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經濟法通論(第二版)的課後題答案在哪裡可以找到
自己想、
2. 求一題經濟法通論案例分析
1、要約邀請
2、3月10日
3、不能,不屬於合同約定的可解除條款
4、及時申報債權,向法院申請對甲破產清算,申請資產保全
5、代位求償,向法院起訴
3. 邱本寫的《經濟法通論》的讀後感最後一段怎麼寫在線等。
《經濟法通論》內容分為十一章,每一章既自成體系又互相配合,均包括本章概要、導入案例、正文等模塊。「本章概要」對本章內容進行簡要介紹,並提出學習要求;「導入案例」以社會真實事件引導大家進入理論知識的學習,意在幫助同學們更好理解法律的內容和精神,激發學習積極性;「正文」闡述本章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是本書的核心部分。
4. 經濟法通論破產財產的分配順序
法律上的破產是來指當債務人即將出現自破產原因或者已經出現破產原因時,對債務人實施的挽救性程序以及就債務人的總財產實行的概括性清算程序的總稱。
我國《企業破產法》113條規定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5. 經濟法通論第三版黎江虹主編課後習題答案
不知道你是想自學還是想參加考試 一般來說,教材沒有很完美的,編寫內容上大都一樣,只是側重點因編著者的研究方向有差異
6. 一篇關於《經濟法通論》的論文
這類論文知網多很多,應該有你要的,可搜搜看,不會搜的話可參考我qq空間里的找論文步驟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