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為什麼東奧2017經濟法基礎班第一章內容與課本不一樣
一般教材只是提供內容的,有許多語句會過於生硬,不便理解。東奧網課一般都是由專業的老師通過自己多年的經驗,錄製成視頻的,所以網課會更加生動一下些。網校有不同的老師,也有不同的機構特色,選擇適合自己學習的網校,進行專業的輔導。教材為基礎,網校為升華。教材是結合了考綱等內容編寫。
Ⅱ 2017年3月10日,中國利華服裝有限責任公司電告美國唐朝公 司。碼不完,國際經濟法題
這條提問沒有寫全,但我做過這個國際法課題,知道具體有6個問題所在。現在回答一下:
1、本案屬於《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規定的范圍,該合同爭議可以適用。因為雙方當事人的營業地位於不同國家,且沒有明確以書面形式排除對該公約的適用。
2、合同於2月20日成立。根據上述公約的規定,合同的生效採取到達生效原則,即B公司收到A公司承諾時合同成立。
3、B公司無權要求A公司支付貨物損失的賠償費用。根據CIF術語,貨物的風險劃分是以裝運港船舷為界,本案貨物被毀發生在越過船舷以後,故應由B公司承擔損失。
4、運輸保險應由A公司辦理,並由A公司支付保險費用。在CIF術語下,賣方必須辦理運輸保險手續,並支付保險費。本案中,B公司可以依據其收到的保險單向保險公司索賠。
5、本案中的承運人因為船員疏忽,船上發生火災,按理應當對B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按照《海牙規則》承運人又屬免責條款,除非索賠方舉證證明承運人過錯;而《漢堡規則》則要求承運人自己舉證,證明自己無過錯。
6、貨物損壞事實存在,但不影響開證行的付款義務,實際上損壞問題可以經由其他法律關系解決,如保險。即使買方提出拒付要求,開證行也不應拒付。信用證關系獨立於基礎交易關系。
Ⅲ 2017年CPA經濟法怎麼學哪位老師講課比較好
經濟法不同於稅法,稅法的雙方主體比較明確,主要是稅務機關和納稅人,所以稅法的作用指導公司報稅,而不是為了解決矛盾(用於解決問題的征管法的篇幅很小)。而經濟法完全不同,它的雙方主體包含得要多得多,經濟行為也更加多樣,它主要就是指導在市場經濟中的個體有啥權利、有啥不能幹、萬一侵權了怎麼保護自己等等,總而言之,主要就是為了避免糾紛、解決矛盾。
建議:
(1)經濟法既主要是為了調整關系而生,題目設置同樣是這個思路,用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方式可以解決許多問題。尤其是主觀題,都是應不應當、有沒有效、符不符合的提問方式。
(2)證券法炒股的同學一定不陌生,建議沒有上述經歷的同學多看看財經新聞,ipo也好,新三板也好,許多熱點問題許多其實都與證券法有關,用著用著自己就會啦,而且以後綜合階段的案例題也會有裨益。
(3)票據法對經常接觸各類票據的銀行對公會計也是熟悉得很,建議沒有上述經歷的同學自己去找各種票據來看看,有條件的親身打個本票、匯票試試加深印象。
關於經濟法老師建議選擇吳志明,吳老師現任上海市經濟管理幹部學院法學部副主任,副教授,上海注冊會計師協會CPA培訓核心教師,從事會計師、注冊會計師《經濟法》課程教學工作十幾年,多次參與編寫經濟法習題集,對試題揣摩到位,對考試方向把握精準,是高通過率的保障。
Ⅳ 高職高專規劃教材《經濟法》中國建材工業出版社案例分析題答案,2012年5月1日,甲乙丙丁四公司經
2012年5月1日,甲、乙、丙、丁四公司經商議簽定了一份合同,合同約定:四方共同出資改造甲所屬的微波爐廠,並把廠名定為宏大微波爐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為4200萬元,其中:甲以舊廠房作價1000萬元,並以紅星牌微波爐商標折價200萬元作為出資。乙以現金550萬元,並以微波爐生產技術折價450萬元作為出資。丙丁各以現金1000萬元作為出資;在合同生效後10日內四方資金必須到位,由甲辦理公司登記手續。2012年5月5日,甲、乙、丙、都按合同規定辦理了出資手續和財產轉移手續,但丁提出,因資金困難,要求退出。甲、乙、丙均表示同意,並重新簽定了一份合同,將公司的注冊資本該為3200萬元。2011年7月1日,經工商注冊登記宏大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8月1日,丙提出因自己的公司技術改造缺乏資金,要求抽回自己的出資,同時願意賠償其他股東的經濟損失各50萬元,宏大公司股東會研究後沒有同意丙的要求。2012年11月5日,甲公司提出將自己所有股權的1/3轉讓給戊。
思考1、甲、乙、丙、丁四方簽定的合同約定的出資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為什麼?
2、對丁的要求,甲、乙、丙三方是否應當接受?
3、對丙的要求,宏大公司股東會的決議是否正確?為什麼?
4、對甲的要求,應如何處理?
解答:
(1)甲、乙、丙、丁四方簽訂的合同約定的出資符合《公司法》中有關出資的規定。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貨幣、實物、非專利技術、商標權等作價出資;甲、乙兩公司以商標權和非專利技術的出資均未超過宏達公司注冊資本的20%;宏達公司的注冊資本為5200萬元,也符合《公司法》的規定。
(2)丁提出的退出要求屬於違反合同的行為,但是經甲、乙、丙三方同意,可以接受丁的要求,但丁應賠償因違約給甲、乙、丙造成的損失。
(3)對丙提出的要求,宏達公司股東會的決議是正確的。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4)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因此,甲提出的轉讓其所有股權的三分之一給戊是可以的。但是,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甲轉讓其出資時,應當具備如下條件:第一,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第二,乙、丙公司均表示不購買甲欲轉讓的出資。
Ⅳ 2018年會計初級考試的大綱改了,還要不要買新書看2017年的書有用嗎對於我們打工自學的,
要買新書!
2018年 改版的會計初級職稱教材內容變動蠻大的!
下面詳細看看變動哪裡吧!但是2018年會計初級職稱是去繁留簡,所以考試難度會降低很多!
Ⅵ 請問誰有2017初級會計職稱電子版教材,初級實務和經濟法基礎兩個的教材電子版,求分享!!!謝謝
其實報讀網路會計培訓機構就成,實地培訓太佔用你的時間,網路培訓相對自由
Ⅶ 2017郭守傑注會經濟法網課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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