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經濟法中合夥人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嗎為什麼
看是有限合夥還是普通合夥了,後者是完人
㈡ 什麼人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這里還要求自然人精神健康、智力健全,不屬於《民法通則》第13條規定的精神病人。 需要明確的一點是,法律確定年滿18 周歲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主要考慮是自然人的智力狀態,而不考慮自然人的經濟狀況。
中國《民法總則》規定: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自然人,能夠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並能維持當地群眾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認定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經濟法中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擴展閱讀:
成立條件:
中國《民法通則》規定的實質要件有: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公民的權利能力不受限制,但行為能力則有所不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只能實施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活動須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或徵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民事活動由其法定代理人進行。法人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一致,故法人也只有在其相應的能力范圍內才能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2)意思表示真實。行為人的意思表示應與其真實意志相符。如因欺詐、虛偽、脅迫、重大誤解而發生不真實的意思表示,該行為則依法無效或被撤銷。
(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當事人的行為內容(權利義務關系)、動機、目的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否則無效。
(4)必須具備一定的形式。《民法通則》 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採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依照法律規定」。
此外,《民法通則》還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從成立之時起具有法律效力,因而其成立要件與生效要件是一致的。但在學理上,有人認為成立不等於生效,有民事主體(當事人)、意思表示和行為內容(權利與義務)即構成成立要件,而生效要件則要求民事主體須有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和行為內容合法。
㈢ 哪些人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你好,根據你的問題,現回答如下: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民法總則》規定:
成年人為完版全權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即年滿18周歲的,精神正常的人和16歲以上的能夠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人。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滿意請採納~~
㈣ 在法律上如何區分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五民事行為能力
民事行為能力的含義簡稱「行為能力」。能夠以自己的行為依法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從而使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消滅的資格。自然人的行為能力分三種情況:完全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法人的行為能力由法人的機關或代錶行使。
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的劃分: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
第十一條 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二條 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 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第十三條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 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㈤ 什麼叫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民事行為能力,是能夠以自己的行為依法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從而使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消滅的資格。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分三種情況: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
(1)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包括年滿18周歲並且精神智力狀況健全的自然人和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公民。能夠以自己的勞動取得收入,並能維持當地群眾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認定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獨立承擔自己行為的法律後果。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包括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須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包括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其民事活動。一般情況下,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法定代理人。成年的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為其法定代理人。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會因某種事件的發生而變為痴呆或者神經病患者,喪失全部或部分判斷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此時可由利害關系人向法院申請,由法院依法宣告精神病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