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理解守法的外部性解釋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的經濟學意義
1
第九章題目
一、
關鍵詞釋義
1
,科斯定理;
2
,信息;
3
,一般均衡;
4
,瓦爾拉斯定律;
5
,帕累托
最優;
6
,福利經濟學第一定理;
7
,福利經濟學第二定律;
8
,福利經
濟學第三定理;
9
,納什均衡;
*
10
,邊際轉換率;
二、簡答題
1
,為什麼說公共物品的特點決定它只能由政府決定?
2
,舉例說明什麼是外部效應。
3
,外部效應怎樣影響資源優化配置?
4
,矯正外部效應的微觀經濟政策有哪些?效果如何?
三、模型分析
在中國一些地方,行人過馬路是看有車沒車而不是看信號燈;騎自
行車者注意看信號燈,但逆行的大有人在;開汽車的一般都遵守交通
規則,但也有人酒後駕車。有人認為,人們守法的自覺性是隨著出行
的技術含量和經濟成本而遞增的。有些發達國家人們不論走路還是駕
車,都能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很小的馬路,紅燈亮時,即使路上沒車,
行人也要等候。綠燈亮起,則趕緊穿過馬路。大轎車的專職司機,每
天駕車時間有嚴格規定,不能超時疲勞駕駛;而司機們都很認真,自
覺遵守,絕不超時。
因此,守法的自覺性與人們生活的技術含量和經濟成本沒有必然
聯系,卻與人們的法制觀念有關。中國古訓教導人們循規蹈矩,但人
們知法守法程度很低。法不責眾的觀念在人們頭腦中根深蒂固。
2
這是羅蘭講的守法的外部性。如果大家都守法,而只有一個人犯法,
很容易使其受到懲罰。如果沒有人守法,就很難懲罰那些犯法者。如
果大家都納稅,
政府就可以利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
如果沒有人納稅,
政府也沒有辦法征稅,就沒有辦法執法,社會就會混亂。
守法的外部性將導致好的與壞的兩種均衡。好的均衡是大家都守
法,政府也能征稅,可以執法,形成良好的法制環境,經濟與社會處
於良好發展狀態。壞的均衡是大家都不守法,個人財產得不到保護,
政府無法征稅,無法執法,經濟與社會處於混亂狀態。
(
1
)你是如何理解守法的外部性的?
(
2
)用外部性理論解釋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的經濟學意義。
四、圖形分析
1
,畫圖說明交換的帕累托最優條件。
2
,畫圖說明生產的帕累托最優條件。
3
,畫圖說明交換和生產同時實現的帕累托最優條件。
4
,畫圖說明替代品市場的一般均衡。
5
,畫圖說明互補品市場的一般均衡。
五、選擇題
1
,交換的帕累托最優的實現條件是(
)
。
A
、
邊際替代率相等;
B
、邊際技術替代率相等;
C
、
邊際替代率等於邊際轉換率;
D
、
邊際技術替代率等於邊際轉換率。
2
,生產的帕累托最優的實現條件是(
)
。
A
、邊際替代率相等;
B
、邊際技術替代率相等;
3
C
、
邊際替代率等於邊際轉換率;
D
、
邊際技術替代率等於邊際轉換率。
3
,交換和生產同時實現的帕累托最優的實現條件是(
)
。
A
、邊際替代率相等;
B
、邊際技術替代率相等;
C
、
邊際替代率等於邊際轉換率;
D
、
邊際技術替代率等於邊際轉換率。
第九章題目答案
一、
關鍵詞釋義
1
,科斯定理:一種在交易成本基礎上形成的產權理論。其中,科斯定
理
1
,是指無論產權的初始分配是否合理,只要產權清晰,交易成本
為零,就能通過市場機制使資源得到有效配置;科斯定理
2
,是指如
果交易成本大於零,
則產權的初始分配是否合理對資源配置影響很大,
不同的產權制度會導致不同的經濟效率。
2
,信息:是客觀世界事物運動的狀態及其變化方式的反映。
3
,一般均衡:一般均衡指所有市場同時實現的均衡。
4
,
瓦爾拉斯定律:
是指在一般均衡價格模型體系中,
生產者願意生產
的各種商品的數量,正好等於消費者願意購買的數量;居民願意供給
資源數量,恰好等於廠商所需要的資源數量。
5
,
帕累托最優:是指這樣一種資源配置狀態,
即任何形式的資源重新
配置,都不可能使至少有一個人受益而同時又不使其他人受到損害。
6
,
福利經濟學第一定理:指經濟主體的偏好被良好定義的條件下,
帶
有再分配的價格均衡都是帕累托最優的。
4
7
,福利經濟學第二定律:社會通過對資源稟賦進行公平的適當安排,
然後讓人們在埃奇沃斯盒型圖中自由交易,就能獲得帕累托效率的資
源配置。
8
,
福利經濟學第三定理:生產和消費都不存在外部性,
則每一個完全
競爭條件下經濟達到的一般均衡都是帕累托最優狀態。
9
,納什均衡:假設有
N
人參加博弈,在給定其他人戰略的條件下,
每個人選擇自己的最優戰略,所有參與人選擇的戰略共同構成一個戰
略組合。這種由所有博弈參與人的最優戰略所構成的戰略組合即為納
什均衡。
*
10
,
邊際轉換率指社會資源得到充分利用的前提下,
一種產品增量所
需放棄的另外一種產品的數量。
11
,
二、簡答題
1.
公共物品不用通過市場購買就可以獲得,因此,對於私人廠商
來說,提供公共物品無利可圖。但公共物品以一個社會來說則是非常
重要的,國防、行政管理、立法與司法、治安、環境保護、城市基礎
設施等等,是一個社會正常運轉所不可缺少的。私人廠商缺乏提供公
共物品的動力,而公共物品有時社會發展必不可少的,所以需要由政
府來提供。所以說公共物品的特點決定它只能有政府決定。
2.
所謂外部性是指某個主體(生產者或消費者)的一項經濟活動
給社會上其他成員帶來了好處,而他沒有因此而得到補償;或者說這
項經濟活動給社會上其他成員帶來了危害,而他沒有為此付出代價。
前一種情況就是所說的外部「正經濟」
(或名「正外部性」
)
,此時,私
5
人收益小於了社會收益,或者說私人成本大於了社會成本,即對社會
有貢獻;後一種情況就說所說的外部「負經濟」
(或名「不經濟」
、
「負
外部性」
)
,此時,私人收益大於了社會收益,或者說私人成本小於了
社會成本,
即對社會有危害。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
上游居民植樹造林,
保持水土,
下游居民達到質量和有數量有保障的生產用水和生活用水,
這就是外部經濟;反之,如果上游居民往合理傾倒廢棄物,污染了水
源,從而影響了下游居民的生產和生活,就是長生了外部不經濟。
4.
(
1
)產權的清晰性。
(
2
)外部性的內部化:環境管理政策嘗試
(
3
)污染者付費
(
4
)排污標准
(
5
)庇古稅
(
6
)排污權交易
三、模型分析
守法的外部性是指守法對社會其他人的影響。
四、圖形分析
1
,畫圖說明交換的帕累托最優條件。
交換的帕累托最優指交換雙方能實現最大滿足。它的實現條件是:
MRS
XY
A
=MRS
XY
B
;
A
、
B
代表任意兩個消費者,
X
、
Y
代表任意兩種商品。
MRS
XY
A
、
2. 經濟學考試!!!!繼續高人解答!!!幫忙啦!!!加分!!!!
你不覺得少了很多?
3. 政府經濟學 什麼是排污權交易它與科斯定理有何內在關聯
這是公共經濟學【=政府經濟學】的著名命題,國內外經常討論,且討論幾十年了。內1986年,布坎南對容此問題的研究獲得了諾貝爾經濟學獎。
科斯定理提供了一種通過市場機制解決外部性問題的一種新的思路和方法。在這種理論的影響下,美國和一些國家先後實現了污染物排放權或排放指標的交易;
你可參考科斯定理網路詞條。詞條讀一讀就明白二者關系了。
公共治理問題是科斯提倡的新制度經濟學中的重要命題。是經濟學根據新時代的發展而出現的研究熱門問題。
污染是有成本的,可以用來交易。交易費用的大小,限制了污染者的效益,藉助於排污權交易,政府努力實現企業效益,企業社區居民對污染的容忍度,社會效益的統一。
4. 資源環境經濟學問題+排污權交易的優缺點
排污權交易的優缺點
(一)實行制度上的問題
排污權交易要以污染物總量控制為前提,而污染物排放總量應當根據當地環境容量也就是自凈能力確定。但環境容量受多種不確定的因素影響,很難准確得出。因而實際確定的污染物總量只是一個目標總量,更多時候它表現為最優污染排放量(由邊際私人純收益和邊際外部成本共同決定)。也就是說如果排污權交易建立在最優污染排放量基礎上,污染物排放總量極大可能超出環境容量,毫無疑問會構成對環境的破壞。
環境標准和排放標準的進一步准確化是排污權交易順利進行的必備條件。環境標准從形式上看,似乎體現了各污染源之間的公平,但實際對於不同的排污企業,可能因為背景水平、治理難度等的差異並未公平地分攤削減污染的負荷。現行排放標准對於新興污染控制政策的改革甚至產生一種限制。
排污權交易原則上禁止各功能區之間排污許可證的轉讓,但在特殊情況下可以。這就是當環境圍繞壓力大的地區向污染壓力小的地區轉讓排污權時,適用兩地環保部門協商制定的「兌換率」。然而由於兌換率直接涉及兩地的經濟利益,可以想見達成一致是非常困難的,又會增加政府的管理成本。
非排污者可以進入市場購買排污權,從理論上來說違反了污染者付費原則。實際上將一部分責任轉嫁給無辜的非排污者,由於非污染者的原因減少了污染,意味著在環境自凈能力許可范圍內又可以多排放,極不公平,長此以往,後患無窮。從實踐看,中國不會有那麼多的環保組織和個人有能力參與到市場中來,就算有,也不可能長期負擔這本不應該由他們支付的排污權。
此外,未能適當地考慮排污時間問題。效果良好地滿足短期環境標准意味著除控制污染外還要控制時間。污染是一個復雜的問題,環境自凈能力在不同的時期不同的條件下有所不同。如果節省的排污權在同一時期使用,又恰好遇到自凈能力差的時期,就等同於超標排放。
(二)環境行政管理部門面臨的問題
從政府角度看,按照政治學理論,政府存在一個自我擴張的傾向,總是希望多管事。同時,政府總是希望手中的錢越多越好,通過環境稅、排污收費等手段,在保證環境效果之外還可以獲得一筆可觀的經濟收入。而實施排污權交易,只能得到環境污染產權出售的收益。並且,實現許可證市場的均衡需要很長的時間並產生大量的交易費用。因此,政府會偏好政府幹預的手段,也就不會對排污權交易這樣的靠市場機制解決問題的方法太感興趣。
作為一種市場手段,建立排污權交易制度的關鍵問題之一就在於如何合理地將初始排污權分配給數個污染源。初始分配權一般有兩種方法可以來獲得:它可以在現有的排污者中分配;或者可以通過拍賣或抽簽的方法在范圍更廣的申請者中分配。對於局部的污染物而言,其中一些許可證可以免費發放;而對於全局性的污染物來說,許可證應該進行拍賣。但是,如何合理確定分配方式呢?如果採用免費發放的方式,政府管理部門就不能取得經濟利益。而如果對初始排污權都進行拍賣,則有可能增加實施排污權交易制度的阻力。因為排污企業提供了就業機會,交納了稅收,生產了社會需要的產品,卻需要以較高的競標價格購得初始排污權,也可能影響投標人的積極性。投標人越少,拍賣者所能得到的價格就越低。怎樣確定初始排污權的分配方式,對政府管理部門也可能成為難題。
在實施總量控制基礎上的排污權交易中,合理有效的監督管理必不可少,否則,政策就會偏離目標。由於排污權交易中容量資源轉變為有價值的財產,企業的牟利動機將表現的更加強烈。如果監管不嚴,違規可能獲得利益,比如出售非減排的排污權,排污權交易的市場規則就會被破壞,也就不可能達到預定的目標:以最小的成本實現環境資源的優化配置。而怎樣實現有效的監督管理,怎樣分配好初始排污權,既要完善的監督機制,又要監督人員本身的素質高,更高的要求在目前的環境監督管理體制下還有一定難度。
(三)立法上的困難
排污權交易中有可能出現兩類很不相同的市場勢力。第一種是定價污染源或污染源聯盟,為了自己的經濟利益,試圖操縱許可價格。第二種是掠奪性污染源或污染源聯盟試圖把許可市場作為手段,減弱他們在生產和銷售市場上遇到的競爭。也就是說,由於許可證數量的有限,持有者會產生囤積、投機的行為,許可證還可能成為行業或地區生產壟斷一種方式。在對排污權交易進行立法加以規制時,很難對這些行為加以界定。標准過嚴,可能會影響當地經濟發展;反之,不僅破壞環境,還會影響經濟的長期發展。在懲處這類囤積、投機行為,確定其法律責任時,只能處以經濟和行政處罰,難以追究其刑事責任。懲罰力度也會影響交易者對市場規則的遵守,不能減少執法中的任意性和不確定性。
5. 規制經濟學的學科內容
經濟性規制是規制經濟學最核心的內容。它與社會性規制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如果把規制對象大致分為經濟性活動和非經濟性(或社會性)活動,把規制手段大致分為經濟性手段和社會性手段的話,那麼就可以比較清晰地對經濟性規制和社會性規制進行定義。即,對經濟性活動進行的規制就是經濟性規制,對非經濟性活動進行的規制就是社會性規制。這種劃分與運用什麼樣的規制手段並無直接關系。正如法律經濟學是研究法律問題的經濟學,社會經濟學是研究社會問題的經濟學,經濟計量學是研究經濟問題的計量學(注意不是經濟學,因此也不應稱為計量經濟學),規制經濟學就是研究政府規制問題的經濟學,或者說是用經濟學分析規制問題,而不必在意規制對象是經濟性活動還是社會性活動,更不必在意規制手段是經濟性手段還是社會性手段。
在我看來,應該進一步明確的是,經濟性規制也不是針對所有涉及市場失靈的經濟活動,而主要是針對自然壟斷的。非自然壟斷(人為壟斷)的規制主要是反壟斷法的干預內容。這樣,又可進一步明確,對於非自然壟斷,主要交給反壟斷機構去處理;而對於自然壟斷,則允許它存在,但要規制壟斷者行為。這樣,從邏輯思路上看,就有可能大體解決產業組織理論中著名的「兩難困境」,即規模經濟與壟斷弊端並存的問題。這里值得提出的一個問題是,經濟學是已經證明,規模經濟既不是自然壟斷的充分條件,也不是必要條件。按我與其他同事提出的理論,規模經濟、范圍經濟和網路經濟「三位一體」才是自然壟斷的較好解釋。但從經濟計量學相關分析的角度看,規模經濟與自然壟斷「相關系數」較高還是可以成立的。 社會性規制容易跑出經濟學家的視野,這主要是因為不知不覺地受到「經濟學帝國主義」指責的禁錮。非經濟性活動或非人為壟斷加自然壟斷的社會性活動,當然也存在成本與效益的關系,自然也是經濟學的用武之地。而且,隨著科術進步和社會發展,如果說經濟性規制呈放鬆趨勢的話,社會性規制雖然個別時候或許有些
結構調整,但整體上一直呈加強趨勢。社會性規制有時也稱「HSE規則」,那是由於經濟學家到目前為止對醫療衛生、安全和環境問題研究較多的緣故。這當然不是說社會性規制只限於這幾個方面。對中國而言,社會性規制方興未艾,很多屬於社會性規制的問題還非常缺乏規制經濟學的研究,如比較突出的就有醫葯市場問題、礦難問題、排污權交易問題,等等。 根據情況變化和經濟與社會發展需要,各國政府有時放鬆
或加強規制都是正常現象。但要注意,有時放鬆規制是特指某些國家的特定歷史階段的,比如美國的里根時代和英國的撒切爾時代。通常所說的放鬆規制是專門針對傳統上的自然壟斷產業的。這可有多方面的理解,一是由於某些過去一般認為的自然壟斷產業現在看來並不是真正的自然壟斷,而是客觀上存在相當程度的競爭;二是由於某些傳統的自然壟斷產業中有些業務本來就是可競爭的;三是政府規制在有些方面表現出較嚴重的規制失靈問題;四是經濟全球化和WTO等國際組織的要求,等等。另外,而且根據鮑莫爾提出「進退無障礙市場」)理論,如果進退基本無障礙,那麼即使「壟斷」程度很高,也不會產生多大的壟斷弊端。這些原因都自然會導致放鬆規制。 從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和中國體制改革的前景看,現存的規制機構設置肯定是要改革的,有的現在就已經不合時宜。從國家層面看,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工商總局、商務部、人民銀行總行、環保總局等較為綜合的機構,以及銀監會、證監會、電監會,民航總局、鐵道部、衛生部等部門性機構,都有相應的規制職能。經濟學分析和實踐都表明,發改委同時管宏觀和微觀,既管「計劃」又管「市場(價格),思路是不通的;具有強烈部門利益的機構規管自己是不可行的;即將頒布實行的反壟斷法的執法機構設置與分工需要認真研究;過於依賴信訪機構和領導批示的行政協調急需改革;國際經濟關系中的規制重點從「反傾銷」向「反壟斷」轉變;規制機構與被規制者串通或被「收買」;等等。一句話,中國的產業政策和競爭政策制定需要產業經濟學(或產業組織理論),中國的政府機構設置和職能定位需要規制經濟學。政府官員和公務員加強這方面的素質培養具有特別重大的意義。
6. 經濟學案例分析題求答案
1.什麼是外部性 2.外部性的糾正措施有哪些?
分析:外部性的定義:某些經濟主體的行為,影響了其他經濟主體,卻沒有為之承擔應有的成本費用或沒有獲得應有補償的現象。用最簡單的話來定義外部性是指某個人的行為對他人福利造成的影響。
2影響在於它使得私人行為與社會需要的數量出現差異,這一點可以由私人成本和社會成本加以說明。
私人成本和社會成本的含義私人成本是指一個經濟單位從事某次經濟活動所需要支付的費用,一項經濟活動的社會成本是指全社會為了這項活動需要支付的費用,包括從事該項經濟活動的私人成本加上這一活動給其他經濟單位帶來的成本。如果一項經濟活動產生外部不經濟,則社會成本大於私人成本,如果一項經濟活動產生外部經濟,則社會成本小於私人成本。
同樣地分析可以用於私人收益與社會收益(外部經濟帶來的利益)
外部經濟影響對資源配置效率的影響在存在外部不經濟的條件下,私人廠商的最優產量大於社會最優產量,在存在外部經濟的條件下,私人廠商的最優產量小於社會最優產量。
因此,無論一個經濟單位對其他經濟單位的影響是正或是負,私人自主決策所決定的最優產量是缺乏效率的。
3矯正外部性的措施可分為: (1)政府進行行政管制 ①禁止某些行為來解決外部性問題。如禁止將有毒的化學物質倒入供水區。 ②規定採用新技術 ③規定排放標准 (2)經濟管制 ①徵收庇古稅和進行補貼 庇古稅的定義:用於糾正負外部性影響的稅收。最早由庇古提出,主要對排污者進行征稅,又叫「排污收費」。 徵收庇古稅這種方法的基本思路是:對產生負外部性的企業或個人,課征相當於他所造成的外部成本的稅收,這樣外部成本便成了當事企業或個人的內部成本,即實現了負外部性的內在化,從而迫使其決策時必須考慮該成本。 ②排污產權交易 排污權交易指管制當局制定總排污量上限,按此上限發放排污許可,排污許可可以在市場上買賣。
7. 從經濟學角度解釋為什麼允許排污權交易
排污權交易作為以抄市場為基礎的經濟制度安排,它對企業的經濟激勵在於排污權的賣出方
排污權交易。由於超量減排而使排污權剩餘,之後通過出售剩餘排污權獲得經濟回報,這實質是市場對企業環保行為的補償。買方由於新增排污權不得不付出代價,其支出的費用實質上是環境污染的代價。
排污權交易制度的意義在於它可使企業為自身的利益提高治污的積極性,使污染總量控制目標真正得以實現。這樣。治污就從政府的強制行為變為企業自覺的市場行為,其交易也從政府與企業行政交易變成市場的經濟交易。可以說排污權交易制度不失為實行總量控制的有效手段。排污權是指相關排污企業經過有權部門核定和許可,允許排污單位在一定范圍內排放污染物的種類和數量。
8. 礦山環境保護的經濟手段及其經濟學原理
經濟外部性理論是礦山環境經濟手段的理論基礎,它一方面揭示了現代經濟活動中出現的一些資源配置低效率現象的根源,另一方面又為如何解決環境外部不經濟性問題提供了可供選擇的思路和方向。確切地說,對經濟外部性理論進行分析,不但能使我們准確理解市場失靈與環境外部性的關系,而且還對我們在建立市場經濟中,如何更多地採用經濟手段來保護和改善環境提供許多啟示。
一、礦山環境保護經濟手段的界定
關於礦山環境保護經濟手段有各種不同的定義,但概括起來可以表述為:國家根據生態規律和經濟規律,運用稅收、交易市場、財政與金融、保證金等經濟杠桿,從影響成本和效益入手(使價格反映全部社會成本),調節社會生產、分配、流通、消費等各個環節,引導經濟當事人進行行為選擇,限制破壞礦山環境的活動,實現改善環境質量和使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
礦山環境保護經濟手段具有兩種最基本的功能,即行為激勵和資金配置。礦山環境保護經濟手段的行為激勵功能表現為通過經濟手段,藉助於市場機制的作用,使外部不經濟的環境費用內部化,改變生產者和消費者原有的生產生活模式,糾正他們破壞環境的行為;礦山環境保護經濟手段的資金配置功能主要包括:依據法律、行政授權,徵收和聚集用於環境保護的資金,重新分配和使用資金等。在經濟手段的執行過程中,經濟手段的兩種基本功能能否實現和如何實現,取決於政策執行過程中社會、經濟、政治甚至文化等背景條件的約束。
經濟手段主要是發揮市場在解決環境問題上的作用,從市場的角度,環境保護經濟手段分為「調節市場」和「建立市場」兩類。「調節市場」是利用現有的市場來實施環境管理,其主要經濟手段是徵收排污費和各種環境稅、建立保證金制度等;「建立市場」是用市場機制本身來解決環境問題,其主要經濟手段是明晰產權、排污權交易等。
二、經濟的外部性理論
經濟外部性理論是1910年由著名經濟學家馬歇爾提出的,隨後,他的學生,英國經濟學家庇古豐富和發展了經濟外部性理論。從這一理論可以理解到,經濟外部性有兩種:一是外部經濟性,即某項活動或物品會對周圍事物造成良好的影響;二是外部不經濟性,即某項事物或活動對周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由此可以理解由開采礦產資源所造成的環境問題是一種典型的外部不經濟性活動。
表面看來,外部不經濟性是某一物品或活動對周圍事物的不良影響,如果深入分析一下,我們可以發現,對於礦山環境問題而言,其外部不經濟性是由於私人成本社會化。由於利潤動機的驅使,礦山開采者進行生產的目的就是要生產更多的礦產品,獲得更高的利潤。為達到這一目的,礦山開采者一般不會對其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物進行處理。因為對廢棄物進行治理需要花費一定的人力、物力,這些將成為其成本的一部分,即為私人成本。礦山開采者不願對廢物進行治理,而通常選擇直接把廢棄物排入環境之中。由於廢棄物大量排入環境之中,就會造成環境污染。環境被污染後,會對環境之中的人和物造成損害,或者說會對社會造成經濟損失(各類損失均可轉化成經濟損失),我們可把這一損失視為社會成本。這樣,由於礦山開采者「節約」了自身治理污染的私人成本,而使社會付出了社會成本,即私人成本社會化了。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環境問題的外部不經濟性是由於私人成本社會化。私人成本社會化,這顯然不公平,它把自身的盈利建立在他人受損的基礎上。因而要解決環境問題的外部不經濟性,措施只有一條,即私人成本內部化,由生產者本身承擔治理污染的費用。由於社會成本一般遠遠大於私人成本,如果私人成本內部化,就全社會而言,可以較小的投入挽回較大的損失,這在經濟上也是有利可圖的。
三、環境外部不經濟性內部化方法及其原理
從目前環境政策領域已實施的手段來看,環境外部不經濟性內部化方法,大體上可分為直接管制手段和經濟刺激手段兩大類。直接管制手段即為傳統的命令控制型手段,是指政府根據相關的法律、規章和排放標准,直接規定活動者產生外部不經濟性的允許數量及其方式,並對違反或不遵守管制的活動者講行制裁或處罰。從經濟效率分析,由於直接管理手段的制定本身缺乏費用效益分析,其行使比其他手段所需費用更高,所以在某種程度上是靠犧牲效率換取所謂的排污公平性。
1.損失賠償法
損失賠償法來源於西方發達國家,目前已被大多數國家廣泛用於解決環境外部不經濟性和污染損失賠償糾紛。簡單地說,損失賠償法必須解決以下問題:①是否發生侵犯財產;②應該由誰對誰賠償;③賠償數量多少。這樣才能使污染外部費用內部化。一般情況下,損害賠償法由法院行使。我國《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以及《民法通則》等都明確規定了污染損害的賠償責任,表明任何單位和個人因環境污染造成人體健康損失和財產使用功能的損失,有權要求污染者進行損害賠償。
2.基於污染權的市場交易方法
美國經濟學家科斯認為,環境之所以受到損害是因為環境的產權不明晰,而環境的財產權或使用權不明晰正是政策失靈與市場失靈的原因。市場交易的核心就是要對環境資源建立可以實施的財產權,並且在受外部性影響的各方之間,確定一個契約性的協議。具備了這些先決條件,只要各方感到互有所獲,則利潤刺激機制也會促使各方努力通過創建新市場來維持環境資源的高效率配置,從而達到將所有的外部費用和效益內部化。
3.非市場性的經濟手段
所謂「非市場性」就是不通過買賣交易來實現目的的一種手段,這種手段主要是藉助政府的力量,通過價格、稅收、信貸和收費等手段,向使用環境資源的企業或消費者徵收一筆費用,以維護政府擁有環境資源所有權的主體權利,迫使生產者和消費者把它們產生的外部效果納入其經濟決策之中。一般來說,非市場性的環境經濟手段,可分為收費(稅)、押金制度和強制刺激手段等類型。
9. 《環境經濟學》中實行排污權交易的條件
1、合理分配排污權
合理分配排污權,既能體現「污染者付費」原則,又不會由專於獲取成本過高而影響屬交易市場的形成,這是實行排污權交易的重要條件。
2、完善的市場條件
排污權的價格應該由市場決定,但排污權市場的交易秩序需要良好的交易環境。因此,完善的市場是排污權順利交易的重要條件。
3、政府部門的有效管理
如果政府無法確定目前排污許可證的分布狀況,或者雖然能夠確定,但無法制止無證排污(無法制止的原因,可能是限於人力物力,管不過來;也可能是污染者有法不依),那麼,排污權交易就根本開展不起來。因此,政府對污染者排污的有效管理,成為排污權交易存在的第三個條件。
政府部門的有效管理,還特別體現在維持和管理排污權市場競爭交易秩序的能力上。
10. 運用經濟學原理分析:為什麼環境污染通常要政府治理
因為,國家政策中沒有健全的環境保護機制。企業移交管理是企業的沉重負擔。專回業的環保運營公答司的效率也很低。此外,環境污染是社會問題。如果政府不站出來領導,很難做好。從某種意義上說,環境污染治理是政府的職能,因為中國仍在先走污染再治理的道路。
如果在治理過程中是污染,則必須由污染生產者為企業付費,而僅關注眼前利益。無法執政後,他不得不移交給政府進行執政,政府將懲罰企業環境問題的方方面面,而這個問題不能由行業本身解決。環境保護政策是國家的一項基本國策。
(10)經濟學排污權擴展閱讀:
環保政策強調,在經濟結構的戰略調整中,促進環保產業結構的優化,增加環保產品的技術含量;制定措施,促進環保產業社會化,環保產業經營市場化和產品標准化。在環境國際合作政策方面,中國歷來高度重視環境國際合作與交流,強調在認真做好自身環境保護工作的同時,積極參加國際環境事務。
與新的夥伴關系共同促進區域和全球環境合作,加快解決全球環境問題的進程;堅持環境國際合作應尊重國家主權,在處理環境問題時應考慮到各國的實際實際利益和世界的長遠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