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論文關鍵詞:經濟法 民法 商法 行政法
對經濟法與民法、商法、行政法之間關系的認識不能絕對化。其間的聯系與區別按照民法、商法、經濟法、行政法的排列順序,從民法到行政法,私法屬性不斷減弱,公法屬性不斷增長。其中,以社會法為紐帶,私法屬性與公法屬性的消長變化,說明法律對於社會關系的調整,分別有自身的任務和功能,並呈現出相繼聯結的內在聯系。 一、法律部門劃分的一般理論 經濟法與相關法律的關系,肖先涉及到法律部門的劃分問題,其次是作為獨立法律部門的經濟法與其他相關法律部門的聯系和區別。 劃分法律部門的意義,在於力求准確地制訂、解釋、適用法律,以恰當地調整現實社會中越來越復雜的各種關系。法律從旱期的「諸法合體」狀態到今人「各法分離」格局,既說明了人類社會關系的客觀多元性,也反映了人對所生存環境的認識能力不斷強化。法律發展的歷史和現實表明,法律部門的高度分化與高度綜合是法律發展的規律;因而在尊重傳統部門法劃分時應當小局限於已有分類。 對法律分類的基本觀念,大體有三種主張:1.主觀論,認為法律劃分是人的主觀假設,諸如「自然法」、「實在法」的劃分;2.客觀論,認為法律劃分是山特定的社會關系的性質和內容決定的,有什麼樣的社會關系就應當有什麼樣的法律;3.主客觀統一論,認為法律的劃分是現實社會的客觀存在和法學家的主觀認識相統一的結果。在主客觀關系方面,主觀主導』一。法律劃分,應當屬於認識論范疇,相對而言,主客觀統一、主觀主導的觀念史符合認識論原理。認識具有相對性,法律的劃分也就具有了相對性 一般認為,部門法劃分的基本標準是法的調整對象。有特定調整對象的法就可以成為獨立的法律部門。盡若學界對經濟法的調整對象表述不一,但是經濟法具有特定調整對象——以社會整體性和國家調控性為基木要索的經濟關系——的共識是客觀存在的。無論在法學理論上還是立法機關對於法律的分類上,經濟法都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 與經濟法有較為密切聯系的法律部門主要有民法、商法、行政法。 二、經濟法與民法的關系 經濟法與民法的關系曾經是學界討論的熱點,少於且由立法機關來闡述其關系(參見顧昂然關於《民法通則》(草案)的說明)。在實務界,兩者的關系曾經是模糊不清的,以往法院的經濟審判庭審理的多數是民事案件,以至於法院系統將經濟審判庭史名為民事審判庭,讓一些人認為經濟法本存在了。這是誤解。現在看來,經濟法與民法的個性大於共性,它們是具有不同法律理念和法律制度的兩個獨立法律部門。 (一)經濟法與民法的聯系 經濟法與民法的聯系,主要體現為兩者的調整對象都與經濟關系有關。經濟法調整社會性經濟關系,民法調整個體性經濟關系,即平等主體之間的則產關系。其次表現為兩者都具有相同的法律淵源。 (二)經濟法與民法的區別 經濟法與民法的區別,首先表現為調整對象本同,民法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則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經濟法調整社會性經濟關系。所謂社會性經濟關系,是指具有社會影響的經濟關系,包括具有社會性的公平交易秩序建立和運行關系及社會經濟平衡協調持續發展關系。前者主要體現為市場規制關系,表現為公平競爭關系、消費者權益保護關系、女全公平交易關系等;後者主要體現為宏觀調控關系,表現為產業調整關系、則政稅收關系、金融平衡關系、國有資產運營監若關系等,其中包括非平等主體之間的規制、調控、管理關系。其次是主體不同,民法的主體是具有一般法律人格的自然人、法人。經濟法主體是具有一定社會功能屬性的消費者、經營管理者,雖然消費者、經營者,管理者可以表現為自然人、法人,但是畢竟具有了社會功能屬性而小同於自然人、法人的法律地位。第三是調整方法不同,民法的調整方法主要是通過仃意性規范調整意思自治行為,在特殊情況下採取民事制裁方法。經濟法的調整方法是採取強制性規范、注意性規范和倡導性規范相結合以及獎勵與懲罰相結合。第四是內容不同民法的內容主要是關於民事主體、民事行為、民事權利、民事責任的規定,法律表現為物權法、債權法、人身權法、親屬法等。經濟法的內容主要是關於公平競爭、弱者保護、市場規制、經濟平衡、宏觀調控的規定,法律表現為競爭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消費者法、價格法、預演算法、則稅法、金融法等。第五是功能不同,民法的功能主要是提供適應市場交易的基本規范以建立微觀一般交易秩序。經濟法的功能是克服市場缺陷建立公平競爭秩序,彌補民法不足。 經濟法與民法的區別是比較明顯的,但是這此區別都是相對的,區別的意義在於理論上有利於部門法建立,實踐上有利於法律的正確適用。 三、經濟法與商法的關系 商法是調整商事關系的法律,商事關系發生在商事話動中,主要包括商事主體關系和商事行為關系。經濟法調整的經濟關系與商事話動有密切聯系,但是經濟法與商法在發展原因、作用基點、性質理念、內容制度等方而都有較大區別。總體來看,商法與經濟法的的關系是一元交叉關系。 (一)經濟法與商法的區別 從兩者歷史發展階段和原因來看:民法、商法、經濟法相繼出現。對此現象可以認為,商法的產生是對民法一般性調整而不能適應具有風險性的商事話動簡捷、高效、安全、營利要求的揚棄和發展;而經濟法的形成,則是對商法強調商人營利和商行為自由、安全、簡捷的個體傾向而難以避免走向壟斷、妨礙競爭、濫用權利,造成整體不平衡的糾正。也有學者認為,民商關系的法律保護成本增加產生了對經濟法的生成渴求。總之,對經濟話動的法律調整,是由於經濟話動從個體性而社會化、從私益性而公序化、從局部話躍到整體平衡的發展演進過程,而使法律調整旱現多元和完整。所以,商法是經濟話動中的基礎性、前置性法律,經濟法是經濟話動中的平衡性、後續性法律。 從兩者的基點和作用過程來看,商法的基點是確認和保護商人地位和利益,由此出發,而作用於商人(經營者)利益與社會利益的平衡過程;經濟法的基點是確認和保護社會經濟利益,因而要反對壟斷,限制不正當競爭,從社會利益出發來平衡與商人利益的關系。商法作用過程是立足個別,兼顧一般;經濟法的作用過程是立足一般,兼顧個別。兩者在結構上正好是互補關系。
㈡ 國際經濟法最近有什麼時事熱點或者學術熱點呢
由中國復法學會國際經濟法研製究會、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共同舉辦的中國法學會國際經濟法學研究會2010年9月年會在北京舉行。
此次研討會的主題為「後危機時代的國際經濟貿易關系與國際經濟法」,在為期兩天的會議中,與會專家學者圍繞國際貿易法與WTO法新進展、國際金融危機與國際金融新秩序、外商投資與對外投資法律問題、國際經濟法熱點問題、國際貿易與投資爭端解決機制等主題相互切磋,展開深入細致的討論。
㈢ 最近的有關國際經濟法的熱點問題有什麼謝謝大家了!
國際貿易術語;國際貨物買賣合同;UCP600;國際投資制度;
㈣ 最近 經濟法的熱點是什麼
1、個人所得稅有望在年內出台
2、反壟斷法是永遠的熱點,我以前在那個長帖子上貼過反壟斷法2005年的草案。
3、金融法熱度仍未消
㈤ 民法典是什麼東西
民法典是指在採用成文法的國家中,用以規范平等主體之間司法關系的法典。民法典是以條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規則來規范各式法律行為、身份行為。有的民法典會酌采習慣法作為補充規范的方式,此外也多半規定以當事人間司法自治的方式彌補各種法規的不足。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5)經濟法熱點案件擴展閱讀:
《中國民法典草案(建議稿)》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法典立法研究課題組起草。課題組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北京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煙台大學法學院、復旦大學法學院、山東大學法學院、北京化工大學法學院、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深圳大學法學院、中國建銀集團法律部等單位的26人組成。
梁慧星學部委員擔任課題組負責人。該草案採用德國潘德克吞編制體例,分為總則、物權、債權總則、合同、侵權行為、親屬、繼承七編,共計1947條。
㈥ 今年有關經濟法的熱點問題都有什麼
新制訂和修改的經濟法是熱點,如反壟斷法,破產法,洗錢法等等。
反壟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 ,是一部為了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保護市場公平競爭,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而制定的法律。反壟斷法由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共分為8章57條,包括:總則、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對涉嫌壟斷行為的調查、法律責任和附則。
破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於2 0 0 6年8月2 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 0 0 7年6月1日起施行。
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是為了預防洗錢活動,維護金融秩序,遏制洗錢犯罪及相關犯罪而制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06年10月31日通過,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