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亞當·斯密的理論觀點
亞當·斯密(1723年6月5日-1790年7月17日),經濟學的主要創立者。出生在蘇格蘭法夫郡(County Fife)的寇克卡迪(Kirkcaldy)。亞當·斯密的父親也叫亞當·斯密。
是律師、也是蘇格蘭的軍法官和寇克卡迪的海關監督,在亞當·斯密出生前幾個月去世;母親瑪格麗特(Margaret)是法夫郡斯特拉森德利(Strathendry)大地主約翰·道格拉斯(John Douglas)的女兒。亞當·斯密一生與母親相依為命,終身未娶。
一、《道德情操論》(1759)六、賦稅理論
亞當·斯密提出四大賦稅原則,即公平、確定、便利、經濟。
公平:一國國民應盡可能按其能力以支持政府,亦即國民應按其在政府保護下所享有的利得比例納稅。
確定:各國民應當繳納的稅捐,須確定並不得隨意變更,繳納時期、繳納方法、應付稅額,都應對納稅人清楚宣示。便利:一切稅捐,都應在最適合於納稅人的時間與方法收之。
經濟:每一稅捐都應善加設計,務使公民繳付國庫以外,在他的財力上受到最少可能的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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