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經濟法基礎
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公式為: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公式中的「增值額」內為納稅人轉讓房地容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
一、收入:4000萬
二、扣除項目:
1地價:800萬
2開發成本:1500萬
3銀行借款:
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按第(1)、(2)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5%以內計算扣除。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按第(1)、(2)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10%以內計算扣除。
本題 向金i融機構不能分攤且不能提供證明:(800+1500)*10%=230萬
5.營業稅:4000*5%=200萬
城建及教育費附加 200 *(7%+3%)=20萬
6.房地產企業加計扣除:(800+1500)*20%=460萬
扣除項目合計:800+1500+230+200+20+460=3210萬元
望採納、·
Ⅱ 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哪個難
我現在在考中級會計師,我個人認為:初級會計實務,是基礎你想繼專續往上考的話,他屬是基石,記住要找規律,比如取得取得一項資產,相關的費用都應該計入購入資產的成本,但是也有特殊的情況,比如交易性金融資產,相關的費用而是計入「投資收益」,為什麼這樣做,我在這里不做解釋。
初級會計實務比較簡單,掌握規律,記住特殊。
經濟法基礎,我沒有學,我直接跳到中級的經濟法,中級經濟法的考試50%左右是於現實相結合,所以在理解相關定義以後,多結合實際,然後背或提出問題,印象比較深,不過經濟法通篇我就看見了1個字--「背」
這個是的一點心得,希望能對你有幫助。最後送你一句話:「重復到常人無法重復的地步你就成功了」。
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