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經濟法的一道考題(50分)
1、B不屬於完全行為能力人,不能作為合夥人;
2、E是本縣地稅局局長,公務員不得經商,不能作為合夥人;
3、企業名稱為「洪亮服裝經營部」,應當有「普通合夥企業」字樣;
4、合夥協議必須載明的事項不全,欠缺以下條款見下:
《合夥企業法》第十八條 合夥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二)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范圍;
(三)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四)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五)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六)合夥事務的執行;
(七)入伙與退夥;
(八)爭議解決辦法;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十)違約責任。
5、設立登記時遞交文件不全,缺少登記申請書、合夥人身份證明等文件。
6、縣工商管理局於9月20日電話通知不正確。
第十條 申請人提交的登記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企業登記機關能夠當場登記的,應予當場登記,發給營業執照。
除前款規定情形外,企業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是否登記的決定。予以登記的,發給營業執照;不予登記的,應當給予書面答復,並說明理由。
可以看出,從時間上看,已過20日的期限;
從答復的形式看,應當書面通知,而非電話。
⑵ 關於經濟法概論的案例分析題,求高人指點,希望給出詳細解題過程,謝謝!~
(1)該煤礦招收工人中存在違法行為。
其中20名尚未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內合同的情況下,是不容能再行簽訂合同的。一定要在原合同到期後再行簽訂新合同,否則這20名工人將對原單位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此外婚喪期間還應支付工資等。
(2)該合同的簽訂程序違反了法律程序:如一定要簽合同,其中20名工人應先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合同,再行簽訂新合同。
(3)該份勞動合同的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原因同上。
⑶ 請問下圖的2018初級會計師的考試合格標準是什麼情況有60分合格也有50分合格
一般都是60分合格,你說的50可能是特殊地區,如少數民族貧困地區。請採納!
⑷ 初級會計實務現在水平是50分的樣子經濟法基礎是40分的樣子,離考試還有80天,我先學那科還是一起學
這兩者都比較簡單,實務只要把科目理解了就好,剩下的都是格式問題。經濟法基礎,和經濟法不一樣,也是最基本的問題,不過相對於實務,記憶量較大,建議先著重學習,後期保證不忘就好
⑸ 經濟法2、 A、 B 、C三個企業擬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分別出資150萬元,200萬元,50萬元。 三方草擬的章程規
有問題:1,《公司法抄》規定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所以第1條是可以的;
2,公司法規定股東會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所以第2條是不對的,(但股東會可以授權給董事會決定);
3、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即由ABC三方組成,故第3條不正確;
4、公司設監事會的,必須有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且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即三個監事的話必須至少要有一個職工代表,該代表應通過職工代表大會 等民主選舉產生,故第4條不正確;
5、公司成立後,不可以抽回出資。如果公司合作有問題,那麼股東可以轉讓股權,或減資、解散公司,但不可以抽逃出資,否則將違反《公司法》及其登記管理條例。
⑹ 模擬實務經濟法都是五十多分,還有救嗎
你是考初級還是中級?模擬題通常都比實際的考題要難一點,你能考到五十多分,通過考試的可能性是很大的,繼續加油,把做錯的地方再查缺補漏一下。
⑺ 2014中級會計經濟法客觀題50分能過嗎
2014中級會計經濟法客觀題總分75分,你得50分,相當於25分的主觀題至少得10分,才能考過。
主觀題的答案,都是文字性的,稍微松點能拿高分,稍微嚴點就是失分,這個不是特別好判斷。
我覺的有風險但風險沒那麼高。不管怎麼說,考過了,該玩玩該喝喝,可以休息下了。
⑻ 經濟法案例分析甲公司欠銀行300萬元債務,甲以其價值280萬元的廠房和50萬元的汽車作抵押。
1.合法,為什麼:擔保法允許抵押人就同一財產未設定抵押的部分為另一債務向他人設定專抵押
2.銀行不屬可以向丙行使抵押權,乙可以
為什麼:銀行對汽車的抵押權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之前甲用汽車償還了乙三十萬元的債務並設定了抵押,後來又抵押給了丙,但重復抵押時抵押權的實現應按照抵押物登記的先後順序
3,乙先實行抵押權,為什麼:銀行對汽車的抵押權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