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麼用收入法核算GDP
GDP = 勞動者報酬來+ 生產稅凈額+ 固定資產自折舊+ 營業盈餘
收入法也稱分配法,是從生產過程創造收入的角度,根據生產要素在生產過程中應得的收入份額以及因從事生產活動向政府支付的份額的角度來反映最終成果的一種計算方法。
按照這種計算方法,GDP由全國各行業匯總的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生產稅-生產補貼)、固定資產折舊和營業盈餘四部分組成。
在計算勞動者報酬時,需要注意作為勞動者報酬的實物性收入與中間消耗的界限。如果生產單位向從事生產活動的勞動者提供的貨物或服務,可以滿足勞動者在閑暇時間里的需要,並可改善和提高他們的實際生活水平。
同時,其他普通消費者也可以在市場上購買到這些貨物和服務,那麼這部分貨物和服務就屬於勞動者的實物收入。生產單位為了生產能正常進行,為勞動者購買的貨物和提供的服務,如因特殊工作需要提供的服裝或鞋,因公出差提供的運輸和旅館服務費用等,屬於中間投入。
⑵ 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由哪些指標組成
上世紀80年代初,中國開始研究聯合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的國內生產總值(GDP)指標。中國於1985年開始建立GDP核算制度。1993年中國正式取消國民收入核算,GDP成為國民經濟核算的核心指標。
2003年國家統計局宣布中國將改進GDP核算與數據發布制度,取消容易引起誤解的預計數,建立定期修正和調整GDP數據的機制,在發布GDP數據的同時發布相關的重要數據,必要時還將公布核算方法。這是中國提高GDP數據的准確性和透明度,向國際通行辦法邁進的重要一步。
2014年國家統計局將積極穩妥的推進國家統一核算地區生產總值,深化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加快改進能耗統計進一步完善社會消費品零售統計,同時將精心組織實施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認真做好普查登記。盡快制定經濟核算圖,指定全國統一的核算辦法,為2015年正式實施全國統一的核算GDP來打下一個基礎。此舉將有效消除近10年來各省GDP總和與國家統計局核算的全國GDP存在較大出入的情況。
⑶ GDP怎麼計算
GDP核算有三種方法,即生產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種方法從不同的角度反映版國民經濟權生產活動成果。生產法是從生產的角度衡量常住單位在核算期內新創造價值的一種方法,即從國民經濟各個部門在核算期內生產的總產品價值中,扣除生產過程中投入的中間產品價值,得到增加值。核算公式為:增加值=總產出-中間投入。
收入法是從生產過程創造收入的角度,根據生產要素在生產過程中應得的收入份額反映最終成果的一種核算方法。按照這種核算方法,增加值由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固定資產折舊和營業盈餘四部分相加得到。
GDP(國內生產總值):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的全部最終產品和服務價值的總和,常被認為是衡量國家(或地區)經濟狀況的指標。
GDP是國民經濟核算的核心指標,也是衡量一個國家的總體經濟狀況重要指標,但不適合衡量一個地區或城市的經濟狀況,因為每個城市的生產總值上繳上級或國家的量都不同,所以在每個城市留下的財富就不一樣。
⑷ 2019年GDP將實行統一核算制度嗎
不算-早30年以前應該這樣了-現在咱們中國GDP經濟水份太多,還好時間不晚,希望國家從2019年起開始使行,我同意。
⑸ 國家2019年實施GDP統一核算,是不是2019年的時候統計2018全年的GDP是國家統一核算的
不是
1、2018年以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產總值核算由現行的省級統 計 機 構核算,也就是專廣東省屬的GDP,由廣東省統 計 局核算,而後報國家,國家把各省GDP相加,得出全國GDP。這樣產生的一個後果是各省GDP相加,常常大於全國的GDP!
2、2019年GDP統一核算,由國 家 統 計 局和省 級 統 計 機 構共同開展的統一核算。
這樣,各省乃至各地級市的GDP勢必產生巨大變化,有些甚至是負增長了,但是統計必然更精確了!絕對不會出現各省GDP相加大於全國GDP的情況了!
這也是改變統計方式的目的!
⑹ GDP自2019年將實施統一核算改革嗎
據報道,10月30日國家統計局負責人表示,我國將利用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回的契機,在2019年實答施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改革,改革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產總值核算將從原來的各省區市統計局負責,改革為國家統計局組織領導、各省區市統計局共同參與的統一核算。
就核算機制而言,改革後,國家統計局統一領導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工作,組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計局制定地區生產總值核算方法、制定和規范統一核算工作流程,進行統一核算,核算結果統一發布。
⑺ 宏觀經濟學的問題,主要是沒搞懂這個GDP指數是什麼。我覺得不是那個GDP平減指數,下面附上完整的題
國內生產總值(GDP)。
國內生產總值指數是指反映一定時期內國內生產總版值變動趨勢和程度的相權對數。按不變價格計算。能在國家統計局中直接查詢到的國內生產總值指數有兩種,一種是以1978年為基期計算的定基指數國內生產總值指數(1978年=100),另一種是以上一年為基期計算的指數國內生產總值指數(上年=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