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經濟法基礎中的下列8中視同銷售行為分別舉例,謝謝
(8) 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比如初級實務中111頁的例子:
將電版暖氣作為福利發權放給員工,會計處理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電暖器
㈡ 初級會計的經濟法基礎視同銷售的行為有兩個我搞不懂!~求助!
視同銷售時:結轉成本同時也按貨物價格計算了銷項稅,不用再轉出進項稅了
㈢ 初級經濟法的題,這個計算增值稅應該怎麼算計算消費稅又怎麼算計稅依據是什麼。
1、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屬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版
2、視同銷權售行為的銷售額的確定:根據稅法規定,視同銷售貨物的行為按下列順序確定其銷售額:A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B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C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
3、企業以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用於投資,按照規定應視同銷售交納消費稅。
4、稅法規定,納稅人自產的應稅消費品用於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或抵償債務等方面,應當按照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作為計稅依據。
以上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22*10*17%=37.4萬元
以上計算消費稅=25*10*適用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