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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日本美國的經濟法特點

發布時間:2021-01-11 08:49:47

Ⅰ 美國德國日本瑞士市場經濟有何特點

美國,消費 完全自由市場經濟(理論上)
德國,研究 福利性市場經濟
日本,生產 管制型市場經濟
瑞士,精工 自由市場經濟

Ⅱ 德國公司的特點和日本、美國公司相比。

美國、日本、德國在企業管理是當代全球具有代表性的模式,通過比較分析其文化背景、政治經濟法律環境、管理思想及管理實踐,進行跨文化跨國度的系統綜合研究,以探求具有普遍意義的管理原理和規律,從新的角度檢驗一切現有的管理理論思想、理論與實踐的發展趨勢,從而找到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現代管理方法,為中國企業管理改革提供有力的幫助,以下從文化背景、經濟體制、政企關系、企業管理四個方面來比較美、日、德三國在企業管理上的異同。
一、文化背景方面:
1、美國企業文化的主要特點:在分配上貫徹能力主義,工資與貢獻直接掛鉤,工資分配大都採用崗位工資制和職務工資制;企業職工只對自己的工作負責;職工流動性大;利潤的多少不僅是衡量企業行為的唯一尺度,也是決定經營者成敗的重要砝碼;企業高層管理者權利集中,決策往往只有少數人參與;有相當完善的監督管理體系,各項工作都有嚴格的標准,將工作都有嚴格標准,將工作表現與標准對照,用比較結果測評工作績效;特別重視規劃、組織機構和規章制度,強調使用分析技術,將決定都基於准確精細的數據資料,大多數企業都傾向於「硬」管理;總之 ,美國企業一貫崇尚個人主義、能力主義、契約主義和權威主義,是一種理性的企業文化模式。

2、日本企業文化的主要特點:企業追求經濟效益和報效國家的雙重價值目標,提倡忠誠是日本企業文化的突出特點;信奉家族主義和資歷主義,不斷向職工灌輸「以企業為家」的思想,再加上實行「終身僱用制」、「年功序列工資制」,企業與職工結成了「利益共同體」「命運共同體」;負有集體主義管理思想;以「和」為魂、勞資和諧;以人為本,調動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3、德國企業文化的主要特點:德國的企業文化受歐洲文化價值觀影響很深。首先,歐洲文藝復興運動和法國資產階級大革命帶來的民主、自由等價值觀,對德國企業文化的產生和發展的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其次,德國強調依法治國、注重法制教育、強調法制管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長期形成的完備的法律體系,為建立注重誠信、遵守法律的企業文化奠定了基礎。再次,宗教主張的博愛、平等、勤儉、節制等價值觀念,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德國企業文化的產生與發展。還有,德國人長期形成的講究信用、嚴謹、追求完美的行為習慣,使企業從產品設計、生產銷售到售後服務的各個環節,無不滲透著一種嚴謹細致的作風,體現著嚴格按照規章制度去處理問題,對企業形成獨特的文化產生了極大影響。這幾方面的結合,形成了德國企業冷靜、理智和近乎保守的認真、刻板、規則的文化傳統。德國企業文化明顯區別於美國的以自由、個性、追求多樣性、勇於冒險為特徵的企業文化,也區別於日本企業強調團隊精神在市場中取勝的企業文化。
二、經濟體制、政企關系方面
1、美國信奉的是自由企業制度,該制度的核心是私人財產所有權,私人財產受法律保護而神聖不可侵犯,人們之間的產權界限都是明確的,人們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財產,或用於消費和投資,每個公民都可以建立企業,利用自己的或有償利用他人的生產要素,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這些企業以單人業主制、合夥制、公司制等組織形式,獨立而自由地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活動;美國政府通過各種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實施,通過財政政策、貨幣政策、收入政策、社會保障與福利政策、對外經濟政策等的貫徹執行,通過位社會提供一系列公共物品和服務來實現的;另外美國經濟活動很大程度上依賴於金融市場的活躍程度。
2、日本企業與政府存在著高度的合作,通過長期經濟計劃及產業政策等引導企業的發展,同時對於符合國家經濟發展的行業和公司給與財政資助,日本在產業結構上形成了以財團型企業集團為核心,以獨立系企業集團為輔的體系。
3、德國為保護競爭、維持市場競爭秩序,國家建立健全了完整的法律體系;國家對經濟實行宏觀調控,國家通過間接和直接的干預手段,來保持經濟持續和適度增長的同時,維持物價穩定,充分就業和對外經濟平衡;促進勞資合作、實行社會保障,勞資雙方形成了一種穩定的「社會夥伴關系」,從經濟權利方面構成全社會的平衡系統,另一方面,以市場自由競爭形成的分配,其實質是按資分配,國家通過實施社會保障制度,對國民收入進行按需再分配。
三、企業管理方面
1、美國常見的組織結構方式有直線職能型、產品事業部型、矩陣性組織結構,企業組織一般標准化、程序化程度高,組織內部各部門責任、許可權明確,有可能按照規范經營,企業的決策方式是個人決策,自上而下、強調個人責任、重視定量分析。
2、日本以企業最高決策機構和最高執行機構一體化為特點,這種管理體制既保證了企業的集體領導,又保證了權力的集中統一,決策以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地進行U型決策,制定決策後執行速度快。
3、德國的企業組織嚴密、管理集中、上下級之間界限分明、各職位之間分工明確,無論是決策機構、還是其它部門下層,都是組織嚴密、環環相扣、有條不紊、緊張有序。在企業決策方面,「職工參與決定」制度是德國企業管理的重要特色之一。

Ⅲ 英國、美國、法國、德國、日本的司法體系的特點...(急)

英國司法有三種不同的法律體系:英格蘭和威爾士實行普通法系,蘇格蘭實行民法法系,北愛爾蘭實行與英格蘭相似的法律制度。司法機構分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兩個系統。在英格蘭和威爾士,民事審理機構按級分為郡法院、高等法院、上訴法院民事庭、上院。刑事審理機構按級分為地方法院、刑事法院、上訴法院刑事庭、上院。英國最高司法機關為上院,它是民、刑案件的最終上訴機關。1986年成立皇家檢察院,隸屬於國家政府機關,負責受理所有的由英格蘭和威爾士警察機關提交的刑事訴訟案。總檢察長和副總檢察長是英政府的主要法律顧問並在某些國內和國際案件中代錶王室。

美國司法:美國是英、美法系國家。美國司法制度的主要特點有:貫徹三權分立的原則,實行司法獨立;法院組織分為聯邦和地方兩大系統;聯邦最高法院享有特殊的司法審查權;等等。司法組織法院組織復雜,分為聯邦法院和州法院兩大系統,適用各自的憲法和法律,管轄不同的案件和地域。此外,還有國會根據需要通過有關法令建立的特別法院,如聯邦權利申訴法院等。法官實行不可更換制、專職制、高薪制、退休制。美國沒有統一的行政法院;行政糾紛案件除由普通法院審理外,各獨立機構也有權受理和裁決。 美國檢察機關與司法行政機構不分,聯邦總檢察長即司法部長,為總統和政府的法律顧問,監督司法行政管理,在聯邦最高法院審理重大案件時,代表政府出庭,參加訴訟『檢察官受司法部領導,配屬於各級法院。訴訟程序民事訴訟程序採用辯論制,獨任審理;部分訴訟,特別是侵權訴訟等由陪審團裁斷,法官判決。刑事訴訟程序的特點是:聯邦和若干州保留大陪審團審查重罪起訴的制度;非法取得的證據不得採納;廣泛使用審判前的「答辯交易」;辯護時,民事案件中的原告、被告律師,刑事案件中的公訴人和被告律師相互對抗爭辯,法官不主動調查,僅起「消極仲裁人」的作用。司法審查制度作為聯邦原則正式確定,始於1803年聯邦最高法院的「馬伯里訴麥迪遜案」。首席法官J.馬歇爾代表法院認為,「違憲的法律不是法律」,「憲法取締一切與之相抵觸的法律」,明確宣布國會1789年頒布的《司法條例》第13條違憲,從而確立了法院擁有審查國會通過的法令的職權,逐步形成司法審查制度。這一制度成為維護統治秩序,實行權力制衡的一種政治手段,以後為許多國家所仿效。美國的司法審查權由普通法院,主要由聯邦最高法院行使,其方式是審理具體案件所適用的法律是否違憲,審查對象除國會制定的法律外,還包括總統的行政措施。
美國法院組織劃分為聯邦和各州兩大系統,名稱和審級不盡相同,管轄許可權錯綜復雜。法院一般是民事、刑事兼理。除某些基層法院外,均不採取陪審制。檢察官受司法部領導,配屬於各級法院。
聯邦系統的法院管轄的案件主要為:涉及聯邦憲法、法律或國際條約的案件,一方當事人為聯邦政府的案件,涉及外國政府代理人的案件,公海上或國境內供對外貿易和州際貿易之用的通航水域案件,不同州之間、不同州的公民之間的爭議以及州政府向他州公民提起的訴訟。聯邦系統的法院包括:
聯邦地方法院 ,普通民事、刑事案件的初審法院 設在各州的聯邦地方法院只審理屬於聯邦管轄的案件,設在首都哥倫比亞特區和領地的聯邦地方法院,則兼理聯邦管轄和地方管轄的案件。一般為獨任審理,重大案件由3名法官組成合議庭並召集陪審團進行審理; 聯邦上訴法院分設在全國11個司法巡迴區,受理本巡迴區內對聯邦地方法院判決不服的上訴案件,以及對聯邦系統的專門法院的判決和某些具有部分司法權的行政機構的裁決不服而上訴的案件。案件一般由3名法官合議審理。
美國最高法院 是全國最高審級,由總統徵得參議院同意後任命的9名終身法官組成,其判例對全國有拘束力,享有特殊的司法審查(judicial review)權,即有權通過具體案例宣布聯邦或各州的法律是否違憲。
專門法院聯邦系統還設有各種專門法院。與上訴法院同級的有:受理向政府要求損害賠償的案件的索賠法院,受理關稅上訴案件和專利權案件的關稅和專利權上訴法院。與地方法院同級的有關稅法院和征稅法院。另外,某些聯邦行政機構具有部分司法權,可以裁決其職權范圍內的爭議。這些行政機構有聯邦貿易委員會和國家勞工關系局等。
州系統的法院名稱各州不一,一般分3級,其下還設有各種不列為審級的小型法院。
基層法院,一般稱州地方法院、州巡迴法院、州高等法院或州普通訴訟法院,為屬州管轄的一般民刑事案件的初審法院,多數州規定須召集陪審團審理。有的州在基層法院之下設有縣法院、市法院和警察法院。也有在基層法院內設各種專門法庭或者另設專門法院,不作為審級;對其判決不服,可申請基層法院重審,以後仍可上訴。這類專門法院包括家事法院、遺囑驗證法院、遺囑處理法院、交通法院和小額索賠法院。
州上訴法院,大部分州設有州上訴法院,作為中級上訴法院。
州最高法院 ,州的最高審級是州最高法院,有的州稱為最高審判法院、違法行為處理法院。也有的州分設民事最高法院和刑事最高法院。紐約州的法院組織比較特殊,其初審法院稱為州最高法院,內分家事庭和遺囑驗證庭等。上訴級為上述法院的上訴庭,不另設法院。最高審級稱州上訴法院。
聯邦最高法院(Federal Supreme Court) ,美國聯邦法院系統的最高審級和最高審判機關。1790年根據《美利堅合眾國憲法》成立,設於首都華盛頓。最初由首席法官l人和法官5人組成,後來人數幾經增減。1869年根據國會法令規定由首席法官1人和法官8人組成。法官均由總統徵得參議院同意後任命;只要忠於職守,可終身任職,非經國會彈劾不得免職。但年滿70歲、任職滿10年或年滿歷歲、任職滿15年者,可自動提出退休。美國憲法規定,聯邦最高法院對涉及大使、其他使節和領事以及一州為訴訟一方的案件有初審權;對州最高法院或聯邦上訴法院審理的案件,有權就法律問題進行復審;有權頒發「調審令」,調審下級聯邦法院或州法院審理的案件。聯邦最高法院還擁有司法審查權,審查聯邦或州的立法或行政行為是否違憲。不論是初審案件,還是復審案件,都是終審判決。開庭時間為每年10月的第1個星期一到翌年6月中旬。判決以法官投票的簡單多數為准,判決書寫下各方意見。1882年開始發行官方匯編的《美國最高法院判例匯編》,其中的判例對法庭有約束力,為審理同類案件的依據。

法國司法制度的獨特之處主要體現在具有兩套相互獨立的法院系統,即行政法院系統和普通法院系統(也稱司法法院系統)共存,並行運轉。兩個系統的法院都能對各自管轄的訴訟案件作出最終的判決。而且,每個法院系統都有自己的金字塔形的機構設置。行政法院系統由(初審)行政法院、上訴行政法院(自1987年起)和最高行政法院組成;普通法院系統由基層法院(初審法庭、大審法庭、輕罪法院、重罪法院、商事法院、勞資調解委員會等)、上訴法院和最高法院組成。由於兩個法院系統均有各自的管轄范圍,因此法國還專門設立了許可權爭議法庭,以在兩個法院系統的管轄權發生爭議時作出裁決。
法國的憲法司法制度與其他西方國家的憲法司法制度相比也有其獨特之處。法國設立憲法委員會,主要負責進行合憲性審查,但採取事先審查的方式,對已經頒布實施的法律不再具有審查的權力;而且,公民個人無權向憲法委員會提起違憲審查的請求。但我們不能因此低估憲法委員會在法國民主政治生活和法制建設中的地位與作用。與美國的情況不同,法國憲法委員會不屬於三權分立理論中的司法權范疇,它在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之外,甚至可以說之上,因為憲法委員會的裁決對所有公共權力機構,包括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均具有約束力。值得強調的是,在法國,憲法委員會在維護憲法、從更廣泛意義上講維護整個國家的法律制度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方面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當然,法國司法制度的特點還體現在許多其他方面,比如,專門設立在共和國總統犯有叛國罪時進行審判的特別高等法院、設立對政府部長在行使職權過程中犯有輕罪或重罪時進行審判的共和國法院、全部由非職業法官組成的商事法院,等等。
除此之外,因法國是歐盟和歐洲理事會成員國,法國公民除可以向本國的法院提出訴求外或者在本國法院未能支持其主張時,在某些情況下歐盟法院和歐洲人權法院也是獲得司法救濟的有效途徑。

德國司法:聯邦憲法法院是德國憲法機構之一,是最高司法機構。主要負責解釋《基本法》,監督《基本法》的執行,並對是否違憲作出裁定。共有16名法官,由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各推選一半,由總統任命,任期12年。正、副院長由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輪流推舉。現任院長漢斯?約爾根?帕皮爾(Prof.Dr.Hans-Jürgen Papier),2002年4月10日就任。
聯邦憲法法院是最高司法機構,主要負責解釋《基本法》,監督《基本法》的執行,有16名法官,由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各推選一半,由總統任命,任期12年。正、副院長由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輪流推舉。此外設有聯邦法院(負責民事和刑事案件)、聯邦行政法院(負責一般行政司法案件)、聯邦懲戒法院(負責公職人員違紀案件)、聯邦財政法院(負責財政案件)、聯邦勞工法院(審理勞工案件)、聯邦社會法院(審理社會福利糾紛)和聯邦專利法院(審理有關專利問題的案件)。
各級法院相應設有檢察機關,任務是對違法、犯罪提出起訴,但不受法院的管轄,不幹預法院的審判工作,也不獨立行使職權,而受各級司法部門的領導。其任務主要是領導刑事案件的偵查並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受聯邦或州政府司法部門的領導,在行使職權時相對獨立。聯邦行政法院設聯邦最高檢察院,由聯邦檢察長和數名聯邦檢察官進行工作。

Ⅳ 請簡單評價德國日本和美國治理模式的優缺點各是什麼對於中國企業有什麼啟示

德國,日本和美國政治模式,我覺得這個我不太明白,太政治化了。

Ⅳ 美國日本德國宏觀經濟管理模式各有什麼特點

因為德軍主力在蘇聯,美國陸軍和修整中的嚴重缺編的德軍部隊在打內。剛開始在北非的時候容美國陸軍沒少鬧笑話,被英軍看不起的。後來美軍是利用自己的空中優勢徹底擊潰了德軍,但還是在阿登搞得險象環生的。日軍剛開始給美軍打了個措手不及,導致很多人都誤以為日軍實力太厲害,而且後來島嶼爭奪戰不能發揮機械化作戰的特點,被非機械化的日軍佔了便宜。後來美軍自己統計,每戰死一個美軍士兵,德軍會戰死1個,日軍會戰死10多個。

Ⅵ 美國、德國、日本經濟模式比較研究與擇優借鑒

【內容提要】經濟模式是世界經齊學所研究的重要課題,公司治理模式又是當今學術界的熱點問題。經濟模式是以經濟發展為核心,基於一定的環境條件和文化傳統而形成的經濟運行的相對定式。本文對經濟模式進行了界定,論述了當今世界上最主要的三種經濟模式的不同特點,並從政府和企業兩個方面對這三大模式進行比較研究。這對建立中國式市場經濟運行模式具有重要的啟示: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企業行為理性化。
【關 鍵 詞】經濟模式/三大模式特點/企業理性化
在市場經濟的發展過程中,某一經濟運行主體如果在一定時間,並在國際經濟領域能夠取得突出的經濟成就,占據顯赫的競爭地位,其發展方法就必然引起人們的重視,措致處於競爭弱勢各個不同的主體,予以研究甚至學習模仿。如戰後,日本、德國的迅猛發展,導致人們對於日本、德國模式的重視。東亞許多國家和地區因為學習日本模式並取得成功,並統稱為東亞模式。歐洲的一些國家因為崇尚德國模式而紛紛要求加入歐洲經濟聯合矩陣。20世紀90年代,美國取得「新經濟」創記錄的繁榮,美國模式再度受到人們的青睞。隨著美國高科技企業進入調整,股票市值大幅度縮水,又出現安然公司、世界通信公司造假事件的沖擊,一些人開始懷疑,甚至指責美國模式的弊端。由此引發了學術界關於經濟發展模式優劣之爭。
經濟模式作為世界經濟領域的一個重要課題,需要予以重視並加強研究。特別是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在開放經濟條件下,確立適宜的發展道路和運行方式。有必要在立足國情的基礎上,利用後發優勢,有選擇地借鑒發達國家發展模式中成功的運作方式。創造具有中國特色的,有效的,新的發展模式。
一、經濟模式概念辨析及層面確定
孔夫子認為,名不正則言不順,為使我們的研究具有科學性和實效性,我們需要「正名」,即對於文章所探討的概念的本質特點、范圍和層面,進行明確的闡述和規范。
1.概念辨析
為了清楚地認識和科學地把握經濟模式的本質特徵,我們把與經濟模式概念相近的幾個概念加以分析。
(1)經濟制度:又稱「社會經濟結構」,是人類社會發展一定階段上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總和,即一定社會形態的經濟基礎。例如,社會主義經濟制度是以生產資料公有制為基礎的社會主義生產關系的總和。
(2)經濟體制:在特定的地理區域內進行決策並執行有關生產、收入和消費決策的一組機制和制度,任何經濟體制都是由決策結構、經營結構和動力結構組成的。[6]
(3)經濟模型:對經濟生活中存在的各種各樣關系進行抽象的、簡化的表達。表達方式可以是一張圖、一個統計表或數學方程式。因為所採用的基本上是數學方法,所以常稱為「經濟數學模型」。
(4)經濟模式:各種經濟成份的構成形式和調節經濟運行機制的一定式樣,是撇開經濟活動中的次要因素和細節,對現實經濟活動和經濟增長方式的框架和原則所作的抽象;也可以是對國民經濟基本運行規則、增長類型以及主要經濟政策在理論上的一種設計和構造。前者屬於實證研究范疇的經濟模式,後者是規范研究范疇的經濟模式。
根據以上定義可以看出,經濟制度決定一國的性質,是社會經濟深層次的東西,與政治關系較為緊密,具有穩定性。因此,西方經濟學家往往把經濟制度看作象太陽系、河流系統、生物系統、機器系統等等一樣的自然物質系統。[1]經濟體制屬於操作層次,是在一定社會制度下,生產關系的具體形式以及組織、管理、調節國民經濟的體系、方式、方法的總稱。經濟體制受基本經濟制度的決定和制約,是基本經濟制度的具體體現,因不同國情及不同歷史階段的特點而異。經濟模型是用數學方法對經濟現象的解釋。經濟模式是建立在經濟制度基礎之上的,介於經濟體制與經濟模型之間的一種經濟發展定式,經濟模式是一種客觀存在,是對現行經濟進行抽象而得到的比較特色的東西。
經濟模式的本質特徵是形成於一定時空之中的,不斷發展變化的,形成鮮明特點的經濟發展方式,常常稱之為經濟發展模式。如國外許多文獻中,經濟發展模式甚至被視為經濟發展道路的同義詞,如development model,development pattern,development path或form of development,反映一國發展的軌跡。因此,經濟發展模式就是指在一定時期內和一定條件下,以經濟增長為前提和基礎的經濟發展基本特點,反映一國在一定時期內的經濟發展狀況。經濟發展模式的中心內容就是分析人均gdp的發展趨勢和gnp內部的各種組成部分的發展趨勢之間的關系,及其收入分配關系;經濟發展模式也注重探索市場運作方式和手段;研究政府與企業及市場的關系。
2.分類方法
根據不同的標准,經濟模式有不同的分類。按經濟制度進行劃分:資本主義經濟模式和社會主義經濟模式;按地理位置進行劃分:斯堪的納維亞模式和亞洲模式;按制度差別進行劃分:銀行體制和信用體制、個人主義和共產主義、勞動市場調節的聯合方式和非聯合方式等;按經濟發展水平劃分:發達國家市場經濟模式、發展中國家(地區)市場經濟模式和轉軌國家的市場經濟模式。法國人阿爾貝認為資本主義經濟模式主要分為兩種:美國模式和萊茵模式(包括法國、荷蘭甚至日本在內);根據「新制度學派」的觀點,資本主義的模式劃分為:市場導向資本主義、政府導向資本主義和談判或協商資本主義。還有劃分為國家需求管理型、福利國家型、社會市場型、強調公共管理的指示性計劃型和國家發展導向型等等。
我們在本文所採用的分類方法,就是新制度經濟學的三分法。這樣分類研究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模式,有利於認識和把握各種模式的特點,形成既定模式的歷史文化原因,針對國際市場狀況而取得的特定功效。
3.層面確定
模式是一個被廣泛使用的范疇,根據作者選擇角度的差別,根據研究對象的狀況,經濟模式往往具有不同層面的具體意義。在經濟學領域,可以指具體企業以及產品,如ge模式、戴爾模式等;也有的指產業或部門以及地區的發展模式,如信息網路模式,矽谷模式等等;還有的指國家、地區或者合作體模式,如美國模式、東亞模式、萊茵模式等等;還有更廣泛地從經濟制度層面來論述模式的,如資本主義模式等等。
關於經濟發展模式,我們認為:首先是對於經濟運行實踐中,取得顯著經濟績效的主體的成功運作方式的總結。市場經濟發展歷史表明,無論是國家,還是企業,總是在經濟發展和國際競爭中,取得了突出的競爭力後,其模式才引起重視和模仿,也正是為了有效地提升國際競爭力,我們才重視研究、總結各個不同的經濟發展模式;其次,既然是模式,勢必要著眼經濟發展中已經成型的一些特點和方法,表現為一定的發展定式,具有相對穩定性。但是,經濟發展模式最本質特點則是其動態性特點,它是對經濟發展有效方式的總結,並且要對現行的經濟發展和國際競爭具有示範和推動作用,如果不從發展的動態角度予以研究,模式趨於剛性,或者僵化,也就失去了其應有的意義;再次,經濟發展模式主要的是一個經濟學范疇,它是對於經濟過程某一主體成功運作方式的總結,但是該主體的構成,背後是人的設計和推導,任何一個經濟模式都深深地打上文化的印記,是某一特定文化的經濟表現,只有把它放在特定的歷史文化的背景中分析,才能夠透視該模式的本質特點和深層結構。最後,經濟發展模式是一個比較的范疇,無論是處於同樣的經濟制度下,還是立足不同的制度背景,通過比較,才能更加顯示出該模式的本質特徵。當前,我們把經濟發展模式都置於開放的全球經濟的狀態下進行比較分析,總結其在全球市場經濟運行過程的成功方法,以便於我們在市場運行和國際競爭中,擇優借鑒。
我們在本文所使用的經濟模式,主要是以國家宏觀層面為主體內容,也包含著國家關系方面的區域合作體。從這個角度出發,德國模式,也可稱為萊茵模式,擴展出來,也可以指以德國發展模式為核心的歐盟模式。 二、三大經濟模式的比較
當今的多極世界中有美國、日本、歐洲三大經濟為中心,它們的經濟模式有較強的代表性。其中歐洲的發展已經有以德國經濟為師的趨勢,德國模式已經明顯地成為新歐洲的典範。本文將德國模式作為歐洲的代表。
1.三大模式的不同特點
美國模式是商品經濟發展模式的總結。有利於投資、高效和生產力與經濟的發展,它起源於英國,在美國達到頂峰。英國著名經濟學家戴維·柯茨認為:[4]這種模式中「積累的決策權主要在私人公司,它們可以自由地最大限度地追求短期利潤目標,通過金融市場獲得資本;勞動者只能享有有限的和法律明文規定的勞動所得和社會權利;人們對社會政治和道德的總體認識是個人主義和自由主義」。美國模式的主要優點有:彈性很強的勞動力和產品市場,低稅,激烈的競爭和股東資本主義——股東對管理者施加壓力,要求使他們利潤最大化。缺點:收入差距懸殊,低福利救濟,「公共物品」——例如初籌、中等教育——質量差,公共服務與其社會財富不成比例,低投資率和很低的儲蓄率。這種模式又被稱為「盎格魯-薩克遜」資本主義或「自由資本主義」模式。
日本模式是20世紀60-70年代形成的,取得了震憾歐美的「世界奇跡」。日本模式的主要特點:第一,核心是「追趕」歐美,成為重工業化的先進工業國。第二,關鍵是「後發效益」。第三,加強政府幹預。第四,引進技術。第五,出口主導、「貿易立國」。第六,實行統制金融。戴維·柯茨認為:日本模式在「積累決策方面依靠私人公司,但決策最終採用與否,還必須要同公共機構進行緊密磋商之後才能決定下來,並且政府部門和銀行在決策過程中起著間接的影響作用;傾向於削弱勞工的政治和社會權力,但對勞資關系的形式留有餘地,主張通過公司的福利措施將勞工和私人公司的關系融洽起來;主流文化在內容上似乎是保守主義與國家主義」;日本政府具有遠見的指導,日本企業與政府密切合作,日本銀行與公司交叉持股,日本的股民力量相對較弱。日本模式曾經是「追趕型現代化」取得成功的經濟模式,優點有:終身僱傭制促進了忠誠和高熟練度;公共服務(尤其是教育)質量高;銀行與其他工商業企業關系密切;公司交叉持股使管理者受到保護,免遭失去耐心的股東影響,從而使之得以對投資採取長期觀點。缺點:受到保護、沒有完全暴露在市場力量之下的公司受到的促使其高效率地利用資本的壓力很小。這種模式又被稱為政府導向資本主義、「亞洲資本主義」或「開發政府」。
德國是所有發達國家中公開宜稱實行「社會市場經濟」模式的國家,主要特徵是銀行和公司間關系密切,銀行以股東和放款人的雙重身份對公司實行監督。德國模式追求的是三個目標:創造高利潤、利益分配平衡和較高的收入水平。戴維·柯茨認為:在這種模式下,「國家對資本的積累的直接干預程度可能比較小,但政治體制嚴格地確立了一整套勞工權利和福利措施,使得有組織的勞工擁有了一個頗有影響的市場和直接參與勞資談判的能力;主流文化是社會民主和基督教民主」[4]。德國模式的優點是:出色的教育和培訓;慷慨的福利國家和工資差距較小,培養了社會的和諧;公司和銀行的密切關系助長了高投資。缺點:勞務市場和產品市場的限制較多,權利過大的工會、高稅率、過分慷慨的失業救濟和對勞動力市場及產品市場的廣泛限制等導致了失業率居高不下。這種模式又被稱為談判或協商資本主義「歐洲福利資本主義」,甚至是「萊茵模式」。
2.三大經濟模式比較
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是經濟學探討的永恆課題之一,三大經濟模式對政府作為一個經濟因素有不同的態度。在市場經濟中,企業是市場供給和市場需求的主體,其發展水平可以作為一國經濟發展的衡量標准,因而在經濟模式中佔有重要的位置。所以應從政府和企業兩個方面對這三大模式進行比較。
第一,三大經濟模式中的政府因素:美國模式強調個人成功和短期金融利益,其市場模式就是自由開放;日本模式和德國模式強調集體成功與長期利益,其模式就是政府幹預。
美國模式中,美國政府對市場干預手段是運用財政和貨幣政策進行間接調控。政府在決定資本和勞動相互作用方式上僅起到極其有限的作用:政府的任務是創造優良的貨幣,防止壟斷扭曲要素市場、產品市場和危及自由開放的貿易,從而保證和便於市場充分發揮其功能;此外,政府的經濟行為還包括提供公共產品(比如防務和社會基礎設施);政府(尤其在聯邦水平上)對消費品製造業的政策帶有濃重的自由主義思想,長期以來一直而且將繼續是在有限的范圍內,以塑造市場為中心。德國模式實質是國家調節下的市場經濟模式,政府採取直接干預(對價格形成控制、各項政策規定和參與企業投資等)和間接干預兩種手段調節市場運行中的偏差。作為後工業化國家(這里指19世紀英國和美國之後實現工業化的國家),德國政府充當經濟現代化的實施者:德國政府在「推行各階級合作主義模式的勞工法則中起了重要作用,實行了積極的勞動力市場和福利政策;德國政府以一系列關鍵方式直接影響了當地的產業積累率」。但德國政府在經濟中公共部門的介入和指導沒有日本那麼廣泛。戰後日本的經濟增長很大程度上要歸功於國家計劃和指導所發揮的開發性作用。關於日本模式中的「開發政府」理論是指日本是一個建立在國家官僚和私人企業、產業界緊密細致合作關系之上的,是「國家指導的高速增長體系」。日本通產省及其作用是日本模式的鮮明特色和創舉,政府通過產業政策和經濟計劃指導經濟活動。特別是對企業決策進行強有力的干預和誘導,依靠財政、金融、稅收等經濟杠桿對經濟活動進行宏觀間接有效的調控,並一直管到微觀,落實到企業。
總之,戰後各國政府幹預經濟的活動不僅是種類和效果不同,實際上就任何一個國家而言,隨著時間流逝也有所不同:現在各國所實行的政策重點之間的差別與五六十年代已有了很大的不同,都在不斷地總結和學習其他模式的有效方式,調整和改革經濟發展模式以提高國際競爭力。
第二,三大經濟模式中的企業因素。美國模式中企業格局是:核心500家大公司,周圍是一大批中型企業,邊緣是數以萬計的小企業。私營工商企業是市場活動的主體。企業制度的典型是公司制。大公司依靠龐大多變的證券市場生存;由於股東對公司管理層施壓,要求利潤最大化,因而也有人稱之為「股東資本主義」;強調個人作用,贊揚企業家的主動和創新精神;認為企業中股東出錢,企業家和經理出腦力,工人出勞力,三者平等結合,其中股東在企業管理方面有較大發言權,執行業務的經理績效最為關鍵,以追求利潤為目標。經營管理人員年薪視利潤的多少而定。企業籌措資金的辦法,不外是靠自身積累,向銀行貸款,向社會發行股票、債券集資等三種方式。美國企業籌措資金,比較側重於發行股票、債券方式。美國模式中金融市場發育比較成熟,大多數居民手中都握有公司的股票債券,表現出較強的風險意識,追求獲得豐厚的分紅收益。美國證券公司種類很多,股票價格的升降,反映企業經營的好壞,推動企業必須講究經濟效益。
日本模式中日本企業形成以大企業(母企業)為頂點,中堅企業(一般為子企業)為骨幹,廣大中小企業為基礎的「垂直型」企業群體結構。公司和銀行集團關系緊密,通過復雜的互相持股網聯系在一起;由於銀行和其它工商企業關系密切,公司管理者受到保護,從而使之能夠不受股東影響進行長線投資;日本模式側重企業的利益,它的主要目標是最大限度地佔有市場份額和獲得盡量多的利潤;日本企業強調集體作用,集體決策,一般先由下而上提出經營管理中的問題,然後請有關人員參加討論,再由領導層集體做出決策,不強調個人的作用;提倡大家庭情感,勞資協調矛盾,工會不起作用,不允許獨立活動,也無全國性統一工會組織。在日本企業股東只提供資本,董事會作用不大,實際管理公司者為經理階層,因此有人稱日本為法人資本主義。日本企業籌集資金,主要依靠儲蓄和銀行,據有關資料統計,戰後日本企業資金籌措大約有60%以上是商業銀行提供,25%產生於利潤留存及資產折舊,只有10%-12%來自於股票和債券的發行。企業不急於追求短期利潤而著眼於長期佔有市場份額。日本公司之間競爭激烈,同時它們之間也很重視合作關系,尤其在國際市場上是「競爭加合作」關系。日本企業集團內部結構嚴密,大致包括綜合商社—銀行—生產廠家三部分,也就是說集信息、銷售、資金周轉和生產開發為一體。
德國模式中企業組織的法律形式主要有三類:個人業主制企業、合夥制企業和公司制企業。公司的股權結構主要以法人持股為主。公司實行共同決策制度,吸收工人參與經營管理。德國與日本同樣重視儲蓄,企業普遍實行監事會制度,其職權是:選舉董事會成員、決定企業方針、投資方向,審查預決算、討論工資制度;銀行在吸收居民存款和對企業放款中起關鍵作用,而對股票、債券市場、社會集資方面比較薄弱。德國銀行對企業大力支持。作為中央銀行的德意志聯邦銀行的獨立性很強、執行嚴格的貨幣政策和監督商業銀行的業務。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德國製造部門經歷了空前的失業水平和低效益狀態,在90年代的後5年gdp增長維持在每年2%的水平;日本企業在遭遇1990年東京股市崩潰後增勢也不好,事實證明「日本企業系統」模式沒有很強的適用性。同樣,美國企業管理模式也是同本國內完善的市場機制和完備的市場體系分不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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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請簡單評價德國,日本和美國治理模式的優缺點各是什麼

三個國家都是資本主義社會發展比較悠久的國家,具有完善的工業體系

Ⅷ 簡述德國、法國、英國、美國、日本和韓國等國汽車工業發展的特點

德國重視技來術研發,源產業專業化,壟斷競爭結構突出,獨立零件供應商世界一流,另外政府也制定技術標准等形成了技術壁壘。

日本在二戰後陷入了深刻危機中,政府強制性降低勞動力工資,吸引了不少海外投資;設備投資規模大、勞動力專業化素質高、產業聚集和區域專業化,二戰後政府貿易保護和對汽車產業扶持政策

美國是第一個實現汽車流水線生產的,工業基礎扎實,政府實行保護性政策:在德國奧迪進入時,美國政府發布奧迪安全問題的報告,後來雖然說沒這回事,但奧迪在美國市場上士氣大傷,前幾年豐田時美又故伎重演了一遍。

韓國在80年代日本產業轉移時把握了機會,成為亞洲四小龍之一。其汽車裝配產業大力發展,勞動力素質高、價格相對較低。政府政策優勢。

法國汽車起步早,影響力大,但在賽車、豪華車上並不突出。

英國傳動系統製造能力強、創新力強、世界頂級汽車企業投資多、市場大,在賽車和工程設計中優勢大。政策優勢。

我對汽車工業所知甚少,只能說到這個份上了==希望LZ不要介意呀、都是自己手打的……

Ⅸ 德國,日本,美國社會經濟制度有什麼區別

國際上對現代市場經濟有不同的分類。世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在1991年《轉換到市場經濟》的研究報告中提出了成功的市場經濟的三種體制模式:美國、英國的消費者導向型市場經濟體制,又稱自由市場經濟;日本、法國的行政管理導向市場經濟體制;德國和北歐一些國家的社會市場經濟體制。
一、美國、日本、德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共同特徵
一談到西方市場經濟,人們自然首先考慮到的是美國、日本和德國,因為他們既重要、發達,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而一談到美國、日本和德國的市場經濟,人們又往往比較重視研究它們之間的不同點。誠然,這些特殊性確實是顯著而重要的,值得我們深入研究。但是,從借鑒的角度出發,更重要的是探討它們的共性。
(一)社會經濟制度方面
在社會經濟制度方面,美國、日本、德國市場的經濟體制都是以私有制為主體的混合經濟,而在私有制經濟中,都是以私人壟斷企業為主導。
在美國、日本、德國經濟中,國有部分約佔1%-10%不等,合作社所有制、工會所有制的份量更小,其餘80%-90%以上均屬私有制。而在私有制經濟中,中小企業雖然在企業數量上佔80%-90%甚至更多,但它們畢竟是從屬的。例如在日本製造業中的中小企業,60%以上同大企業有承包關系。在美國20萬家工業公司中,最大的50家佔了全部工業資產總額的49%。[1]在日本,以盈利為目的的法人企業(不包括金融、保險業)有175萬家,其中資本額在10億日元以上的公司有2195家,僅占公司總數的0.13%,但它們佔了全部法人企業資本總額的41.4%。[2]在德國將近4.4萬個工業企業中,千人以上的大企業只有1000個,占企業總數的2%,但它們卻佔了銷售總額的44%。[3]這里我們之所以突出大公司的地位,主要是因為它們的影響和作用實在太大,太重要。哈佛大學商學院教授邁克爾·波特概括說,大多數國家都是依靠幾十個工業集中區和幾百家公司提供大部分出口產品,提高生產率和國民生活水平的。
(二)社會經濟機制方面
在社會經濟機制方面,都以市場競爭為基本調節手段。在對待競爭的問題上,美國、日本、德國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三種體制的共同點主要表現在下述兩方面:一是都強調競爭的重要性,同時又都看到個人和企業(特別是私人壟斷企業)有一種排斥競爭的本能,因此不能寄希望於其自發存在的競爭秩序,而是重視建立人為的有序的競爭。二是為了建立這種有序的競爭,不僅要直接制訂若干必要的調整競爭秩序的法規,例如美國的反托拉斯法、日本的禁止壟斷法、德國的反對限制競爭法等,而且還要間接地為建立有序競爭創造重要的條件,例如幣值穩定、市場開放、契約自由等。
西方的經濟學家、社會學家和政治學家都特別重視競爭,致力於保護競爭,把它看成是市場經濟的核心。德國的路德希·艾哈德說:「競爭不可分地是市場經濟制度的組成部分,甚至是它最內在的要素,排斥、損害或阻礙競爭都必然導致根本毀壞這種制度」。在他們看來,競爭在經濟和社會生活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不可替代的多方面作用。這些作用可以歸結為取得成就、實現民主和達到協調。他們認為,「在市場經濟中,競爭有兩大任務,即保證最大成就和分散經濟權力」。[4]「一種競爭的經濟制度是所有經濟制度中最經濟的,同時又是最民主的制度。」[5]在市場經濟制度下,經濟過程是由個人和企業在市場上按供需狀況自由地進行決策。這些分散決策的協調也要通過競爭。這種通過競爭協調經濟發展的思想,出自於斯密的理論。在斯密看來,人的利己主義本身就是一種調節力量,但這種調節力量只有在競爭的情況下才可能發生有益於公眾的作用。
他們同時也認識到,經濟本身對競爭往往是不感興趣的,而且總是力求通過壟斷和價格與市場的協定等來削弱和排除競爭。經驗表明,國民經濟中的競爭原則不會自然而然地得到貫徹,它必須通過一種國家規定的「人為秩序」加以保護。這就是西方一系列反壟斷法和相應的國家機構出現的原因。然而,為了形成有效的競爭秩序,人們還必須作出種種努力間接地為此建立必要的框架條件。例如,正確運用貨幣政策。在競爭秩序里,貨幣政策起著首要作用。如果不能成功地保證一定的幣值穩定,一切實現秩序的努力都將白費,因為,通貨膨脹將會嚴重干擾價格的調控機制和信號功能。又如,必須開放市場。封閉供求意味著企業削弱或者完全取消市場上的競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誰封閉市場,就是犯法,應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再如,契約自由是開展競爭的重要前提條件。因為,只有當家庭和企業可以自行決定何時何地買賣何物的情況下,競爭才能正常運行起來。
(三)國家的社會經濟職能
國家的社會經濟職能相當接近。資產階級國家同時履行階級職能和社會經濟職能,這是由來已久的事情。二戰後的新現象在於,西方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國家的社會經濟職能都大大增強了。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為這些國家在考慮政府的社會經濟職能時的基本目標,和在制訂社會經濟政策時所提出的目標都大大提高了。
戰後,美國、日本、德國政府管理社會經濟生活的思路主要是:首先,國家的任務主要是為整個社會經濟生活的正常運轉創造框架條件,而不是自己直接從事經濟生產活動;其次,針對資本主義生產資料私有制和自發的市場競爭所必然帶來的三大弊病(經濟的周期性波動、經濟結構的不協調以及社會的極大不公),以及資本主義國家之間的種種矛盾沖突,力爭加以緩和。據此,它們提出了三個層次的社會經濟政策目標,第一層次是社會政策目標,即所謂個人自由和社會和諧,這一目標可以稱之為最高目標。第二層次是經濟政策的一級目標,包括經濟自由、社會保障和社會公正;第三層次是經濟政策的二級目標,這里指通貨幣值穩定、充分就業、經濟適度增長、國際收支平衡和公平分配等。
為了遵循上述基本思路和達到上述社會經濟政策目標,戰後美國、日本、德國都發展或完善了一系列經濟政策工具,包括競爭政策、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等等。所謂國家的社會經濟職能大大增強,主要就是通過這些具體的政策得到體現的。可以說,它特別集中地反映在一項指標上,即國家財政支出在國內生產總值中所佔的比重,戰後比戰前都數倍地提高了。1937年,美國的這一指示為8.5%,日本為11.6%,1952年聯邦德國為15%;1988年,美國上升到36.3%,日本為32.9%,德國則為46.6%。[6]當然,在運用這些政策工具時,各國在「配方」和「劑量」方面還是有不少差別的。
(四)社會經濟的發展趨勢
在社會經濟制度的發展趨勢和前途方面,總的說來是在日益相互接近、彼此靠擾。
由於種種歷史和現實的原因,美國、日本和德國的市場經濟體制各有長處和短處。人們普遍認為,美國、英國更多的強調「自由」,而相對較少社會福利;德國、法國和北歐一些國家比較重視社會福利,但相對缺乏「自由」;日本則兩者都不足。目前的發展趨勢是,它們各自都將彌補自己的欠缺,三者的差異不是在擴大,而是在縮小。
我認為,對於美國、日本、德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共同發展前途,可以作另一種描述。是否可以說,西方發達國家的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已經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即以中小企業為主的階段(或者說自由競爭階段);以私有大企業為主的階段(或者說私人壟斷階段);大企業+大政府的階段,即由大企業和大政府一起主導社會經濟生活。這里的「大政府」,不僅是指政府機構和人員的規模數量比過去擴大,更重要的是指政府權力和職能的強化和擴大。然而,在第三個發展階段中的「大政府」,往往是官僚主義的、效率欠缺的;「大企業」則是過分追求利潤,既忽視社會責任感,又缺乏民主精神。現在正在進入第四個發展階段。它將依然是「大企業」+「大政府」,然而這里的「大企業」和「大政府」都將逐步比過去有所改善。西方市場經濟雖然有種種弊病,但從大方向看,它們在繼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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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獻號 】1-135
【原文出處】廣東青年幹部學院學報
【原刊地名】廣州
【原刊期號】200002
【原刊頁號】30~35
【分 類 號】F13
【分 類 名】社會主義經濟理論與實踐
【復印期號】200009
【 標 題 】美國、日本、德國市場經濟體制對中國的啟示
【 作 者 】魏長學
【作者簡介】魏長學,中共陝西省委政經室副教授。中共陝西省委,陝西 西安710061
【內容提要】美、日、德的市場經濟體制代表了三種成功的市場經濟模式,深入研究它們的共同特徵,學習借鑒其適用於我國國情的部分,將有利於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
【關 鍵 詞】當代資本主義發達國家/西方市場經濟/中國市場經濟

Ⅹ 【德國與日本經濟法與憲法不同點和相同點】是什麼啊

就是要你分析德國與日本的經濟法和憲法不同點和相同點啊!找出相同和不同!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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