嗎
1、備考內容:
司法考試考核法條和實務為主,民法、商法、經濟法、刑法、行政法、訴訟法、法理、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法制史等等內容涉及廣泛;
考研兼顧理論,具體考核科目是報考學校而定,另外考研還涉及外語和政治。
2、考試時間:
司法考試一般9月底結束,考研是下一年的1月左右。
應根據自身實力和報考院校考試內容而定。
⑼ 法學考研民商法和經濟法哪個更好就業
如果你是想做律師或者仲裁等,相對而言,民商法就業更加容易,因為民商法所涉及的范圍更廣,在實踐中用的相對更多。但是學經濟法,如果再學一點經濟的知識,考會計師等證書,那麼就更加樂觀了,經濟法相對民商法在收入上更高些。
但是這都基於個人的努力吧,最終還是得看自己學的怎麼樣,畢竟學法的人千千萬。
如果是考公務員什麼的,那麼什麼法都無所謂啦,都是法學專業。
⑽ 司法考試中有專門考經濟法的嗎
司考中有專門的經濟法題目的,但分值不算高。司考經濟法內容的特點專是沒什麼理論深度,屬基本上是直接考法條里的知識點,但它的知識點與考察點卻非常零散甚至交叉,所以想得分也不容易。
復習經濟法的內容,要按照上述特點來安排計劃。沒有必要花太多時間鑽研經濟法理論,而應該緊扣考試大綱羅列的知識點,以各科法條規定為基礎,把各個知識點的內容反復熟悉與熟練。
國家司法考試是國家統一組織的從事特定法律職業的資格考試。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和取得律師資格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國家司法考試前身為律師資格考試,自2002年後,增加了檢察官考試和法官考試兩類系統內部職業資格考試考核,統稱為國家統一司法考試[1] 。
考試主要測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和評卷,成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國家司法考試的考試成績一次有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由司法部統一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