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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經濟法考試大綱

發布時間:2021-01-19 21:22:39

Ⅰ 2016年中級會計考試經濟法共多少章

一共八章
1、總論
2、公司法
3、其他主體法律(個人獨資、合夥企業、外資企業法)專
4、證券法
5、合同法
6、增值屬稅和消費稅法
7、企業所得稅法
8、相關法律制度(雜,國有資產、外匯、價格、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等)
重點是2、3、5、6、7章節

Ⅱ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里的經濟法基礎2016年第一次改版 2016年的初級會計實務改版了么 跟以前的一樣

2016年的經濟法基礎最好看2016年的書,會計初級實務倒是變化不是很大,2015年的書看看也可以的

Ⅲ 2016經濟法中哪些章節更重要

其實每年的重點考點都差不多
經濟法知識點較細較雜 大題一般出自 合同法、公司法、證券法、企業破產法律制度 出自這四章的題目基本可以達到70分

Ⅳ CPA2016年考試試題

1.考試科目:抄考試劃分為專業階段考試和綜合階段考試。考生在通過專業階段考試的全部科目後,才能參加綜合階段考試。專業階段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綜合階段考試科目: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2.考試范圍:在各年度財政部考委會發布的考試大綱中確定。3.考試方式(特定范圍報名人員除外):考試採用閉卷、計算機化考試(簡稱機考)方式。即,在計算機終端獲取試題、作答並提交答題結果。考試系統支持8種輸入法:微軟拼音輸入法、全拼輸入法、智能ABC輸入法、谷歌拼音輸入法、搜狗拼音輸入法、王碼五筆型輸入法、極品五筆輸入法、萬能五筆輸入法。有幫助記得採納,謝謝!

Ⅳ 2016年4月全國統一自學考試經濟法概論00043

考《經濟法概論》重點學習資料
第一章:法學基礎理論和相關經濟法律制度
一,法的產生和類型
1,法的產生根源: 法是隨著私有制財產和階級劃分的出現以及國家的產生而產生的,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
2,法的四種歷史類型: 奴隸製法, 封建製法, 資本主義法, 社會主義法。
3,*法是階級、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
4,@法的前三種歷史類型與最後一種的社會主義法有本質區別:前三者均屬於剝削階級類型的法,社會主義法是最新、最高也是最後一個類型的法,是真正體現工人階段和廣大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
二,法的本質和定義
1,法的本質: 階級性, 社會性, 社會職能。
法的特徵:1)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 2)法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的。
3)法是由國家機關制定或認可的統治階級意志,體現為規範文件,是人們發布遵守的行為規則。
2,法的定義——法是反映統治階級意志,經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的,所有保護,鞏固和發展有利於統治階級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的行為規則的總和。
3,*階級性是法的本質屬性,但同時也具有社會性和社會職能。
三,法的淵源和結構
1,我國法的淵源: 憲法, 法律, 行政法規, 地方性法規, 規章, 國際條約。
2,*法律規范構成的三個要素: 假定, 處理, 制裁
3,法律規范的種類: 按表現形式分類: A.義務性規范,禁止性規范,授權性規范。 B.任意性規范,強制性規范
4,*在法的淵源之外的其他個人的講話、意見、法學著作、判例、習慣等,都不是法。
5,@現行經濟法律的某一條款中有哪些法律規范要素?
四,法與政策、道德的關系
1,法與政策的一致性和區別:
一致性:有高度的同一性,都反映統治階級的意志和利益,基本精神和原則是一致的。
密切聯系:政策是法的靈魂,是法的指導思想,核心內容,有法無規定時,更拍或如需要運用政策。同時,政策實現也靠法。
區別:法具有國家意志屬性,規范性,穩定性。有國家強制性保證實行,違反時要受到國家制裁。政策可根據形勢變化而修正。
2,法與道德的聯系和區別:
一致性:都是一種行為規則,社會規范,兩者在基本精神,任務和作用上都是一致的。
區別:在剝削階級社會不同階級有不同階級的道德,道德與法的產生和存在,調整對象和范圍,表現形式以及強制力方面都不同。
3,*法與政策的關系實質上是國家和黨的關系: (見書 9 頁)
4,*法與道德的關系在階級社會內有不同的表現:
五,法人和法人制度
1,法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團乎義務的組織。
2,法人具備的條件: 依法成立; 有必要的財產和經費; 有自己的名稱, 組織機構和場所; 能夠獨立地承擔民事責任。
3,法人的權利能力—-企業法人所具有的參加民事法律關系,享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
法人的行為能力—-企業法人以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
4,*法人和法人制度
5,*我國必須運用法人制度
6,*法人的獨立性
六,代理制度
1,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有代理授權范圍內與第三人進行的,確立被代理人與第三人之間一定的法律關系的法律行為。
2,代理的特徵: A.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即代替被代理人進行的法律行為。 B.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有權獨立自主地進行代理行為。 C.代理人是代理被代理人與第三人之間進行的具有法律意義,產生法律後果的法律行為。 D.代理人的代理後果由被代理人接受,從而在被代理人與第三人之間確立了法律關系。
3,*代理關系也是一種法律關系
4,*被代理人與代理人依照委託代理協議,各自享受權利,承擔責任。
七,所有權制度 (所有制——對生產資料佔有和支配的經濟制度。)
1,所有權——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屬於上層建築。
所有襲啟權的性質: 絕對性; 排他性。
2,所有權的內容: 所有人在法律規定范圍內對其財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分配和處分的權能。

Ⅵ 2016初級會計職稱東奧黃潔洵經濟法多少講

初級會計職稱實行機考,機考要求考生全面掌握知識,考試的時回候是隨機抽題答的。機考不存在重點和非重點,機考變化大、題量多、知識點廣、難度高,不存在重點和非重點,所有知識點都有可能考到在理解的基礎多做題目是應對考試最好的辦法,在理解的基礎多做題目是應對考試最好的辦法。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又稱助理會計師考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是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並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Ⅶ 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2016年改革了嗎

一、《初級會計抄實務》科襲目主要變化:

初級會計實務沒有本質上的變化。主要變化集中在第二章,完善了有關增值稅的具體的處理,分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進行了具體講解。運費的增值稅的計算按照最新的會計准則進行了修改。

二、《經濟法基礎》科目主要變化:

《經濟法基礎》每一章中的具體內容,均有比較大的變動,主要是加入了新的法律政策規定,刪除了不適用的法律條文。另外,對相關的內容結構和表述進行了調整和完善。
如果詳細了解,請網路搜索: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新舊教材對比

Ⅷ 2016版經濟法基礎多少頁

一共40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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