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為什麼全世界的醫師職業認證都是由政府統一管制這與經濟學家弗德里曼的希望完全相反。
醫師資格由政府管控和醫生自主定價沒有任何矛盾
完全用口碑來定價最專大的問題就是屬信息不對稱
信息不對稱會帶來巨大的福利損失
這個損失你沒法承擔
政府管控資質最大的優點就是拉大了醫生和非醫生群體之間的差距
這有助於降低信息不對稱,對於社會福利的增加是有幫助的
我誠摯建議,經濟學愛好者最好不要在沒有基礎的情況下就去看弗里德曼布坎南這些學者
說到底貨幣學派和公共選擇學派還是小眾學派
不如先把最基礎的東西弄明白
弗里德曼是典型的主張自由放任的學者,主張小政府主義
他的很多觀點很有價值,但是不適合初學者
⑵ 政府如何對壟斷進行管制經濟學
政府應該加強宏觀調控,制定公平的競爭規則,打破壟斷,促進自由競爭,對經濟進行管理。
⑶ 政府管制對汽車廢氣的影響為什麼屬於微觀經濟學的研究領域
宏觀研究的是整體國民經濟。政府對汽車廢氣的管制是針對這個汽車製造廠,或者車主個人,明確汽車廢氣的「產權」,是研究廠商行為和個人行為的,屬於微觀理論。
微觀經濟學(Microeconomics)("微觀"是希臘文" μικρο "的意譯,原意是"小")又稱個體經濟學,小經濟學,是現代經濟學的一個分支,主要以單個經濟單位(單個生產者、單個消費者、單個市場經濟活動)作為研究對象分析的一門學科。 微觀經濟學是研究社會中單個經濟單位的經濟行為,以及相應的經濟變數的單項數值如何決定的經濟學說。亦稱市場經濟學或價格理論。
微觀經濟學是研究社會中單個經濟單位的經濟行為,以及相應的經濟變數的單項數值如何決定的經濟學說;分析個體經濟單位的經濟行為,在此基礎上,研究現代西方經濟社會的市場機制運行及其在經濟資源配置中的作用,並提出微觀經濟政策以糾正市場失靈;關心社會中的個人和各組織之間的交換過程,它研究的基本問題是資源配置的決定,其基本理論就是通過供求來決定相對價格的理論。所以微觀經濟學的主要范圍包括消費者選擇,廠商供給和收入分配。亦稱市場經濟學或價格理論。微觀經濟學的中心理論是價格理論。中心思想是,自由交換往往使資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在這種情況下,資源配置被認為是帕累托有效的。
⑷ 微觀經濟學問題:政府為什麼管制壟斷
因為壟斷會降低社會福利,產生無謂損失。
假如一個市場是完全競爭的,消費者可得到一部分好處,生產者也可得到一部分好處,即消費者剩餘和生產者剩餘,兩者相加為社會總福利。而在壟斷市場中,消費者沒有或只得到一點點好處,生產者得到的好處比完全競爭時多一點。但是兩者相加的社會總福利小於完全競爭市場。
這個可以作圖解釋的,就用壟斷的那個圖。
⑸ 如何理解稅收的概念 政府經濟學
近幾年來,我國許多城市計程車行業出現計程車司機上訪、大規模的停運、司機勞累猝死等事件,一時間成為一個備受關注的行業。雖然各個地區和城市計程車行業事件的直接原因不盡雷同,但這些事件的不斷涌現暴露了行業內部矛盾尖銳,行業內各群體利益分配嚴重失衡的現狀。從而也引起了相關人士與社會大眾對一直以來政府對計程車行業的嚴格規制措施產生了質疑。本文從經濟學和法學角度分析此行業政府規制措施的現狀和引起的問題,並借鑒國外相關經驗,希望尋找出計程車行業政府規制失效的內在原因,對這一行業的政府規制措施的改進和完善提出建議。第一部分首先介紹了關於政府規制方面的理論,本文是從經濟學和法學兩個學科來闡述,希望藉此對政府規制的理解更加立體和透徹。並在此基礎上分析了我國計程車行業進行政府規制的原因,隨後分四個階段介紹了30年來我國計程車行業政府規制的演變歷程。第二部分主要介紹了我國當前計程車行業政府規制的現狀和出現的問題,文章沒有結合具體的城市進行樣本分析,因為主要是各個城市出現的問題有共性,只是突出性和嚴重性不同而已。隨之本文運用經濟學和法學理論分析了現行主要三種規制手段的不合理性。第三部分通過對西歐(瑞典和英國)、日本、紐西蘭以及我國香港地區計程車行業政府規制方面的經驗介紹,終結出它們各自成功的共性,為我國此行業政府規制完善提供實踐上的參考。第四部分提出了計程車行業政府規制的完善需要注意的問題,並針對現行的問題提出一些具體的措施。希望通過這些措施能夠改善我國計程車行業規制方式過度導致行業主體沖突嚴重的現狀。並希望我國計程車行業的管理水平、服務質量能夠不斷提高,人民享受更好的計程車這一便利的出行服務。從我國計程車行業的政府規制問題也體現出了我國政府理念仍然滯後於經濟發展。距離服務型政府、公共政府、法治政府仍然有相當的路程和困難要去克服,在這一過程中,法律或者是法治起到中樞的作用,重視法治建設,是推進我國改革事業和解決改革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的重要前提。去底下參考資料看看,
⑹ 美國經濟學家是產業組織於政府管制學科的奠基人是誰
近代實驗化學的奠基人是玻意耳;他非常重視科學實驗的作用。他的許多科學發現,都專是從屬實驗中獲得的。有一次他做實驗,偶然把一滴鹽酸灑到一朵紫羅蘭的花瓣上。他趕緊把花放進水杯里沖洗,不一會,花瓣竟由紫變紅了。這使波義耳很驚奇,他用其他各種酸做同樣的試驗,結果紫羅蘭同樣都由紫變紅。這一發現使波義耳大為興奮,他用鹼做試驗,發現鹼也能使紫羅蘭改變顏色。善於思考的玻意耳,不僅用多種花朵泡出各種浸液,還用葯草、蘚苔、樹皮和許多植物的根,泡出很多不同顏色的浸液,一一進行試驗,發現一種從石蕊苔蘚提取的紫色浸液,遇酸會變紅,遇鹼則變藍。就這樣,他發明鑒別酸與鹼的指示劑——石蕊試紙,為科學研究工作帶來了很大的方便。玻意耳還根據實驗闡明了氣壓升降的原理,並發現了氣體的體積隨壓強而改變的規律,後來在物理學中被稱為玻意耳定律。玻意耳逝世於1691年。他一生著作很多,主要有《關於空氣彈性的物理機械實驗》、《懷疑的化學家》、《關於顏色的實驗和考慮》等。他批判了當時點金術士的唯心主義「元素」觀,將元素定義為未能分解的物質,使化學研究開始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上,恩格斯曾指出:「波義耳把化學確立為科學。」
⑺ 政府缺陷與市場缺陷的比較
多年來,經濟學界將政府的經濟職能統稱為宏觀經濟調控,雖然已經有個別學者注意到經濟管制與宏觀經濟調控的不同,但至今鮮見對經濟管制與宏觀經濟調控之間的關系進行專門討論的文獻。產業經濟學文獻中有大量的討論經濟管制問題(主要是產業管制問題)的論著,管制經濟學、反壟斷經濟學以及其他相關經濟學領域的文獻也有大量的討論經濟管制問題的文獻,這些文獻主要討論的是產業管制、微觀經濟管制問題,而在宏觀經濟學文獻中,則有大量的討論宏觀經濟調控的論著。這些論著對經濟管制和宏觀經濟調控的專門領域的問題的研究相當深入,但並沒有對經濟管制與宏觀經濟調控的關系進行深入研究。同時在政府經濟學文獻中,也鮮見對經濟管制與宏觀經濟調控的關系的系統討論。在專門討論宏觀經濟調控以及討論政府的經濟職能的文獻中,流行的觀點是將宏觀經濟調控與政府的經濟職能等同起來。這可能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將政府等同於宏觀,凡是政府做的事,都成了宏觀經濟調控;二是對經濟管制與宏觀經濟調控的研究還比較薄弱,還不能明確區分兩者的異同。實際上,經濟管制與宏觀經濟調控並不是一回事,宏觀經濟是有確定的涵義的,並不是任何經濟活動都屬於宏觀經濟活動,從而也就意味著並不是政府對經濟進行的任何干預活動都屬於宏觀經濟調控。明確經濟管制與宏觀經濟調控的關系,不僅是經濟理論研究的任務,而且對規范政府政策、規范政府行為和政府有效地履行經濟職能都具有重要價值。本文擬對二者的相互聯系與差別進行初步的探討。
一、經濟管制與宏觀經濟調控的不同之處
經濟管制是指具有經濟管制權的政府管制部門依照政府制定的法規對被管制者進行的(主要是)行政管理與監督行為。宏觀經濟調控則是指政府宏觀經濟管理部門在相關法規的約束下根據宏觀經濟運行的需要對宏觀經濟進行的調節。這里需要說明的是,宏觀經濟調控一詞帶有較濃厚的計劃經濟或者管制經濟的色彩,「宏觀經濟調控」一詞所表達的意思是政府對宏觀經濟的調節和控制。准確地說,這里探討的是經濟管制與宏觀經濟調節的關系。因為在市場經濟中,政府對宏觀經濟只能是進行調節,目標是實現宏觀經濟的平衡,並不是對經濟進行控制,對宏觀經濟進行控制的結果是管制經濟。但根據習慣或傳統,這里筆者仍稱宏觀經濟調控。經濟管制與宏觀經濟調控是存在著多方面的不同之處的,以下將分別予以說明。
1.經濟管制與宏觀經濟調控產生的具體原因不同
雖然經濟管制與宏觀經濟調控產生的根本原因都在於市場缺陷,都是由市場經濟所內生出來的(註:參見曾國安:《政府經濟學》,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但兩者產生的具體原因是存在差別的。經濟管制主要是由經濟的外部性、壟斷、信息的不對稱、經濟人的非理性行為以及收入分配不平等問題、非市場品、有害物品的生產與消費問題、產權保護問題、市場不完善問題等所引起的,宏觀經濟調控則是由宏觀經濟失衡(包括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失衡,總投資、總消費的波動,總就業的波動,一般物價水平的波動,國際收支失衡,經濟增長的波動等)所引起的。兩者產生原因的差別導致了政府幹預部門、干預目標、干預手段等等的不同。
2.經濟管制與宏觀經濟調控所要達到的目標不同
雖然總的來說,經濟管制與宏觀經濟調控都是要通過政府對經濟的干預,彌補市場的缺陷,充分發揮市場的優長(包括促進資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促進生產效率的提高,促進技術創新,促進積累的增長等),提高經濟效率,增進社會福利,但兩者的具體目標是存在著差別的。經濟管制所要達到的具體目標主要是:(1 )通過政府的干預解決外部經濟效應問題,即限制、減少具有負的外部經濟效應的產品的生產和消費,鼓勵具有正的外部經濟效應的產品的生產和消費;(2 )通過政府的干預解決壟斷問題,即政府在避減壟斷的總原則下,通過對不同類型的壟斷分別採取禁止、限制以及數量管制、價格管制和促進競爭的政策,以維持或者促進形成有效競爭的行業市場結構,促進企業和產業經濟效率的提高;(3)通過政府的干預增加市場信息的供應量, 減輕由信息不對稱對經濟效率帶來的危害;(4)通過政府的干預約束經濟人的非理性行為,如禁止非市場品的生產、交易和消費等;(5 )通過政府的干預減少交易成本,促進市場交易,增進生產性活動;(6)通過政府的干預進行收入再分配,縮小居民收入差距,提高社會福利水平。宏觀經濟調控則旨在通過對經濟總量的調節,實現經濟總量的平衡。具體來說,宏觀經濟調控的主要目標是:(1)通過對總供求的調節, 實現國民經濟的總量平衡;(2)通過對投資的調節,避免或減輕總投資的波動;(3)通過對消費的調節,避免或減輕總消費的波動;(4)通過刺激經濟實現充分就業;(5)通過調節宏觀經濟實現物價水平的穩定;(6)通過調節國內經濟和匯率實現國際收支的平衡;(7)通過逆向的經濟調節實現國民經濟長期穩定的增長。
3.經濟管制與宏觀經濟調控出現的時間不同
基於經濟管制與宏觀經濟調控產生的原因的不同,決定了兩者出現時間的不同。雖然經濟管制處在不斷發展和完善的過程中,但由於經濟管制主要導源於市場的不完善,由於市場的不完善始終存在,伴隨著市場經濟產生、發展的全過程,因此經濟管制伴隨著市場經濟產生、發展的全過程。而宏觀經濟調控導源於宏觀經濟失衡,在市場經濟足夠成熟,宏觀經濟失衡對社會大眾的經濟利益產生了負面影響,損害了經濟的正常運行,並危及社會穩定,而且社會充分認識到宏觀經濟調控的必要性,並且已經建立起了宏觀經濟調控的「基礎設施」以後,才會出現宏觀經濟調控。從經濟管制和宏觀經濟調控的演變歷史來看,經濟管制出現的時間要遠遠早於宏觀經濟調控出現的時間,市場經濟出現之時,經濟管制也隨之出現了,在不成熟的市場經濟階段有經濟管制,在成熟的市場經濟階段自然也有經濟管制(註:實際上,如果不限於市場經濟,經濟管制在國家或政府出現之後,市場經濟出現以前就已經存在。可以說,經濟管制是隨國家或政府的出現而出現的。市場解決不了的問題,如外部經濟效應問題、壟斷問題、信息不對稱問題、居民的非理性行為等等,在市場經濟產生以前就存在,只不過其規模、影響等小一些而已。),而宏觀經濟調控是在市場經濟進入到成熟階段以後才出現的,在市場經濟進入到成熟階段以前不存在宏觀經濟調控,在市場經濟出現以前也不存在宏觀經濟調控。在西方國家,只是在20世紀30年代之後才出現宏觀經濟調控,如果從16世紀算起,在市場經濟階段,宏觀經濟調控出現的時間要比經濟管制出現的時間晚了400多年。
4.經濟管制與宏觀經濟調控的實施機構不同
經濟管制涉及的具體領域很多,政府部門中實施經濟管制的機構既包括司法機構,也包括行政機構,既包括中央政府司法機構和行政機構,也包括各級地方政府司法機構和行政機構,在行政機構中既包括純粹的宏觀經濟管理機構(如中央銀行、財政部等),也包括其他專門的經濟管理機構(如證券監管機構、保險監管機構等)、非經濟管理機構(如文化管理機構、環境保護機構、葯品管理機構等)以及綜合性管理機構。這些機構依照頒行的法規在各自管理的領域對被管制者依法進行管制。經濟管制具有很強的行業性,即依照行業性質,由設立的政府主管機構對被管制者進行管理和監督(如商業銀行一般主要由中央銀行進行管理和監督,投資銀行主要由證券監管機構進行管理和監督,保險公司主要由保險監管機構進行管理和監督),但經濟管制的行業性並不排斥政府其他管理機構依法對被管制者進行管理和監督,同時也有許多行業同時受多個管理機構的管理和監督,這些管理機構擁有非重復的,但對被管制對象的活動的影響幾乎具有同等的制約力和管制權。宏觀經濟調控的實施機構則主要是中央政府的行政機構,並且主要是中央政府行政機構中的宏觀經濟管理機構,在宏觀經濟管理機構中主要是中央銀行和財政部。宏觀經濟調控的實施機構的數量遠遠少於實施經濟管制的機構。
5.經濟管制與宏觀經濟調控的實施手段不同
雖然經濟管制與宏觀經濟調控的具體實施手段都隨著市場經濟的變化、管制或者調控對象的特徵與行為的變化、經濟管制與宏觀經濟調控制度的演進等不斷地發生著變化,但兩者的區別還是相當大的。經濟管制的實施手段主要是行政、司法手段,因此具有強制性,雖然經濟管制肯定會影響微觀經濟主體的經濟利益,但政府主要並不是通過對市場的調節,改變市場信號來達到管制的目的,而主要是通過對微觀經濟主體的直接管制而達到管制目的的。政府對經濟當事人的經濟處罰直接減少經濟當事人的經濟利益,但經濟當事人由此造成的損失並不是來自於市場,對經濟當事人的經濟獎勵會直接增加經濟當事人的經濟利益,但經濟當事人由此獲得的利益同樣不是來自於市場,而是來自於政府,來自於政府的行政機構或者司法機構,這種直接來自於政府的經濟處罰或者經濟獎勵在這里仍應歸於行政或司法手段,因為它們是行政管理和監督、司法管理和監督的工具。在經濟管制中,政府的角色定位主要是「裁判」。需要說明的是,經濟管制本身並不排斥經濟手段的運用,有的領域也需要政府當「運動員」,最近一二十年來,無論在經濟發達國家,還是在發展中國家,在許多領域,政府運用經濟手段取得了過去運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進行管制所沒有取得的效果,經濟手段的運用范圍也有擴大的趨勢,但基於經濟管制的基本性質,經濟管制的實施手段以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為主的格局並不會發生變化。
宏觀經濟調控的實施手段則主要是經濟手段,因此具有非強制性。宏觀經濟調控是通過政府參與市場(充當「運動員」的角色),通過對市場的調節,改變市場信號,從而使微觀經濟主體的行為發生變化,從而使經濟總量發生變化,來矯正宏觀經濟失衡,維持宏觀經濟平衡的。經濟手段包括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等,這些政策的運用,會對商品市場、勞動力市場、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外匯市場等市場的供求產生影響,繼而會對市場價格產生影響,從而使微觀經濟主體的經濟利益發生變化,從而促使其調整其行為,最終重新恢復市場平衡。在市場經濟中,除非是在戰爭時期,政府是沒有理由普遍採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來進行宏觀經濟調控的,因為政府採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來進行宏觀經濟調控從根本上是與市場機制相排斥的,這樣做的結果是政府對市場的替代,從而也就必然導致市場優長的喪失,造成社會福利的根本性下降。同樣需要說明的是,撇開特殊的戰爭背景,宏觀經濟調控目標的實現有的時候也是可以採取行政和司法手段的,例如在嚴重的通貨膨脹條件下,政府可以採取直接控制收入增長的收入政策來抑制通貨膨脹,但這類政策的採用除非迫不得已,應該禁止政府使用,並且政府要使用這類手段,也必須獲得政府立法機構的授權。
從上面的分析來看,由於經濟管制主要採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管制者與被管制者多發生直接的聯系,它是管制者直接對被管制者進行管理與監督,而且管制具有強制性,因此應該說經濟管制主要是直接干預;而宏觀經濟調控主要運用經濟手段,宏觀經濟調控機構並不與調控對象發生直接的聯系,它是政府調節市場,市場影響或者引導微觀經濟單位的調節方式,不存在宏觀經濟調控機構對調控對象的行政管理和監督(註:否則,就屬於經濟管制范疇,因為如果宏觀經濟調控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即主要採取直接干預的手段,那麼市場經濟的基礎就會受到破壞,這樣的經濟也就不再是市場經濟了,而是計劃經濟或者管制經濟了。因此,市場經濟下政府的宏觀經濟調控與直接干預是相沖突的,換句話說,市場經濟下政府的宏觀經濟調控只能主要採取間接干預手段。近20年來,中國國內經濟學文獻中大量提到的市場經濟中政府對經濟的干預應該以間接干預為主(或者市場經濟中政府對經濟的調控應該以間接調控為主)的理論應該說針對宏觀經濟調控是正確的,而且只是針對宏觀經濟調控才是准確的。),而且宏觀經濟調控不具有強制性,因此應該說宏觀經濟調控主要是間接干預。(註:在中國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曾經有過還要不要經濟管制的疑義。應該說,經濟體制改革要解決的問題並不是要不要經濟管制的問題,而是要什麼樣的經濟管制的問題。1950年代初開始形成的中國傳統的經濟管制制度與市場經濟是相背的,必須對這種經濟管制制度進行根本的改革,這是建立市場經濟的前提條件。中國市場經濟的建立比較緩慢,根本原因就在於對傳統的經濟管制制度的改革過慢,市場化改革過程從實質上來說也就是廢棄傳統的經濟管制制度的過程,廢棄傳統的經濟管制制度的進程越快,市場化改革的進程越快,市場化改革每向前推進一步,也意味著廢棄傳統的經濟管制制度的進程向前推進了一步,市場經濟的完全建立要以傳統的經濟管制制度的根本改革為前提。但是市場經濟與傳統的經濟管制制度勢不兩立,並不表明市場經濟與經濟管制制度勢不兩立,市場缺陷要求建立經濟管制制度,政府的經濟管制是市場經濟所內生出來的要求,是實現經濟的高效率和社會公正的必要條件,但是這必須是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彌補市場缺陷的、有著明確的管制邊界的經濟管制制度。從市場經濟國家來看,宏觀經濟調控制度方面的差異遠較在經濟管制制度方面的差異小,借鑒各國在宏觀經濟調控和經濟管制的經驗時,選擇更困難的是在經濟管制方面的經驗。各國的經濟管制制度相當復雜,而且合理性差異也很大,因此在研究市場經濟國家政府調控經濟的經驗教訓時,雖然研究宏觀經濟調控方面的經驗教訓是必要的,而研究各國經濟管制方面的經驗教訓更為迫切,應該避免(也是在實踐中最容易出現錯誤)的是將別國特殊的經濟管制制度,並且是不合理的經濟管制制度當作市場經濟的具有共性的一般經濟管制制度。對各國經濟管制制度進行比較、甄別、判斷、改造對改革傳統的經濟管制制度和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經濟管制制度是十分重要的。)
6.經濟管制與宏觀經濟調控的實施方法不同
這里所謂的實施方法是就政府幹預的力度而言的。宏觀經濟調控的力度依宏觀經濟失衡程度的不同而會有所不同,宏觀經濟失衡越嚴重,宏觀經濟調控的力度應該越大,失衡程度越輕,宏觀經濟調控的力度應該越小。市場經濟中的宏觀經濟失衡具有周期性,因此國民經濟無法避免短期性的周期性的波動,這樣宏觀經濟調控的力度的選擇直接與經濟的短期性的周期性的波動有關。在市場經濟中,宏觀經濟會經常性處於失衡狀態中,為了防止宏觀經濟出現嚴重失衡,一般來說,政府應該逆對經濟風向採取經常性的調節政策,這種調節屬於微調。相對於有可能出現的宏觀經濟的嚴重失衡,這種調節屬於預防性質的調節。微調是經常性的,大調則不是經常性的,而是周期性的(有時間周期,宏觀經濟嚴重失衡才應該進行大調)。相對於宏觀經濟調控的方法的選擇性,針對於微觀經濟主體,經濟管制一般來說並不存在微調與大調問題,因為經濟管制是依律行事,按照法規應該受到什麼處罰就給予什麼處罰,應該受到什麼獎勵就給予什麼獎勵,同業者間的區別會相當大。當然對於一些經濟活動,政府是加大管制力度,還是減輕管制力度,也需要政府做出選擇,但這種選擇與宏觀經濟調控力度的選擇不同,它與宏觀經濟失衡的程度無關,與經濟周期性運動無關,而是取決於公眾的認識、技術水平的變化、產業結構的變化、外部經濟環境的變化等方面的因素,力度加大或減輕一般會表現為長期趨勢,而不是短期性的周期性的變化。
因此,我們就能發現宏觀經濟調控政策的運用具有典型的逆經濟運行的特點,而經濟管制則不具有這一特點,無論是在經濟蕭條時期,還是在經濟繁榮時期,只要經濟管制制度未變,管制政策就不會有變。
7.經濟管制、宏觀經濟調控與產業政策的關系不同
宏觀經濟調控可能會對產業發展產生影響,因為宏觀經濟調控可能會改變相對價格,如果宏觀經濟調控改變了相對價格,那就會改變產業的比較利益,從而會引起經濟資源在產業間的重新配置。就其性質而言,可能產生有利於產業政策的效果,也有可能產生出不利於產業政策的效果。不過就宏觀經濟調控本身而言,其性質、目的等等都與產業政策無關,宏觀經濟調控並不是為了產業政策的目標而制定和實施的。
經濟管制則不同,經濟管制雖然並不是只服務於產業政策,但是它是產業政策的必備工具,要實施產業政策,就必須有與之相適應的經濟管制,否則,產業政策就是無效的。例如政府要支持幼稚產業的發展,政府就要對外實施進入管制政策和其他相關管制政策;政府要促進一個行業的競爭,政府就要實行反壟斷、鼓勵進入和促進公平競爭的管制政策;政府要壓縮有較大污染的行業生產規模,扶持污染小的新興行業的快速發展,就要採取抑制前者、鼓勵後者的進入管制政策、污染排放管制標准與排放數量的管制政策、污染排放稅政策等。
8.經濟管制與宏觀經濟調控的對象不同
宏觀經濟調控的對象是無選擇性的,它是通過對市場的調節而影響微觀經濟主體,宏觀經濟調控對國民經濟的影響具有系統性、整體性和全局性,雖然市場的影響程度對不同的微觀經濟主體會有所差別,但由於宏觀經濟調控所要改變的是宏觀經濟變數,因此任何微觀經濟單位都難以避免地要受宏觀經濟調控政策的影響,因此宏觀經濟調控的對象實際上是針對所有的經濟主體。就宏觀經濟調控的影響的性質來看,可能使所有的經濟主體受益,也可能使所有的經濟主體受損,也可能使一部分經濟主體受益,而同時使另一部分經濟主體受損。從社會整體而言,一項正確的宏觀經濟調控政策能夠得到有效的實施,將會增進社會福利。
經濟管制的對象則是有選擇性的,它所管制的是具體的微觀經濟單位。例如基於保護環境而實施的污染排放管制的管制對象只是污染排放單位,其他單位則不在管制之列。微觀經濟單位如果違規,將會受到管制機構的處罰。任何經濟單位所從事的經濟活動如果不在經濟管制的范圍之列,它就不會受到經濟管制機構的約束。雖然經濟管製造成的影響可能是全局性的,不過一般來說,其影響的局部性更強。
9.經濟管制與宏觀經濟調控對經濟效率的影響存在著差別
無論是經濟管制,還是宏觀經濟調控,都對經濟資源的利用率、生產效率和資源配置效率具有影響。不過兩者對經濟資源的利用率、生產效率和資源配置效率的影響是存在著差別的。這種差別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
(1)影響的時間長短不同。 宏觀經濟調控對經濟效率的影響具有非持續性的特點。原因在於:第一,微調對經濟資源的利用率、生產效率和資源配置效率的影響較小,大調才會明顯地影響經濟資源的利用率、生產效率和資源配置效率,而大調所具有的周期性的特點,使得宏觀經濟調控對經濟資源的利用率、生產效率和資源配置效率的影響具有非持續性的特點;第二,宏觀經濟調控並不會改變經濟制度,即不會改變經濟活動的游戲規則,這樣一旦宏觀經濟調控政策發生變化,其對經濟效率的影響就會消失。經濟管制對經濟效率的影響則具有持續性的特點。因為:第一,經濟管制總是表現為一種長期的趨勢,一項管制制度確定以後,往往會在很長的時期內運行,有的持續幾十年,有的持續上百年,有的經濟管制制度一經確定,幾乎就成為永恆性的了,這樣就使得經濟管制對經濟效率的影響具有長期性;第二,經濟管制制度的變化改變的是經濟活動的游戲規則,這樣一旦經濟管制制度發生變化,新的制度會在長時期內影響微觀經濟單位的行為,從而對經濟效率產生持續的影響。
(2)影響的途徑不同。 宏觀經濟調控對經濟效率的影響主要是通過改變市場環境,或者說宏觀市場結構,從而改變微觀經濟單位的外部環境(壓力),來影響經濟效率。經濟管制既通過改變微觀經濟單位的外部環境(壓力),也通過影響微觀經濟單位的動力機制和能力,還通過對相對價格或者成本、利潤率的影響而影響經濟效率。簡而言之,宏觀經濟調控對經濟效率的影響途徑具有單方位性,而經濟管制對經濟效率的影響途徑具有全方位性。經濟管制對經濟效率的影響途徑的全方位性預示著經濟管制會通過滲入到經濟機體的內部而在深層次上影響著經濟效率,這就意味著一個社會的經濟效率的高低主要取決於經濟管制制度,低效率社會要提高經濟效率就應該主要從經濟管制制度的改革入手。
(3)影響的結構不同。雖然宏觀經濟調控對經濟資源的利用率、生產效率和資源配置效率都具有影響,但宏觀經濟調控對經濟資源的利用率影響最大,而對生產效率和資源配置效率的影響則比較小。在經濟不景氣時,政府採取擴張性的經濟政策會使經濟資源的利用率得到提高,這是宏觀經濟調控對經濟效率的最主要的積極影響。在經濟繁榮時,政府採取緊縮性的經濟政策會使經濟資源的利用率下降,也會增加微觀經濟單位面臨的市場競爭壓力,這有利於提高生產效率,但由於宏觀經濟調控並不會增強微觀經濟單位提高生產效率的動力和能力,因此並不一定能夠使微觀經濟單位努力提高生產效率。雖然宏觀經濟調控可能會改變要素或者產品的相對價格,從而具有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的可能性,但一方面相對價格的變化可能會出現不利的變化,從而出現惡化資源配置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要素的流動性等影響資源配置效率的條件並不是宏觀經濟調控所能改變的,因此即使要素或者產品的相對價格有利於資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也會因為其他條件不具備而不能改變資源配置,從而不能使資源配置效率得到提高。而要具備這些條件恰恰需要經濟管制制度的改革。
與宏觀經濟調控一樣,經濟管制對經濟資源的利用率、生產效率和資源配置效率都具有影響,但與宏觀經濟調控不同的是,經濟管制不只是主要對經濟資源的利用率產生影響,而是對經濟資源的利用率、生產效率和資源配置效率都具有至關重要的影響。首先,經濟管制對經濟資源利用率的高低具有至關重要的影響。進入管制、過程管制等都會影響經濟資源的利用率。例如,中國實行了幾十年的排斥農村勞動力進入城市非農產業部門的勞動力進入管制政策就造成了中國農村勞動力資源的大量閑置,實行了幾十年的排斥非國有經濟進入金融、汽車等現代產業部門的產業進入管制政策也造成了金融發展能力、汽車發展能力的閑置。一般來說,進入管制的領域越廣,管制越嚴厲,經濟資源的利用率越低。其次,經濟管制對生產效率的高低具有至關重要的影響。生產效率的高低主要取決於企業有無提高生產效率的內在動力、能力和外部壓力,經濟管制對這幾個方面都有著極為重要的影響。經濟管制可以削弱企業提高生產效率的內在動力和能力,減輕企業提高生產效率的外部壓力,也可以增強企業提高生產效率的內在動力和能力,增強企業提高生產效率的外部壓力,好的經濟管制制度應該是能夠增強企業提高生產效率的內在動力、能力和外部壓力的制度。其三,經濟管制對資源配置效率的高低具有至關重要的影響。經濟管制既會影響生產要素和產品的相對價格,也會影響產品生產的成本,影響不同產品生產的利潤率,還會影響資源的流動性,因此就會影響經濟資源的配置。經濟管制可以促進經濟資源的配置效率的提高,也可以導致資源配置效率的下降。好的經濟管制制度應該是能夠促進經濟資源配置效率提高的制度。
簡而言之,宏觀經濟調控對經濟效率的影響結構具有局部性的特點,而經濟管制對經濟效率的影響結構則具有全面性的特點。
(4)影響的程度不同。 由於經濟管制與宏觀經濟調控對經濟資源的利用率、生產效率和資源配置效率的影響在時間長短、途徑、結構方面存在著差別,因此兩者對經濟效率的影響程度也存在著差別。由於經濟管制對經濟資源的利用率、生產效率和資源配置效率的影響時間所具有的持續性、影響途徑所具有的全方位性、影響結構的全面性,而這些是宏觀經濟調控所不具有的,因此經濟管制對經濟效率的影響程度自然要超過宏觀經濟調控對經濟效率的影響程度。
由上可以得出結論,一個社會的經濟效率的高低主要取決於其經濟管制制度,如果要提高經濟效率,就必須要改革經濟管制制度。
10.經濟管制與宏觀經濟調控失效的原因存在著差別
經濟管制與宏觀經濟調控的失效存在著共同的原因,但是也存在著差別。最主要的差別在於兩者在被調控對象俘虜的可能性上存在著差別。宏觀經濟調控的失效不是因為被調控對象俘虜了調控機構,因為在宏觀經濟調控中,政府機構並不與微觀經濟單位發生直接的聯系,而且宏觀經濟調控的影響是系統性的、整體性的、全面性的,具有非排他性,因此不存在政府機構設租和被調控對象向政府機構尋租的條件。宏觀經濟調控的失效主要在於政府能力不足,而一般主要不在於政府權力的濫用。而管制者被被管制者俘虜卻是經濟管制失效的主要原因之一。因為在經濟管制中,政府管制機構要與微觀經濟單位發生直接的聯系,管制的利益是可以排他的,而且管制機構是一個龐大的體系,每一級管制機構、管制機構的每一個職能機構都有其獨享的管制權,並且這些管制權又是被分配給一個一個的作為管制者的自然人手中,管制權都是人格化了的,管制者與被管制者之間的直接聯系使得管制具有了一對一的「交易」的性質,這樣就存在著管制者設租和被管制者尋租的條件,從而也就出現了管制者被俘虜的可能性,一旦管制者被俘虜,就會出現管制失效。在經濟管制中,不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