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經濟法的題,企業所得稅那一章的,我不懂為什麼應納稅所得額調增是10-5,為什麼不是1
你再捋捋。業務招待費扣除有兩個限額條件,1是實際發生額的60%,2是營業收入的千分之五,兩個限額取小的數扣除。你題目業務招待費發生額是10萬元,按第一個條件,只能扣6萬,按第二個條件,是只能扣5萬。所以,按5萬作為扣除限額。原來是按10萬扣,那麼,要調增10-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