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從經濟法的角度闡述誰應該為這些食品安全事件負責任政府應該在保障食品安全方
1、食品事件頻繁發生,主要是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後的懲罰太輕,對生產方影版響不大權;另一方面就是生產方可生產條件低,什麼人都可以去生產問題食品,唯利是圖,缺乏有效的道德觀、責任心。
2、政府應該做的是加強日常監督工作,從嚴抓起,如果由媒體反映的食品安全問題沒有得到及時、合理的解決,應懲處相關只能部門的工作人員。經過查實的食品生產企業,應該給予嚴厲的懲罰,可參考國外的一些做法,除了坐牢,還要扣罰其違法銷售金額的50倍。在社會上,完善匿名舉報渠道,加大舉報獎勵力度,讓全民參與監督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