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20初級會計考試 經濟法基礎重點歸納復習【必過版】
1、保險合同糾紛:被告住所地或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票據糾紛:票據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侵權行為: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4、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的:事故發生地或到達地、最先降落地、被 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5、不動產糾紛: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6、港口作業糾紛:港口所在 地法院管轄。
7、繼承遺產糾紛: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8、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害時,超過20年的不予保護。
9、訴訟時效:普通。時限:2年。
10、出售質量不合格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最長(實際發生日:20年時效中止:訴訟時效期間最後6個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礙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事由消除後繼續進行。)
11、時效中斷:訴訟時效期間的任何時候,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義務的要求或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事由消除後重新計算。
12、兩審終審:當事人不服第一審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不論案件是否公開審理,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Ⅱ 初級會計考試經濟法基礎的復習要點
初級會計考試抄《經濟法基礎》難度並不高,但是很多考生卻不願意學習這一科目,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就是《經濟法基礎》內容多且雜,細而枯燥,並且需要大量的記憶,這使得考生很容易產生厭學情緒。要想取得初級會計師資格證,《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備考必須齊頭並進全部通過,因此學員務必端正學習態度,不輕敵同時也不畏懼,在理解的基礎上歸納總結進行記憶。初級會計考試學習沒有方法,就是緣木求魚。
(一)初級會計考試學習有先後,多輪重復
第一輪:按照教材順序
第二輪:按照重點順序:第四、五章 > 第三、六、八章 > 第二章 > 第一、七章
第三輪:針對性地殘缺補漏
第四輪:重復第二、第三輪,記憶也是一樣,有先後,多輪重復
(二)學習要專一,寧缺毋濫
1、題目的選擇:教材例題+歷年真題
2、材料的選擇:講義
(三)學習有重點,有的放矢
1、吃透難點,重點要總結歸納
3、真題要吃透
那麼今天小編的備考方法就說到這里了,希望各位考生都能認真復習,獲得自己滿意的成果,希望各位考生成功通過考試。更多關於初級會計考試的備考技巧,備考干貨,新聞資訊等內容,小編會持續更新。
Ⅲ 初級會計考試《經濟法基礎》備考重點
1.學習思路要轉變。
1月份初級會計考試經濟經濟法基礎科目的學習內容全部都是大稅種的內容。在每年的考試中,大稅種考查往往側重於整體框架性的計算,稅收優惠很少結合計算題考查,大多單獨設置記憶性試題考查。不過,2月份開始,除了個人所得稅外,其他稅種全部都是小稅種的內容。在以往年度的考試中,小稅種由於本身內容簡單,往往會雜糅各種優惠政策結合考查小計算,特別是每年的最新政策要高度關注。因此,本月在學習經濟法基礎科目的小稅種時,我們要順勢而為,特別要注意學習各個小稅種的稅收優惠。否則,學錯了方向,就很難達到學習效果。
1. 最新政策要把握。
通過最近幾年初級會計考試的稅收政策變化情況看,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內容變化較大,尤其是個人所得稅法,整個稅法體系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由原先的分類所得稅制轉變為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所得稅制。盡管2019年已經考查過一年新個人所得稅法,但重難點很多,比如:匯算清繳的情形、綜合所得的范圍與計算等等,新的內容仍然有很多尚未進行考查。本月在學習個人所得稅時要高度重視。此外,小稅種最近幾年的稅收優惠政策變化較大,幾乎年年都會有變化,例如:房產稅、印花稅、城建稅等稅收優惠政策。以往年度未通過的考生在學習上述內容時,務必要掌握最新政策。
3. 不可輕視小稅種的學習。
很多初級會計考試考生在學完個人所得稅相關內容後,都會長長舒一口氣。這是因為第6章的內容除了土地增值稅外,其他稅種本身幾乎沒有理解難度,計算相當簡單,步驟簡化很多。這就導致部分考生在學習小稅種時,往往較為輕視,學習速度過快,囫圇吞棗,出現“消化不良”的情況。在此,特別要提醒各位考生,小稅種雖然內容簡單,易於理解,但真正考試時,往往會結合其他內容提升考題難度,學習時要融會貫通,由點及面的學習,深入理解與把握。別讓小稅種考題成為你通過考試的絆腳石。
初級會計考試經濟法基礎的學習之旅沒有回程票,雖然在旅途中困難繁多,但只要我們向前看,拼搏到底,不辜負時光,一定能夠通過考試。祝願大家早日取得證書!更多關於初級會計考試的備考技巧,備考干貨,新聞資訊等內容,小編會持續更新。
Ⅳ 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的重點歸納.
我現在在考中級會來計師,我個人認為源:初級會計實務,是基礎你想繼續往上考的話,他是基石,記住要找規律,比如取得取得一項資產,相關的費用都應該計入購入資產的成本,但是也有特殊的情況,比如交易性金融資產,相關的費用而是計入「投資收益」,為什麼這樣做,我在這里不做解釋。
初級會計實務比較簡單,掌握規律,記住特殊。
經濟法基礎,我沒有學,我直接跳到中級的經濟法,中級經濟法的考試50%左右是於現實相結合,所以在理解相關定義以後,多結合實際,然後背或提出問題,印象比較深,不過經濟法通篇我就看見了1個字--「背」
這個是的一點心得,希望能對你有幫助。最後送你一句話:「重復到常人無法重復的地步你就成功了」。
共勉
Ⅳ 經濟法基礎重點
經濟法基礎重點在於:
1、經濟法概論
(1)法和經濟法的概念
(2)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
(3)違反經濟法的法律責任
2、會計法律制度
(1)會計法律制度概述
(2)會計核算
(3)會計監督
(4)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5)違反會計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
3、稅收法律制度概述
(1)稅收與稅法概述
(2)稅收制度
4、流轉稅法律制度
(1)增值稅法律制度
(2)消費稅法律制度
(3)營業稅法律制度
(4)關稅法律制度
5、所得稅法律制度
(1)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
(2)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
6、財產、行為和資源稅法律制度
(1)房產稅法律制度
(2)車船稅法律制度
(3)印花稅法律制度
(4)契稅法律制度
(5)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律制度
(7)車輛購置稅法律制度
(8)土地增值稅法律制度
(9)資源稅法律制度
7、稅收徵收管理法律制度
(1)稅收徵收管理概述
(2)稅務管理
(3)稅款徵收
(4)稅務檢查
(5)違反稅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
8、支付結演算法律制度
(1)支付結算概述
(2)銀行結算賬戶
(3)票據結算
(4)銀行卡結算
(5)結算方式
(6)違反支付結演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
Ⅵ 經濟法基礎重點歸納
公司法。勞動合同,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