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誰有2016年10月份國際經濟法概論自考答案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悔核種族、學歷、身體健康狀況、居住地等限制(不限制戶口,可在異地報考畢業),均可碧侍掘按省級談衡自學考試機構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名參加考試。
對有特殊要求的專業,考生須按有關規定報名。待考生辦理本科畢業證書時,必須交驗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原件,否則,不給辦理本科畢業證書。專科在讀的情況也可以報考本科,只是領本科畢業證的時候必須要有國民教育系列的專科畢業證。
2. 有誰知道2016年同濟大學法學考博真題嗎同濟大學民商法、經濟法、國際法、憲法與行政法學。
我今年3月12號參加了同濟大學法學博士初試,還好題目我記下來了,以前在網上都找不到,也沒有任何學長學姐可以告知題目類型,無奈我自己出錢報名參加了考試。。。所以你要想知道2016年的考題,作為對價,就給我發50塊錢紅包吧,我至少要把報名費給撈回來。今年的題型:法理、行政法、經濟法、民商法各1道題,國際法是2選1。國際法第一題是兩段英文案例,第二題是關於國際刑法的。我的郵箱:[email protected]
3. 中國政法的民商法和國際經濟法專業好么
我報考的是人大國際法。一畢業的學長告訴我,中國政法大學的法學也算很回不錯的,相比較答還是民商法比較好,但是民商最好的就數人大了。國際經濟法也是熱門專業,但是最近在人大BBS里看到一帖子說政法大的法學就業也不是特別好,但是,還是有強人到國際律師事務所就業的。所以,還是要因人而異的。
如果親決定考政法大的法學的話,可以先考慮考慮兩專業哪個更適合自己。如果本科選修雙學位比如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之類的最好選國際經濟,這樣以後就業前景好,而且,國際經濟法一般對英語水平要求比較高。親還是根據自身情況仔細考慮吧,畢竟這一時半會兒就決定考哪個方向的未必以後不後悔。
希望我能幫到親O(∩_∩)O~
4. 國際經濟法的一個案例
1、中國國際經濟來貿易仲裁委源員會有權受理此案,因為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有權約定爭議處理的方式,所以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就可以選擇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處理。
2、 銀行不應該追回已付貨款,因為銀行的職責只負責審查信用證單證相符,單單相符的義務,所以銀行不對信用證真實情況負責,也就無需追回貨款。
3、 甲公司無權向銀行拒付貨款,因為信用證和合同相互獨立,根據信用證獨立原則,甲公司無權拒付貨款。
4、 乙公司抗辯不成立,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賣方應該對自己履行合同義務承擔質量擔保義務,乙公司根據商檢書並不意味著乙公司不對合同貨物質量負責。
5、 如果貨物在運輸途中遭遇風險而損失,此種風險應該由買方,也就是我國的甲公司承擔,因為CIF術語是「成本加運費加保險費」,風險自裝運港越過船舷時轉移,所以風險應該由甲公司承擔。
5. 國際經濟法有哪些經典案例
一、國際經濟法的三個層次
私人之間跨國商事交易關系——跨國鋼材進出口合同——違約
政府與私人之間跨國經濟管制關系——美國政府保障措施——關稅
國家之間跨國經濟交往關系——GATT/WTO多邊世界貿易協定體系——保障措施條約
二、三個層次的法律問題
進出口當事人是否有效?是否是不是違約?出口方如何得到救濟?進口方如何抗辯?涉及哪些法律?
美國政府的保障措施決定是否符合其國內法?受到影響的國內國外當事人是否可以提出申訴?涉及哪些法律?
中國是否可以向美國提出質疑?是否能夠從國家間爭議角度解決?涉及哪些法律?
三、三個層次的法律解決
首先,看合同是否成立,涉及到中美合同法規則和國際合同公約,可以認定合同已經有效成立,那麼,進口方的行為就屬於違約,可以追究其違約責任,但是,進口方可以抗辯,主張美國政府行為構成情勢變更,這樣,就可能免責。
其次,美國政府採取進口保障措施是基於其1974年貿易法第201條款,其中規定外國進口導致美國相關產業受到嚴重損害或其威脅則有權進行調查,如果進口與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則可以由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建議,由美國總統決定是否採取進口保障措施。因而,美國政府的做法是有國內法依據的。至於外國受到影響的私人當事人,根據美國法律,卻沒有申訴權,所以,無法從美國國內法尋求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